法轮功真相

-参考资料汇编-


真相一. 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真相

  1. 江泽民推卸不了的历史责任
  2. 大纪元时报:江泽民以种种肆意恶行摧毁了中共宪法
  3. 举报江泽民
  4. 江泽民接受哥伦比亚广播公司采访,恶意造谣污蔑法轮功,中国新闻媒体隐瞒不报
  5. 江泽民镇压法轮功根本没有法律和国家行政命令作为依据
真相之二:中南海事件
  1. 山雨欲来风满楼--从99年4月25以前的一些事件看罗干之流陷害法轮功的蓄意阴谋
  2. 中南海事件探微
  3. 《4.25中南海聚集事件真相》中的假象
  4. 移花接木,谎言可笑 ---评中国中央电视台“4.25”节目
  5. 机关算尽,老虎吃天(转载) --评中国中央电视台“4.25”节目
  6. 透视剪接:评中央电视台『4.25非法聚集事件真相』
真相之三:法轮功是否有组织
  1. 原法轮功研究分会负责人之一的叶浩谈关于法轮功是否有组织一事的情况说明
  2. 靠欺骗收回挂靠体委的许可证
真相之四:澄清一系列歪曲事实的报导
  1. 揭露长春极少数人的阴谋
  2. 中国各大媒体诬蔑法轮功文章的幕后策划
  3. 谎言蒙蔽不了雪亮的眼睛--揭露李晶超的阴谋
  4. 《转法轮》原稿是我们帮师父从他的讲法录音上抄录下来的
  5. 《人民日报》一离谱奇文注解
  6. 南昌晚报1999年8月21日头版头条新闻的真相
  7. 耄耋老媪作伪证 人民日报真荒唐
  8. 给深圳商报的一封信
  9. 为完成任务得奖金,记者肆意编造炼法轮功走火入魔抱孩子投白马河故事
  10. 河北玉田当局昧心邀功,张冠李戴诬陷法轮功,知情人被送精神病院
  11. 江西大法学员葛满珍就一则编造的新闻给江西电视二台的一封信
  12. 钟芳琼的见证:《商务早报》颠倒黑白

  13.  
真相之五 :关于祛病健身的功效
  1. 法轮功治病健身的效果
  2. 只为真正修炼的人清理身体
  3. 《医药保健报》1997年12月4日--祛病健身首选法轮功 42
  4. 《中国经济时报》1998年7月10日百姓广场--我站起来了!
  5. 《羊城晚报》--老少皆炼法轮功
  6. 《中国青年报》1998年8月28日--生命的节日
  7. 《深星时报》--热点专题--法轮功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主办的《人民公安报》1993年9月21日关于李洪志先生亲率弟子为全国第三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代表免费提供康复治疗的报道
  9. 1998年上海电视台的新闻节目1:“双休特写晨练--申城又一道亮丽的风景”
  10. 1998年上海电视台的新闻节目2:“法轮大法拥有众多修炼者”
  11. 关于法轮大法功效(祛病健身、道德升华)的证人证言
  12. 国家气功评审调研组--九九九年一月十六日在长春、哈尔滨召开各界法轮功学员座谈会
  13. 国家体总:法轮功祛病健身有效率高达97.9%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所属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1993年8月31日致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的感谢信
真相之六:关于吃药的问题

真相之七:1400“练功致死”案例

  1. 1400案例的背后
  2. 山东蒙阴县宣传部捏造“练功致死”案例
  3. 被收入”1400例”的家属谈--是炼功致死的吗?
  4. 《人民日报》捏造法轮功致人死亡案例的真相--李亭杀害父母案真相
  5. 被迫害致死也要收入“1400例”?
  6. 由中国媒体渲染的致死率看法轮功之超常
真相之八:关于杀人及自杀报导的真相
  1. 中央电视台记者对编造假新闻镇压法轮功表示很无奈
  2. 中国《检察日报》2000年4月11日:一个新闻造假者的内心独白
  3. 什么新闻可以造假?(节选)
  4. 公安局内部人员坦陈法轮功真相
  5. 揭露中央电视台弥天大谎为法轮大法正名
  6. 新华社歪曲"法轮功杀死父母"报导误导舆论
  7. 新华社--河北省任丘市近日发生一起‘法轮功’练习者迷途不返、残杀亲生父母的恶性事件”真相
  8. 论对法轮功的不公正报导
  9. 纸包不住火,谎言掩盖不了真相 ─关于闽籍青年所谓炼法轮功发疯故事的真相
  10. 深圳《女报》诬蔑文章真相调查
  11. 张清贺伤妹杀母栽赃法轮功事件的澄清材料
  12. 中央电视台所报哈尔滨杀人事件的真相
真相之九:思想转化的真相
  1. 李其华老人"检讨"出笼的真相
  2. 大陆电视台伪证内幕浅探
真相之十:赵金华之死
  1. 山东省赵金华因炼法轮功被迫害致死的过程
  2. 赵金华被打致死的详细经过
  3. 法轮功学员向外透露赵金华事件面临判刑
真相之十一:是泄露国家秘密吗?
  1. 徐新牧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案基本情况
  2. 以“泄密罪”审判法轮功学员既侵犯人权又违反宪法
  3. 关于“非法获取泄露国家秘密”指控的法律分析
  4. 张春清因向世人讲述自己受迫害真相而以泄漏国家机密罪被捕入狱
真相之十二:聚敛钱财?
  1. 法轮功学员谈经济诬陷
  2. 杭州市法轮功辅导站站长汪大伍就中央电视台有关三起所谓“‘法轮功’非法出版物大案被侦破”的报导严重失实一事致中央电视台等单位的说明函
真相之十三:赠房的真相
  1. 赠房已被师父严肃回绝--由华尔街时报一篇文章引起的一点说明
真相之十四.中国政府在海外反法轮功的真相
  1. 揭开西雅图取消"法轮大法日"的真相
  2. 中国驻加拿大大使出尔反尔
  3. 加国议员不畏中共恫吓 坚持真理伸张正义
  4. 向法轮功道歉


真相一. 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真相

1. 江泽民推卸不了的历史责任

看到江泽民与华莱士先生的对话,作为一名法轮功事件的知情者,我感到难受;尤其看到江氏在法轮功问题上亲自信口雌黄、无中生有,让全世界耻笑,我真为中国感到羞耻!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江泽民竟然想推卸责任,说什么“政治局常委都要举手同意”等,为他自己镇压法轮功这件愚蠢的事开脱历史罪责。在此我要对其猛喝一声:江总书记,你推卸不了历史责任!先不讲苍天有眼,天网恢恢,你近几年膨胀起来的独裁专制、暴政作风,你周围的每一个人都深有感触。尤其是4.25中南海事件前后,你的言行足以说明你就是镇压法轮功的总导演、总后台,岂能一推了之!且看如下内幕几则:

1.98年下半年,以乔石同志为首的部分全国人大离退休老干部,根据大量群众来信反映公安非法对待法轮功炼功群众的问题,对法轮功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详细调查、研究,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并于年底向江泽民为首的政治局提交了调查报告,由于报告中提到了“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的古训,令江大为不悦,当即批示(大意):写得玄玄乎乎,我看不懂,并把报告往罗干那儿一推。从骨子里想利用法轮功事件捞取政治资本的罗干,自然心领神会,以法轮功“有国内外政治背景”为由,与连襟何祚庥一起策划了“天津事件”、“中南海事件”……

2.中南海事件当天,当“两办”负责人及罗干等向江泽民汇报法轮功学员上访经过的情况时,江氏迫不及待地挥舞双手,大叫“灭掉,灭掉,坚决灭掉!”这种赤裸裸的暴君形象,令在场人员包括罗干都感到吃惊。

3.“4.25”中南海事件中,朱镕基总理以他的胸怀和诚意使事情得已圆满解决,眼见朱镕基总理即将得到的世界赞誉、万古流芳,江泽民妒火中烧,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在讨论“中南海事件”的第一次常委会上,老朱刚说了一句:“让他们炼吧”,江氏就恶狠狠地指着他叫:“糊涂!糊涂!糊涂!亡党亡国啊!”曾受“右派”之冤的朱总理似乎明白了什么,从此不再对法轮功的事说一个字,散会时,与在场的工作人员一一握手、道别。

4.由于在政治局常委中得不到全力支持,江泽民又模仿毛主席写大字报“炮打司令部”的手法,向全体政治局委员写信,并多次以个人名义作“批示”,把法轮功问题定性于“与党争夺群众”、“亡党亡国”的高度;并在“两办”代表党和政府向全世界庄严承诺“炼功自由”、“从来没取缔气功”的同时,在全党传达江的批示、讲话和“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不准炼法轮功”的通知,令众人同时或在相近时间传达互相矛盾的“文件”、“通知”,令他们在这个世界面前出丑、难堪……

5.“7.20”大镇压后,出乎江泽民的意料:法轮功学员生死都不怕,天天上访;全世界正义与民主的国家都谴责中国践踏人权,非法镇压;为此,江泽民竟然在10月份赤膊上阵,公开暴露国家最高机密,“党大于法”,“人治代法治”,由你这位中共总书记凌驾于法律之上、全国人大之前给法轮功定了“邪教”,又一次在全世界面前丑化了中华文明的形象……

6.尽管江泽民和始作俑者罗干费尽心机,幕后台前一手操劳,镇压却越来越不得人心,越来越艰难。令江恼火的是,除山东、辽宁等少数省外,许多省市对镇压不感兴趣,对镇压的指令阳奉阴违,尤其南方一些省市如广东,到去年底竟然有“法轮功绝大多数是好人”,“在广东不判一个”等说法。连被选为接班人的胡锦涛、李长春也是消极敷衍、低调对待,似乎不愿和江一样被绑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因而江泽民于今年二月广东南巡,亲临督战,又是批评广东对法轮功“镇压不力”、“软弱”;又是要李长春在政治局会议上做“检讨”;又是亲自给深圳市委发传真要他们“守住阵地”,等等;在江泽民和罗干的高压下,广东终于在今年二月开始劳教法轮功学员,第一批被劳教的学员中竟有胡锦涛的大学同班同学!知情者说:你这是一石二鸟,既给广东省镇压法轮功开了先例(胡锦涛的同学都判了,谁还不能判?),又给胡锦涛套上了“出卖同学”、“不仁不义”的耻辱牌,做暴君也要找一批人陪绑啊。

7.江泽民想推卸责任的又一表演是对日本首相说你在4.25前“完全不知法轮功是什么”,可竟在另一场对香港等境外媒体说起你的一位做高级会计师的同学“生病都不吃药了”(中央机关很多人都知道他在99年4月25日前曾几次给你写信谈法轮功),所以你这种自相矛盾的谎言只能是不打自招。

江总书记,上述情况是否还似曾相识?大家都知道,你就是镇压法轮功的总导演兼名演员,你的历史责任是推卸不了的。

知情者(党员)
2000年9月10日

2.大纪元时报:江泽民以种种肆意恶行摧毁了中共宪法
方海涛

1982年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吸收了近三十年中国大陆大搞政治运动的惨痛教训,引导人们致力于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走工业化、现代化和国际化的道路,以求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然而,近两年来,江泽民运用中共的权力逞一己之能,大肆采用政治运动的手段镇压法轮功、树立个人权威,摧毁了幼稚的中国宪法。

从宪法上讲,江泽民是国家主席和国家军委主席。除了以军委主席的身份领导武装力量外,他的权力限于根据人大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一定级别的行政官员、授予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戒严令和动员令、宣布战争状态、接受外国使节、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条约和协定。可以认为,国家主席主要是代表国家的一个象征性职位,国家主席没有也不必拥有实质性的权力。容毅仁当国家主席时基本是这样的情况。但是,江泽民作为中共的一把手,他对国家权力的干预远远超越了宪法对国家主席职权的明确规定。

宪法第89条和86条明确规定,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全国的行政事务包括公安工作,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因此,朱镕基应该全权领导公安部的工作。从宪法上讲,除了调动武装力量,江没有指挥行政机构的权力。在镇压法轮功这个问题上,江亲自指挥罗干部署公安机关进行全面的拘留、逮捕、劳教。江泽民为什么这么做呢?因为朱镕基不认为法轮功有什么危害。但是,朱镕基管不了江泽民,也就管不了他对公安部的操纵,只好自己埋头搞经济去了。朱镕基曾经指责公安部说,“放着那么多大案、要案不抓,专门对付一个民间组织?”

罗干是中共的政法委书记,江泽民通过党的领导操纵着庞大的公安系统。江泽民是中共的总书记,搞搞“三讲”还是可以的,能够直接插手行政事务么?这涉及到宪法和政党的关系问题。宪法第5条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江泽民在法轮功这个问题上亲自上阵,置宪法规定于不顾,颠倒了中共和宪法的关系。

在江泽民的直接授意和罗干的亲自部署下,公安部在镇压法轮功问题上担当了主要角色。公安部宣布了禁止炼功活动的“公安六条”,但该决定缺乏宪法规定的依据。宪法第90条规定,“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可见,公安部只能根据人大通过的法律和国务院的文件发布命令,而“公安六条”是依据民政部的决定发布的。公安部在法轮功问题上的违法决定,反映了朱镕基领导的国务院对镇压法轮功的异议和江泽民的直接操纵。江泽民不会搞经济,但他会操纵和政治运动有关的一切权力。

除了利用公安系统的权力,江泽民还利用党内的权力操纵人大常委会、宣传机构、法院系统、检察院对法轮功进行全面的诋毁、镇压。江泽民亲自在法国宣布法轮功为X教。江泽民的权力来自哪里?国家主席、军委主席、中共中央主席都没有这样的权力。法轮功是什么的问题,公安部的多次调查并没有得出江期望的结论,司法系统也没有运用听证程序进行过认定。江泽民怎么就知道法轮功是什么?法院和检察院依据宪法应该对人大负责,公安部应该对朱镕基负责;实际上,他们对中共的政法委负责,政法委对罗干负责,罗干对江泽民负责。宪法规定的权力制约结构被江泽民彻底摧毁。中共内部的个人独裁对宪法的侵蚀昭然若揭。

如果法轮功确实有问题,江泽民大可不必这么做。公安系统每天都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侦破各类案件,法院和检察院从来没有停止过审判和公诉活动,朱镕基对许多事情明察秋毫,国家机器没有失灵。何必劳驾江泽民亲自上阵这么费劲哪?唯一的可能是,人家不认为法轮功有什么危害,认为管不着、没必要管。事实也是如此,乔石领导的班子在江泽民插手前进行过调查,认为法轮功利国利民。在中国大陆,对气功等等民间活动的看管历来十分严格,有问题能跑掉么?

看来,江泽民对法轮功有十分“独特”的看法,这种“独特”的看法只能通过党的全面领导和“非常规”的渠道予以贯彻。对不同信仰、异己思想的打击往往采取这样一种方式。改革开放这么多年,人们为经济建设而忙碌,法轮功也已经盛行多年,怎么突然变得“危害”这么大?有必要单独针对法轮功来一个额外的政治运动吗?宪法对政治运动没有规定,强调的是依法治国,政治运动是个不正常的状态。历史深刻地告诉人们:在政治运动盛行的时代,没有宪法的地位,公民的权利受到侵害,国家权力结构陷于混乱。显然,江泽民对法轮功的“独到见解”,在没有多数人支持的情况下,无法通过宪法规定的民主、合法的程序予以实施。中共的领导作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政治宣传是贯彻个人意志最方便的渠道,中国宪法退回到文化革命时期无法无天的状态。然而,中共也强调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江泽民的做法和哪儿也不沾边啊!

在公安部、人大常委会、法院和检察院沦为江泽民工具的时候,行政权力和审判权按照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得以运用,公民权利必然被剥夺和侵犯。实际上,江泽民就是要阻止那么多的人炼法轮功。公民的思想、信仰、锻炼身体的自由被剥夺,上访、批评、建议、申述的权利随后又被取消。宪法第27条,“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关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多么美妙的词句啊!由于江泽民对国家机器的操纵,这变成了一句骗人的鬼话!不信你就上访试一试!江泽民对法轮功莫名其妙的仇恨加上他对权力的大规模滥用,使宪法保障的人权和公民自由丧失殆尽。

江泽民,一个独断专行和怀有偏执狂般仇恨的人,利用中共的权力和政治运动的形式,破坏了宪法关于国家机构权力安排的规定和脆弱的民主机制,摧毁了宪法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全部保障,严重毁损了宪法的尊严、中共的威信和国务院的权威,断送了中共大陆民主法治建设多年来取得的有限成果。由于江泽民的缘故,中国宪法已经成为一张废纸。

江泽民对中国大陆一部不完善的宪法进行的全面破坏,已经成为世界宪法史上一个最臭名昭著的案例。

http://epochtimes.com/news/epochnews/main/newscontent.asp

3.举报江泽民

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十八条、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定,现向您们举报如下情况:

1999年10月25日,国家主席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时说:“‘法轮功’是危害社会和人民的邪教。据不完全统计,因练‘法轮功’致死的达一千四百多人,许多修炼者精神失常,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酿成了十分严重的社会后果。练习‘法轮功’的绝大多数人都是以为可以健身强体,对‘法轮功’的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的非法活动并不了解。所以,当他们了解了‘法轮功’反社会、反科学、反人类的真相,都立即与‘法轮功’划清了界线。当今世界,虽然科技文化已很发达,但危害公众身心健康和社会正常秩序的邪教组织却时有出现,如美国的‘大卫教派’、‘人民圣殿教’、日本的‘奥姆真理教’、欧洲的‘太阳圣殿教’等,其原因是相当复杂的。对于这些邪教组织危害社会和人民的活动,任何负责任的政府都不会听之任之。这也说明,物质文明愈发展,愈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

上述言论纯属诬蔑和诽谤。下面就以上所言分段进行说明。

1、国家主席江泽民说“‘法轮功’是危害社会和人民的邪教。”一言违背了社会事实及违反了《宪法》所规定的国家主席的行为规范。
首先,这段话违背了社会事实。

1992年法轮功传出,其不同于一般气功,要求炼功人不仅是炼动作,还要重德,修炼心性。学炼者按要求去做的,健身效果极为显著,因此,国内外学炼人数迅速增加。在不到7年的时间里,学炼人数达一亿余人。由于法轮功不是仅以锻炼身体为目的,而是修炼,提高心性,提高思想境界,达到“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所以,凡有法轮功学员之处,周围的人们都知道他们是重心性、重德的好人,是真正按“真、善、忍”的要求做人的,这也正是法轮大法得以弘传的原因所在。而国际社会公认的“邪教”,是与黑社会、恐怖组织齐名的,其成员有枪支等暴力器械,对内、对外都采用武力或血腥屠杀等方式来维护他们的利益,而且对内教规森严,对外活动保密,其成员不在特殊情况下不公开向社会承认教徒身份。他们的行为后果是违背社会道德、损人利己、危害社会和他人的。法轮大法作为中国乃至世界的传统文化——修炼的一个法门,要求学员按“真、善、忍”去衡量自己,与人为善、守德、不杀生,放下一切贪欲之心等,都是与古人的修佛、修道相似的,是高德大法,是修炼传统文化的弘扬,与“邪教”有着天壤之别。所以说江某所言是违背事实的。

其次,这段话违反了《宪法》中规定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行为规范。

《宪法》第八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就是说国家主席的积极作为必须在全国人民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的“决定”前提下而依“决定”而为,尤其是,对于涉及了国家、人民权益的重大举措,必须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正式“决定”,而国家主席的职务行为是发布“决定”。即使是在中国以往发动的“打倒……”之类的运动(正确与否不论),通常的惯例也是有一个“关于……的决议”出台,以示掀起运动的合法性,却从未见过象这里以“访谈”的形式宣布对涉及国际范围人士的群众活动给予定性的,且开始带领中国警方对法轮功进行大规模的拘禁、劳教、判刑等侵犯人权活动。这是严重的违宪行为。江某的这种“访谈”性的、不正规的、个人意向性的表达方式还发生在国外,正说明在中国确立如此意向,不会有按正式决定出台的机会,同时还说明,江某的这一意向所指的人员范围绝不仅仅指中国的法轮功群众。所以才选择了这样一个机会使他的个人意向得以面世。

2、江某言“据不完全统计,因练‘法轮功’致死的达一千四百多人,许多炼功者精神失常,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酿成了十分严重的社会后果。”在镇压法轮功运动开始之时,各地公安、新闻媒体的一个强大重任就是迫使法轮功学员进行揭批,他们软硬兼施,公安的各种刑具实在解决不了问题的情况下,就用学位、亲人、朋友的利益损害或株连等方法达到取得假新闻的目的,所以有数以千万计的大法学员都受到过如此纠缠,以至暴力取证。然而除电视反反复复播出的那几例外,再没有其余的了。而在播出的那些人中,有的在强压过去之后,又反过来重新表态,表示坚决修炼法轮功。然而,江某提到的“一千四百多人”,却提供不出这些人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死亡时间、死因记载等等详实的自然状况资料,甚至连死者的大致地区来源都不能公布出来,更谈不上对涉及生命的事件经过司法部门进行调查取证、鉴定、法庭质证等严格的法律定性程序了。所以后面的“许多修炼者精神失常,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酿成了十分严重的社会后果。”就更言无实据了,只是故弄耸人听闻而已。而今,为了达到他们破坏法轮大法修炼的目的,法轮大法学员中近五万人被非法拘禁、劳教、判刑,致残、致死者都已出现,还有数以千万计的人被开除公职、撤职,开除党籍、团籍、学籍,被逼辞岗、长期受监视,如此大面积的家庭被破坏,人权和法律被践踏已尽,给社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这些“社会后果”是不是应由江某来负责?

3、江某言“练习‘法轮功’的绝大多数人都是以为可以健身强体,对‘法轮功’的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的非法活动并不了解。所以,当他们了解‘法轮功’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的真相,都立即与‘法轮功’划清界限。”法轮功可以强身健体,但法轮功的立意是修炼。修炼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国的高山、大川、名城,到处都有寺庙等文化古迹,是中国古文化遗产中占绝大多数的文化现象。中国在世界有“神州”之称,历代皇帝都建塔修庙,崇尚修炼,所以在中国这个历史悠久的古老民族中有相当多的人对修炼是相信的。虽然经历了“文化大革命”,但对修炼历史源远流长的中国,在民间还是存在一些修炼及与修炼有关的现象,人们依然相信修炼。法轮功是修炼的上乘功法,一经传出,倍受人民喜爱。百姓亲传亲、友传友,不到七年时间,修炼人数达亿人。修炼的人身体好了,但身体好的前提是道德回升了,同化了宇宙“真、善、忍”特性。李洪志老师在《转法轮》的开始就讲到法轮大法是“修炼”,要求学功的人要放下“治病”、“求功能”之心。法轮大法“至简至易”,通俗易懂,对社会进步及科学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所以修炼的人中有不同的文化阶层。法轮大法讲述的科学远远超出了人类现有的科学,就象我们的科技目前主要是对地球物质的探测,而法轮大法使人们的思维不局限于地球,站在宇宙广大空间来看地球,地球只不过是庞大宇宙中的一颗小行星,它上面的真理、科学仅是地球范围内的人类的论述,而宇宙中有高于人类的智慧生命的存在,就有高于地球人类的科学、真理。仅以驾驶飞碟来地球的外星人比较人类的科学,人类目前尚不知地球之外哪个星球上有生命,而这些外星人却能到地球来“巡视”。人类对这些生命来源于太阳系、银河系等以至更大的、更远大宇宙范围,这些生命是否来自于一个星球,都是难以判断的。而对于地球本身的认识也是有局限的。比如,地球在自转、公转,它的动力来自哪里,它的运行轨迹是如何设定的。那么,对于宇宙大时空的论述不就超出了地球与真理了吗?这些不但不是“反社会、反科学、反人类”,而恰恰是对社会、科学、人类的进步有积极的意义。

法轮大法学员的亲友们都知道法轮功号召人们如何做好人,然而,当有些人发现自己的号召力远远低于法轮大法的感召力时,就产生了惶恐。他不去想一想为什么人们喜欢“真、善、忍”,而不喜欢虚假。所以,虽然大法很好,却没有自信心,而不择手段地对法轮大法修炼者进行破坏,手段用尽而不及,只好对本人强压,对他人株连,故意制造法轮大法学员与其他社会成员的界线。可是,真理是无界可挡的,所以从警察局到街道办事处、从单位到家庭,这些被拉进来阻挡修炼的人,他们担心的不是法轮大法会对他们有损害,而是强压者会以此为借口而对他们进行损害。所以,他们对法轮功学员公开讲他们所害怕的是强权可能给他们带来的后果。可见,这条“划清了界线”的线是真正划在法轮功学员与人民之间了,还是划在强权者与人民之间了。因而,给政府形象造成巨大损失。

4.国家主席江某言:“当今世界,虽然科技文化已很发达,但危害公众身心健康和社会正常秩序的邪教组织却时有出现,如美国的‘大卫教派’、‘人民圣殿教’,日本的‘奥姆真理教’,欧洲的‘太阳圣殿教’等,其原因是相当复杂的。对于这些邪教组织危害社会和人民的活动,任何负责任的政府都不会听之任之,这也说明,物质文明愈发展,愈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在竭尽全力败坏法轮功的声誉的行动中,除制造假新闻外,就是借助外国正在清理的几种“邪教”来给镇压法轮功的行动涂色。但是这种外在的涂抹是经不住检验的,所以真正的实质就暴露出来了。在美国、欧洲依法清理本土“邪教”的同时,却给法轮大法修炼以合法注册、登记,提供活动场所,鼓励国民修炼法轮功,有的国家还给李洪志老师以嘉奖,这一点不正好说明了在这些科技发达的国家对是非的判断是更明晰的吗?
以上表明,江某的严重失实的言论,在世界上给中国造成的将是如何影响,从而把中国在国际舞台上推倒了多么难堪的境地。在国内造成以公安为主,以街道、单位、家庭为辅的大混乱、大恐慌。致使司法机关制造大量冤案,直至大法学员被致残、致死。所以看出江某的所为是以权抗法、以权压法,使司法机构执法犯法,冤案累累的江某的行为严重触犯了我国法律的如下规定:

1.江某违反了我国《宪法》第五条之第一、三、四款、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

江某不维护国法统一和尊严,为自己开创特权。在没有国家机构对法轮功定性的文件下,而以国家主席身份在海外媒体上对涉及数以亿计的法轮功修炼给予定性为“邪教”,是严重违反《宪法》的行为,是将自己的行为置于宪法规范之外,违背了社会公德,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超越了《宪法》赋予国家主席应有的权限。

2.江某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3.《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在中国社会现实中,公民除有信仰宗教的以外,还有信仰“共产主义”等信仰,那么就是说《宪法》第三十六条的立法实质意义保护的是信仰自由权。我们参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序言》中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后面,在第三十二条规定:“香港居民有信仰的自由。”“香港居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公开传教和举行、参加宗教活动的自由。”同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序言》及第三十四条有与上完全相同的规定,那么就足以说明《宪法》所保护的是公民的“信仰自由”,而不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仅有“宗教信仰权”,而是信仰自由权。

那么江某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法轮大法学员的信仰权,而且对信仰法轮大法的人以“邪教”之词加以侮辱、诽谤,因此违反了《宪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江某的领导下,在中国因此而掀起了对法轮大法修炼的围剿、迫害狂潮。全国上下对数千万法轮大法学员进行非法搜查、非法拘禁、非法劳教、非法判刑,直至致人死亡。而且对法轮大法学员反映事实真相的上访信给以邮路查封、撕毁。制造诬陷法轮大法的假新闻、假证据时,用酷刑折磨大法学员给予承认;对造成致死的,说被逼致死,活活打死的学员是自杀或称疾病突发。有的学员因还炼功被撤行政职、开除工职、被逼辞岗,开除党籍、政籍等处分,剥夺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权。

江某的所作所为,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三条的归帝国内,已经构成了犯罪,而且符合《刑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为故意犯罪。江某涉嫌及涉嫌领导犯罪有:

a)超越职权范围,破坏《宪法》关于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破坏国家形象,有损国家利益,侵犯公民权益,滥用主席权力,符合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关于滥用职权罪的规定,构成了滥用职权罪。

b)将跨世界范围的一亿余人参加的法轮大法修炼活动称为“邪教”,并主张不许再修炼。其在国内掀起的对法轮大法修炼进行镇压、围剿的狂潮,严重地践踏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及民主权利,在世界造成重大影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损失,其行为符合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关于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的规定,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

c)在海外接受媒体采访之际,对法轮功以虚假不实之词加以诋毁,制造国际舆论,以掩人耳目,达到将法轮功诬陷为“邪教”的目的,为其镇压法轮大法修炼找借口,其行为符合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关于侮辱罪、诽谤罪的规定,构成了侮辱、诽谤罪。

d)利用职务之便,个人给法轮功定性之后,就开始动用权力,对法轮大法学员展开全国性地大围剿,动用司法机构对学员进行抓、打、判,以“邪教”定罪,所以,其对全国迫害法轮大法修炼的所有罪案起到了领导作用。其具体领导的犯罪有如下种类:
(1)非法拘禁罪;
(2)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伪证罪;
(6)妨害作证罪;
(7)打击报复证人罪;
(8)诬告陷害罪;
(9)报复陷害罪;
(10)虐待被监管人罪;故意伤害罪;
(11)过失致人死亡罪;
(12)故意杀人罪;
(13)徇私枉法罪;
(14)侵犯通信自由罪;
(15)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鉴于以上原因,根据我国《宪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检查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标准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法纪检察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管理制度(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举报,敬希全国人大及最高检的领导以人民命运、国法尊严、国家前途为重,规劝、阻止江某悬崖勒马,或采取适当法律方法阻止其行为,以挽救其越走越远,悔之晚已。

举报人:大陆大法弟子(姓名为编者所略)
2000年7月1日

(注:了解法轮功学员部分受迫害情况,可查明慧网,网址:http://www.minghui.ca)
1)“法轮功--真实的故事”
http://www.minghui.ca/gb/000/feb/23/truth-package.html
2)“承受无名苦难呼唤正义良知??法轮功的和平历程”
http://www.minghui.ca/gb/0001/jun/10/package_flgs-way_ch.html
后附:死亡人名单(22人)

4.江泽民接受哥伦比亚广播公司采访,恶意造谣污蔑法轮功,中国新闻媒体隐瞒不报

2000年8月15日下午,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北戴河接受了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60分钟”节目主持人麦克?华莱士的专访,中国多家新闻媒体、中央电视台均作了报导报道,但所有的报导都将一些采访内容略去,特别是有关法轮功问题的采访。让我们来看一看江泽民身为国家主席如何以身作则,带头造谣。以下是有关法轮功问题的采访:

华莱士问江泽民关于人权和中国政府迫害宗教团体法轮功方面的问题。

江:“他们的头领,李洪志,自称是主要佛主转世再生,也是耶稣的转世再生。”他说:“你相信吗?他说世界的末日就要到了,地球即将爆炸,事实上他所说的仅仅是欺骗人民的谬论。但是,由于他的说教,许多家庭被打碎了,许多生命消失了。所以,经过仔细权衡,我们的结论是,法轮功是一门邪教。”

江指出,没有法轮功信徒被判处死刑。

江告诉“60分钟”,法轮功已经造成数千学员自杀。

一年多来,中国的宣传机构花费了那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好不容易无中生有、造谣中伤才搞出了“修炼法轮功使1400人致死”的谣言,江泽民一句话便又是几千条人命,“1400”变成“数千”,“致死”变成“自杀”。

“没有法轮功信徒被判处死刑”,看来江只会造谣,不愿做调查研究。50多位法轮员被折磨致死的事实不知是不愿了解,还是为了达到其政治目的,不惜老百姓的生命?

江说法轮功创始人“自称是‘菩萨转世、耶稣转世’”。前不久中共媒体还只是在说“暗示释迦牟尼转世”,一年多来,中国政府在国内对法轮功的疯狂镇压,在世界各地散布谣言并辅以经济、外交等手段,妄图达到在世界范围内镇压法轮功的目的。然而事与愿违,法轮功在中国以外的世界各国越来越受到欢迎,西方人普遍同情法轮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心大陆法轮功学员遭到迫害的境况。江泽民在去年世界首脑会上亲身传谣,将捏造的污蔑材料送给克林顿,却未能达到目的,美国政府和人民这一年中一如继往地支持法轮功。一技不成又出一技。江泽民就编出个 ‘自称耶稣转世’妄图引发西方人的反感。

华莱士问江,(中国)为什么封锁网站,包括BBC和华盛顿邮报网站。

“我希望人们将从网上学习很多有用的事情,”江说:“但无论如何,网上有时也有不健康的东西,特别是网上的色情内容--对我们的年轻人伤害很大。”

华莱士指出,BBC和华盛顿邮报网站没有色情的东西。“它们被禁可能是因为有些政治消息的报导,”江说:“我们需要有所选择,我们希望尽可能地限制对中国发展无用的信息。”

法轮功的网站从去年7月被封,并不断受到攻击,因为法轮功的网站上有事实真相,对江镇压法轮功不利,而不是对中国发展无用。

5.江泽民镇压法轮功根本没有法律和国家行政命令作为依据

据政府内部消息,江泽民在大陆强行实施镇压法轮功政策一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包括公安系统,可以说基本没有合法的正式党政文件。无论传达命令的还是执行命令的,都没有真正的国家文件作为法律和行政依据。

人民日报发表的所谓特别评论员文章中曾有过一些规定,但是规定中并未提到法轮功的名字。因此人们经过分析普遍认为,这场镇压运动是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央几个人少数人的个人意志,并非经过法律程序制定的国家政策,是少数人用非法手段实行强权政治的一场残酷闹剧。
 


真相之二:中南海事件

1.山雨欲来风满楼--从99年4月25以前的一些事件看罗干之流陷害法轮功的蓄意阴谋

“4.25中南海事件”已经过去一年多了,中共政权内少数坏人操纵的对法轮大法的镇压也持续了一年多,出乎镇压者意料的是:全球越来越多善良的国家与人民已了解了镇压背后的真相,公开支持法轮大法,颂扬“真善忍”,并揭露、鞭鞑镇压者的暴行。然而,在中国大陆,由于镇压者控制了一切新闻媒体,不断受其谎言灌输,致使有的人对99年“4.25事件”还有误解。

面对这一情况,作为一名法轮大法老学员,我觉得有必要揭露罗干之流在“4.25”以前就蓄意制造的种种邪恶阴谋,来说明“4.25”事件的必然性。并指出罗干之流是策划“4.25中南海事件”并以此诬陷法轮大法的真正历史罪人。

一、96年上半年

在年初,中央“气功与人体科学”九人小组按国务院精神将气功划归国家体委主管;国防科工委正式决定:不再作为“中国气功协会”的挂靠单位。

针对中央精神,同时为了保持大法发展能沿着正确、纯洁、不变不破的形式,李老师第一个决定退出以赚钱为宗旨的“中国气协”,并不再做其“直属气功师”。这一举动触动了几个气功痞子的神经,开始发难。他们利用长春几个想利用法轮功发财而被李老师唾弃的无赖,采用栽赃陷害、造谣污蔑等卑鄙手法,炮制攻击李老师和大法的“材料”,并由中国气协以“文件”的方式向全国各省气协下发,并报送参加中央九人“人体科学小组”的各部委(包括国家体委、民政部、公安部、国安部等等)

对气功等群体活动有深入了解的国家体委主任伍绍祖和有关领导,很快严肃指出“中国气功协会”是一民间团体,搞全国垂直领导、发放“文件”等是违法行为,是与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对抗。民政部不久即以“无正式挂靠单位”为由注销了“中国气功协会”的牌子。责成其找到挂靠单位再重新报批。

然而,主管政法委大权的罗干和中宣部丁关根之流为了达到个人捞取政治资本的目的,却不顾国务院关于气功的“三不政策”,授意、制造了以下一系列针对法轮大法事端:

(1)“光明日报”事件。在一篇名为“反对伪科学要警钟长鸣”的评论文章中,首次把当时在北京位居“最畅销书”榜首的《转法轮》,断章取义地作为“伪科学”进行批判;

(2)在中宣部授意下,新闻出版署向全国各省市新闻出版局下发内部文件,以“宣扬迷信”为由,禁止出版发行《转法轮》、《中国法轮功》等大法书籍;

(3)紧接着,在罗干等授意下,公安部门在全国首次对法轮功进行秘密调查,主题是找岔子、找证据,为“取缔”作准备;

以上事件出现后,成千上万大法弟子站了出来,向报社和中央有关部门投书,用善良和平之心诉说大法给自己身心带来的巨大好处,证实大法是于国家于人民有好处的高德大法,使许多部门首次直接了解了大法,也使一大批有缘人在上述事件中得法受益。同时公安的明查暗访不但找不到任何所谓“非法”的证据,还使一批直接接触大法的公安人员也走入了修炼者的行列……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请看--

二、97年

(1)由宗教局控制的“中国佛教协会”开始发难,在其机关刊物《法音》上刊登攻击大法和李老师的文章,从此各地宗教局开始出现肆意攻击法轮大法的言行。有的省市还指使有关寺庙的和尚张贴《法音》刊登的攻击文章;

(2)六月份,在广东省“科技活动月”中,罗干连襟何祚庥开始攻击法轮功;

(3)下半年(约十月),杭州一位患绝症的记者炼法轮功未见好转,最后死亡,当地报纸即以“民间邪教法轮功”为标题,发表恶意攻击大法文章。全国各地报纸不顾法轮大法学员的呼吁和善意陈情,在有关部门授意下纷纷转载,并添油加醋、张冠李戴地胡编乱造,有的报社甚至把众多法轮功学员善意的来信付之一炬,然后我行我素,直到许多学员不得不自发地去到报社集体陈情为止;同时,许多学员也纷纷向中央领导写信反映情况。

值得指出的是:许多报社的领导在真正听取了大法弟子真诚而坦然的陈情后,了解了真相,做出了客观、公正的改正,有的还登报致歉,又一次客观地对大法的弘扬起到意想不到的推动作用。

97年底,李洪志老师针对大法在国内迅速发展的状况,并本着对社会负责的、减少公安部门担心的态度,建议大法研究会向各地辅导站发出几条通知,其中主要两条大意:(1)以公园点、炼功点为基础自发组织辅导站,不设总站、分站等有等级概念的辅导站;(2)条条路都要走正。辅导站绝对不能自己搞资料,更不能存一分钱财物;大法书籍发行一律走正规的社会发行渠道,由常人有关部门、公司去做。如暂时供应不上,由老学员抄书送给新学员,也不能走偏。

尽管李洪志老师对大法弟子作了近于严厉的规定,各地辅导站忍辱负重无怨无恨地面对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压力,化解了他们的误解,然而罗干、何祚庥之流并不因此而善罢甘休,紧锣密鼓地上演上幕丑剧,请继续观看--

三、98年

(1)年初,“北京电视台”事件,众所周知是何祚庥、罗干连襟一手炮制的;

(2)随后,何祚庥受到北京公安有关部门警告:要他不要蓄意挑起事端,制造颠倒事件。然而有罗干作后台,何氏变本加厉,以到各地作“反伪科学”报告为由,全国到处乱窜,并在报告中大篇幅地攻击大法、攻击北京弟子去电视台陈情是“暴行”“围攻”等。

(3)紧接着,在罗干授意下,公安部门十局下达了对法轮功戴帽调查的文件,这个下令调查的文件中首先已给大法定性,扣了一大堆罪名,并张冠李戴,造谣污蔑,误导了基层的公安,致使辽宁等地出现拘押、惩罚大法弟子的严重违法行为。

鉴于这一严重局势,北京党政军系统知识界的多各大法弟子向中央领导人联名写信,法律权威专家还作了该戴帽调查是“非法”的法律分析,遏制了事态的扩大。但是,朱镕基总理正面的批示落入罗干手中,被其截住而不传达,而且更大的阴谋已经开始……

四、98年下半年:

新闻出版界“换方式造舆论”,在中央有关部门怂恿下,内蒙在新闻出版局属下一家杂志社巧妙地利用改名前最后一期杂志,刊登恶毒攻击大法及其创始人的文章,并迅速向全国发行。当学员去电话询问时,则以“该杂志已被撤消”为由搪塞;当这一阴谋被揭穿而不得不发文“收回”时,有的当事人意凶蛮地说:“上面(指新闻出版署和中宣部)叫我们不要道歉,说你们是没有注册的”等等。

以“西藏人民出版社”名义出版、四川成都某印刷厂印刷的一本“中国邪教”的书中,把法轮功列入其中,并向全国发行。当地学员询问此事时,两边新闻出版局都不承认,说是被人“冒名盗印”的。但也有知情者告诉大法弟子说“冒名”印书者很有来头,叫不要去追问。

紧接着,公安部内部下文,“内定”法轮功为“邪教”,各地大法负责人的电话、行踪就开始被监视监听。

年底,由新华社甘肃分社在“新华社内参”上发表一篇“警惕法轮功在甘肃的非法活动”的报道,把该省农村一些巫婆神汉的事硬扯到法轮功头上。各省新华社分社纷纷转载,有的添油加醋,有的加上本省的“情况”,基本都是道听途说,张冠李戴。由于“内参”是给各省厅以上干部阅读的材料,所以在各省厅以上干部中造成极坏影响,许多省市的大型修炼心得交流会和集体炼功纷纷受到干扰、阻碍,甚至在一些大法辅导站正式注册、挂靠的省市如上海、广东、广西、湖北、长春等省市,许多正当的活动也不得不取消或改换方式,给学员正常修炼造成很多困难。

时间进入1999年,罗干连襟的密谋开始步步展现。当时就有多种说法,传在不同月份将“取缔”法轮功,有的说在取缔中功之后,有的说在澳门回归之后,也有的说在国庆大阅兵之后……但是,何祚庥迫不急待地于四月份挑出来,制造了“天津事件”,随即在罗干精心安排下,终于导演了“中南海万人上访事件”,并利用江泽民的狭隘和专横,达到了“7.20”全面镇压法轮功的目的。

从以上事例可以看出“4.25中南海事件”及其导火线“天津事件”,都是罗干之流要想非法镇压法轮功所构陷一系列阴谋的总暴露。所以说,即便没有“4.25”,这样的事件迟早会发生;罗干之流蓄意谋害法轮大法及其创始人的恶毒用心,不会因为大法弟子的忍辱负重、真诚善良而改变,这是罗干及中共内少数坏人的本性所决定的。

当然,至于镇压能否得逞,从7.20一年以后大法在全球的发展就可以看出:“邪恶暴”永远都不可能战胜“真善忍”这一宇宙大法和贯穿万事万物的根本特性。罗干之流蓄意已久的镇压,已给中华民族带来深重的灾难,犯下滔天罪行,等待他们的将是上苍的惩罚和历史公正的审判。

一名法轮功老学员
2000年9月20日

2.中南海事件探微

今年四月二十五日,在中国大陆发生了万余名法轮功学员秩序井然地「上访」中共中枢要地中南海,和平安静地请求中共当局给予一个自由合法炼功环境的事件。这个事件发生在中南海,所以一般人便把它称为中南海事件。由于事情发生在中枢要地以及法轮功学员秩序井然的上访方式,中南海事件立即成为全球注目的焦点。身为法轮大法学员,我们深感有必要将整个事情的原貌,尽可能完整地呈现在世人面前,以免世人为片面的强力宣传所迷惑。本文就从事件的经过、事件发生的原因、几个重要事实的澄清等层面的论述,来揭开这个事件的面貌。

一、事件的经过

依据收集所得资料,我们将整个事件分为天津事件至4/25的事发初期、4/25迄7/20之罗织及炮制罪状的构陷阶段、以及7/20以后的全面抓人阶段。本节按这三阶段叙述事件的经过。

1、事发初期

法轮功学员之所以于4/25上访中南海,是因为在天津事件中,公安局非法扣留了45名法轮功学员。由于法轮功的功法确实有助于提高人们的身心,近几年来,大陆上法轮功学员增加快速,已达数千万人,致使中共担心成为政治问题。而某些官员遂利用此一情势,制造事端,捞取个人政治资本。这就是为何大陆近几年来不断出现媒体以及文宣机构,刊登出版攻击法轮功的文章及报导。

中南海事件肇始于天津事件,而天津事件则起因于中国科学院何祚庥在天津教育学院发行的《科技期刊》上登载的一篇名为《我不赞成青少年炼气功》的文章。文中,他污蔑法轮功致人得精神病,并暗喻法轮功会像义和团一样亡国。何祚庥的污蔑刺伤了法轮大法学员的心。由于无其它渠道可以纠正此种谬误,为了端正视听,一些学员于是采取国家认可的「上访」方式请愿,于4月18日前往教育学院及其它相关机构反映实情(关于为何无其它渠道以及何谓上访等问题,将在后文分析与介绍)。

参加此一活动的人数,据德清先生的估计,有6,000多人;但是据记者曾慧燕的报导,则有数万人(4/28《联合报》)。

没想到天津公安局不但不妥善沟通,反而殴打学员,并于23日开始采取驱逐与抓人的手段,使得法轮功学员唯一得以反映事实的渠道也被封闭。为了请政府释放无辜百姓,并给法轮功一个合法地位与宽松的修炼环境,以便同时解决法轮功长期以来受到压制的局面,学员于25日转往北京,向更高层的政府当局上访请愿。

一开始,学员们是在中南海附近集结。后来,几位武警来告诉学员说:这里不安全,那里不行等等。从而在武警人员的引领下,学员在不知不觉中分为两路,把中南海围成一圈。后来何祚庥也出现并穿梭在人群中,企图挑起事端。当然,他的企图并未奏效。

根据一位目击者的叙述,4/24晚上已有在公安部门工作的大法学员递名片,向中南海当局说明要反映情况,但未引起公安的重视。晚上9点多,中南海附近的一条叫做「府右街」的大道旁,开始有背着行李的、有拿着打坐用垫子的学员,三五成群集结一起,其中很多是由外地前来的。

25日清晨6点多,这位目击者来到府右街北口,发现警察堵在进入中南海的路口,法轮功学员没人去冲闯。可是不久却出现了一幕惊人之事:警察先把大法学员的队伍从马路东口引到西口;然后又指挥着队伍,由北向南缓缓地向中南海正门行进。同时,迎面浩浩荡荡的另一队功友正由南向北,朝着目击者这一队伍而来。两行队伍正好在中南海正门相遇会合成一队,据各媒体的报导汇集在中南海的人数大约有万名以上。

不一会儿,学员们从四面八方继续涌来,密密麻麻地排满了中南海之外附近区域大街小巷的路边。但是,交通没被堵住,连盲道都让出来了。队伍中有不少七、八十岁的老人;有即将分娩的孕妇;也有抱着刚初生婴孩的母亲。许多人为了减少上厕所的次数,都只进少量食物,甚至滴水不饮。谁也不清楚谁来自何方,他们是「从无中来,又到无中去」(以上参考明慧网一位目击者的叙述)。

学员们没有在大街上逛街、没有口号标语、没有任何肢体冲突。在中国,上访不需要向公安局申请,每个法轮功学员只是代表其个人,反应其个人和亲朋好友所受到的不合理对待,所以并未抵触任何一条规定。由于学员们认为向当局「说明以求了解和支持」的诉求已经「基本达到」,所以在当晚十一点半平静地陆续离散(4/26《中央日报》)。

2、构陷阶段

事件虽平静落幕,但法轮功的浩劫才要开始。中共内部反法轮功的一派因4/25事件而得势,开始撒下其长期以来欲铲除法轮功的天罗地网,单纯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在不知不觉中,步步陷入这个网中。

在事发后,中共便已定下要抓人与灭绝法轮功的基调。4/27便透过新华社指出:「对各种练功健身活动,各级政府从未禁止过。有不同看法和意见是允许的,可以依法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而不应聚集在中南海周围。这种聚集影响中央、国务院机关周围的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是完全错误的。对借练功之名危害社会稳定的,要依法处理。」

此决策一出,便有不少媒体记者认为意在争取多数,打击首要,因而预测某些学员可能被捕或判刑。果然在4/28,便传出中南海静坐的四名主要领导人已被扣留(4/28《联合报》)。而在数日之后,中共当局又透过居民委员会、各级单位、党组织等系统,掌握法轮功学员的「名单」(5/4《联合报》)。

接着在6月初,传闻中共召开紧急会议,将法轮功定为邪教,且计划不久的将来就要开始抓人;也传闻将透过减少贸易顺差的方式,不惜以5亿美元的代价,企图引渡李洪志老师回国(6/2《中央日报》)。而各地炼功点的负责人,已遭电话窃听、跟踪尾随;言论和行动均被严密监控;并且威胁修炼者不得继续修炼法轮功,否则一律开除公职。军人修炼者被威胁开除党籍(对中共党员,尤其服公职的党员而言,开除党籍无异于判处公职上的死刑)、军籍;学生则被威胁开除学籍(6/2《中央日报》)。有些地区的修炼者住所附近有警车停泊,也有些法轮功学员透露警方甚至有意制造事端,似有促使矛盾激化的意图(6/3《中国时报》)。

北京也针对法轮功发出第一份文件,下达至各地方政府部门、中央直属单位和各大专院校,宣布法轮功学员借炼功为名,在各地公众地方的所谓「弘法」活动不再被允许,并且下令所有学校,包括大、中、小学不得租借场地给法轮功学员进行活动。同时,部份城市的学员说,他们在公园的早晨炼功活动受到骚扰(6/3《中国时报》)。

对于中共要以5亿美元的贸易顺差作为交换条件,企图引渡李老师回国,并把法轮功定为邪教的传闻,李老师于6/2发表了一篇名为《我的一点感想》的文章,向中共当局善意地解释:他只是教人向善,对政治没有兴趣;法轮功的修炼者并未搞迷信;法轮功不是邪教。为此,法轮功的学员也再度到北京,希望当局给个「说法」。而当局在和这些学员见面时,要学员们相信政府没有要封杀法轮功的政策(6/6电子《明报》)。

6/3有大批来自外地的学员集结于北京,准备再次向中央请愿。6/4晚间当局派出大批警员检查各大小旅馆,将发现的学员送离北京。并在通往中南海周围地区的街道口戒备,将企图到中南海门外的法轮功学员驱离(6/6电子《明报》)。

针对各种镇压法轮功的谣传,6/14中央信访办和国务院信访办发出联合声明,称政府对法轮功从未镇压,也从未禁止,要求法轮功学员不要听信谣言。也澄清中共并没有要引渡在国外的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也不会开除参加炼功的党员、共青团员的党籍、团籍,不会开除公职(6/14《中央社》)。

虽然当局极力澄清将全面镇压法轮功的谣言,可是6/21却又透过《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文章,要求党员干部带头高举唯物论及无神论的旗子。此举无异于宣示将对党员干部炼功者进行清查整治。相关部门在中南海事件之后,对法轮功的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赫然发现各地法轮功的负责人,大多数是共产党员及机关干部,不少还是拥有多年党龄的离退休干部。对于这种情况,中共高层十分震惊。但碍于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不能明白直接禁止非党员民众学炼法轮功。可是,对于党员,高层却决心动用党纪进行整治,对不听劝的党员,将以党纪严惩。《人民日报》的文章就是一个讯号(6/21《中央社》)。

6月以后,各地方机关也纷纷传达中央文件,将法轮功定性为「邪教」,要求各单位不要提供地方给法轮功学员炼功,又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停炼法轮功,否则将严加处理。

6月中有一万三千多名学员联名致函国家主席江泽民及国务院总理朱镕基,要求当局允许他们公开炼功以及合法出版法轮功相关书籍;并说明法轮功不是宗教,更非邪教;不是迷信,而是科学(6/24《中央社》)。

为更有效地铲除法轮功,中共当局也选定山东与江西,作为全面铲除法轮功的试验地。就在6/14发布从未镇压禁止法轮功的3天后,山东省便发下文件,要求共产党员和政府公务员的法轮功学员停止修炼。当一些法轮功学员拿出两信访办的通知与之对质时,官员称那是给外国人看的,是缓兵之计。据悉,中共的计划是先在山东与江西试行全面铲除法轮功的工作,而在其它地方以监视为主要方法,以稳住法轮功修炼者的心(7/21《中国时报》)。

事实上,北京当局于6/26日起,已经公开出动公安人员,在长安街沿线的法轮功炼功处,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清理;紧接着对法轮功展开北京全城的大规模清理,禁止学员在公众场所炼功(6/28《中央社》)。接着中共又于7月初致电各省市,要求每名中共党员要向中央汇报自己「是否信法轮功」(7/5《中央社》)。

中共当局也动用文宣机构,制造法轮功以及李老师的罪状。一开始,大陆各种传媒对中南海事件报导不多,但从6月下旬以后便展开各种批评。并于6/13设立了一个反法轮功的网站,叫做「世界反法轮功大联盟」(该网站于6/20开始运作)刊登文章,捏造事实,中伤、诋毁、污蔑李老师与法轮功(6/22《中央社》)。之后,更找来一些想要利用法轮功牟利,而被李老师批评的原法轮功学员,炮制一些所谓的「揭发材料」,在中央电视台播放。并把少数炼功出岔、致残、自杀的案例归咎于法轮功。这种"制造″李老师罪状的工作到最近还在进行。

从上所述,可以看到中共一直在玩两面手法。一方面在罗织及炮制罪证,以为日后铲除法轮功做准备工作;另一方面,却又宣称不会禁止法轮功,以松懈法轮功学员的戒心。此一构陷工作大致上于6月底7月初已经完成。

3、抓人阶段

当时机成熟时,江泽民于7/19日在高层会议中定案,全面取缔法轮功,20日立刻展开全国逮捕行动。往后也不断使出各种手段,欲逼迫在海外的李老师回国,以达到4/25事件结束不久后便已确定之彻底铲除法轮功的目的。

在7/20日的凌晨,武警开始在大陆全国同时大规模逮捕法轮功各地负责人。北京的武警总部在之前几天,便传达命令,部署在北京的一万多名武警进入一级战备状态,包括使用武器的种类和程度都进行了规定,为20日的抓人行动作准备。20日各地武警除了抓走学员外,还在学员家中翻箱倒柜,将大法书籍、炼功录音机、录影机全部抄走(7/21《明慧网》)。根据学员的描述,在7/20之前的好几天,武警人员便已经开始监视要逮捕的人了,以免抓人计划走漏风声,学员逃跑。据7/27《联合报》的报导,一万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捕,而且来自各地数以万计的学员欲上访而被驱离。

目击者指出警方粗暴的抓人过程:警察用各种暴力方式殴打学员,揪住女学员的头发往警车里拖,致使头发脱落;掐住男学员的脖子,往警车里拖;许多老年人被警察连拖带打,揪住脖子往前推;警察一边打一边高喊:把他的腰带解下来;有的学员同时被四、五个警察殴打后,往警车里扔,身子在车里,两脚在车外。有许多学员脸上、脖子及胳膊上都有瘀血般的血痕。一位80多岁的老人留着泪说:我第一次看到了警察这样打人民群众。

中共中央接着于21日发出文件,正式宣布法轮功为非法组织,不准党员参加法轮功活动,违者开除党籍(7/22《中时晚报》)。XXX认为法轮功有「海外势力在背后介入」,他说法轮功「既不是政党,也不是宗教团体,是一个非法组织」。公安部也出了一份万言书,由新华社于7/22发表,严厉批评污蔑李老师,并指称4/25事件前一天李老师就在北京,影射他幕后操纵聚众包围中南海(7/23《中国时报》)。在认定法轮功为非法组织后,中国国家人事部于23日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准修炼法轮功,并规定今后凡是出版、宣扬、印制、销售法轮功出版物者,一律依法查处(7/24《台湾日报》)。中国新闻出版署23日也发出通知,指示所有有关法轮功的出版物一律不得重印、发行、销售,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予以查处(7/24《台湾日报》)。然后,为了切断国内与海外的联络,从21日起,国际网路被切断,后来连电子邮件通信也中断。

为了避免局势恶化,李老师于22日发表一份《我的一点声明》的公开信,针对大陆当局一连串的诬陷提出说明,同时强调现在与将来都不会反对政府,并呼吁中国政府不要把法轮功群众当成敌人,也请国际机构给予法轮功学员支持与帮助。又于另一份《致中央及政府领导》的公开信指出,如果我们真的做错了什么,请对我们讲,我们可以改;并辩明法轮功没有国际背景与政治目的。

关于最后一点,李老师提出三个理由:(1)他不为钱,他若要钱,只要请学员一人给一块,可以成为亿万之富。(2)他不为权力,历史上当皇帝王子的放下权力而修炼的也不少。(3)他不为仇恨,因为他的祖辈上都没有和共产党过不去,他本人和政府也从来没有过矛盾。

大陆国内的法轮功学员也一再上访请愿,希望政府能明了中南海事件只是一个上访事件;告诉政府法轮功教人做好人,并非邪法;学员都是奉公守法的好人;呼吁政府尽快释放被逮捕的人。为了使中共当局对法轮功能有真正的了解,法轮功学员也上书中共中央。5月初,便有北京学员上了一份万言书给中央;7/27又有一些学员再度撰写一份《致党中央万言书》。通过这些书信,学员一再向当局说明法轮大法非邪法;也不会干涉政治;去中南海只是在毫无渠道反映事实下不得已的做法;少数人炮制的「揭发材料」是个阴谋;所谓的练功出偏与自杀等事件,不能归咎于法轮功;并从各种科学研究成果,说明法轮功不是迷信,而是科学;同时,从多方面事实,说明法轮功有利于道德的回升与社会的稳定等等。

关于练功出偏,李老师在办班时,一再强调不收危重病人与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很难放下他的病,而走向真心修炼的道路;精神病人主意识不清,无法修炼法轮功,因为法轮功在炼功时主意识要明明白白。此外,法轮大法主张不能杀生,当然更不能自杀;李老师也曾明示自杀是有罪的。李老师也从未叫学员不吃药,对于放不下自己的病的学员,他反而要他们赶快去看医生。

事实上,法轮功具有神奇的祛病健身功效,许多学员学炼之后,病痛消除了,所以才自动停止服药。万言书中指出大陆一些修炼法轮功的医学人员曾对北京市区12,731名法轮功学员进行调查,其中有11,892人炼功前是有病的,炼功后11,785人疾病好转或完全康复,完全康复的有6,962人。至于炮制「揭发材料」的宋炳臣与赵杰民原是法轮功的第一批学员,他们学炼法轮功之后,利用功能治病,牟取钱财。这样的行为违反了法轮大法的要求,李老师制止了他们的治病发财行为,这些人不但不迷途知返反而怀恨在心、几年来一直制造机会进行打击报复。

李老师也透过许多媒体向中共做善意的解释与回应,并呼吁学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与当局冲突。例如:在接受《新闻周刊》与《英国每日电讯报》专访时,说明镇压法轮功将失去民心;政府可以禁锢人民,但无法禁锢人心。又于接受CBS访问时,强调法轮功不会对中共造成威胁,因为学员主要目的在于强身健体,而且都在做道德高尚的好人。

尽管如此,中共对付法轮功以及李老师的手段却越来越狠。国家副主席胡锦涛要求各地领导人要「该抓就抓,绝不心慈手软」(7/28《联合报》)。同时,也一再制造舆论,欲逼迫李老师回国。而公安部更于7/29正式发出通缉令,公开通缉李老师;紧接着,又发布取消李老师的护照,让他无法离开美国,哪里也去不得,显露出中共必须除去李老师与法轮功的心态。

二、事发原因

中南海事件表面上导因于天津事件及何祚庥一篇诋毁法轮功的文章,然而根本原因在于法轮功传扬快速,引起中共当局的担心。从1992年李老师开始传功到现在,不过短短的七、八年时间,大陆至少已有七、八千万以上的学员。也就是说,有远因与近因,也与中共中央内部的政治斗争有关,纵横交错相当复杂。

1、远因与近因

中南海事件的远因是长期以来法轮功遭受迫害的情况未能改善。由于法轮功弘传快速,中共担心无法控制,所以近几年来不断采取文宣批评、查禁书籍、开展调查、干扰炼功等各种手段,破坏法轮功。学员的修炼环境遭受破坏,但除了上访一途,毫无其它反映心声、陈情事实的渠道。学员于4/25齐集中南海,为的就是请求当局释放在天津被捕的学员,并给法轮功合法的地位,给学员宽松的炼功环境。

中共当局强烈反对法轮功始于1996/6/17的《光明日报》事件。该日的《光明日报》刊登文章,指责《转法轮》一书是伪科学,宣扬迷信;并批评法轮功的修炼者是傻子。(《光明日报》是国务院的喉舌,文章的主旨代表了一些官员的看法。)

1996/7/24中国新闻出版署更向全国各地发出「关于立即收缴封存中国法轮功等五种书的通知」。随后,一、二十家报刊杂志,也相继对法轮功发难。这其中也有一些像何祚庥这样的官方学者,假借其所谓科学家之名,提出所谓的研究报告,诽谤法轮功。之后,国家出版总署及中宣部也下令各出版社不许出版介绍法轮功的书籍。

相关部门则于1997年开始对法轮功进行调查。1997年初公安部门以法轮功进行非法宗教活动为名,布置全国公安部门进行调查。由于法轮功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非法宗教活动,调查也就不了了之。相关部门甚至成立一个小组,展开对法轮功的评估,同时要求各地体育总会公开对法轮功活动进行调查。虽然各地体育总会的调查结果主要是正面的,认为法轮功是一种「强身、健体、治病」的活动,没有非法宗教活动,但公安部门仍然认为有必要对法轮功进行高度监控。

1998/7/21,相关部门又发出「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文件,认定李洪志老师传播谣言邪说,及一些骨干利用法轮功进行犯罪活动。但是,文件中却又提出要掌握活动内幕情况,发现其利用法轮功违法犯罪的证据,各地公安政保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可见,公安部门在未掌握确切证据之前,即给法轮功扣上违法犯罪的帽子。也就是说,先定罪,后调查。这份文件下达后,不少地方的公安局便宣布炼法轮功是非法集会,强行驱散炼功的学员,并查抄炼功群众的私有财产,对炼功群众非法拘禁、关押、打骂,也有不少地区学员被罚款,甚至法轮功的相关书籍都被列为禁书。学员多次通过正常渠道,向上反映,但都没有结果。在一言堂的大陆社会,三年来虽然指责、谩骂、诽谤法轮功的报导不少,但却无一篇法轮功的辩白文章得以见刊。

在这种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现了4/25法轮功学员上访中南海,请求政府给予一个自由安定的修炼环境。简而言之,法轮功学员上中南海请愿,乃是因为法轮功长期受到污蔑,而中国大陆言论不自由,学员无从反映事实的结果。

此外,学员上访中南海的另一个目的,是要恳求政府释放天津事件被捕的学员。在何祚庥所发表的《我不赞成青少年炼气功》一文中,他污蔑法轮功致人得精神病,并暗喻法轮功会像义和团一样亡国。为了端正视听,一些学员乃采取国家认可的上访途径,于4/18日前往教育学院及其它相关机构反映实情。结果,不但问题未得到解决,反而有45名学员被天津公安局抓去。在大陆,上访不仅是合法的请愿途径,也是法轮功学员得以反映实情的唯一渠道。而4/25法轮功学员在北京的集合,就是大陆法律允许的所谓上访,只不过人数比较多罢了。所以天津公安局非法扣留法轮功学员,只是中南海事件的近因或导火线。

2、政治因素

此外,中共反对法轮功,终而导致中南海事件,可能也与高层官员之间的政治斗争有关。中共当局对于如何看待法轮功,一直存有不同意见的几派人士。其中,有少数人士为了捞取政治资本,不断伺机对法轮功进行破坏。根据中央社(台北5/4)的报导,4/25事件是政法系统幕后策划的欲擒故纵和苦肉计,意图使中南海感受到威胁,进而达到取缔法轮功的目的。
早在1996年,法轮功的迅速发展已经受到中共有关部门的注意,当时担任国务院秘书长的罗干下令公安部门进行秘密调查。公安系统渗透参与法轮功各种炼功活动,但从未获得任何证据证明法轮功有非法活动。

尽管查无实据,中共内部仍对如何处理法轮功形成两种意见:一派认为法轮功仅是社会治安管理问题,非属政治问题,不必取缔;另一派担忧法轮功人数越来越多,影响力越来越大,终将尾大不掉,成为与中共政权对立的不稳定因素,因此主张取缔。1998年初调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的罗干,极力主张取缔法轮功,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否定了这一意见,而总书记江泽民则未表态。

罗干与中科院何祚庥有连襟关系。何祚庥不断在大陆媒体公开批判法轮功,挑起和加深法轮功与中共当局之间的矛盾,其目的就是要引发事端,使「取缔有理」在党内形成共识。而在4/25事件发生之后,罗干向上汇报称,法轮功拥有几千万信众,具有宗教迷信色彩;创始人李洪志身居美国,疑有复杂的国际背景,因此法轮功是社会不稳定因素。

这些论点还向香港和海外媒体散布,刻意夸大法轮功的巨大潜在威胁。有人就怀疑不搞组织的法轮功学员,在中南海事件中给外界「组织严密,指挥若定」的形象,是否有平日伪装成炼功学员的中共公安人员在发挥作用?

而且据了解,对法轮功学员到中南海示威请愿,公安部门在事发前3天已经掌握讯息并密切监控,却知情不报,甘愿事后被批评。这是不是「苦肉计」?

还有不少证据显示4/25事件是公安人员预谋的陷阱,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在不知不觉中踏入政治陷阱中,后文将再继续分析此一问题。

三、一些事实的澄清

从以上两节的讨论中,本节要进一步澄清

(1)包围中南海是被中共公安部门诱骗的;
(2)法轮功学员到北京只是要上访,不是去包围中南海;
(3)中南海事件不是李老师,也不是法轮功学员策划的。

此外,我们也想探究中共反法轮功的真正原因。

1、包围中南海是被中共公安部门诱骗的:

法轮功学员在中南海围成一圈,因而大家皆称法轮功学员"包围″中南海;事实上,"包围″中南海是被公安部门所诱骗的。在第一节,我们转述了一位目击者的叙述。他说法轮功学员在武警的引领下,从中南海外边形成两行队伍,向中南海齐集,在中南海正门汇集成一圈。那位目击者在叙述此一事实时,都还未警觉到他们被武警诱骗,只是在陈述那天的所见所闻。而许多人包括法轮功学员看了此一描述后,也未曾意识到此一诱骗伎俩。一直到6/24,才有法轮功学员亦凡在网际网路上点出此一内幕(6/24《中国时报》)。

第二节也指出4/25事发的前3天,公安部门已经掌握讯息并密切监控,却知情不报,甘愿事后被批评。又据报导,事发后有人请求何祚庥发表评论,何说:目前不去评论,因为不想打乱整个部署(5/5电子《明报》)。

据此,4/25事件是否相关部门中的某些人在幕后部署?而何祚庥刊登的文章,包括后来天津公安局的逮捕法轮功学员,是否都是整个部署的一个步骤、一个环节、一个陷阱?

2、学员到北京只是要上访,不是去包围中南海:

诚如第二节所述,学员到天津或北京,只是在毫无渠道表达事实的情况之下,所采取之唯一的一种合法请愿方式,在中国大陆称为「上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的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中国大陆的《信访条例》第10条规定: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有关行政机关或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法轮功学员在天津或中南海的集合,也不能视为游行或示威。天津公安局4/23抓人之后,法轮功学员24日齐集天津市政府信访办,只是要上访。当日上访不但未果,天津公安局更又抓了几十个人,法轮功学员只得于4/25前往天津市政府的上级行政机关??北京,逐级上访,进一步反映情况。

上访学员没有在大街上逛街,因而不能说是上街游行;没有口号标语,也不能说是示威。在中国上访不需要向公安局申请,每个法轮功学员只是代表其个人,反应其个人和亲朋好友所受到的不合理对待,所以并未抵触任何一条法律规定。李老师一再教导法轮功学员不可做出违法乱纪之事,只要是真修弟子都谨遵李老师以及法轮大法的规定,不会违反法纪。所以在事发期间,学员始终保持着祥和、善心,井然有序地听从配合有关部门的安排和指挥,按信访部门和交警指定的地点站立,等待接待。整个过程中,没有口号与标语,没有妨碍交通,甚至学员还把地上纸屑拣得一干二净。所有这一切,海外媒体都有报导。

3、中南海事件不是李老师,也不是法轮功学员策划的:

中共公安部门发表的万言书中,指责李老师在4/25事件的前一天就在北京,诬控他在幕后操纵整个事件。李老师由于要到澳洲参加学员的法会,为了节省飞机票价,在北京与香港转机。在北京转机时,停留了48小时,24日离开北京,转往香港。中共认为这绝不是一个巧合,是借转机之便,行策划之实。但是,诚如第二节所言,也有人质疑中南海事件是中共公安部门少数人所策划的。我们不知道,也不想猜测是否有人以及是谁策划了中南海事件。只是针对中共的诬控,我们想问:世界上岂有预谋策划罪行之人,还故意现身现场?犯罪的人岂不都是全力证明自己不在场吗?

此外,中共当局怀疑若无人策划,怎么可能一时之间聚集这么多人。事实上,这与法轮功学员的人际网络以及炼功环境有关。法轮功的弘传都是每一学员学炼后,认识到这个功法好,因而传给自己的亲朋好友,学炼者之间大都有亲朋的关系。此外,也有不少人到公园,与大家集体炼功。所以任何活动,不须要任何有形的组织,也不须要任何人策划,透过人际网络,在很短的时间内便有很多人知道。

4、中共反法轮功的真正原因:

据7/27的《人民日报》所载以及许多官员的说辞,法轮功与共产主义的矛盾,在于有神论与无神论;迷信与科学;唯心与唯物之争。事实上,这些意识形态的东西,并不是中共取缔法轮功的真正原因,因为法轮功不讲迷信,也不主张唯心论,更不反对共产主义。关于这些问题,在法轮功学员《致党中央万言书》中,已经都有详细完整的分析。

把法轮功定为邪教,也只是为取缔而找出的藉口。不少中共高层官员的亲戚是法轮功学员;李老师公开传法传功也有数年的时间;法轮功带给社会巨大的正面影响,也是有目共睹的;而公安部门也进行了好几年的调查。当局怎么会不知道法轮功是正法;怎么会不知道李老师一直在教人做道德高尚的好人,一再教导学员不可干涉国家政治,不可违法乱纪。中共之所以反对并镇压法轮功的根本原因,在于他对人数众多的法轮功学员不信任。在中国大陆,法轮功的学员人数之多可能超过共产党员,据估计法轮功学员人数有七、八千万以上,而共产党员只有六千万。又如同前两节所述,公安部门发现在他们多次进行的调查中,有不少法轮功学员是共产党员以及公务员。因此,中共认为法轮功在与当局争夺群众,争夺阵地。法轮功学员虽然众多,但是绝大多数都是道德高尚的好人,形成一股稳定社会秩序的强大力量。中共近年来经济成长缓慢,失业人口剧增,社会上潜存一股不稳定的因素,法轮功的弘传确实发挥了稳定社会的效果。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也是中共当局心知肚明之事。那么不是学炼的人越多越好吗?中共为何还要反对呢?这是因为他们不相信有人会不想干涉政治,所以尽管李老师一直善意地向中共当局说明,无论现在或将来都不会干涉政治,但是他们还是认为若任由法轮功继续发展下去,将会形成一股与政府敌对的强大力量。

以上论点,中共官方的媒体及官员也多有所指。例如《人民日报》的社论就道出中共认为法轮功与其争夺群众,甚至打入一些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试图发展成为同中共和政府相抗衡的政治势力。而中共统战部长王兆国以及国家副主席胡锦涛也都相继指出法轮功的产生与蔓延,是同中共争夺群众与争夺阵地的一场政治斗争。

中共可能也意识到在面临危机时,他已经无法有效处理。大陆目前发生种种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这些问题不但未能有效解决,反而愈演愈烈,显示中共失去处理危机问题的能力。所以任何可能导致较大规模社会问题的社会团体,中共都不放心,也不能忍受他的存在。

四、结语

中南海事件原本只是个单纯的「上访」事件,为何最后会演变成如此惨烈的局面,乃是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包括上访的学员始料未及的。若非阅读大量资料,从这些资料抽丝剥茧、理出头绪,作者至今可能也还无法理解为何发生这样的事。中南海事件既不是李洪志老师,也非任何一位大法学员所策划。既然中共长期以来就担心法轮功人数过多,也不相信法轮功不会造成政治问题,当然就会寻求一个适当时机消灭法轮功。中共镇压法轮功乃迟早之事,中南海事件不过是中共认为的一个适当镇压时机而已。

(1999年8月14日)

3. 《4.25中南海聚集事件真相》中的假象

中国中央电视台播放的《4.25中南海聚集事件真相》当中制造了很多假象,蒙蔽群众。请看以下事实:

第一个假象就是用天津公安局的一个处长出来欺骗群众,说一个人也没有抓。事实是抓了40多人。

第二个假象是说,法轮功游行示威围攻中南海,扰乱公共秩序。其实是法轮功群众长期受到打压,官方电视台,报纸等造谣污蔑,新闻侵权;何柞庥肆意攻击大法,法轮功学员有文章不准发表,有道理不让分说;中央的三不政策得不到执行,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人身自由得不到保障。天津市公安局执法犯法,非法抓人打人,群众被迫到北京上访,没有标语口号,没有扔鸡蛋砸石头,没有扭打人,没有破坏办公用具,没有整队游行,摇旗呐喊,怎么能叫做游行示威?

宪法规定公民有游行示威的权利,游行示威是合法的,何况是上访。中国中央电视台为什么硬要把不是游行示威的和平上访说成是游行示威,不是围攻说成是围攻,把法轮功学员自觉维持公共秩序说成是扰乱公共秩序,把合法履行宪法赋予的权利说成是违法犯罪呢?

第三个假象是法轮功修炼者明明是提出了符合宪法维护公民人身自由,信仰自由,言论出版自由权利的最起码的三点要求:1、要天津市公安局放人;2、有一个合法宽松的炼功环境;3、出版《转法轮》。中央电视台却大造舆论,说有什么政治目的,是“6.4”以来最重大的政治事件,制造假象,硬把不问政治、没有政治目的的法轮功和政治以及反政府拉在一起。

第四个假象是说李洪志先生指挥了这次事件,说纪烈武曾打电话与李洪志先生联系,但电视台播出时有剪接过的明显破绽,从口型分析是移花接木。至于说李洪志先生因为法轮功学员没有见到中央领导人就撤离中南海而动怒的报导,则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了。

第五个假象是中央电视台播放李昌、纪烈武、王治文等人怎么说怎么说,但是大家比我们更了解,中国的事实是,政府人员执法犯法,总是搞先定性后调查,先定罪后取证,先抓人后刑讯逼供,套供,诱供,串供,搞逼供信。合乎需要者,断章取义;不合需要者则舍则去,有时所用的所谓钢鞭材料更是大量的伪证。君不见文革时期,白纸黑字,洋洋万言,活活整死当时身为国家主席的刘少奇的“大叛徒,大内奸,大工贼”的材料就是历史的铁证;当时说邓小平是中国第二号危险人物,逼迫他写下“永不翻案”的悔过书,还说他是1976年“4.5”天安门事件幕后策划者,至今人民群众也没敢问国家这些天大的谎言来自何处。而这种历史现象,当今仍被重复着:中央电视台把长春少数因搞不正之风、受到李洪志先生严厉批评因而怀恨在心的人不惜代价捏造的假材料作为攻击法轮功的依据,而那些材料正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调查、否定的黑材料。把这样的东西重新翻出来,拍成电视片,向全世界播放,这不是制造假象,利用伪证,蒙骗世界人民又是什么呢?

如今在举国上下奉命一致围剿法轮功的严峻形势下,在城乡政府的威逼下,在街道居民委员会的严密控制下,在工作单位以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学籍的高压下,在株连九族的封建手法要胁下,所有的法轮功修炼者时时刻刻都面临着巨大的劫难,有的已被关进了监狱。在强大的压力和连昼连夜不让休息的疲劳轰炸下,屈打成招、胡编乱造、信口开河、签字划押的行为并不是不可想象的事,从文革过来的人都再明白不过了。这其中就在制造着许许多多的假象、伪证。

中央电视台有人为了明确的政治目的,为了追求轰动的社会效应,利用高超的专业剪接编排技巧,专门拼凑对法轮功不利的,哪怕是虚假不实的材料加以报导批发,并加上似是而非的评断,不就使假象更加升级了吗?然后是兜售假象,扩散假象。

其实要证明没有造假,有一个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象美国ABC电视主持人当面提问过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公使的那样:把所有在电视上露过面的人所写的材料全文公诸于世,并且证明他们是在毫无压力的情况下写出的就够了。

为了真正实践新闻的真实性、公正性、全面性、客观性与正面导向性,我们希望中国官方新闻媒体能填补自己历来缺乏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真实报导的空白,客观报导国内法轮功学员目前遭受打压的真实情况,尤其是无数法轮功学员在生与死的考验面前,坚持向政府和社会说明事实真相的感人事迹。

基于上述种种,不少电视观众反映,中国中央电视台制作的《4.25事件真相》中制造了太多假象,完全掩盖了事实真相,在有中国社会经历的人眼里实在谈不上可信度,所强加给法轮功的罪名搁都搁不上。

一批电视观众述评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4. 移花接木,谎言可笑 ---评中国中央电视台“4.25”节目

8月12日,中央电视台反复播出了关于4月25日中南海事件真相的录像片,片中“借”研究会某些人员之口,诬蔑李老师直接操纵了这次事件。貌似证据确凿,但仔细想一想,看一看,再联系舆论连日来一系列造谣、捏造事实、欺骗广大不明真相群众的行为(连普通人都看出了其中的破绽),不仅感觉疑窦顿生,发现漏洞百出。

首先,我们知道,早在1997年初,中国公安部一局就以法轮功进行非法宗教活动为名,布置全国公安部门进行调查。1998年7月21日公安部一局发出公政[1998]第555号《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通知》中认定李洪志先生传播谣言邪说及一些骨干利用法轮功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但通知中紧接着又提出:要掌握活动内幕情况,发现其利用法轮功违法犯罪的证据,各地公安政保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这是典型的先定罪、后搜集证据做法。之后安全部门动用了最高级的侦探手段,甚至利用法轮功大道无形、谁想学就来学的特点派人混入法轮功学员内部,可谓不遗余力。

4月25日以后,很多普通学员的私人寓所电话以及工作单位电话都遭到窃听,可见安全部门对这种监视手段确实是驾轻就熟。那么,按照正常的逻辑推理,若李老师在北京有一套房子,从98年7月21日到99年4月25日如此长的时间内,这套房子必定已被查出并已在公安部门的严密监控之下,另外,研究会主要人员李昌、纪烈武、王治文等人的住处也应在密切监视中。

录像片中指出,4月25日前后,纪烈武等人通过家中的电话与李老师联系多次,并且说李老师在转机间隙,一直呆在“北京寓所”中,并召集研究会人员开会。那么,这些窃听器、电话监控是否应该发挥一些作用?

以此推断,4月25日中南海万人上访,安全部门应该是知道的,可是,政府多次宣称:“丝毫未察觉的情况下,万余名群众神不知、鬼不觉地包围了中南海”,那么,要么是安全部门能力有限,用最高级的侦探手段都没有发现这么大一件事情(录像中说:这些人计划整个事件的过程只是在自己家中,用自家的电话,并没有像解放前的地下工作者那样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或是到荒郊野外去,采取更隐蔽的手段),对于国家安全工作人员来说,这种可能性太小了,否则,岂不被人耻笑?要么是类似的窃听记录、电话记录根本就不存在或者没有他们所需要的内容,否则,在全面围剿法轮功之后,为什么舆论不把这些记录公之于众,以便法轮功学员们早日认清形势,而等到纪烈武等人被逮捕后才交待呢?

再来看看纪烈武等人在录像中阐述事情经过的镜头。凡涉及到与李老师直接电话联系的事,全是纪烈武一人所说,而且只要是有“我打电话给李洪志”等类似的话,前后之间总是有一些间断,给人感觉是不连续的。仔细观察纪烈武在提到李老师的名字时的口型,可以发现口型和名字本身明显不符,很象是经过语音处理的,移花接木。这不禁令人怀疑纪烈武的原话到底是如何说的?他到底给谁打电话?真的是给李老师打电话吗?由于录像片中配上播音员带有倾向性的配音,再加上故意渲染的开会场所,很容易使人忽略这一点。显然,摄制这一录像的新闻工作者们忽视了新闻工作客观公正这条最基本原则,整部片子就像一部故事片一样。试问:若对于证据确凿的事实,用得着采用这种手法吗?

再来看录像片中其他荒唐可笑之处:天津市公安局某处处长公然在记者话筒前信誓旦旦地说“天津没有抓人,一个人也没有抓”。

参加过天津上访的上千名法轮功学员都知道,参加过4月25日上访国务院的学员都知道,天津市出动了防暴警察,4月24日前抓了4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25日才放出来,这有被抓学员写的文章为证。铁的事实谁也掩盖不了,谎言永远盖不住真相。某些阴谋家利用谎言来愚弄群众的伎俩必将暴露无遗。一句“没有抓人”就把天津市政府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了吗?我们并没有反对政府,只是要求有一个宽松、合法的修炼环境,被抓被压实乃非法待遇。

再看看录像中对4月26日以后的事情是如何捏造的:说的是4月25日没有见到国家领导人,李老师大怒云云。首先是整个过程没有摆出任何有说服力的事实,只有播音员充满倾向性和诱导性的一面之辞;其次,参加过4.25上访的学员都忘不了XXX(为尊重起见我们隐去这位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很早就亲自出来与大家见面的感人场面,下午又亲自与五位代表面谈,倾听大家的意见。这不是有目共睹的国家领导人与群众的见面吗?再者,李老师在4月26日以后知道整个事情真相时,一再要求学员们要安心实修,以提高层次为根本,心不要动。大法真修弟子谁会相信李老师大怒这样的谎言呢?

谎言永远是谎言,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看完近40分钟的录像片,我们的感觉只有一个:大笑之。笑那些可怜的人们不知道他们自己未来的命运,还在人世的迷雾中借镇压法轮功来积累自己的政治资本,想着升官发财之道。

中国大法学员
1999年8月12日

5.机关算尽,老虎吃天(转载) --评中国中央电视台“4.25”节目

8月13日中国中央电视台播出了“4.25”中南海上访内幕,用原法轮大法研究会人员的事实陈述作为证据,制造了一个李洪志老师指挥中南海上访的烟幕。许多不明真相的学员被欺骗,其中不乏修炼时间不短的学员。

然而,这个节目真的那么天衣无缝吗?纪烈武的讲话中每次提到“李洪志”的地方录象都不连续,口型与字幕不符。

其实,纪烈武是打电话和李昌联系,字幕打出的是与“李洪志”联系。按普通话发音,“昌”的口型是嘴角向脸部两边咧开,而如果发“洪”的音,则应该嘴角向中间收。更重要的是,作为老学员,出于尊敬,都不会直呼李洪志老师的名字。纪烈武只会说“李老师”或“师父”,那么口型就更不对了。不难理解,是技术人员把纪烈武的陈述中提到与李昌联系的地方作了处理,然后在字幕上打出是与李洪志联系。

这中间还有三个破绽。第一个是天津公安局是否抓、打了法轮功学员。事实真相如何,天津的学员最清楚,当时被关的学员最清楚。

第二个是去中南海上访的学员见到朱总理从新华门出来,与个别学员还进行了交谈。如今中央电视却说什么“没有见到中央领导为什么撤?”事实真相如何,朱总理可以作证,新华门警卫可以作证,见到朱总理的众多法轮功学员更可以作证。

第三个所谓4月25日纪烈武打了二十多个国际长途与在香港的李洪志老师联系。尽管他们已经制造了许多诋毁、陷害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假证人、伪证据,现在却只敢让播音员口头解说,不敢出示电信局的通话记录单。其实4月份的通话记录单现在电信局还应该有原始记录,这是多么“有力的证据”,他们为什么不用?

也许中央台也发现该节目剪辑手法拙劣,漏洞百出,尽管有许多群众和学员上当,这么重要的指控只播出了一天,第二天晚上就不播放了。重要节目滚动式播放是中央台的重点宣传手段,其它所有节目都必须让路,若不是他们心里有鬼,这一次怎么会如此草草了事,匆匆鸣金收兵?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因果,报应有时。为自己的永生永世考虑,真心希望那些为权力地位或迫于压力而做亏心事的人迷途知返,不要再继续助纣为虐、在自己的历史上添上如此不光彩的一笔!

中国法轮功学员
1999.8.13

6.透视剪接:评中央电视台『4.25非法聚集事件真相』

(编者按:本文作者在某电视公司任职,担任电视专业剪辑工作已近二十年。)

  所谓「剪接」,简单地说就像拼图一样,它可以把A画面连接到B画面,当然也可以把Z画面连接到A画面。其技巧运用得当,就会使「黑的变成白的、白的变成黑的」,也就是说「剪接」本身涉及声音和画面的串连、分割、重叠等因素,因此如若不能忠实的将录制过程全程播出,那么真实事件的发生过程,被改造的机率是百分之百!

  毕竟了解电视专业上剪接内幕的人不多,为了避免这种不实报导破坏新闻报导的专业性,特将中央电视台于八月十二日播放的「4.25非法聚集事件真相」专题报导,就剪辑上启人疑窦、引人误导,所得之分析报告列举如下。为利于本文与画面上的对照,请在主播讲完前言之后的第一张画面(亦即填加昏黄色调的中南海外围),将录影机码表的计时器“归零”00°00'00"(时间码表记录简称TC)。

  一、断章取义法:顾名思义就是「只撷取制作节目者强烈预设立场,全然抹煞当事者的原意」。最明显之处就是节目结束时对李洪志老师断章取义的四句话所做的串连。

  1999年5月在澳洲所举办的学法交流活动,透过多家媒体公正、客观的报导,在世界各地引起了广大回响,本文在此不做累述。但中央电视台所做的「4.25非法聚集事件真相」报导,不仅扭曲李洪志老师所说的原意,欺瞒了全中国大陆视听,更妄想一手遮天构陷加害大法纯正形像。所幸当时在澳洲悉尼、纽西兰采访的传播媒体不只一家,所以能够很轻易地查出事实真伪。反观以下所列举事项,只能针对「剪接」手法上的技巧,尽量让社会大众有一个明辨真相的空间,而不会被传播利器所操控、蒙蔽。

  二、偷天换日法:此种方法是最常使用的障眼法,利用声音、画面上的串连,误导事件发生的真相。例如将毫不相干的几句话,藉由「剪接」硬是凑合成听似、看似「完整」的一句话或一件事,误导视听;以下兹举数例说明:

  例(A)纪烈武:……中午的话呢美国呢(TC:1'52"声音接点)给我来了一个电话告诉我……
  例(B)纪烈武(只现声音):……进去以后呢(TC:2'43"点)坐了一会(TC:2'45"接点)提到了天津这件事情(此段约13秒,没有访谈画面,笔者评估是电视台怕外行人也能看出画面的接点,觉察出其误导观众的目的)
  例(C)刘桂荣:……最后一次机会了(TC:6'27"画面、声音接点,并做反白处理)原话是这样……
  例(D)纪烈武:……人要多一点(TC:7'01"画面、声音接点,并做反白处理)还有一个呢……
  例(E)纪烈武:……抓人啦打人啦(TC:13'40"画面、声音接点,并做反白处理)当时呢刘桂荣也在……

  说明一:以下类推,只要有截断画面、动作不连贯或画面做反白、翻转等特殊效果处理,这就属于剪接上的『接点』。这样的接点即前述所言:「Z画面到A画面」。因此被访者所陈述的内容可能并不是同一件事情,但因为访问时所拍摄下来的纪录很多,在「人、事、物」的重组上就可充份利用;毕竟这是有「目的」的。

  说明二:声音部份若有一副好耳机,在听音辨识上则较为有优势,但因家用录放影机的品质不同可能效果也不一样。笔者工作环境中有专业器材,藉着多年工作经验,提供几点辨识方法供大家参考:话语中连续语气是否连贯?剪接后声音与声音中的空气声是否有频率上的差异?或是有无明显的「空」音?另外,在被处理过的录音中,人在讲述事情发生经过时,基本上不会表现得条理分明。

  三、移花接木法:此法与偷天换日法有近似之处,但在辨识上和剪接应用上难度较高。它能利用事后叠放在萤幕上的「字幕」、「只取拍摄画面,删除原有的声音;另撷取近似声音对照嘴型,填补画面」和「相同的对话内容、却是不同事件的画面」来串连、重组等各种方式误导观众,以达到所要传达的目的。此点若非有心去辨识的专业人员或参与整个幕后制作、录制过程的人员才知真相;否则是很难让人察觉出来的(当然如果你会读唇语更好);以下举例说明:

  例(A)李昌:……事情发生过程的同时(TC:5'32"电视字幕却打「李洪志」)作了一个介绍……
  说明:用于「新闻专题报导」上,这是较为拙劣的手段,摆明是在说:你们只是一群『眼明、耳聋』的观众,被牵着鼻子跟着转向,全然不听『真正』的声音!
  例(B)纪烈武:李洪志提了(TC:6'49"画面:公寓内)几句……(声音接点,画面回到纪烈武低头停顿状)大体上……(纪烈武抬头说话)
  说明:此处引人疑窦的是:剔除字幕的误导,纪烈武原本低头讲话,按理讲话速度声调不会囫囵吞枣般的语音不清。另外,让人疑惑的是老师的名字不知道是从哪里"搬"来的。
  例(C)纪烈武:……在这个过程中呢我给李□(□字幕:洪志,声音:洪志,画面接点)打过了几个电话(声音、画面接点,反白处理)……
  说明:此处辨识时难度较高,老师的名字是三个字,但此□处只够一个字的发音时间;画面虽未做反白处理,但接点依然可辨识。

  四、自说自话、强词夺理法:整篇报导我个人以为就属『剪接』、『撰稿』、『旁白叙述』玩得最高兴了,因为确实发挥得淋漓尽致;但是身为「新闻工作者」,这种不负责任的报导实在是太侮辱每一个收视观众了!虽名为『4.25非法聚集事件真相』,但是从头到尾都是「旁白者」在自说自话,随着语气的抑扬顿挫,可以想见录音室里有人正挥动双手,引领观(听)众走向虚拟幻象中。

  提供大家一个另类思考方向:整件「4.25聚集事件的真相」,都是撰稿者一手包办。否则学员口中的「上访」,怎么会变成「撰稿者」笔下的「示威新机会」、「要去中央、去国务院、去中南海……」「聚众示威」等等的『自创名词』?这一点在电视画面就有明显的证据,在白纸黑字的自白书上,定格检视后都没有这些有违国家法令的文字,甚至接受访问的学员们,没有人有这种言论。

  剪接师的辛苦是可想而知,除了必须勤做笔记,记录下每个受访者的说词,还必须硬生生从中挖句子、补画面……非得拼凑成一篇三十六分钟的专题报导;尤其学员们所说的「真话」又不能用!非得去找些似是而非的话来嫁祸李洪志老师』来达到造假的目的。

  我相信,这样的采访纪录留下的拍摄录影带一定不下上百卷!什么原因非要采用这么卑劣的手段来污蔑我们的老师?学法三年,我没有缴交一毛钱,经济条件也不容许我坐飞机去澳洲参加学法交流活动,我所仅有的就是『转法轮』和一些书局出版的大法书籍。你可以说我「做得不好」、「做得不足」不符合法轮修炼法轮功学员的要求;但是却不可以因为「我的不足」「我的不好」而去造假、归罪到我的老师!

  在这样政权指挥下的电台,不由让人怀疑:是不是「她」不希望人民身体健康?道德高尚?身为电视工作者一员,站在体谅的角度提个建议:何不换个剪接工作?难道看遍这些修炼者的真心体悟,你没有被他们的真诚、善良深深感动?听了李老师在澳洲全程讲法你不动心?当你为了「假象」更改「真相」的时候,难道你不心痛?

  老师在《真修》中的几句话『……我没有因为遭了无数的罪而觉得苦,而你们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深深震撼着我。只要你能真正的认识自己生命的本质,把自己当作一个炼功人,永远都不迟!

本文纯属个人行为,愿负一切文责。

法轮大法台湾学员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真相之三:法轮功是否有组织

1. 原法轮功研究分会负责人之一的叶浩谈关于法轮功是否有组织一事的情况说明

一、法轮功气功功派作为中国气功科研会直属功派的始末(简称法轮功研究会一九九二.五--一九九六.三)

中国法轮功于一九九二年公开向社会传授,曾经得到中国气功科研会各级领导的积极支持与高度赞扬。

李洪志老师于一九九二年五月在长春开办全国第一期、第二期学习班之后,就在北京请求中国气功科研会对法轮功加以鉴定,并向其汇报出山传功的目的与讲授的内容,得到气功科研会的充份肯定。中国气功科研会要求李洪志老师留在北京办班、传功,做为直属功派的气功师,并成立直属的法轮功研究会作为中国气功科研会的分会。

当时长春市有一些帮助李洪志老师工作过的人,都要求李老师回长春去。因此,李洪志老师就要求回长春工作。但是中国气功科研会主管功理功法的几个负责人一再要求李洪志老师留在北京工作,并说服动员长达一个多小时。基于领导的盛情难却,所以李洪志老师就决定留在北京。

从一九九二年六月二十五日开始,李洪志老师在北京连续开办了几期学习班。这些学习班都是由中国气功科研会主办,每次办班均有领导出席讲话,办班后有领导总结、肯定,并批准为优秀功法向国内外推广。

一九九三年中国气功科研会正式批准法轮功为其直属功派,并成立法轮功研究分会(有时简称法轮功研究会),还授予李洪志老师为直属气功师。

法轮功在全国各地办班,都是由各省、市的气功科研会主办,由气功协会在报纸上做广告,由他们招生,卖票,收费。为期十天的学习班,新学员收费人民币四十元,学过一次以后的学员收费为二十元人民币,折合美元即2.5美元至5美元.

气功协会主办的学习班,按合同分配收入。自一九九三年七月开始,我们与承办单位都有正式办班协议书,主办方占收入40%。法轮功研究会有四、五个服务人员要跟随李洪志老师到全国各地办班,做具体服务工作。所有的路费、旅馆费、饭费、赠送资料费用、招待领导与邀请贵宾参加会议的费用、印刷资料等等,都由法轮功研究会出资。所以每次办班所剩的钱也就没多少了。

李洪志老师在中国办班共两年半时间,并于一九九四年九月就已经通知中国气功科研会,说明法轮功今后不计划在中国办班了。一九九五年在国外传功也结束了。所以在一九九六年三月正式派当时的法轮功的几个负责人:叶浩、王治文等人向中国气功科研会提出正式报告,申请退出中国气功科研会。听取这次汇报的中国气功科研会的领导有副理事长张健先生、邱玉才先生等等。当时的领导们一再挽留并极力赞扬了法轮功,说了许多肯定法轮功的好话。我们解释说李洪志老师己专心佛法研究,早已停止气功办班活动,已不再做气功师的任何工作,无暇顾及世间气功之事,坚持了退出中国气功科研会的申请,并得到了中国气功科研会的正式确认,完成了退会手续。因此,从退会的那一天起,法轮功研究会就不存在了。

二.法轮功学员申请注册全国性群众学术修炼团体没有得到批准,故而放弃在中国大陆建立全国性修炼组织的经过(一九九六.四--一九九七.十一)

中央现在要定法轮功为非法组织,这是没有道理的。

在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四年期间,国内将近有两万人参加了李洪志老师亲自传授的学习班。在李洪志老师不再亲自开班传功以后,学习法轮功的人还在不断增加。由于李老师在一九九六年三月申请退出中国气功科研会。作为中国气功科研会直属功派的法轮功分会也就不存在了。然而,如何管理这么多群众的炼功活动就成为一个新的问题了。

因此,在一九九六年三月,叶浩与王治文向中国气功科研会办理李老师退出协会的申请之后,就向气功科研会领导请示过关于广大的法轮功爱好者如何组织一个群众性的炼功团体的手续问题。当时得到的回答是,先去找一个部级单位作为法轮功群众组织的业务指导部门,到民政部申请为一个社团,再以集体会员的名义挂靠中国气功科研会。

所以早在一九九六年四月,法轮功学员就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写报告,申请挂靠在民委会下成立一个非宗教的法轮功群众学术团体。后来经得到的指示意见,转改为到中国佛教协会申请成立一个佛学文化团体的非宗教性组织。申请未获准后,只好向中共中央统战部写报告,要求挂靠统战部并申请成立非宗教的法轮功学术团体。对此,中共中央统战部有正式文件批示:“不同意”以及“不支持”,并责令六名发起者所在单位的领导找发起者谈话,正式通知不支持的决定。至此,我们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二月,分别向民政部、公安部写报告,说明了我们是为了让国家、政府有关部门便于对法轮功进行有序的管理与领导,才申请组织社团的。既然中央不同意来领导我们,我们就服从中央决定,不再提出成立社团的申请。所以作为法轮功修炼者、爱好者的群体就一直没能注册,也没有建立组织。

各地修炼法轮功的群众有自发的炼功点,在公园里炼功,也有的城市或省称其为辅导站的。依据各地情况不同,各省法轮功辅导站有的隶属各省的气功协会管理,有的归属人体科研会管理,有的属于体委管理。根本就没有什么法轮功的直线领导。因为李洪志老师开始传功时就早已规定过(当时法轮功分会是中国气功科研会的分会):各地的法轮功辅导站的行政管理由当地气功协会负责,而法轮功炼功的问题由气功师负责。我们也一直是这样做的。因此这类的省市法轮功辅导站是当地的合法组织。

当初中国法轮功分会是个合法的直属功派组织,李洪志老师不搞什么成形的组织形式,没有办公室,没有电话,没有固定服务人员,只是有几个热心的学员义务帮助李老师在全国各处传功做些具体服务工作。当时也没有组织的内容,只有一个被认可的合法名份。

自从一九九六年三月李老师退出中国气功科研会之后,这个法轮功分会就不存在了。至于各地练功人跟以前工作服务人员的联系,仅仅是个人问题。针对过去有些人口头上习惯于称呼什么研究会、各地总站、各公园辅导站等等称呼名词,一九九七年起我们一直很注意进行名词的纠正。

一九九七年底,我们学员向民政部、公安部写了报告:我们服从中央的决定不再提出成立全国性社团申请。为了实践这报告的原则,我们立即更明确、更自觉地清理了一切可能会引起外界不了解情况的人们误解的名词;再次强调了中国国内没有法轮功研究会的名称,也没有各地总站的名称,炼功群众一律只称辅导站;再次明确了各辅导站不设办公室、不设电话、不接受捐赠、不存钱、不存物的作法;再次明确提出各个辅导站不再义务帮助新学员购买大法书籍、录像、录音资料,各人要买书都是自己个人去市场上去买。我们自觉把一些义务服务的小组取消,比如解散了热心于把大法翻译为各国文字的义务翻译组,把资料服务小组解散,取消了与各地学员联系的人员,也不再处理学员来信询问炼功问题的文件回复的义务服务工作,真正做到了没有研究会的组织名称、活动与形式。我们完全严格地做到了不再提出社团申请的相关各种事项。

至于学员个人还做一些资料翻译工作等等类似的服务,完全是个人的热心行为,与其他人无关。

一九九八年国家体委进行全国炼功团体的登记工作,我们法轮功学员也按国家规定手续做过一些登记申请工作,都是规定的例行手续,最后也没有什么结果。

因此,中国国内学员申请在国内成立法轮功修炼者的全国性的学术团体没有得到批准,我们也一直没有这种组织。而相应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香港、新加坡、法国、瑞士、瑞典、德国等等世界各国及地区在不同时间都已各自登记成立合法的全国及地区性的法轮大法学会。

三.在李老师不传功、政府又不批准成立全国性群众修炼团体的情况下,如何指导炼功问题。

自从一九九四年底停止国内办班以后,李洪志老师就不再与国内学员见面了,只有极特殊情况除外。比如有国外学员来中国旅游参加国际性的交流活动时,我们专门邀请李老师来给学员解答一些修炼中所遇到的问题。仅有几次非常难得的机会,李洪志老师才会在讲台上回答一些学员的问题,跟学员见一见面,讲完话就走了。所以学员平时见不到李老师,李老师也不管法轮功的任何炼功活动。

在有那么多人学功,而我们要求政府来领导和管理又得不到同意注册的情况下,当李洪志老师通过学员自己的修炼体会,看到他们修炼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时,为了不使炼功人出问题,就会写出文章纠正过来。这样一来,可以解决修炼中出现的问题,二来可以在政府不管的情况下,不至于出现对社会不利的事情。但是非常遗憾的是,李洪志老师这种指导炼功者修炼的文章,都被诬陷成李老师操纵法轮功的广大学员,这是极端错误的。

自一九九四年底李洪志老师不亲自办班之后,新参加的学员大多是自己看录像带,由学员之间互相学习炼功的。也有人是自己在书店买了书,自己单独学,跟其他人没有联系。所以根本就无法知道这种不按法轮功的要求、自己乱炼的人。这些人从来未接触过其他学员,当然他们更没有机会见李洪志老师,李老师也没有亲自教过他们。这些人自称因为炼法轮功出了什么问题,谁又能知道他们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所以根本就没有理由把这些人的问题推到法轮功的账上去。无论新老学员都应该按照法轮功书上所规定的修炼要求去做,否则就不能算为真正的法轮功修炼者,所以出现什么事只能是个人问题,由自己负责。

实际上情况很明显,就是有极少数的个别人,总想千方百计打击法轮功。他们看到学炼法轮功的群众有那么多,而其中又有大量的共产党员,他们就向中央领导人做假汇报。为打击法轮功而乱编假话,说什么法轮功瓦解了共产党。我们法轮功只要求强身健体,提高道德水平,做个好人中的好人。这与共产党教导我们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道德高尚的人是一致的。这怎么会被诬陷为我们法轮功瓦解共产党呢?这是毫无根据的。别有用心的人为了找到借口打击法轮功,就只好硬说法轮功是非法组织。这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然而,诬陷诽谤是不能掩盖事实真相的。恳请政府明辨是非,还法轮功以清白,并向肇事者追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原中国气功科研会的中国法轮功分会期间的原负责人之一 叶浩
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2.靠欺骗收回挂靠体委的许可证

四川成都市双流县95年12月份,在有关部门同意下办理了法轮功挂靠体委的许可证,从而进行合法的炼功活动。1999年4月突然接到通知,要求“年审、换证”,1999年5月上交体委,一位穿着警服(县侦察科长荣某)自称新调到体委的人,强迫原法轮功双流地区负责人写申明,说明当初的许可证是欺骗手段办理的,并要求把许可证复印件上交(法轮功学员为了保留真实记录,曾经复印了几份),否则脱不了干系。
 


真相之四:澄清一系列歪曲事实的报导

1. 揭露长春极少数人的阴谋

【编者按】此文由亲眼见证、亲身参加了法轮功从传出、发展直至今日所有重大事件的老学员提供。在当前攻击法轮功的谣言四起,政治性打压逐步升级的严峻形势下,我们以此文将法轮功经历的几次人间磨难的真实情况公布于世,供部分对法轮功尚不了解、以及因不明真相而对法轮功产生误解的人们了解事实真相。

(又注:此文在7.22中央电视台播出谎言电视片《李洪志其人其事》之前,已将该片的出笼背景和事实情况予以澄清。遗憾的是,法轮功学员虽然诚恳地提前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电视台反映情况,希望能阻止该片的播出,阻止事态的恶性发展,但中央某些领导人置民心于不顾而选择了执意强为。)

自从4月25日中南海事件以后,法轮功已成为世人普遍关注的焦点。许多善良的以前还没有机会接触法轮功的人因此而得法、走入修炼,使得世界各国学员人数猛增。有关人士都开始研究法轮功,纷纷给予充分赞扬与肯定??赞扬法轮功给世界人民带来的身心健康、祥和,肯定法轮功对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准所起的巨大作用,并因此给予法轮功各种荣誉称号与奖励。

另一方面,反对法轮功的宣传网络上花样翻新,甚至某些职能部门有人利用职权,一再散发、下发各种反法轮功材料。其中最被反对势力看好的、被利用最频繁的就是长春宋炳臣、赵杰民、刘凤才等人的所谓揭发材料。这些人从1994年底就开始极力攻击法轮功,如今得到某些部门的指使和支持,变得愈加活跃,并且相互勾结,妄图组织世界反法轮功大同盟。

因此,我们有必要从以下几方面来看一看事实真相:一、长春的宋、赵、刘到底是什么人;二、他们一再炮制、散发的谣言到底是何等货色;三、气功协会为什么抛出赵宋的诬告;四、几次全国性大围剿均遭惨败,无奈何再次抬出僵尸谣言。

一、长春的宋、赵、刘到底是什么人?

1992年,李洪志老师负命向社会公开传授法轮大法,要往高层次上修炼带人,解决长期以来修炼提高不了的问题。李老师采取了最简单的办法:从最低的起点开始。当时,为了解外界气功是怎么回事、如何办班,李老师曾参加过几种气功师办的班,了解情况。在不认识各有关部门的情况下,他自己白手起家、因陋就简地从公园活动开始。一些热心人逐渐认识到此是一高人,便有意协助他办理各种必要手续,开始了法轮功长春第一期、第二期学习班。

赵某等人就是第一批学习班的参加者。他们原以为跟着这样一个有本事的人,将来肯定自己也是个大气功师,幻想着此后自己的名利前途。他们以功臣自居,处处以特殊的“元勋”面貌出现。但在法轮大法“放弃人的名利情”的修炼原则下,他们的私利、个人野心一直受到抵制而无法得逞。

他们曾经担任过长春法轮功总站负责人。为了让社会尽快了解法轮功,李老师也培养过个别学员,使之有治病功能。但那是为了证实气功,只在特殊情况下,比如说在国家大型健康博览会时参加活动,或到新地区传功、介绍功法时偶尔使用,平时绝不允许任何个人随意用治病功能显示自己而毁坏修炼,更不允许以此发财、捞取个人名利。但是赵某等人却想凭此开办治病诊所,达到个人发财的目的。治病的执著心使他见到马路上的不认识的行人也要拉过来在马路边就地治病,还要其他学员帮助到处介绍病人来看病。李老师坚决制止了他们的治病发财行为,于是他们心中产生了不满。

李老师也曾培养长春几个负责人,带他们到全国各地去办班,开展传法工作。可是,由于这几个人的名利心膨胀,与各方面配合不好,不但不吸取教训,反而散布流言蜚语,说外地人欺负东北人,要李老师回东北去。计谋未遂以后,他们也曾失望过,消极不干长春站的工作了。但后来看到法轮功在全国蓬勃发展,着慌了:此时再不组织起来,往日的“元勋”、“功臣”的地位就会完全成为泡影。于是他们赶快想办法,搞新花样、创新意、改动功法以显示自己的成绩,再创造“功臣”新形象。

岂知此番举动弄巧成拙,改动功法破坏神圣的高层空间复杂、玄妙的修炼,这是严重乱法行为,因此再次受到李老师的批评。

当时,法轮功初期没有资金出书,好不容易借到4万元人民币印了书,要等着出售第一批书以后还债,还要再印第二批书。他们为了拉拢人心,几千本书经他们手随便送人,至今还有价值两万多元的书款没有下落。当时法轮功出书很难,他们自己就又做书好卖给法轮功学员。当有关部门一审查说是假书号,我们要求退回买书号的钱时,他们推说钱已花了,拒不交还。

他们其中有的是原佛教居士,以为法轮功就是佛教,乱拉教徒来学法轮功,拉学员到庙里去皈依,破坏了修炼专一的原则。他们有的崇拜功能,以为跟上这样的气功师,自己也能学到特殊功能,有了神通便可捞取人间各种特殊利益、享受,所以处处摆出尊贵架式,要学员用汽车接送。他们自己也擅用公家汽车办私事,有一次因违反交通规则而撞车。这本来就是自然的惩罚,正应该清醒认识,是教育他应该去掉个人私利,可他反而埋怨佛怎么不用神通保佑他,说既然佛不给他好处,他又何必学佛。

种种这些表现已经远远违背法轮功的修炼原则,因此就不可能再让他们担任长春辅导站负责人。对他们来说这本应该是个机会,静下心来,好好实修,正是提高自己认识的好机会。因为法轮功只讲奉献,没有官当,很多辅导站负责人也有过类似的经历,重新认识后又修炼得很精进、很有成效,又重新出来为大家服务。但是这几个人再次错过了机会,误认为李老师在打击他们,就写诗反抗,写什么“金猴奋起金箍棒”等等来对抗。经过几次教育,终不改悔。他们认为这样下去已经不可能在法轮功里再找到个人名利出路了,终于走上誓与法轮功一斗到底的道路,不达到彻底陷害法轮功的目的誓不罢休。

二、他们一再炮制的谣言到底是什么货色?

中国气功界的情况一直比较复杂,所以政府一直非常关心,整顿气功界的混乱,设法取缔少数搞迷信、骗钱害人的假气功,这是非常正确的,完全必要的。

长春这极少数人看到了这个大形势。他们既已决心陷害法轮功,就不惜一切地搞了全国大串联,搜集诬告材料。1994年底写出洋洋几十万字,三大本,罗列12条罪状,向中央13个部门诬告法轮功,帽子大得吓死人,可惜其中没有什么事实。但是这个所谓的揭发材料曾经也造成过“黑云压城城欲摧”的严重局面。

在紧急情况下,我们曾向所有有关领导部门实事求是地介绍法轮大法的情况。当一条一条逐一解释了所有问题以后,领导部门都非常惊讶。领导们讲:原来法轮功这么好,那为什么你们不跟我们联系呀?我们一直不知道你们呀!希望今后多联系。这样,1994年底的诬告揭发材料事件就算解决了。为此1995年2月9日中国法轮功研究会向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并转报有关部门)写了三份详细的汇报材料,其中有一份专门针对长春8个人的揭发材料逐条解释了事实真相。应该说这种谣言当时就已经得到了彻底澄清,所引起的问题已经解决了。

后来另外还有过几次少数职能部门搞的全国性的围剿法轮功高潮。他们到处搜罗法轮功的罪状,到头来却都是竹篮打水,得不到任何确凿证据。但既然制定了全国性批判调门,没有材料也不行,就只得上下串通,将早已彻底澄清的长春几个人的所谓揭发材料一再翻版。

这些陈年旧帐本已不值得再提,但因为这几个人的活动已经流毒全世界,我们只好从根开始,不厌其烦地从头说起。

在法轮功研究会于1995年2月9日给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的报告中,我们已对所谓揭发材料逐条地评论分析如下:

1、非常可笑地把身份证、户口本的出生年月当成头条大罪。

身份证、户口本的日期搞错,恐怕全国几十万人都有这样的经历,本不值得如此兴师问罪的。到底谁把日子搞错了?到底罪在何处呢?

李洪志老师过去参军时生日被部队填错了,后来已经作了更正,并于1994年10月20日在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办了新的身份证,注明是1951年5月13日出生,编号为:220104510513361,原身份证现已作废。这种日子改正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一渲染,跟什么佛诞辰联系在一起,借此大做文章。

佛诞辰原来都是按阴历计算的,硬是胡编乱扯上什么假想推论,都是造谣者自己的假想。若是这个日子有什么重大意义,恐怕这个日子出生的人在中国起码就有几十万人吧,难道他们都是佛了?再说“自认比佛祖还高”的人,难道用与佛同日出生就能抬高了自己吗?

2、“材料”诬告李洪志老师的功能问题。

李洪志老师历来不主张随便运用功能,他主张内修。所以用李老师不搞功能表演来贬低他的智慧层次、能力是没有意义的。李老师一贯不主张在常人中显示超常的功能。有些功能在常人社会中运用,就会破坏常人社会状态,这是不允许的。比如说有人心性不好,他一旦具备了搬运功能,他什么坏事都会干,国家机密都保不住;银行有的是钱,他可以搬点来,这样的事是绝对不允许的。因此,除非是重要的科学研究(李老师曾与科研部门搞过科研试验),李老师从来不搞功能表演。同样法轮功也严格要求学员不要有显示心理,以免造成社会上的不理解。

但是有人就是为了盲目追求功能才来学法轮功的,以为学了佛家功,“佛”就可以保佑他万事如意,发财生子,一旦发觉“佛”并没有给他特殊的享受,就产生幻想破灭的失落感,从而怪罪李老师。

3、“材料”说“地球爆炸”,什么“推延30年”,并扯上中央领导同志。

这种政治陷害手段是极其恶毒的,完全是无中生有的谎言。所以也用不着批驳了。

我们是一批跟随李老师多年的老学员,从未听到过李老师说地球爆炸之事,更没有听到中央领导为此事接见过李老师。这样的胡言乱语实在是不应该,这不仅是对李老师的歪曲诬蔑,而且也是不尊重中央领导。

所谓宇宙爆炸问题,历来是国内外科学界关心、研讨的问题,至今未见定论。有的宇宙学说主张:宇宙是由大爆炸形成的,至今已有140亿年的历史;有的科学家说:宇宙至今仍在不停地发生爆炸,形成不同时空结构的复杂体系;有的在研究宇宙收缩膨胀变化的各种条件。这都是公认的未解决的学术问题。

有个别人曾经向李老师提过此类事,他总是说:大家不要问此等耸人听闻的问题,这些事与修炼无关,与强身健体无关。针对一些邪教的传言,针对一些大劫难的说法,李老师多次明确说过这个劫难已经不存在了。李老师严厉批评煽动人心的各种谣言,他在这方面的严正态度对破除各种邪教、对稳定人心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由于这个问题具有政治煽动作用,更是几年来一再被引用的造谣材料,实在是使人悲哀的事情。

4、“材料”说李洪志老师另立宗教门派,这也完全是无中生有。

首先说明我们是修炼不是宗教。我们是佛家功,是正传修炼大法,与宗教没有关系,也不是佛教。

“材料”提到的炼法轮功不许炼其它功的事,这实际上是修炼界一个根本原则问题:修炼要专一,只能修一门,这不是法轮大法修炼一家的道理,而是所有修炼的普遍道理。只不过是常人世间没有人传授修炼的真道理,所以一般人不知道而已。一般人只知道强身健体的锻炼方法,能取百家之长,把身体搞健康,什么办法都行,但这不是高层次的修炼。

修炼法轮功不应皈依(佛教)。如果又炼功,又皈依,不但不专一,还破坏了两门的修炼规矩。但是也不是叫你非炼法轮功不可,你皈依就皈依,这是讲修炼专一的一个道理。我们认为炼功也好,皈依也好,这都是个人的事,谁都不能强迫谁。长春那几个人中有的原来就是居士,强拉着学员到和尚庙去皈依,这样的做法当然要受到法轮功的批评。这就是他们为什么要造出法轮功另立宗派的谎言的原由。

5、“材料”中说李洪志老师办班“未纳分文税款”,这也是完全违背事实的。

法轮功1992年5月开始传功,立即向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汇报了传功的目的、内容,得到了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领导的肯定。在北京多次办班都是由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主办,多次有领导讲话总结,批准为向全国、全世界推广的好功法,并接纳为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的直属功派。当时,商定由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主办的学习班由主办单位纳税。后来法轮功办班不断积累经验,从1993年下半年开始,与承办单位一方都有正式协议。由于地区不同,税收规定也不一样,因此,法轮功分会把办班的总收入分成,给承办一方增加了10%,即提高到40%,这样,就把我们该交纳的税金都由承办一方同时交纳。这种做法,承办一方也很高兴。

其它各期情况不同,但也都注意了纳税问题的处理。

按李老师的规定,办班的全部收入都用于功法的理论研究、科学试验和基地建设等等,不归李老师个人所得。帐目由法轮功分会管理,任何人不能使用这笔款项。这些规定和做法,赵杰民都知道,在长春办班时,就是赵杰民经办的。

李老师从1992年5月起,专职做传功工作,因此,他本人的传功费用、生活费用都在功法建设费中报销或由分会安排生活。

法轮功办班10天一期,新学员收费人民币40元(折合5美元),老学员收费人民币20元(折合2.5美元),这是全国气功办班中收费最低的。因为与当时社会上其他气功班收费标准形成很大反差,各气功师都提意见。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多次要求李老师提高学费,但李老师为了照顾学员的经济能力,一直坚持不提高学费。

6、“材料”中说李洪志老师办班收入除支出微微了了之外,完全装入个人的腰包,分文没有捐献。

我们在这里也澄清一下事实。

1993年12月27日,李洪志老师在北京93'东方健康博览会上做了一场气功科学报告,收入4000元,全部捐赠给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

1994年5月14日、15日,李老师应邀为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举行捐赠报告会。在北京公安大学礼堂做了两场气功学术报告,收入近6万元,全部捐赠给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同时将他的专著《中国法轮功》1000本,捐赠给基金会代赠各图书馆,价值为6600元。

1994年8月27日,李老师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办班,收入7000元,全部捐赠给该州红十字会。这些捐赠都是有帐号、有证书可以证明的。

此外,在公安大学李老师的报告会上,有两位不透露姓名的人士,被李老师的修炼法理所感动,一位当场捐赠10万元,另一位捐赠1500元。

李老师不但多次为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捐赠,而且对见义勇为人物是尊敬的。1993年8月,由中宣部、公安部联合召开第三次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基金会邀请李老师在会议期间为这些先进分子提供气功康复治疗。这一邀请,当即得到了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张建秘书长、管谦副秘书长、功理功法委员会费德泉主任的大力支持。8月31日李老师带领一批学员为百名代表治病。8月31日公安部致函中国气功科研会表示感谢。函中说:在近百人的治疗中,除一名轻微伤患者没有明显感受外,其余全部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明显疗效。

1993年9月21日《人民公安报》刊登了北京市公安局李晓津副处长拍摄的李老师一幅咨询照片。照片说明中有李老师的话:“凡是经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确认的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都有资格获本功法的免费咨询。”1994年5月16日,《法制日报》引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周诗裳先生的话说:“李洪志先生传授的中国法轮功所倡导的功德观,是同本(基金)会的宗旨一致的。”不难看出,李老师对见义勇为者的态度是支持的,每个正直的人都会自有公论。

7、“材料”中说李洪志老师只能讲法不能治病。

李老师能不能治病,这不需要在此多说,在他的著作中有例为证。在这里,我们只提供北京两次健康博览会上李老师和法轮功的治病情况。

李老师为了支持国家的大型气功活动,率学员参加了92'东方健康博览会治病活动。博览会总指挥李如松先生和总顾问姜学贵教授对李老师的功力和法轮功治病的奇特功效有客观的评价。李如松先生说:“在博览会上法轮功是受表扬最多的,调病的效果是好的。”姜学贵教授说:“李洪志先生可以说是92'东方健康博览会的一颗明星。我看到李老师为这次博览会创造了很多奇迹;看到那些拄着拐棍、乘着轮椅和各种行动不便的病人,经李老师的调治,就能奇迹般地站立行走了。正像有人题词那样;法轮功是神奇功法。我作为博览会总顾问,负责地向大家推荐法轮功,我认为这个功法的确会给人们带来健康的身体和新的精神风貌。”

李老师应93'东方健康博览会的邀请又一次参加治病活动。李老师被推选为组委会成员,法轮功为“特邀功派”。在10天的时间里,治病几千人次,近期有效率达95%以上;李老师为人签名留念1万人次,是本届博览会接待人数最多的一个气功门派。由于李老师和法轮功在博览会期间为大会做出了突出奉献,博览会组委会和专家委员会共同作出决定:大会将唯一的一个最高奖励??“边缘科学进步奖”,授予李老师;同时,还授予李老师“特别金奖”和“受群众欢迎的气功师”称号。参加本届博览会的气功门派有五、六十家,李老师是获本届博览会奖励最多的一位气功师。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赵杰民、宋炳辰当初是疾病在身,是李老师给他们治好了,他们立即跪下磕头,那样激动,那般虔诚。刘凤才曾说:“我炼法轮功以来,周身暖融融的,身体多部位都有法轮转,头脑非常清醒,曾连续7个昼夜赶写材料,每晚只睡2个小时,无丝毫困乏感。”可是为何才事隔一年多就彻底忘恩负义、干起伤天害理的事来呢?不正是他们几个人要开诊所、用法轮功治病、给自己发财的如意梦受到阻止,就诬蔑法轮功不能治病吗?这不是自我欺骗、自我安慰吗?这不是他们人性中恶的一面在大暴露吗?

8、赵杰民等人还“揭发”李洪志老师吹嘘自己,有嫉妒心,法轮功出笼经过等,这样的问题,我们不想在此耗费笔墨了。

“材料”还扯到了其他五花八门的问题,都没有什么价值可列出条目分析的。比如什么宣传画有迷信色彩,什么母亲说他没有功,什么出山之前上过什么气功班等等,这些事都不值得费笔墨,都是最简单的气功现象。

前面讲过李老师负命向社会传法时,为了解社会上气功班情况,曾参加过几个班,以学员身份出现,虚心体验,这不正是谦虚的表现吗?怎么会被造谣成学别的功法、乱编成自己的功法呢?

正巧我们向吉林省、长春市两级气功组织汇报情况时,就有一个原省气功协会部门主管,他以前就办过某气功班,李老师曾参加过他的班,他后来学了法轮功才知道法轮功的深度,就放弃了他原来功派教功办班的事,专心学法轮功。他用自己的例子直接向省气功协会汇报情况,非常生动,很有说服力。

再说什么宣传画有莲花座,头上有光圈是“迷信”,实际稍有炼功体验的人,许多功法的气功中都会看到自己打坐时的3层、9层的莲花座,看到头上的光、身上的光,还有更多的丰富、殊胜的景象。这是气功修炼真实境况,用宣传画展示出来是很正常的事。

再说历史上许多气功修炼家的故事中,都讲过有人炼功几十年,夫妻间都不知道对方在密修。李老师20多个师父教给他的功法都是单传独修的密炼功法,怎么可能让别人知道他在炼功呢?再有深入的气功修炼,打坐、睡觉中修炼的复杂情况,非修炼者无法想象。别人若能知道,那还叫什么密炼呢?至于李老师的母亲一直为李老师感到自豪,不要去说什么老人家的难听话,无缘无故再去伤害受人尊敬的老人家,又有什么意思呢?

任何阴谋都见不得阳光,任何谎言都经不起事实的批驳,所以1994年底的谎言当时受到所有部门的抵制。长春市、吉林省两级气功协会更是经过深入调查,反复听取多方面的意见,最后都坚决支持法轮功,批评了肇事者的错误。省、市气功协会都主动要求成立法轮功分会、专业组等组织,并为家乡有这么好的功法能在全国、全世界弘扬感到很高兴、很光荣。

当时国家体委、公安部、中国气功科研会都很支持法轮功,要尽快完善一个学术组织团体来协调这么大一个功派的全国性事务。但鉴于李老师规定:修炼是个人的事,我们不涉及政治、不搞组织、不搞实体,所以法轮功一直在走一条无形的道路。

当时造谣者在四处碰壁的情况下处境很不好,见了人都抬不起头来。陷害法轮功未成,他们就转而对各级领导有意见,但又不死心,只得恃机再起。他们有的当作家,想写小说、编故事攻击,有的下决心要几十年对抗到底。

三、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为什么抛出赵宋的诬告

中国法轮功1992年公开向社会传授,曾经得到中国气功科研会各级领导的积极支持与高度赞扬。

李老师1992年5月在长春开办全国第一期、第二期学习班之后,就在北京向中国气功科研会汇报了出山传功的目的与讲授的内容,得到气功科研会的充分肯定,并在中国气功科研会领导主持下开班。每次办班均有领导讲话,办班后还有领导总结、肯定,并批准为优秀功法向国内外推广。1993年法轮功成为中国气功科研会直属功派,并由气功科研会制作了第一次公开发行的教功录像带。

在这种亲密合作过程中,我们都记得张震寰理事长、张建秘书长、李之楠秘书长等等前前后后一批领导在推广法轮功中所做的贡献。李之楠秘书长还专程陪同李老师去齐齐哈尔讲学,各级领导也历次被邀请作为贵宾出席传法大会。张建先生与各位领导还应邀出席了广州1994年12月李老师在国内的最后一次传法大会,也应邀出席了1995年1月4日在北京公安大学礼堂举行的《转法轮》首发式和国内传法总结大会,李老师在此会上宣布法轮功在国内传法全部结束。

1992至1994年间,法轮功在全国共办了54个传授班,后期每次办班听讲学员有四、五千人,规模空前。然而也有不少干扰与破坏。最初的干扰是因气功科研会内部个别人,先拉李老师给自己家乡办班,后又在家乡搞法轮功治病医院等等,其违反法轮功宗旨的行为受到抵制,转而反对法轮功。我们很感谢中国气功科研会的领导,他们一再严肃地批评了上述人员的错误行为。

鉴于李老师的计划,法轮功在中国传功两年时间,本应于1994年6月结束,后应各地强烈要求,又于8月份在吉林延边及12月在广州再次办班。9月李老师通知中国气功科研会他在国内的传功已结束,申请退出气功科研会。从1995年开始李老师只在国外办班传法,再也没有在国内举办过任何与气功有关的活动。

1996年3月李老师派了三个学员向中国气功科研会的领导集体汇报,正式提出法轮功退出中国气功科研会的申请,理由是1994年已结束在中国传功,1995年也结束了在国际上传功,至此不再进行气功师的活动,今后将专心致力于佛法研究,因此申请退出中国气功科研会。

当时在场的中国气功科研会领导有副理事长张建先生、邱玉才先生等等。当时领导们一再挽留,说正值气功遭受各种打击、诬蔑之时,正在迅速发展的法轮功正是应该挺身而出、为捍卫气功事业做出贡献的时候,为什么要退出气功组织呢?并极力赞扬法轮功,说了许多非常肯定法轮功的好话。我们解释说老师已专心佛法研究,无暇顾及世间的气功之事,坚持了退出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的申请,并得到了正式确认,办了退会手续。

此次汇报的第二个议题是在法轮功研究会退出中国气功科研会之后,广大法轮功修炼者想组织一个修炼者学会,如何申请挂靠中国气功科研会之事。当时我们得到的回答是先去找一个部级单位作为业务指导部门,到民政部申请成为一个社团,再以一个集体会员的名义挂靠中国气功科研会。所以当时一切事情都是很友好妥善地发展着。

一直到了1996年6月《光明日报》开始批判法轮功,广大学员向《光明日报》写信反映自己修炼法轮功的收益,也有相当部分学员向中国气功科研会写信。吉林省气功协会、长春市气功协会收到信件后为法轮功作了许多正面介绍。由于当时的政治导向和意图,中国气功科研会新来的一个理事长及其他少数人立功心切,开始积极批判法轮功。新来的理事长对气功界的复杂情况缺乏了解,上任后制定的第一个政策是坚持要所有气功师把收入交中国气功科研会,以统一领导,并要求在气功功派中建立党团组织,以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等等,完全脱离实际。

1996年下半年,国家进行气功管理工作的体制改革,由国家体委全面接手管理气功。因此中国气功科研会本身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而成为要取消的民间组织。原来气功科研会挂靠的领导单位中国科协也不再承认气功科研会。

值此气功科研会自身的危亡关头,气功科研会在对抗国家体委管理气功的一系列活动中,把对法轮功的批判当作挽救它自己生存的措施,制造了个什么1996年11月写材料上报,要把法轮功注销的说法。试问1996年3月已自动退出的组织,怎么还需要年底再作什么注销?并且为了打击法轮功而不惜翻箱倒柜把1995年初早已彻底解决的那些诬告再次翻出,这肯定不是重事实、讲道理的正义行为。

中国气功科研会把个别人搞政治陷害的诬告材料作为组织的结论上报,是个严重的政治错误。现在这些材料已在全国到处流传,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攻击、诬告法轮功的依据。更危险的是,这些虚假诬告材料已被选进了当局镇压法轮功的正式文件。由此而产生的任何严重后果,中国气功科研会的个别人罪责难逃,天理不容。

四、几次全国性大围剿均遭惨败,无奈何再次抬出僵尸谣言

法轮大法在国内外广泛弘扬,受到全世界的欢迎,更触动了一些阴谋家的神经。他们想借打击法轮功达到个人的政治目的,不惜一再制造迫害法轮功事件,企图挑起事端,制造社会混乱。

个别人插手公安部门,于1997年1月、7月两次在全国范围调查法轮功的所谓“非法宗教活动”,网罗罪证欲定为“邪教”。结果全国各地公安局经充分调查后均上报反映“尚未发现问题”。1998年7月,公安部更是违法地先给法轮功定罪为“邪教”,再组织全国范围搜集罪证,造成全国混乱,但结果还是一场空。令他们惊奇的是,在全国各地,一条法轮功的罪证都没有搜集到。

就连长春这几个一直反对法轮功的人,他们的一而再、再而三的造谣活动也没有什么结果,公安局都觉得他们无聊,毫无价值。这样只好由何祚庥出头,先后挑起了北京电视台事件、天津事件。在他们一文一武的紧密配合下,又导演了中南海事件。由于法轮功学员们真善忍的崇高行为,才使事态得以平息。

阴谋者一计不成再生一计,欺骗中央,散布法轮功恐怖论,制造“5.1香山集体自杀事件”的谣言,“5月22日香山大集会,自杀事件”的谣言,“6月大集会事件”的谣言。但是一个个阴谋全都破产了。这样无奈何再次抬出僵尸。

在政法部门少数掌权者的阴谋指挥下,某公安局出面再找武汉电视台,勾结了长春的宋炳辰、赵洁民,再次炮制、重演于1994年底已被揭穿的阴谋,幻想把谣言重复千遍就可成为定罪的证据。这只能是痴人说梦。时间和历史终将给人们展现公正的判断。

但是问题严重的是:少数阴谋家盗用了中央名义,以“中央定罪法轮功为邪教”的谎言,命令不明真相的武汉电视台制作批判邪教的录像片,企图在中央权威的电视台播放。进一步的危险是:这些纯粹的少数人恶意诬告,将变成领导的决策错误。因此,必须紧急呼吁中央最高领导,尽快制止个别阴谋家欺上瞒下、制造全国大混乱的图谋。

长春法轮功网站上已经登载有关情况反映。据最新消息,长春那些极少数人还在与武汉电视台继续更大规模地炮制反法轮功材料。他们还要与所谓“世界反法轮功大联盟”进一步勾结,企图掀起更大的动乱。他们又造谣说李老师是“美国特务”、“骗钱到美国投资移民”,还有什么得到“外国势力支持”等等,都是不值一驳的无稽之谈。

谎言永远只能是谎言,但是谎言会暂时迷惑不明真相的人,甚至给中央提供假材料,造成对中央决策的误导,造成不可挽救的灾难。因此,所有善良的人们都应该引导事态往正确方向发展,避免一错再错地给中国的国际形象及中国社会造成损失。

我们法轮功学员一贯本着“真善忍”的原则,不介入政治,不反对政府,我们都是爱国的好人。我们非常不理解:为什么在这世界上做个好人就这样难?我们修炼者对人间世界一直没有什么过多的要求,我们只要求让我们可以按自己对真理的热爱与追求,去修炼我们珍爱的法轮大法,不要给我们这样莫名的打击、迫害、镇压。我们希望还给我们最基本的思想信仰的神圣的自由选择的权利,给我们一个合理的修炼环境。

一批法轮功老学员1999年7月7日

2. 中国各大媒体诬蔑法轮功文章的幕后策划

镇压法轮功的一个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利用各大媒体制造、宣讲谎言,以乱视听。而这些媒体的稿件也是镇压者“煞费苦心,来之不易”的。

首先操纵者对新闻媒体的采、编人员定任务,必须拿出诋毁法轮功的文章,并与他们的各种利益挂勾,拿不出者,自然受到利益损失。所以一些采、编人员不惜放弃新闻工作人员的天良、道德,而为一已之利去造谎,客观上达到帮了镇压法轮功的指挥者的大忙。比如河北省的袁玉阁掉下桥而被说成“跳河自杀”;杀人的张清贺假称炼法轮功可免去死刑,就是如此制造出来的。

在“镇压有理”的宣说中,必须有学者、专家、知名人士来“参与论证”。所以便形成了自上而下的摊派,对一些指定范围的“理论批判”文章要经过层层、级级,一直摊派到个人,限期交稿。收回的稿件中,如不符合他们的要求,可以大加删减,更换观点,宣染他们所希望的气氛,以达到破坏法轮功形象的目的。比如各大媒体发表的属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名称的文章,都是经过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统管,由专门负责人章绍武下派任务,派往哲学所、宗教所等研究所,直接由各研究所的领导协助确定人选,落实到人头,限期完成任务。而对于电视播出的一些学者、专家、名人发表的专题采访录象,也同出一辙。谈出的观点无论多么牵强,如何站不住脚,也能被播出,只要能制造出他们所需要的舆论声势。

在百姓知道真象越来越多的今天,更多的人不愿卷入此事,这些媒体可借用的文章就越来越少,拿不出新招,只好用他们那几支“专门笔杆子”,变着花样地反复重复那几句假话,摇旗鼓噪,牵强地拉入“政治”、“反党、反社会主义”、“与人民为敌、与广大群众为敌”等,想为法轮功广泛树敌。然而,饱经政治风云的人民怎能轻易相信?在谎言被揭穿之际,这种纸就包不住火了。真象就在揭穿过程中,贼喊捉贼的造谎者正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3. 谎言蒙蔽不了雪亮的眼睛--揭露李晶超的阴谋

在攻击、诬蔑大法的电视片中,有个叫李晶超的人。他就是“揭露长春极少数人的阴谋”一文中提到的阴谋者之一。此人竟然公开大言不惭地声称,法轮功的功法动作是他和师父一起编排的,这真是弥天大谎。

李晶超的确炼过几天法轮功,师父教他及他家人动作时,都是手把手亲自教的。记得他们当时还不停地在纸上记下动作的步骤,学了好几天才学会五套功法的全部动作。当时的情景,如今对笔者来说还历历在目。

李晶超这一家人财迷心窍,满脑子想的都是钱。才练了几天的功,就急急忙忙地在家开了个无牌照诊所,通过高收费赚钱,还整天让其他学员帮他们拉病人。可是,不讲心性,不讲道德,哪会治得好病呢?治不好就用棍子打。结果部份病人被打得满身瘀血。

他们这些严重违背法轮功修炼原则的行为,当时就引起了广大学员的强烈反感。师父也在几次学员大会上宣布,不再承认这几个人是法轮功的学员。从那以后,他们一直怀恨在心,并很快开始了编造谎言、与法轮功为敌的可怜生涯。使我们没有想到的是,中国政府竟然被这样的极少数人和他们的谎言所蒙骗了,而且作出时下这种大面积镇压法轮功学员的荒唐举动。

此外,他们还在师父的简历上大做文章,指责师父没有学历等等。我们修炼的人都知道,实际上这与修炼及传法没有直接关系。师父传的是佛法,是宇宙的法理,是超常的法,而不是常人中的知识或学问。修炼界中真正的高人有那个是需要常人中社会中的高学历的?

在诬蔑的黑材料中,他们还说师父的邻居、同事均不知道师父的修炼经历。以这样的事实来攻击一个在极高层次修炼的人,在普通的修炼人听起来都很可笑。从古到今,哪个修炼的高人是见人就表演、逢人就显示的?尤其在那个年代,在大庭广众之下谈佛法谈修炼,马上就有人给你扣上一顶顶的大帽子,拉出去大加批斗。况且真正高层次的修炼并不像我们平常人想像的那样。有些东西人看不见,可并不等于这些东西就不存在。

在他们编造的谎言中,说师父去泰国采纳了那里的舞蹈动作编排到功法中。事实是,这些造谣者当中没有一个人曾跟随师父一起去过泰国,在泰国的事情,难道他们会比师父的家人和泰国的学员们更了解情况吗?

近日,泰国辅导站的负责人陈先生对记者讲:师父所传法理、功法是独一无二的,是独特的。它见效、长功之快,令人振奋。我们任何人都没有见过师父在泰国学什么舞蹈。他在泰国期间唯一做的事,就是传授大法给我们。

事实胜于雄辩,实践检验着一切。

4.《转法轮》原稿是我们帮师父从他的讲法录音上抄录下来的

我是一名法轮法轮功学员,也是一名军人,党员。家住长春。我在此向世人证明《转法轮》一书确实是大法学员从李洪志老师的讲课录音带上一个字一个字抄写下来,然后再由李洪志老师一遍一遍地修改,绝不是国内媒体为了诽谤诋毁李洪志老师而宣扬的是由空军指挥学院的朱慧光等人代笔。

我是94年4月得法,有幸亲耳聆听李洪志老师在94年得长春、哈尔滨和延吉讲法。那时还没有《转法轮》,只有《中国法轮功》(修订本)。我当时在某大学的某研究所读研究生。我寝室四个人当时都是修炼法轮大法的。有一天,一位室友说要从李洪志老师讲法录音带上(我记得是在长春讲法)一个字一个字地往下抄写讲法内容,我们四人每人抄录一小部份,听说吉大的一些大法学员也在分担这样的工作。这个工作要求极严,绝不能漏掉一个字。后来通过学法我逐渐明白了为什么要这么严肃认真,因为这是一部宇宙大法。但我那时总是粗心漏字,所以抄录一段后就转给别人干了。但是从录音中抄录这是绝对抹杀不了的事实,听过看过李洪志老师在济南、长春、广州等地讲法录音、录像的人都可以证明这一点。而且《转法轮》还保留了李洪志老师讲法时的一些状态和口语。

现在国内媒体为了政治需要,无视事实真相,无视上亿大法学员的呼声,随意编造,栽脏陷害,颠倒是非黑白,真令人震惊、痛心!我们法轮大法学员绝对无意反对党、反对政府,我们只是想以自身的变化、感受向党和政府说明法轮大法是多么好,多么珍贵。作为军人、党员,对党和政府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坚持真理,也是党章和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请党和政府能够接待上访群众,公正客观地了解事实真相,作出贤明决策。因为靠各种手段压服人决不会赢得民心,只会失去民心。而且法轮大法真修弟子对宇宙大法法理的坚定是任何压力手段都改变不了、动摇不了的。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现在国际社会纷纷批评指责中国政府取缔镇压法轮功是违反人权、践踏宪法不正说明这一点吗?古代君王尚能虚怀纳谏,体察民情,而在当今民主法制的国家,却不准公民上访,拘捕打压,真是太让人无法接受,于情于理于法不通啊!

长春法轮功学员
1999年10月26日

5.《人民日报》一离谱奇文注解

8月28日,《人民日报》有一篇离谱文章:“骗子+无赖”,纪“实”了李洪志先生海外“抵赖”的言辞。此文采用断章取义、随意歪曲的惯用办法,将一部能正人心的高德大法和李洪志先生合情合理的解释,随意剪辑,随意拼凑,随意曲解,甚至将李洪志先生的一首诗曲解到离奇、可笑的程度。现根据法轮大法原文,对该文部份引用处做一点注解,以正原义。

(一)《人民日报》原文:李洪志在《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中曾公然宣称,“现在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哪个政府也解决不了。民族问题,国家与国家的问题,民族之间的矛盾,民族内部的矛盾,许许多多社会犯罪各方面的原因,哪个政府都头痛,谁也解决不了。”还说“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人都像动物一样被管着,没有出路了,谁也就想不出办法了。”李洪志鼓吹“政府无用论”,公然否定法律,这难道是“对政治不感兴趣”吗?

法轮大法原文:

我那天讲了,妖魔鬼怪的玩具,越丑的、越凶的卖的越快,那漂亮的娃娃谁也不买。人的观念全都变了。大家想一想它不可怕吗?人类的发展确确实实是有周期性的。人类要想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只有一个办法,就是维护人的道德。大家看到了,现在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哪个政府也解决不了。民族问题,国家与国家的问题,民族之间的矛盾,民族内部的矛盾,许许多多社会犯罪各方面的原因,哪个政府都头痛,谁也解决不了。为什么解决不了呢?因为他们的办法都只是从这个现象中去解决这个现象。可是这个现象被抑制住了,紧接着它又会出现更不好的现象。你再去制约它,它又会出现更不好的现象。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包括制定法律的人在内。人在不断地封闭自己,封闭来封闭去最后把人封闭得没有一点出路。这个法律定的太多了,人都像动物一样被管着,没有出路了,谁也就想不出办法了。

可是我告诉大家,其实人类一切不好的根源就是因为人的道德败坏了。要不从这上着手人类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要从这个问题上着手人类什么问题都能解决。是不是这个问题呀?大家想一想。每个人都从内心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都能够约束自己,做什么事情想到别人,不伤害别人,想到别人能不能承受得了,你想那个社会会是什么样。需要什么法律啊?需要警察吗?人都在自己约束自己管自己。但是政治宣传和强治同样不会使道德回升,反而成拙。世界发展到今天大家都觉得法制很好,其实那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几千年发展过来的人类,过去都没有那么多法律来管人。只有简单的王法,衡量好坏的标准是德。可是古人道德却比现在高尚得多。现在人觉得古人不好,其实是因为你站在现在人的败坏了的观念上去看古人。过去的人一点也不比现在人不聪明。人的大脑所能用的那部份从来都没有扩大过。只是我们现在的人觉得自己了不起,觉得自己聪明。

注:从法轮佛法经书原文看,并没有宣扬什么“政府无用论”和“公然否定法律”,只是讲了难以解决的问题和法律的不足。而且,李洪志先生一再强调,他只给修炼的学员讲法,而不是给不修炼的人讲什么理论。再者,法轮功炼习者是否真的“对政治不感兴趣”,请参看法轮佛法部份<http://www.falundafa.org/book/chigb/jjyz_48.htm>有关论述。

(二)《人民日报》原文: 例如,他在《世界十恶》诗中写道“黑帮乱党,政匪一家”,“宗教邪变,钱客政客”。李洪志还说,“现在人类社会的道德观念往下滑得很厉害,社会在整体往下滑。回头看一看今天的人类社会就会发现很可怕!真的很可怕!你看现在这个人类真是十恶俱全。”他进行这种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宣传,难道是不干预政治吗?

法轮大法原文:

世界十恶

人无善念--人人为敌。
破坏传统--文化颓废。
同性欲乱--心暗魔变。
兴赌兴毒--随心所欲。
开放性乱--导向邪恶。
黑帮乱党--政匪一家。
自主乱民--逆天叛道。
迷信科学--变异人类。
吹崇暴力--好勇斗狠。
宗教邪变--钱客政客。

一九九八年七月七日

……我既然传出这个东西来,我就要为你负责,我就要把这个道理给你讲清。我什么都不求你的,我不会管你要一分钱的,我只是教你向善。有人问我,说:老师啊,你教了我们这么多东西,给了我们这么多,你求什么?我说:我什么也不求。我就是来度你的,我就要你那颗向善的心,能够提高上去。因为我们看到人哪,当人他不是目的。现在人都迷于常人社会的假现实之中,认为:做人就得这样去做。特别是现在人类社会的道德观念往下滑得很厉害大家都在这个洪流之中往下滑,社会在整体往下滑。那么谁也就不知道自己在往下滑了。有的人觉得自己比别人好一点就觉得我是好人。其实你是用滑下来的这个标准来衡量自己,都是在不好之中比别人强一点。如果你要能够修炼,你返回到原来人类社会这个境界当中,不用太高,你回头看一看人、今天的人类社会就会发现很可怕!真的很可怕!你看现在这个人类真是十恶俱全。

注:如果把李洪志先生将人类社会不好的现象提醒给大家的一些话,说成是“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宣传”,那么现今报刊、电视等媒体报导的社会丑恶现象是否也是在做“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宣传”呢?更何况李洪志先生讲出这一点只是告诉修炼者如何去做一个好人,做一个真正的好人。

其实,正统的宗教中也告诉他们的修炼者人间的一些罪恶,如“十恶毒世”、“三界火宅”等说法,他们是不是也在进行“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宣传”呢?
 

(三)《人民日报》原文:“秦川山水变,长安土下存。盛世天朝去,转眼千百春。何处寻太宗,大法度唐人。”在这首诗中,李洪志用再明白不过的语言,表达出他用“大法度唐人”(中国人)的政治野心。他要再现“天朝盛世”,他自己要做唐太宗那样的开国“皇帝”(其实唐太宗根本就不是什么开国皇帝,而是唐高祖。)

法轮大法原文:

忆长安

秦川山水变,长安土下存。
盛世天朝去,转眼千百春。
何处寻太宗,大法度唐人。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注:这种对此诗可笑的曲解很容易让人想起“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的典故。稍懂中文的人就应知道此诗含义,只是在讲佛法弘传的环境。

还让人想起《庄子》中的一则故事:惠施在梁为相,庄子去梁,想见惠子。有人告诉惠子说:庄子是来取代你的相位的。惠子很害怕,下令搜捕庄子,三天三夜未得。庄子知道后,直接去见惠子,跟他说:“你知道吗?南方有一种鸟叫凤凰,它从南海飞到北海,中途不是梧桐不栖息,不是“练实”不食,不是甘泉不饮。这时有一只乌鸦拾到一只腐烂的老鼠,怕凤凰抢它的‘美食’,便对凤凰‘赫’叫。惠子您是不是也要‘赫’我一下呢?”

(四)《人民日报》原文:……法轮功还制定了《对法轮大法辅导站的要求》、《法轮法轮功学员传法传功规定》、《法轮大法辅导员标准》、《法轮大法修炼者须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法轮功”活动组织化、规范化。而这些“帮规”、“帮约”同样是李洪志实现其目的的工具。

法轮大法原文:请看具体内容:《对法轮大法辅导站的要求》,《法轮法轮功学员传法传功规定》,《法轮大法辅导员标准》,《法轮大法修炼者须知》

注:这些很正常、很必要的规定、要求怎能说是什么“帮规”、“帮约”呢?这些规定同时也很明确地说明“不干涉政治,提高修炼者心性是修炼的实质”(见《对法轮大法辅导站的要求》)、“法轮大法学员,以修炼心性为本,绝对不得干涉国家政治,更不得参与任何政治性争端及活动,违者既不是法轮功学员,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早日圆满,精进实修为本愿。”(见《法轮大法修炼者须知》)

(五)《人民日报》原文多处断章取义地引用了李洪志先生关于治病、吃药的论述,随意拼接,曲解原意,主观臆断,得出荒谬的结论。还是让我们看一看李洪志先生到底是怎么讲的吧:

1、《转法轮》中的论述

第一讲中“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中的论述
第六讲中“心一定要正”中的论述
第七讲中“治病问题”中的论述
第七讲中“医院治病与气功治病”中的论述

2、《精进要旨》中的论述:病业
3、《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中的论述
4、《法轮佛法──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中的论述

(六)《人民日报》原文:在《转法轮》一书中,在许多场合,李洪志都曾大肆宣扬说,“地球经历了81次这样周期的变化”,“人类多次毁灭过”,“如今面临着:毁灭,彻底的毁灭,那叫:形神俱灭,很可怕!”李洪志认为人类要毁灭、地球要毁灭是因为现在的人类实在太坏了,坏到已“面临着毁灭”了。他说:“这个世界,炸得很空了!本来这个地球去年就应该炸掉的。”之所以没有爆炸是因为他使“地球爆炸推迟了30年”。

法轮大法原文

《转法轮》中原文:国外许多大胆的科学家已经公开承认它是一种史前文化,是我们人类本次文明以前的文明,就是在我们这次文明以前还存在着文明时期,而且还不止一次。从出土文物看,都不是一个文明时期的产物。所以认为人类多次文明遭到毁灭性的打击之后,只有少数人活下来了,过着原始生活,又逐渐地繁衍出新的人类,进入新的文明。然后又走向毁灭,再繁衍出新的人类,它就是经过不同的这样一个个周期变化的。物理学家讲,物质运动是有规律的,我们整个宇宙的变化也是有规律的。我们地球的运动,在这浩瀚的宇宙当中,在银河系运转当中,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很可能就碰到哪个星球上,或发生了其它问题,造成了很大的灾难。站在我们功能的角度上去看,就是那么安排的。有一次我仔细地查了一查,发现人类有81次完全处于毁灭状态,只有少数人活了下来,遗留下原来的一点史前文明,进入了下一个时期,过着原始生活。人类繁衍得多了,最后又出现了文明。经过81次这样周期的变化,我这还是没查到头。中国人讲天时、地利、人和。不同的天象变化,不同的天时,会给常人社会带来不同的社会状态。用物理学讲物质运动是有规律的,宇宙的运动也是一样。

《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中原文:
人如果再滑下去就面临着毁灭,彻底的毁灭,那叫:形神全灭,很可怕!

李洪志先生在《法轮佛法──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还谈到:
也有一些邪教在流传着,所有的这些邪教讲的都是什么世界的末日啊,都讲这些东西。当然了,我讲过有劫难存在,佛教也这样讲,基督教、天主教、道家也都有这样的观点,这是宇宙发展的规律。但是绝不是像这些邪恶的宗教讲的那样。而且我也看到,在一定时期,确实可能有这样一件事情存在,但是它不是解决不了。我可以在这里严肃地跟大家讲,所有称在一九九九年将要发生什么地球的灾难啊,或者是宇宙的灾亡啊,这样的事情是根本就不存在了。在《法轮佛法:在欧洲法会上讲法》讲到:还有一些专门讲什么世界末日的这种宗教,专门讲这些东西。这都百分之百的是邪教,在制造社会动乱,对社会不负责任,所以不难区分这些邪教。

注:1、“人如果再滑下去就面临着毁灭”不知怎么变成了“如今面临着:毁灭.....”???

2、“这个世界,炸得很空了!本来这个地球去年就应该炸掉的。”和“地球爆炸推迟了30年”在李洪志先生所有著述和所有录象、录音中都找不到,学员们也没有听说过。

其实,几乎所有国内新闻媒体上的所谓“揭批”法轮功的文章,都是这种“风格”的。

就象法轮功学员文章中写到的:任何一个不带偏见的人,认真读一读《转法轮》,都知道这是教人向善的好书。看了大法学员的言行,人们都知道他们是好人。而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对大法所做的攻击和诬蔑,则根本经不起思考和考究。其实,就连那些镇压和反对大法的人,内心也知道法轮大法修炼者是好人,但是他们执意要把法轮大法指为邪的。在某些人那里,好坏、对错、善恶、正邪,皆可不顾,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才是一切一切的标准。这样做虽然可能在政治上得逞于一时,但是抑善扬恶的后果,却是对人类道德的大破坏,有可能把国家社会推向灾难的深渊。执意孤行的人,你们是否明白自己在做什么?表面上与此事无关的人们,请你们用内心的良知来判断一下正邪,且莫人云亦云,无意中替恶者做了帮凶。一切愿意了解法轮功的人,请静下心来,以无所求之心读《转法轮》。如何从“做一个好人”开始直至到修成一个无私无我的正觉觉者,无边的法理,尽在《转法轮》书中。(参见原文:从“我们只是做个好人”说开去)

我还想起李洪志先生在一篇文章“为谁而存在”中写到:

一个生命如果能真正在相关的重大问题上,不带任何观念地权衡问题,那么这个人就是真的能自己主宰自己,这种清醒是智慧而不同于一般人的所谓聪明。如果不能这样,那么此人就是被后天的观念或外来思想所支配,甚至为其奋斗一生,而到老时却不知自己一生在干什么。虽然一生无得却在后天形成的观念支配下干出了无数错事。促使自己下世按照自己所做的错事而偿还业力。

人在冲动的时候,支配人思想情绪的不是理性,而是情感。当信仰科学、信仰宗教、信仰思想等等各种观念受到佛法真理冲击的时候,同样会冲动,致使人性恶的一面成为主导,从而使自己被后天观念支配得更加理智不清,盲从下断言或使事情复杂化,甚至是有缘人也因此而失去机缘,使自己的行为造成永远的深深痛悔。

法轮大法学员
1999.08.3

6. 南昌晚报1999年8月21日头版头条新闻的真相

尊敬的人民共和国主席、总理及各位首长:

我是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干部,原中共党员,在政法战线上工作了十六年,我从不反党,不反政府,对党对政府一贯是忠诚感激的,是党的正确路线使我有机会从一个偏远的小县城的搬运工人考上大学,并分配在省城的政法部门工作,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和一个众人羡慕的工作。但我万万没有想到,我因身患绝症??白血病而修炼了法轮大法而被推到了党和政府的对立面,遭到公安机关的拘捕,所“遭遇”的处境也是前所未有的。我坚信党的正确路线,也相信人民的政府,痛恨党的历史上的错误路线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的损害。本着对党负责,对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和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我现将自己的处境和一部分事实真相向你们反映出来,希望各位首长能从我的“遭遇”和事实真相中作出客观的分析和全面的判断。

1999年8月21日,南昌晚报在头版头条刊出醒目新闻《一位被授意撰文称“法轮功”给了他“第二次生命”的炼功者,其实是一位六次住院花去医疗费30万元的重病患者──且看“法轮大法”如何诓骗世人》,该文称我写的“心得体会文章是辅导站授意炮制的”,称我“炼功期间六次入住医院,从1997年6月28日至今(也就是99年8月21日),胡庆云基本上是在医院里度过的。”并以此作为说明“法轮大法如何诓骗世人”的“事实材料”。

事实真相是:我在修炼法轮大法前,身患多种疾病,肠胃炎、咽喉炎、鼻炎、颈椎骨质增生、脑血管供血不足,再生不良性贫血,没有什么舒服的日子过,长期服药,医药费也挺多,1997年不幸患上了绝症──急性白血病,而且还是白血病类中较难治的一种,同时还有再障(没有什么造血功能),在抢救治疗中又并发了乙肝,丙肝(肝炎中最难治的一种)、肺结核等疾病。经过江西医学院一附院、江西省人民医院、上海瑞金医院、上海第二医科大学等五家大医院多次会诊和抢救治疗,中国科学院院士王振义教授亲自临床会诊了两次,最后,众专家们得出结论,说我所患的白血病是无药可救,最多只有1─3个月的生存期。在上海瑞金医院抢救治疗时,专家们劝我们尽快回江西,否则只有抱着骨灰回去,这样,上海派一名护士长将我送回江西的医院来等死。1998年2月,也就是上海的专家们结论的最多活三个月的最后期限,江西医学院一附院的专家告知家属,说最多还有三天的生命,请家属作好办理后事的准备。

我是在生命终结的最后时刻得到宝书──《转法轮》,我开始了学习,并按书上的要求开始修炼,然而奇迹真的就发生了,我的生命开始得以延续,突破了医学和专家给我下的结论即最后的生命期限。一个多月以后,我开始在医院的病床上炼功,炼功后不久我就开始逐步停掉化疗、输血、输血小板,停掉了西药等。当时停药时,我的血液和骨髓中的坏细胞(亦称血癌细胞)已从化疗前的30%上升到65%,医药和医学根本起不到作用,坏细胞越治越多,体重也下降了三十六斤,不能吃饭(只能吃流汁),在病床上拉屎拉尿,全身疼痛难忍,而且不能动弹,我是在这样的状况下停掉化疗,停掉输血而开始炼功的。在医院里炼了二个多月,我的身体逐渐好起来。我的修炼实践表明,修炼法轮大法在我身上已产生了显著的效果。在我的坚持下,98年6月初医院才勉强同意我以“白血病部分缓解”的结论出院,并嘱咐一个月以后一定要回医院化疗或治疗等,我出院后就一直坚持修炼法轮大法,没有再去医院化疗、输血或其它治疗措施。而该报新闻却将我在修炼前的五次入住医院故意混淆为我修炼后或修炼过程中,不顾及我出院修炼以后就再也没有去医院医治的事实,却要编造我修炼后“曾六次入住医院,且一直在医院里度过”的谎言,并刊登照片说“胡庆云在医院病床上对记者说:‘两年来,我六次入住医院,是科学和国家的关怀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以此来蒙骗不明真相的群众,欺骗党和政府以及各位 领导,这是对党、对政府、对人民、对未来、对真理的极不负责任的态度。

在短短的几个月里的住院期间,我的医药费高达32万余元。用了这么多钱,病情不见好转,反而在我的血液和骨髓中从开始的30%的血癌细胞上升到65%,身体完全失去免疫力和抵抗力,几次都差点死在医院里,医学和专家救不了我的命,也无法延长我的生命,而我修炼了法轮大法后却创造了这一奇迹,这个事实是谁也抹煞不了的。关于我的“病情”和治疗情况,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中国科学院院士王振义教授、上海瑞金医院血液科主任沈志祥教授、上海瑞金医院血液科副主任孙关林教授、江西医学院一附院血液科副主任刘茂发教授、邵毅教授和伍世礼教授等人是清楚明白的。

我修炼法轮大法后,始终牢记李洪志师父“有一个标准,超出你的天定,原来的生命进程,以后延续来的生命,完全是给你炼功用的,你稍微思想一出偏差,就会带来生命危险”的教诲,真正明白了修炼中的严肃性和真理性,所以,我每天坚持学法、修心、炼功,这样,我的生命就真的得以延续,才真正地使我从病魔折磨的痛苦中解脱出来,解除了家庭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也给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按正常治疗一个白血病人每年需要10-20万元,特殊情况的还无法计算,既使这样也无法保全生命的),这于国于民的大好事却不能得到理解和公正的对待,遭到无端的迫害和打击,后人和历史会怎么说呢?

1999年8月份,南昌电视台、省电视台、南昌晚报等一些新闻媒体播放了我重新“住院”的新闻,电视台记者采访了江西医学院一附院血液科一名主任医生(该主任医生从没有跟我看过病,根本不了解我修炼前的病情和出院时的“病况”),该主任医生说:“是我们医院治好了胡庆云的白血病以后他才出院的,根本与法轮功无关”,事后,我问该主任医生,“你在电视上讲医院治好了我的白血病,但出院结论和各项检验结果都表示为部分缓解作如何解释时”,他竟说,现在大家都这样说,大气候嘛,你也不要去计较等等。这样的宣传报道只能是自欺欺人,怎么能起到“教育转化”的作用呢?只能是让人们更加清楚地明白了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的伎俩。别有用心的人还到处说我是用了30多万元钱治好了“白血病”,而并不是法轮功的作用,并到处宣扬“胡庆云又发病了,又不行了”的消息。显而易见,这些人就是从我重新住院的照片和电视镜头,以我用了30万元医药费在医院治好了病的新闻,以现在又发了“病”了,又不行了的说法来达到否认我修炼法轮大法而延续了我的生命,生命得救的事实,进而达到否定法轮大法的神奇功效和超常科学现象的事实,这难道是一种对人类、对科学负责的态度吗?

事实真相是:1999年7月21日,公安机关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对我进行刑事拘留,拘捕我时,我申明自己曾是一个白血病患者,按医学和专家所讲是一个完全失去兔疫力和抵抗力的人,作为一个“绝症患者”,一个延续了生命的修炼者,我是不能停止炼功的,一旦停止炼功就会有生命危险,要求公安机关改变强制措施,当时在场的公安机关负责人说:“你用这个(指白血病)威胁不了我们”,根本不考虑我的死活,将我关进了监狱,与一些刑事犯罪分子关在了一起,每个懂医的人,每个白血病人及家属都明白,“白血病”人是没有一点免疫力和抵抗力,不能吹风,不能吃冷的,不能沾冷水,不能受凉,不能感染和感冒,上述只要任一项发生,该“白血病”人的生命就危险,几乎不能再救治。在监狱里,不允许我炼功,又不能学法,每天都是喝冷水,洗冷水脸和脚,洗冷水澡,但我没有挨打。不几天,我就开始牙齿出血、鼻子出血、全身有出血点,“全身出血”的状况越来越严重,在监狱里昏过二次。我一直不让同监犯人报告,自己承受着,一个已死过几次的人也不会在乎再死一次,所以我在监狱里坚持了二十天。到1999年8月9日我又一次昏倒,同监犯人怕出人命承担不起责任,他们大声报告叫来了看守所所长以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公安机关一负责人说:“你还不让犯人报告(“病情”),你想死也不要死在这里(指看守所里)”,公安局看我不行了,将我送到江西医学院一附院血液科“抢救治疗”。医院一检查,说我血象很低,“白血病”较严重,要赶紧采取治疗措施。

我深知,我在修炼前被病魔折磨得死去活来,用了30万元不但治不了病,还使血癌细胞从30%上升到60%多,使我一直在痛苦中挣扎,几次差点死在医院里,我明白,医学和人是无法救我的生命,我生生世世及前半生所做的坏事和不好的事造成的“绝症”非人能及,死与不死对我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修炼了法轮大法,让我真正明白了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人生的目的是什么。所以我谢绝了医院给我安排的一切治疗措施,没有打一针,没有吃一粒药,没有输一滴血,在医院里休息了十五天就出院了。

我坚信只要自己坚持修炼,我的生命就能继续延续下去,一直延续到达到自己修炼的最终目的。事实说明,从1998年2月(即上海众专家认定的我生命终结的最后期限)开始得法一直到1999
年7月21日-- 我在一个祥和的环境里修炼,我的生命不但没有终结,而是得以延续并走向                                                                                 康复,而当我1999年7月21日被关押后,剥夺了我的炼功权利和炼功环境,20天之内就使“白血病病情”加重发作,全身出血,血象下降,这更进一步证明了我们师父讲的“以后延续来的生命,完全是给你炼功用的,你稍微思想一出偏差,就会带来生命危险”的真理性结论。当1999年8月9日我被取保侯审放出来后,我恢复了正常的学法炼功,使医院认定的“白血病发作且严重”的我的生命又得以继续延续下去,身体又开始走向康复。可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以及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不顾及事实真相,还要用“病”又发作了,炼法轮功没有作用,以前是用30万元治好了“病”,现在又在住院等等来继续蒙骗不明真相的人们,试问,我在监狱里发作的“白血病”可没有再打一针,没吃一粒药,没输一滴血,只是坚持每天学法炼功而使我的生命从释放至今又延续了七个多月,现在我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好,这难道又是用了多少钱或者又是医院的功劳吗?这种不明事理、混淆是非的宣传报道对人类、对世界又有什么好处呢?为什么对法轮大法的这种神奇功效和超常科学现象就无动于衷呢?就不能用理智和理性对之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和深入细致乃至更为广泛的调查研究呢?

我作为一个受党教育多年,并在政法部门工作十六年,从事政法院校马列主义理论教学八年,国家起码还给我报销了十一万元医药费,如果法轮功有政治目的或政治野心,有反党和政府的政治倾向或者是一个“邪教”,我是绝对不会去炼的,因我不是一个傻瓜,也不是一个跟共产党有仇恨的人,都死过几回了,哪有这份去做对党对国家不利的事闲心呢?但令我费解的是,这么多炼功人的处境到底怎样,就不想多说了,就我这样的一个被医院判定“必死”的“绝症患者”也不放过,在政治上、经济上和生活上进行不断的迫害和打击,更何况其他的修炼者呢?

1999年10月份,执法机关又换个罪名对我进行批捕,罪名是“非法经营罪”。事实真相是:我帮助两个书店联系了四至五次法轮功书籍和音像制品(都是有国家批准的书号和刊号和发行部门的证明及委托书),书店给我提供了征订单(上面有地址、联系人、品种和单价),其中有一个书店借了我一些钱作本金。我不是书店的法人代表,不是股东,也不是书店的经营者,没有参与销售,也没有参与书店的管理,不给书店的员工发工资,也没有在书店领一分钱工资。我帮助联系的几单业务都是直接由书店收货,由书店直接汇款或付款给发行商或书商结算的,既没有货款给我,也没有给一分钱利润给我,书店老板还我欠款时可没有多给我一分钱,我何来“非法经营”呢?听说有个别公安人员在讯问书店老板时,写好“我是帮胡庆云经营,挣了钱交给了胡庆云,胡庆云又将钱交给了辅导站”的笔录,要她签字,当该功友说自己没有讲这段话并且将这段话划掉之后,却遭到该公安人员的怒骂和威胁,这里我暂且不说该公安人员的姓名,毕竟这种迫害大法学员的人不是很多。

1999年12月份,税务机关找到我,说该书店偷税,应交税和罚税共6万余元,要我承担,说是公安局认定找我,那么税务局就找我(而不是按法律程序由法院判决谁是经营者和法人来承担),我多次申明我不是法人,也不是经营者,钱都让公安局抄家抄走了,也没有钱交这一大笔罚税,而税务稽查员说,“如果你不交,我们就要强制执行,最后要将你的住房拍卖抵罚税款”。当然,如果我违犯了人类的法律,我愿意承受,卖家产,卖住房也会去承受。

1999年7月21日,公安机关在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名义拘捕我时,将我家抄了几个小时,抄走现金9千余元,存折8万余元,电脑价值1.4万余元,私房产权证书两本,手机二台,金银手饰8件,别人借我钱的所有借条等等,一律不给开具暂扣单,1999年10月份,公安局口头通知我,已将我存折上的钱和抄走的现金全部没收,也不开具没收凭证给我,我说我尚欠别人一些钱,希望从没收的钱中拿出一部分去还欠款,也未批准,而刑法对没收财产是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抵扣当事人的欠款和债务,为什么就不能按法律规定来处理呢?

我的医药费共32万余元,几年了,只给报销了十一万元,尚有大部分医药费或者说不符合公费医疗标准,或者拖而不给,据说现在还要拒付符合规定的那一部分医药费。我从开始修炼至今,省高级法院不发一分钱工资给我,也不给任何生活费,工资没有了,生活费没有了,存款没收了,家里部分值钱的财产扣押了,剩余的医药费拖了几年不给或不予报销。税务局还要罚6万元的税,还要面对检察机关的起诉和法庭的审判,这还能让人活下去吗?一个被医院判定“无药可救的白血病人”按科学讲每个月要用1一2万元来维持正常的医药费(既使如此性命也难保),按医生讲是一个完全失去了工作能力的人,完全失去了自立能力,一个完全没有免疫力和抵抗力的人,也不给条生活出路,还要不断地从政治上和经济上给予迫害和打击,如果是一个不修炼的常人,社会各界还会伸出援助之手,还会有众多的捐款者,而我作为一个修炼了法轮大法延长了生命的人,为什么就要这样不理解修炼的人呢?什么就要这样“仇恨”我们这些修炼的人呢?作为一个炼功人,生活苦一点算不了什么,都会自觉地去承受自己该承受的魔难而毫无怨言,我也不例外。

1999年12月份,单位将我的党籍给开除了,理由是我“参加了7月12日向省委信访办的上访,写了一篇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的心得体会文章和向书店批发销售了法轮功书籍”,我去信访办上访和写心得体会文章事先已向省法院政治部和机关党委报告了,并没有一个人反对,且说:“文章你可以写,可以发,这是你的自由”,“去省委上访也是你的自由,但去北京要报告组织上”等等,这能作为开除我党籍的依据吗?说我批发书籍给东方书城也是只“重口供,不重证据”的结论,国税局和地税局对这一问题作了全面的调查,查出了贷款是直接由东方书城汇给发行商结算的,没有认定我经营,我就不多说了。近日,听闻单位要开除我的公职。我想向您们说明的是:就是开除我的党籍,开除我的公职,在政治上、经济上和生活上迫害我和打击我,作为一个修炼的人,真的不会动心,无怨无悔,没有一点怨言,我一点都不恨共产党,更没有反党和反政府念头和行动,我修炼法轮大法是为了救自己“永远的生命”,为了修得“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觉者的境界,自会明白以“觉者”的境界来衡量自己,衡量自己应该承受的一切魔难。

我给您们写这封信的目的,只是想让您们从我所遭受的迫害和处境中,看看真正的真相是什么。试想,一个常人,一个不修炼的白血病人是否能经受得住这样的折磨和迫害以及牢狱之灾,还不早就离开这个人间去了?这不正是我修炼了法轮大法才使我有这种超常的忍受,才能承受这么多的磨难、迫害和打击。作为一个已“死过”几回的并被几个大医院判定“必死”无疑的人,我已无意留恋什么,更不想增添您们的麻烦,也不会去参与任何政治,更不会去反党反政府,既不想让政治利用我来污陷法轮功,也不想让政治利用我来攻击中国政府。我真心希望您们能找一些真正的修炼者(而不是一个不修炼的人或者假修者)谈一谈,看看他们到底在想什么,在干什么,请你们相信我们这些修炼者,他们都是善良的人,是真正的好人中的好人。如果我们真做错了什么,我们可以改正,但不致于搞成这个样子,人类和历史将会怎样评说呢?

最后,我要向您们说句心里话,也可以说是真相吧!修炼的人通过修炼是自己明明白白受益,明明白白知道如何去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去做一个超常好人,而不是听信于说教或被什么“精神控制”,自会用觉悟了的本性去衡量一切乃至生命。修炼的人受益的方方面面,超常的思想境界以及自己所看到的宇宙的真相和所证悟到的法理是常人永远也明白不了的(除非也修炼),要叫他们放弃或强迫他们放弃,这可能吗?请您们给予我们一点点理解吧!

愿您们能在百忙之中看看这封信,能引起您们的深思我的心愿也就了了。

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教。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孙家亭顺外公寓39号信箱, 邮编: 330002 电话: (0791)8324623
胡庆云
2000年2月19日

7. 耄耋老媪作伪证 人民日报真荒唐

《人民日报》1999年7月29日第一版报道,现年80岁的潘玉芳声称1952年在为李洪志老师接生时就已用上了“催产素”。然而,催产素应用于临床,是1953年以后的事。不知那位老人当年用的是哪家药厂生产的“催产素”?

根据《哥伦比亚百科全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第五版,版权1993),科学家们于1953年发现了催产素的分子结构,同年,科学家们在实验室成功地合成了催产素。

《人民日报》为了诋毁李洪志老师,居然不惜让一位80岁的老人去对47~48年前的一件日常工作“记忆犹新”,不可谓不荒唐。由此可见,《人民日报》所刊关于李洪志老师的所有报道很可能都是似是而非的。特请众读者自重,以免轻信上当,贻笑大方。

8. 给深圳商报的一封信

深圳商报编辑:
你们好!

看到贵报在3月29日关于乌干达某邪教的有关报导中,用标题声称乌官员说该邪教杀人谋财、吃人肉,和中国“法轮功”类似,我不禁张大了嘴巴,然后我仔细看遍了全文,却找不到一句乌官员的有关法轮功的论述,不知是编辑遗漏了呢,还是撰文者水平有限。

恰恰相反,据广大法轮大法炼功群众和了解法轮功的人们所知,法轮功不仅不收一分钱,真正修炼法轮大法的人们普遍达到了身体健康、道德高尚,在李洪志老师的所有书籍中都明确表达了炼功人不能杀生,自杀是有罪的,更何况吃人肉!?

中国政客出于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对法轮大法炼功群众的肆意镇压,中国媒体对法轮功真实情况歪曲报导、造谣生事,正在为世界上所有正直的人们知晓和不齿,一叶障目的手法终将过时。

敬请诸位编辑:某些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相当败坏,为了金钱,为了名利去出卖一切,(鄙人就曾目睹贵报记者收受一企业红包),完全违背了让事实说话的职业准则,你们不配作为新闻从业者,更谈不上什么“无冕之王”。同时,你们为政治所左右,打击着善良的人民,你们也失去了作为一个正直的公民的标准。
(深圳商报电话:3900011.3903027,fax:3911936,www.sznews.com)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000年3月29日

9. 为完成任务得奖金,记者肆意编造炼法轮功走火入魔抱孩子投白马河故事

袁玉阁,河北沧州任丘市人,中央电视三台曾播放她因炼法轮功走火入魔,抱孩子投进白马河的事。事情的真相是,98年5月,她骑自行车接孩子放学,自行车闸失灵,因闪避放学的小学生掉进一小桥下(此为白马河一分支),摔在桥下的土坡下,根本也没有掉进河里,一个星期后,外伤就好了。她父母当时还说,这也就是炼法轮功炼的,要不好不了这么快。去年7.20以后,任丘电视台歪曲事实报道此事,当时她因进京上访被关进看守所。任丘市就此事滚动播放了20天。出来后,她去问采访记者,为什么不讲职业道德?记者说,因为有任务,不完成就没有奖金。后来这记者又到她家,让她父亲说她夫妇俩虐待孩子,并且教着说:你就说她让孩子打坐,要不就打孩子。公然当着她的面做这种卑鄙的事,真不知政府的工作人员缘何至此,也不知政府瞒天过海的欺民政策要持续到何时?

10. 河北玉田当局昧心邀功,张冠李戴诬陷法轮功,知情人被送精神病院
1999年8月的一天,河北省玉田县开滦林南仓煤矿采二区工人李锁柱因抢劫被当地警方逮捕。为寻求解脱,他编造说自己是因练法轮功误入歧途,才抢人家东西。其实他根本就没接触过法轮功。但当地一些想利用镇压法轮功出名的人为了配合当地政府的意图,昧着良心,把此事层层上报,中央电视台不问青红皂白,在当晚的《新闻联播》中报道了此事。

与李锁柱同一单位的法轮功学员刘建利得知此事后,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向各级领导反映真实情况却无人理睬。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刘建利于1999年8月29日只身一人来到北京天安门广场。他在人民纪念碑北侧用小喇叭向国内外游人揭露此事的真相,但很快被警察抓住。

由于一旦某单位某人因修炼法轮功到北京反映情况,这个单位的领导就会受到上一级领导的严厉批评,而上一级领导又会受到上上一级领导的严厉批评……就这样,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当地领导生出了一个恶毒的想法;他们向上汇报说刘建利是精神病患者,并把刘建利强行关进了唐山市精神病医院二病区,强行给他打针吃药,并逐渐加大药剂量。刘建利本身身体非常健康,但最后被折磨得几乎不能正常行走。

11. 江西大法学员葛满珍就一则编造的新闻给江西电视二台的一封信

江西电视二台晚间800节目组的全体工作人员:
你们好!

不知你们是否还记得,半个月前你们播放了一则关于龚千溪引起的新闻,我就是他的妻子葛满珍,同时也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晚间800节目一向是报道真实新闻的,但这次报道与我们夫妻矛盾的真相不符,失去了真实性,我想作为新闻工作人员,应当向人民群众反映真实请况,才不失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的称号,我写这封信是希望你们能了解事情的真相,不要被人利用,也不应利用其人,如果你们仅仅是针对我个人,我可以忍受,无须写这封信;但你们不应由此去诬蔑、诋毁法轮功,欺骗广大的人民群众,我想这是极不负责任的。

我在没炼法轮功之前,曾是一名4个"+"号的晚期糖尿病患者,每个月医药费300多元,还要戒口,这笔医药费对于我一个离了婚的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数目,我还有脑震荡和其它一些疾病,自修炼了法轮功后所有症状都神奇般地消失了,这是谁都抹煞不了的客观事实,周围的邻居和亲人都知道。修炼法轮功后与龚干溪结婚三年,在此之前我并不知道他曾娶过五个老婆,而且她们都是因为忍受不了龚干溪的打骂虐待而离走的。刚开始他对我花言巧语,我做梦也想不到竟被他这个人面兽心的家伙所欺骗。

自从与他结婚后,他就开始对我百般刁难,挨打挨骂成了家常便饭。你们知道吗?他这次打我的原因是因为我拾到了别人丢失的三千元钱而主动交还给了失主。对于我们这样贫寒的家境来说,3000元钱无疑是一笔飞来横财,但作为一个修炼的人不应当要别人的东西,要用"真、善、忍"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可我的丈夫不是修炼的人,当他知道后心里感到十分气恨,责怨我不该把钱还给失主,从此他对我越加不好了。记得那次我高烧了两天一夜,晚上两点钟左右,龚干溪唱完卡拉OK后,借我没给他煮面条为由,动手就打我,刚开始是掐我的脖子,脖子被掐得肿得很大,我喘不过气夹,我当时害怕极了,于是挣扎着想脱开,家里的柜台被打碎了,他的脚被玻璃划破了,并不是你们所报道的说是我用刀砍的。他打我时,我曾几次到派出所求救,可派出所的人不予理采。龚干溪看派出所的人不管,便更加疯狂,用木棍狠狠地打我,越打越厉害,一直打得我晕了过去,两个多小时不醒人事。地上吐的血被龚千溪用水冲掉了,醒来后,他还不放过我,我出于无奈,为了自卫,慌乱中顺手摸到一根木片,往他头上打了一下,谁知当时木片上有个钉子,把他的头划破了,并不是我用刀砍的。龚千溪因此恼羞成怒,往死里打我,为了逃命,我强忍全身疼痛拼命跑到了象湖派出所求救。当时指导员见状大惊,把我藏在乡政府会议室过夜,并叮嘱我说:“你千万不要回家,不然会出人命的。”当时还有一位好心的公安女干警陪我在会议室过了一夜。整个晚上我全身疼痛难忍,根本无法入睡。干警一再叮嘱我不要出去。第二天一大早我想到外面走动走动,刚出门,谁知龚千溪却拿着刀在门外等候,他一见我就要动手行凶,被指导员训住制止了。事后象湖派出所的干警到我家看了现场,还有邻居也都很清楚此事。在象湖派出所的楼上,我无意中听到了龚千溪与所长的谈话。所长说,“你把她打成这样,她娘家人恐怕不会放过你。”龚千溪说,“没关系,她们一家人都是炼法轮功的(他把我们炼功人的大善大忍之心当成软弱可欺),我还有一个战友在市公安局,我还认识郊区公安局局长。”所长说:“那你还是先和局长打个招呼吧!幸亏她是炼法轮功的,现在又正在风头上,没有人敢替她说话。”

上午在郊区公安局验伤,我前边肋骨被打裂两根,后边肋骨被打裂了一根,胸前肺部被打肿,肝部疼痛,左手差点被打断,小便三、四天带血,吐出来的痰中带血。法医说:“按你这样的伤,你丈夫最少要判三到五年的有期徒刑。”可到下午时一切都变了,说龚干溪比我的伤情更重,但不见验伤证明,并要我补偿他三千五百元钱的医药费,而龚千溪只需给我三百五十元钱的补偿。作为一个执法部门,如此惩善扬恶、亵渎法律尊严的行径十分令人费解,其中奥妙不言而喻。整个象湖知情者都知道这件事的真相,而新闻报道中有一个作伪证的人,说是我炼功走火入魔,用刀砍杀他人的。而这个人是龚千溪用三百元钱买通了一个精神有毛病的养狗人作的伪证,事后龚千溪还请他吃了一顿饭,龚千溪还叫邻居作伪证遭到了拒绝。当晚间800的工作人员问隔壁邻居的小朋友时,小朋友回答说,“不是葛阿姨炼功走火入魔,是龚叔叔经常打阿姨的。”多么纯洁、正直的孩子啊!难道你们就不动心吗?而你们在新闻报道中却只字不提。虽然群众嘴上没说,但心里已经明白,电视也只能欺骗少数人,谎言终归是谎言,其实明白真相的人还是很多的。

有人叫我到妇联去告龚千溪,我没去,因为我是个修炼的人,炼功人要重德,应当宽以待人:只希望他能悔过自新。但我万万没有想到,他竟然将骗局扩展到了新闻媒体,用谎言欺骗你们电台,并利用你们电台欺骗群众,同时还对法轮动进行恶毒攻击,使宇宙大法和我们慈悲伟大的师父及千百万真修向善的大法弟子遭受不白之冤,这使我十分痛心。试想;一个粒米未进、高烧了两天一夜的女人会把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打得比自己的伤势还重,这你们相信吗?他数次差点将我打死,反过来却说我炼功走火入魔用刀砍他,这公平吗?相信你们也有兄弟姊妹、妻儿子女,当他们遭受如此的虐待殴打和冤屈时,你们会怎样呢?难道说因为我炼了法轮功用真善忍要求自己,你们就可以颠倒黑自、是非不分吗?更何况法轮功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好功法。我今天给你们写信的目的,一是要告诉你们,你们也是受骗者;二是诚恳地希望你们电视台,能够澄清事实,挽回对这件事因不切实际的报道而造成的不良影响。为了正义,也为了你们电台的声誉。

此致
   敬礼!

葛满珍
2000年8月24日
附:
江西电视台部分电话
总编室+867918326017
政治部+867918337896
二套节目部+867918337804
南昌市郊区象湖乡政府办公室+867916513927
南昌市郊区象湖乡派出所+867916532445

12. 钟芳琼的见证:《商务早报》颠倒黑白

本人于99年10月1日同5名法轮功修炼者一起到成都《商务早报》报社,善意地向编辑阐述我修炼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本人患先天性血管瘤,在长期诊治中病情控制不力,95年手术后病情加重,97年经川医30多位专家会诊一致确诊为世界疑难病症,并表示目前国际上尚无有效治疗方法。97年底出现阵发性严重脑缺血,发作时大脑血管像钢琴弦一样绷紧,令全身麻木失去知觉,长期与药为伴。另外,我脸上还有大面积深度蝴蝶斑,经过长达6年诊治和美容,花费上万元巨资都毫无效果。在我绝望之际,于99年3月5日喜得法轮大法,修炼后奇迹出现了:脸上的斑一星期内全部消失,两月内血管瘤、脑缺血全部痊愈,法轮大法使我获得了新生,告别了痛苦的过去。”

然而,就因为我到该报社说了真话,首次被公安机关以“围攻报社”罪名拘留15天。不久,成都的新闻媒体把我上述反映的真实情况反过来进行了报道,它们污蔑法轮大法把我炼偏了,炼成了血管瘤,并说法轮功不准我上医院打针、吃药,叫善良的人们吸取我的教训,不要相信法轮功,只有上医院打针、吃药才能好病,法轮功是不可能治好病的,甚至还制作成电视节目在四川电视台《今晚十分》栏目反复播出。象这种不讲职业道德、不负责任、严重失实的报道,损害了新闻机构的正面形象,误导了群众,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由我的亲身经历不难看出新闻机构报道的因炼法轮功致伤、致残的1400例“受害者”,其真实性和可靠性值得深思……谎言只能遮盖一时,却不能欺骗一世,法轮大法的事实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

我于99年12月10日起因两次上京合法上访,向党中央、国务院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以及表态要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公安机关再次“实施”刑事拘留1次,治安拘留5次,连续长达100多天。期间多次提出回家洗个澡、看一眼孩子的起码要求都被断然拒绝。又因本人系单亲家庭,在无止境地反复拘留中,被迫丢下年仅九岁的幼子无人照看,何时获得自由还遥遥无期。

我的亲生母亲陈国香,65岁高龄,也因修炼法轮功被剥夺照看外孙的权利,甚至被当地派出所赶出我的家门,遣返原籍,剥夺我瞻养老人的权利及义务,致使家中空无一人。

这种令身心健康的普通人都难以忍受的长期艰苦的监禁生活,不仅没有摧垮我的身体,反而使我身心更健康,更加坚定地修炼法轮大法,并无怨无恨,坦然面对未来的一切,这难道还不足以说明法轮大法是超常的科学吗?

2000年4月13日于成都
 


真相之五 :关于祛病健身的功效

1. 法轮功治病健身的效果

中央电视台举了十几个炼功出现问题的例子,然而上亿人在学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得到康复或改善的例子,数不胜数,却不见报导。据《广东省部份地区法轮功学员身心状况调查报告》,10475名原患病学员中,现痊愈者有4349名,占41.5%,基本康复者有3772名,占36.0%;有好转者有2138名,占20.4%;即合计有效者达97.9%,没有变化者有216名,仅占2.1%。由此可见,法轮大法学员通过修炼确实可以达到祛病健身的效果。而中央电视台节目所举的例子只是个别现象,并不能因此而断言法轮大法是危害人民身心健康的。再具体一些,我们并不能因为少数看医生的病人没有痊愈、病情加重或死亡就说医生不能治病。

有消息说李洪志老师不叫有病的人吃药,事实上师父根本就没有这样说过。再者,很多人即使吃了药也并不一定祛病,而很多人不吃药通过针灸、推拿、点穴等也能祛病。李老师曾在多次讲法时强调,不让危重病病人与精神病人学炼法轮功,中央电视台报导的几个例子,如张有顺、柏常裕、张玉琴和曹玉珍都是属于这一类的,他们都是在老师不知道的情况下非要学而出现问题的,其实他们根本不能算做法轮功的学员。

法轮功学员
1999年7月

2. 只为真正修炼的人清理身体

一般人认为气功修炼是用来治病、强身健体的,故而有许多人抱着治病的目的及各种有求之心来修炼法轮功。李洪志老师在《转法轮》中已明确指出“净化身体只局限在真正来学功的人,真正来学法的人。我们强调一点:你放不下那个心,你放不下那个病,我们什么都做不了,对你无能为力。”

在中央电视台把法轮功组织定为非法的节目中,曾列举了两名(江苏张经顺和辽宁柏常裕)因炼法轮功,得了病仍不吃药,最终病重死亡的事例。其实法轮功是修炼,不是专门用来治病的。有些人虽然表面上看是个修炼者,但是他治病的心还没有真正放下,他嘴上说放下了,其实心里头根本放不下。所有抱着求治病,求这求那各种心态的人,根本就不算是法轮功的学员。但正因为从表面上看他是一个修炼者,所以出了事情就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来攻击法轮大法。李老师一再强调“有心炼功,无心得功”,只能抱着一种无为的状态修炼,只管修炼你的心性,不能抱着有求之心来学法。

有些人说法轮功是迷信。其实气功修炼确实能够治病,在二十多年的气功热潮中,不少人确实体验到它的功效,达到祛病健身的目的。有很多得了绝症,久治不愈的疑难病症的患者通过气功锻炼得到了健康的身体,这都证明了气功不是迷信,确有它的功效。从九二年法轮功传出以来,至今已有一亿多人修炼,其中不乏教授,博士,硕士,医生,工程师等专业人才,他们都是走在科学最前沿的人,绝对有头脑懂思考,他们能够分清什么是迷信什么是真正的科学。
另外,一些人把自己没有认识到的,科学还没有发展到那一步的,统统说成是迷信。按照这种观点,科学也就不用发展,社会也就不用进步了。这些人本身就没有从实际出发,本身就是在搞迷信。

中央电视台所举的十几个例子,不是自杀就是杀人。这在李洪志老师的著作《转法轮》中都有论述,修炼人绝对不可以杀生,自杀也是杀生。这几个人不按法轮功的要求做,根本就不是法轮功的学员。

其实,法轮功传出仅七年,全世界就有一亿多法轮功学员。如果他真如政府所形容的“弥天大谎”“歪理邪说”“敛财害命”“危害社会”的话,会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有这么多的人坚定地修炼法轮功吗?

这实在是值得所有人深思的地方。

法轮功学员整理资料
1999年7月

3《医药保健报》1997年12月4日---祛病健身首选法轮功
《医药保健报》1997年12月4日

中国的气功以其独具的古老和神奇的风姿风靡神州,即而又飘洋过海涌向国外令世界震惊。生活中有识之士无一不想穿过扑朔迷离的玄妙,拨云破雾寻得一种切合自身修炼的功法。作为保健报的记者,我曾决心在修炼的瀚海中寻到一盏航标灯,发现一种对祛病健身有显效的功法以飨读者。谁料,在97年11月8日这个冬令时节的“小阳春”里,我与李洪志老师的“法轮功”望花立交桥活动站及新新小区活动站的学员结缘,竟使我实现了这一心愿。

在学法辅导站中,辅导员李希哲与王功介绍说,望花立交桥站有450人能无论严寒酷暑坚持户外集体炼功。李老师功法的修炼宗旨是:修在先炼在后;以学法修心,改变观念,提高心性为前题;以“真、善、忍”的宇宙特性同化自身,配以科学的修炼动作,从而达到净化内心,强身健体,精神变物质的功效。学员们都能自觉地从内心修,除却私心,吃常人不能吃的苦,淡化世俗之念,达到凡事以他人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无私无我的境界,做社会于家庭的好成员。真正实现“修得执著无一漏,苦去甘来是真福”的心性标准。

在座的学员分别向笔者介绍了修炼大法的神奇功效:

65岁的温素清是患病20多年的老病号,肝、肺、胃、关节全有病,体重只有35公斤。修炼法轮大法后经过了一个多星期的病灶加重反应后,一天比一天强壮起来,至今体重55公斤,面色红润,年轻。她的老伴是冠心病、小脑萎缩、脑血栓患者,经常处于休克与住院抢救的状态。学习法轮大法后出现了上吐下泻的全是黑色饼的现象,持续一周处于间断休克状态,但老夫妻二人道心坚定,相信这是退病过程,互相鼓励闯过生死大关。现在他们已焕然一新。

李希哲的老伴噙着泪花说,炼功前她患糖尿病4个“+”号。那年冬天她犯病卧床不能动时,正遇李希哲的心脏病也犯了,她让他下楼买几个馒头,他竟然走不回来。后来二人双双修炼大法,身心康健。

年逾古稀的王功患多种慢性病:脉管炎、肩周炎、颈椎增生、前列腺炎,痛苦不堪。学大法后全身康复,决心以后半身刻苦修炼,弘扬大法。

新新小区的王晶患白癜风病20多年,省内医院治遍也未见效。炼此法2个多月奇迹出现,脑门、嘴唇、双手等处的白斑全部消失。她的老伴因此也加入了修炼行列。

43岁的李亚斌于95年底忽然心脏病发作,经过8天8夜的抢救后,一直处于生命垂危状态,对生活丧失了信心。看了李洪志老师的<<转法轮>>书之后,出院到北陵公园参加晨炼。一个月后重返工作岗位,如今已是体魄健壮的男子汉。他高兴地说:是李老师让他与死神告别。
70岁的曲连生是省政府的退休干部,患胃病、脑血栓,每年都进行稀释血液治疗,每日都口服药物。炼此功法几个月后,一切症状都消失,连混合痔疮都好了,满面红光。

曾是副厂级干部的杜洪杰37岁,因患乙型肝炎四处求治无效而与法轮功结缘,之后才真正扔掉药罐。现在其父母兄弟及妻子都进入这个行列,一家人身心健康,和睦幸福。

交谈之中令我体悟到,人之将老、死之将至,人生之秋阴云密布,无以寄托的恐惧换成了大法在握,病奈我何的旷达。

来到炼功场地,仍是绿树葱茏河水清悠,怡然自得的人们陶醉生机盎然,其乐无穷,世外桃园人间净土般的境界。(2000年2月15日转载)

4.《中国经济时报》1998年7月10日百姓广场---我站起来了!

我叫谢秀芬,现年53周岁,河北邯郸农村人,随军家属。丈夫退伍在301医院当水暖工40多年,现已退休。

我是一个瘫痪了整整16年的病人,是李洪志老师给我重新安排了人生的道路。从此,我获得了新生!

1979年,我在河北邯郸农村公社医院做了结扎手术。在腰椎部位打了麻药,没想到骑着自行车去的,做完手术后就再也没法走路了,一躺就是16年。301医院诊断结论是:脊椎损伤半截瘫。现有残联发的下肢瘫痪的残疾证。一说起瘫痪的痛苦是难以言表的。我当时已有4个孩子,最小的只有2岁。我生活不能自理,全靠我妈照顾:她也有一个5口之家,干不完的农活和家务;她不但要看孩子,还要侍候我,累得精疲力尽。我常常泪流满面,心已如刀绞。什么时候是头啊?我想不出活路来。我甚至想吃老鼠药一死了之,但为了亲人我活了下来。

弟弟结婚后,我不能在娘家呆了。1989年,我随军来到北京。当时,丈夫每月工资只有四、五十元,一家6口。吃饭都成了问题。最让我难以忍受的是,丈夫上班累,下班忙:做饭、洗衣、看孩子,全是他的事;真是又当爹又当妈,还得伺候我。我总是止不住地流泪。我怕尿床,只好少吃、少喝。谁知在床上越养毛病越多,什么萎缩性胃炎、冠心病、高血压、食道炎、结肠炎、颈椎炎、肛裂等等十几种病,躺在床上下肢不能动,脖子也不能动,简直是活受罪!有一次,我渴了,伸手去拿水杯,够不着,一下子摔下床来,牙也磕掉一颗,趴在地上动不了,直到丈夫下班后才把我抱上床。我心中万分痛苦,真想一死了之。我说:“我这样拖累你,还不如死了好!”丈夫安慰我说:“有爹不如有妈好。你死了4个孩子怎么办?你躺一辈子,我照顾你一辈子。这样总是一个完整的家呀!要找到好医生还能治好呢。”就这样,我住了几个大医院,找了名医也治不了我的病,我在痛苦中煎熬着……

16年过去了。1996年4月,我妹妹告诉我,他两口子练了法轮大法很好。她说:“炼了法轮大法什么病都没有,你这个病是小菜一碟!”我一听很高兴,但又觉得没见老师能行吗?他说行!还给我寄来了《转法轮》。

我想,我是个重病人,怕人家不要我。于是,我先得练腿,让自己能站起来。我试着靠墙站着,边练腿边读《转法轮》。由站几分钟到10分钟,有时读着读着摔倒在地上,我就跪着读。就这样,不断地读呀练呀,练了3个月腿,感觉腿比以前有点劲了,站的时间慢慢长了。我心里真高兴!

一天,我让丈夫用轮椅推着我到某公司练功点去练功。负责人老安问我:“你有病吗?”我连连地说:“我没病!我没病!”他笑了笑,什么也没说。我心里才踏实了点。我远远地站在西头自己练,慢慢地向里蹭。

后来他们让我过来练。我才放心了。这一天,我会永远记住的:1996年7月1日,我也能和正常人一样练功了!
从炼功开始,就按照李老师在《转法轮》中的要求去做,我从没想过自己有病。这样,坚持学法,坚持炼功。

两个月后,我身体不痛不痒,原来的什么病也没了,饭能吃了,体重增加了,腿的感觉也越来越有劲了。

我坐轮椅去练功点练功有一年了。一天,我和丈夫商量,让他陪我试试拄拐棍去练功。开始,我走得很艰难,丈夫在一边照看我,走一段在路边坐一坐。我一直坚持自己走。

这样,大约又练了3个月。1998年2月2日,我拄着拐棍和丈夫去小组集体学法。学完了,我叫丈夫快回家给孩子做饭去。我自己慢慢走着。刚走不远,“放下!放下!”我不由自主地叫着。我以为是别人叫我呢,转过头去看,旁边也没人。没走多远,我又叫起来。我捂着嘴往回走,行人望着我,弄得我特狼狈。

晚上,我一直想这事,我从老安家走到家里用了45分钟,我一直不停地叫着“放下!”。这两个字,这是为什么呢?我反复想,反复悟,终于想明白了:我拄着拐棍怎么弘扬大法呀?

于是,第二天一早,我在屋里开始练走路,就像孩子学走路晃晃悠悠的。嘿!还行。丈夫看见了,焦急地说:“你疯了!这是干嘛?摔着了可就坏了。”我坚定地说:“我要扔掉拐棍走路了!看,这不好好的嘛!”从此,我甩掉拐棍去练功点练功了。

这一天,功友们看见我一扭一扭走来了,大家惊奇地笑了,祝贺我重新站起来了!我激动得真想大喊:“我站起来了!是李老师救了我!”
每当我看到老师的照片就想哭!我读着《转法轮》就想笑,有时还笑出声来。我怎能不从心里感谢李老师呢!我要坚定地练下去。无论吃多少苦我也不怕!我在练打坐时,用两个十斤重的杠铃压腿,痛得直掉泪。到现在,我能双盘1个钟头了。

我从2月3日开始恢复走路,坚持学法练功,我简直像小鸟一样老想要飞起来,一般的人走路都走不过我。这就是法轮大法发生在我身上的真真切切的事实!

5.《羊城晚报》---老少皆炼法轮功
《羊城晚报》1998年11月10日星期二(插图)

8日早上,广东省体委武术协会有关领导到广州烈士陵园等处,观看了5000法轮功爱好者的大型晨练活动。炼功者来自各行各业,年龄最大的93岁(左下图),最小的仅两岁(上图)。

据介绍,目前,广东省有近25万人修炼此功法。在炼功现场,体委的同志询问了几位法轮功的受益者,他们的修炼故事非常感人。有一位叫林婵英的女士介绍说,她是广州皮革迪威有限公司统计员,原患高位瘫痪,全身70%部位麻木失灵,大小便失禁,修炼了法轮功以后,不久便可以站立,尔后又可以行走,见她现在的样子红光满面,炼功的动作灵活自如。

法轮功强调传功不收费,义务教功。

孙璇 晓明摄影报道

6《中国青年报》1998年8月28日---生命的节日
--98年中国沈阳亚洲体育节中华传统养生健身活动周开幕式巡礼

天遂人愿,越过了阴雨连绵的时节,沈阳人以难得的晴空朗日与明媚的心绪,迎来了被誉为亚洲体坛狂欢节的98中国沈阳---亚洲体育节。8月20日上午9时,在沈阳市人民体育场内,由亚洲体育联合会主办、沈阳市人民政府承办的亚洲体育节,以挖掘、推广、弘扬古老而神奇的民族精华──气功健身方法,强身健体、开智生慧、延年益寿、造福当代人类为宗旨.以促进亚洲人民之间的体育文化交流、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为目的、以养生健身活动周为形式,拉开了亚洲体育节的序幕。

开幕式由沈阳市体委主任,亚洲体育节组委会秘书长隋路主持。国家体育总局武术中心气功部主任郝怀木、国家气功科研会理事长管谦、辽宁省气功科研会理事长、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万。中国医学气功会会长杜洛伊等领导出席了开幕式。韩国,新加坡等十几个亚洲国家的养生健身爱好者也到会助兴。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富卿为大会致开幕词。他阐述了中华传统养生健身文化是生命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识之土当涉入生命科学的领域开拓进取。发言令人领悟到中国古文化的精深玄奥,以及返本归真,开拓生命的伊甸园意义深远。
入场式上.来自少林武校。太极拳、法轮功……

等等25个功法的仗队人员个个英姿飒爽、朝气蓬勃。少林武功,太极拳……等在阳光灿烂、绿草如茵的体育场内做了大型表演,舒缓柔曼、飘逸潇洒,淋漓着生命之树常青的喜悦。场上的人们,无论是少林童子,还是其它功法七旬的老人,没有年龄界限,生命在这里欢呼雀跃。向灿烂辉煌的中华古文化致意、洋溢着民族的自信与自豪。

观众席上1500人组成的法轮功观众队型令人赞叹,队员们头顶烈曰,端坐6个小时.自始自终整齐威仪。
走进法轮功的阵容,学员们热切地向我介绍练功的收获,44岁的刘菊仙,因患骨股头坏死而卧床不起。痛不欲生。96年夏由姐姐介绍学炼法轮功后。坚持炼功,至今跑跳自如,入场式上步轻盈。

年愈古稀的王效盐是沈阳医大退休的医生,过去患十多种病(冠心疾、哮喘、肺气肿),年年住院,氧气筒子不离办公室与居室,天天吸氧度命。公伤造成股骨骨折使她拄拐行走。96年春开始炼功,改变了大把吃药的生活,成为一位健康的学员。

84岁的陈桂华是沈阳音乐学院的退休教师,她过去患冠心病,高血压等多种老年病。经练功强健了身体。她的病愈吸引了50多名人,连音乐学院很有名望的老院长丁鸣,也坚持每日参加晨炼。尤其感人的是,陈教授工资600元并不富裕,却每年资助东工特困生程辉I760元,并连签了三年协议,需付出5000多元。

开幕式之后,是各家功法经验交流会。与此同时,各功法将于一周内在沈阳各大公园600余个健身辅导站举办养生健身义务咨询活动,把自身积累的生命科学成果奉献给沈城的人民。(节选)

7.《深星时报》--热点专题--法轮功
深星时报---热点专题---1998年12月31日星期四

十二月廿六日上午,深圳体育馆前面的广场上,两千多名来自各行各业的法轮功爱好者排着整齐的方阵,集体汇炼法轮功,这是南天居委会从十月一日第一次组织汇炼法轮功后第二次组织法轮功爱好者在体育馆广场集体炼功,人数比第一次增加了一千多人。他们中年龄最大的八十多岁、最小的四岁半,当中有企业家、大学教授、警察、大、中、小学生,都是抱着一个共同的目的而来:健身祛病、提高心性。近年来,在热心人士的推广下,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练功的行列,从大鹏湾畔到松岗镇,都有法轮功的练功点,法轮功热潮涌动,已逐渐成为都市人休闲健身的一种时尚。

文: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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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料:法轮功
法轮功,亦称法轮修炼大法,系法轮佛法大师李洪志先生创编的佛家上乘功法,一九九二年开始传播,一九九四年传入深圳,主要是通过修炼心性,提高心境,并兼有治病健身的作用。目前全国各地修炼此功法的人数达几千万之众,在世界各地亦很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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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园设炼功点教授学生自发练功
在深圳大学晨练的人当中,一群由卅多人组成的习练法轮功的小方队,在祥和的音乐中格外引人注目,这些人中既有高级知识分子,又有学生。他们都是看到周围的同事或同学受益于法轮功而加入练功行列的,通过修炼法轮功,强健了身体。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王永昆副教授告诉记者:“练功前我患有肝炎、糖尿病、耳聋等多种疾病,对于前丙种我可以用药抑制,但我是个教育工作者,耳聋对我带来的压力太大了。在我修炼法轮功,这么多疾病完全消失了,精力、体力都越来越好,使我增加了对工作的信心,承担的课程越来越多,人也变得开朗。

建筑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王建俊女士告诉记者,已有五位同事和朋友看到了她的变化而参加了习练法轮功的行列。最近,又有四名在读的学生也参加了这个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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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修心健身走俏鹏城三千学员勤修炼乐此不疲
法轮功于一九九四年传入深圳的。法轮功的创始人李洪志先生于一九九三年四月至一九九四十二月先后五次来广州传功,当时深圳只有十几个人先后赴广州参加传授班,之后发现身体上的疾病都消除了,她(他)们打心眼里认为这是一种好功法,于是热心地将此功介绍给亲人朋友。炼功的人数日益增多。一九九五年,她们在荔枝公园设立了第一个法轮功炼功点,当时只有四十人,到目前为止,全市五区学法轮功的人数已逾三千多人,共有六十八个炼功点。

法轮功各站、点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法轮功爱好者炼功学法,管理形式为松散管理和义务服务,不搞经济实体和行政机构的管理方式,不存钱物、禁止收费收礼,不搞治病活动。学员炼功以自发为主,以修炼心性为本,加上健身治病效果明显,因此得到了许多人的青睐。他们除了平时坚持炼功学法,一有大型的炼功活动,不管家住多远,都乐此不疲。

十二月廿六日上午的法轮功大汇炼从八点钟开始,而刚到七点半钟,大部分人已早早来到广场,并有条不紊地铺好坐垫,排成方阵。整个方阵横排和竖排整齐如一。方阵前面是几十名小孩组成的小方阵,他们和大人一样,非常投入地做着同样的动作。炼功方阵的旁边,几位义务传功者一丝不苟地在教初学者炼功、两个小时的炼功过程,无需人号召,秩序非常好,许多围观的路人也加入到炼功的行列。炼功活动结束后,人们自觉地带走自己的物品,整个广场没有留下一个纸袋和一片纸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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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祛病效果明显不少病患者深受其益
修炼法轮功的人,大多要经历一个从不信到信的过程。一些病患者,初时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去炼功,当多年的顽症奇迹般地消失后,他们不但深信法轮功的效力,而且投入到义务传功者的行列。

深圳一家企业的女老板李力小姐谈起法轮功时非常激动,据她介绍,她三岁时得了牛皮癣,卅多年来四处求医,试过多种疗法,花了不少钱,反而越治越历害,炎热的夏天也不得不用长衣长袖遮盖自己,受过无数罪,已到了无法承受的地步。一九九六年五月经人介绍修炼法轮功,连她自己也不敢相信,仅仅是一个月,多年的顽症竟消失了。他的丈夫初时也不信,在活生生的例子面前,也深信不疑,加入了炼功的行列,夫妻双双成了义务传功的骨干。

深圳市工业展览馆办公室主任高晶女士亦得益于法轮功。据她介绍,她身患多种疾病,公糖尿病每年支付药费就达三千多元。一九九六年七月修炼法轮功后,至今从未吃过一粒药,每年节约药费五千元以上。身体改变了,心情也变得乐观祥和,一九九六年至今从未请过一天病假,并按法轮功的要求严以律已、宽以待人,工作成绩突出。

深圳大学建筑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王建俊曾参与深圳地王大厦、深圳特区报业大厦的设计工作。据她介绍说,练功前患有严重的内风湿关节炎,用过多种治疗方法也无效,以致思想负担过重,彻夜难眠,最后连下楼梯也要由丈夫掺扶着。每年要花掉医药费一万多元,系单位报销医药费的冠军。有人介绍她练法轮功,她不信有那么神奇,她的丈夫读了"转法轮"那本书后,觉得里面说的很有道理,便鼓动她试试。她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情练了三个月,折磨了她四年之久的病痛竟消失了,人也变得神采奕奕。现在除了在研究院内的正常工作外,还能够一天跑几个工地去处理技术问题。“我就是一个活标本,现在我们全家练功,同事们也在我身上看到了法轮功的威力,我多么希望象我们这样的知识分子能尽快受益于法轮功。”她如是对记者说。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主办的《人民公安报》1993年9月21日关于李洪志先生亲率弟子为全国第三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代表免费提供康复治疗的报道

人民公安报
RENMINGGONGA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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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公开发行
邮发代号:1-71
国外代号:D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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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主办
第956期,1993年9月21日,每周二、四、六出版
社址:北京方庄芳星园三区15号楼,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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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中国法轮功研究会会长李洪志先生(图右),率弟子们为参加全国第三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的代表们提供康复治疗。李洪志先生说:“凡是经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确认的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都有资格获得本功法的免费咨询。”

中国法轮功北京辅导总站报导:

1993年8月25日,由中宣部和公安部联合召开的“第三次全国人民群众与犯罪分子作斗争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期间,应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邀请,在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张健秘书长,管谦副秘书长和费德泉主任的支持下,中国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率领一批弟子来到会议代表驻地,为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作义务咨询。据知,本届会议代表来自全国30个省市,他们中大多数人是因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而致病的。经调治后普遍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受到了一致好评,有的代表说这是会议为他们作的一件实事。为此,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曾专门致函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和李洪志老师表示感谢。

1993年9月21日人民公安报刊载了北京市公安局李晓津副处长拍摄的一幅咨询现场,希望北京的法轮功修炼者继续以本功法的功德,在严于内修的基础上,努力为社会......

9. 1998年上海电视台的新闻节目1:“双休特写晨练--申城又一道亮丽的风景”
STVNEWS (记者:徐晓毅蔡理)

其中有关于法轮功的报道:

申城的夜景可以说是上海人的骄傲,她经常受到海内外宾客的赞叹,然而观众朋友您是否注意到,上海的早晨她近年来也变得越来越美。喜欢早起的人可能会发现,他所居住的申城越来越富有朝气了。清晨六点半左右,尤其是双休日,自发出门锻炼的男女老少已在无意之间与公园、广场和街道融合在一起,构成了一道壮观的风景(此处新闻背景为在外滩的法轮功修炼者炼“贯通两极法”)。这是记者在星期六与星期天的两个早晨拍摄到的画面。阳光下,外滩滨江大道晨练的人群从黄浦公园一直延续到延安东路摆渡口,苏州河畔的公共绿地,上海博物馆前的广场,甚至离市中心较远的上海体育场四周的街道都成了晨练的好去处,在此练法轮功,太极拳,木兰拳和跳舞的市民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多姿多彩的景观。难怪目睹此景的外地游客感叹上海的早晨比夜景更有特色,因为他们看到了一个活力四射,蒸蒸日上的上海。--上海台报道。

10. 1998年上海电视台的新闻节目2:“法轮大法拥有众多修炼者”
SCATV  记者:邵志华沈震宇

今天一大早,上海体育中心人头攒动,本市近万名爱好法轮大法的炼功者会聚一处进行推广表演。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师父于92年向社会公开传功讲法,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六年来,功法以炼功时不受场地时间的限制以及无需意念引导等不同于其他气功的全新内容另人耳目一新,独树一帜,到目前为止,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全国各地都有自发性的群众炼功组织,并传遍欧、美、澳、亚四大洲,全世界约有一亿人在学法轮大法。这是本台记者报道的。

11. 关于法轮大法功效(祛病健身、道德升华)的证人证言

证人1
姓名:(编者略) 住址:(编者略)

我于1993年开始吸毒至1998年。我先后进过朝阳分局,东城分局,海淀分局,太阳宫戒毒所。

在朝阳分局我住了三天,东城分局住了五天,太阳宫戒毒所住了三个月,海淀分局呆了十五天。吸毒给人带来的身体状况极为不好。我先后戒毒七八回都没有成功。在最后一次吸毒中,记得是1998年11月3日在魏公村购买毒品,被海淀分局抓住。在进分局的三天时间里,我浑身从头到脚长起了象红斑一样的点,又痒又痛,还有流水,肉也一点点的烂,全身几乎没有一块好的地方,痛苦极了。我一共在分局呆了十五天,后又把我送到顺康戒毒所。这时我行走已经很吃力,可当到了顺康戒毒所,那里医生看了我之后拒绝收留,无奈我被家里人接回家。

我刚到家,母亲看着我说,你这样现在没人能救得了你。我看着母亲的样子,想我自己真的完了吗?这时就听母亲说要想治命,要想往人里走,你只有修炼。

我于1998年11月开始炼习法轮功。我按照法轮功书上要求的做,要重德,重心性,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思想里坏念头消失了。也能为别人着想了。这样老师开始帮助我净化身体。起初我浑身长满了疱,还流水,行动都很费力,根本炼不了功。我就躺在床上看书。到了晚上,我浑身的红疱痛得我无法入睡,就又拿起《转法轮》这本书。经过了一周的时间,那些红疱开始脱皮。我也试着一点一点地炼功。这样又经历几次,两个月以后皮肤开始恢复。从此以后,我每天身体都觉得很轻松,大脑也不是昏沉沉的,在思想上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从此以后我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义。现在我修炼法轮功已一年了,在这期间我一口毒品没有吸过。我要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比好人更好的人。

证人2
姓名:(编者略) 年龄:38 住址:(编者略)

自95年3月份修炼法轮大法以后,不管是身体上,还是心性上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原来我曾经得过美尼尔,精神衰弱,腰椎痛,面目神经痛,偏头痛,骨质增生等。从此修炼以后一天比一天好,现在这些病在我身上全部消失了,自修炼以后我没有花过一分钱医药费,给国家节约了资金,也给自己减少了极大的痛苦,现在使我对生活和工作充满了信心。

通过修炼法轮大法,我的心灵得以净化,以前我张口闭口都是脏话,越脏越不嫌脏,骂得越难听还以为是光荣。通过修炼,我不再说脏话了,因为老师告诉我们:“做为一个炼功人,首先做到的就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都忍,否则,你算什么炼功人?”。还有几次买东西人家多找了我钱,我都如数地退还人家,在修炼以前我绝不会这样做的。以前还有爱说闲话的毛病,现在也都去掉了。以前在工作中经常偷懒,在家里经常跟爱人打架,通过修炼这些不好的做法全部都改掉了,因为老师告诉我们要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更好的人。

1999年11月14日
证人3

姓名:(编者略) 性别:女 年龄:56 住址:(编者略)

炼功前身体状况:严重的心脏病,其表现间歇,主动脉回流,二尖瓣关闭不全,血压低供血不足,还有美尼尔综合症,打嗝等。心脏病一犯经常躺倒在外边,经常到医院去抢救,家里备有氧气瓶,每天都要吃一大堆药,一天不吃就犯病。但是药吃多了副作用很大,口腔经常溃疡,苦不堪言,全家人为我忙得一团糟,在不住院不抢救的情况下,每月也得花2000元的药费。最严重的时候不能看人,不能说话,不能走路,不能听声音。

93年底我开始炼法轮功之后,我没有吃过一粒药,没有花过一分钱药费,而且我的身体越来越好,现在什么病都没有了。法轮大法不但净化了我的身体,更重要的是净化了我的心灵,使我懂得了怎样才能做一个真正的人的道理,要使自己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要把自己的生命溶于宇宙大法真善忍中。

1999年11月3日

证人4
姓名:(编者略) 年龄:65 住址:(编者略)

我是安徽省合肥市一名退休教师,今年65岁。从1961年到1994年,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多年,由于各种欲望和执著心所致,搞得一身病,特别是1986年医生误诊把我的颈椎推坏了,险些丧命,虽经抢救脱险,但从此以后直到1996年8月学法轮大法之前,十一年一直处于半瘫痪状态。整天晕得难受,走不能走,站不能站,坐不能坐,睡也不能睡,真是痛苦万分,国内各大医院也看了不少,中西药也吃了很多,一般的气功我也练了不少种,都不见其效。就在绝望的时刻,经人介绍,我有幸地修炼了法轮大法。真是神奇,我十一年睡觉不能翻身,头不能转动,修炼法轮大法仅十一天,头就能转动了,睡觉也可以翻身了。又炼了一年多,我完全恢复了健康,现在是无病一身轻。

从1996年8月11日修炼法轮大法以来,三年多没吃一粒药,没打一次针,没看过一次病,没花过国家一分钱医药费,我从内心深深地认识到,修炼法轮大法,真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修炼法轮大法能达到祛病健身的效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这是实实在在的客观存在的事情,我们千百万个法轮大法修炼者,百分之九十几的人都能达到,不是个别现象,而是普遍现象。所以,我诚恳地希望国家领导人,能够真正地了解我们法轮大法,还我们法轮大法的一个清白,取消对我们师父的通缉令,给我们法轮大法修炼者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

1999年10月6日

12. 国家气功评审调研组--九九九年一月十六日在长春、哈尔滨召开各界法轮功学员座谈会

【编者按】国家体总曾于98年派出调研组到长春和哈尔滨对法轮功进行调研,分别召开了各界法轮功学员座谈会。与会的学员实事求是地介绍了他们为什么修炼法轮功、法轮功有哪些好处,以及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调研组组长某负责同志发表了讲话,摘要如下:
某负责人讲话:

这一次健身功法评审,关于法轮功的问题,国家体总委托我和管谦,李志超,到长春对法轮功做一个了解。关于法轮功的问题,是这样的:对于功法、功效,包括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是没有疑议的,是应当充份肯定的。

所以刚才大家谈到的功法功效问题,这个没有疑议的,都是肯定的。如果这里边有某些方面有出偏的情况,那么这里边有多种原因。你没照他的方法去修炼,可能出现这个情况,任何一个功法,不可能一点偏也不出,本身也不符合客观规律的。

通过调查了解,长春有十几万人在炼法轮功,而且层次较高,有十几所大专院校的教授、博士导师、高级干部,还有从工人到知识分子各个层面上的都有,确实功效很显著。这一方面没有疑议。但是从社会上反映的情况来看,对法轮功有些误解,争议,我们通过了解有些问题已经弄清了,但是还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刚才我讲了,就反映出这些问题,我们的想法,比如你要说法轮功带有宗教色彩或者是民间宗教,那么你要拿出依据,什么依据呢?构成什么条件才是民间宗教,哪些属于宗教色彩你明确提出来。如果不是这样,那就不是宗教。

再一个是排医性,排他性的问题。如果说李洪志老师没这样讲,是我们下边理解的问题,那我们要把学员和老师分开。下边学员说这个说那个都是可以的,但是不能把这算在李老师身上。比如说,排医性问题,李洪志老师在那个地方说的,因为在讲学里或者在著作里没有这个说法,这个要以事实为根据处理这个问题。必须是李洪志老师本人怎么说的,不要哪个人反映的,听这里说的,听那里说的,那不行,不能作为依据。

这些事情,我们在长春调查完了之后,专门写了个报告给国家体育总局。我们认为法轮功的功法功效都不错,对于社会的稳定,对于精神文明建设,效果是很显著的,这个要充份肯定的。

我们希望这些大的功法能够纳入国家的渠道,便于更好地发展。小平同志讲几个有利于,我们就去做。如果说这个功法从根本上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有利于老百姓的根本利益,我们就应该大力支持。因为我们国家性质决定的,你共产党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考虑这个问题,这样,只要老百姓拥护的,对老百姓的身心健康有好处,我们就应该支持,应该做的。这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如果里边有不足的地方可以改进,可以完善。因为任何事情都在发展当中,都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完善。马克思主义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也是在不断完善,向前发展的,任何事情都是这样的。

对于在座的各位认真负责地为我们介绍你们修炼法轮功的情况和你们的看法,我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要如实地,实事求是地把你们的情况向国家体总和评委会同志们介绍、汇报。我相信会公正地处理这个问题的。

祝同志们在修炼的道路上,再上一个新的层次!同时祝你们合家欢乐!万事如意!心想事成!

(摘引自国家气功评审调研组一九九九年一月十六日在长春、哈尔滨召开各界法轮
功学员座谈会录影带)

13. 国家体总:法轮功祛病健身有效率高达97.9%

今年5月以来,国务院领导两次批示,将气功和人体科学归到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管理。国家体总根据这一精神,下达了一系列专门文件,并对在健身功法中发展最快,在群众中影响最大的法轮大法(法轮功)进行了全面、公正的调查了解。为了配合体委这次调查,笔者同由具不同专长的医师、医学教授等专家组成的调查小组于98年9月对广东省的广州、佛山、中山、肇庆、汕头、梅州、潮州、揭阳、清远。韶关等市约1.25万余名修炼法轮大法的学员身心健康状况进行了表格抽样调查。

这次表格抽样调查学员12553人,其中男性占27.9%,女性占72.l%,50岁以下的占48.4%,50岁以上的占51.6%;其中患一种以上疾病的学员10475人,占调查总人数的83.4%,通过2-3个月至2-3年不同时间的修炼,患病学员的身体状况大为改观,祛病效果十分显著, 痊愈和基本康复率为77.5%。加上好转者人数20.4%,祛病健身总数有效率高达97.9%。

同时7170名学员填写了年节约医药费数字,共节约医药费1265万元/年,平均每人每年节约医药费1700多元,可见其经济效益也十分可观。特别是被调查者的心理状况和精神状况得到极大改善,有89.4%的学员认为通过修炼法轮大法后心性变好,道德回升,心理得到了彻底的自我调节和提高,只有129人填写“没有变化”,仅占被调查对象中的1%。在这里值得特别提出的是:通过调查,我们发现了法轮大法学员们修炼后出现了许多奇特的现象,这些现象不是个别案例,而是一个普遍的群体现象。其超常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绝大部份学员在修炼后身心健康状况迅速得到了改变,其速度和效果令人惊奇。有的在听完李老师讲课或在家看书,三、五天之内就出现了症状消失,全身一身轻的感觉,大部份在数月或一到两年之内能达到疾病症状完全消失或好转。这次调查的12553名学员中,96年之前学大法的老学员不足三分之一,97年和98年开始学大法的占72.3%,他们中98%的人都在一到两年内达到了祛病健身的效果,只有2%的学员填表回答没效果,而这其中包括一部份炼功前本来身体就健康的学员,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达到无病的状态,这是他们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也就是现代医疗手段不可能做到的。

第二,许多学员在炼功前是有名的“药罐子”或“医院常客”,炼功期间他们竟然能做到不需继续吃药和打针,而疾病不会加重与重发,反而身体状况越来越好,这其中既有正在进行化疗的肿瘤患者,也有被医生告知“不能停药治疗”的糖尿病患者,这些现象若站在现代医学的角度上看是不可思议的。

第三,在修炼前患病的学员中,有一些是患有医学上认为的顽症、绝症或疑难病,他们有的被医院判了“死刑”,有的被权威专家下了“无法治愈”的定论。可是通过修炼法轮大法,他们却奇迹般地得到了康复,简直让医学专家目瞪口呆,震惊之余百思不得其解。这次我们调查广东省境内各地级市,每个市都有一部份曾患癌症、绝症和疑症的学员,修炼法轮大法后,经医院复查,癌细胞消失,绝症、杂症消失,恢复了健康。

第四,在法轮大法修炼者中不但病症消失,而且身体普遍出现向年轻方向退的现象。老年修炼者出现皱纹减少,头发变黑,脸色红润,皮肤光滑,出现“返老还童”之状。特别难以解释的是,许多老年妇女还会重来例假,其中连88岁高龄的老年妇人也出现了重来例假现象,向年青方向返退。法轮大法修炼学员所出现的以上几种神奇现象和真实效果,令现代医学匪夷所思,实证科学根本解释不了。为什么现代医学治不了的病,修炼法轮大法后可治、有救呢?为什么现代医学攻克不了的难题,对修炼法轮大法的人来说却是轻而易举?这对于我们这些从事医学教学与临床工作的人来说,确实难以从现今的医学理论中找到答案,只能说这是一种超常的科学现象。气功修炼能祛病健身、延年益寿已为大众所接受,但要说修炼可以达到“返老还童”, “青春长驻”,对许多人来说就不可思议了。从调查中我们确实发现,法轮大法修炼人群中普遍出现身体向年轻方向退的现象,特别是老年人更加明显。

法轮大法修炼人群出现的这一特异现象,说明了法轮大法有着十分超常的功效。总之,法轮大法修炼人群中的这些奇特的现象与事例,已远远地超出了现代医学所能认识的范畴,法轮大法这一超常的科学现象值得我们医学界和科学界的深思和探讨,这对于提高全人类的健康水平和文明进步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也为科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方向。

一个法轮功老学员
1999年7月25日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所属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1993年8月31日致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的感谢信

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张震寰理事长:

由中宣部和公安部联合召开的第三次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于目前胜利结束。参加会议的一些代表,因同犯罪分子英勇斗争而致伤残,在常规的医务治疗后依然带着不同的病状。为帮助见义勇为有功人员解除疾苦,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曾正式向贵会提出请求,邀请中国法轮功主持人李洪志先生,在会议期间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提供气功康复治疗。这一请求当即得到张建秘书长和管谦副秘书长及费德泉主任的大力支持。

8月24日李洪志先生应邀专程来公安部为王芳会长治病,8月30日李洪志先生带领一批法轮功气功师,来到会议上为近百名会议代表治病,治病效果之显著得到了普遍的称赞。接受治疗者有的因刀伤、枪伤留下的后遗症,经治疗后立刻解除了疼痛或麻木、乏力的症状;有的是脑外伤造成的后遗症,经治疗后立刻感到头脑清醒,解除了头痛、眩晕等症状:还有的是当场就消除了身体上的肿瘤;有的是在24小时内就排除了胆结石;也有一些是胃病、心脏病、关节病等病状患者,经治疗后都在当场感受到了消除病状的效果。在近百人的治疗中,除一位轻病患者没有明显感受外,其余全部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明显疗效。经法轮功治疗的代表们对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作出这一安排非常感激,说这是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做的又一件实事。而直接为代表们做了这一实事的是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各位领导和李洪志先生。这也是支持全国人民群众发扬见义勇为精神的实际行动。为此,我会特向您及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各位领导和李洪志先生表示诚挚的感谢!

希望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事业继续得到贵会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
1993年8月31日

真相之六:关于吃药的问题

法轮功根本就没有要求不吃药,而只是讲出了修炼与吃药的关系。法轮功也不是用来治病的。“我这里不讲治病,我们也不治病。但是真正修炼的人,你带着有病的身体,你是修炼不了的。我要给你净化身体。净化身体只局限在真正来学功的人,真正来学法的人。我们强调一点:你放不下那个心,你放不下那个病,我们什么都做不了,对你无能为力。”《转法轮》(第2页)“天天光炼这几套动作,就算是法轮大法的学员了吗?那可不一定。因为真正修炼得按照我们所说的那个心性标准去要求的,得真正地去提高自己的心性,那才是真正的修炼。你光去炼那些动作,心性提高不上来,没有强大的能量加持一切,谈不上修炼,我们也不能把你当作法轮大法的学员。你长此下去,别看你炼功,不按照我们法轮大法的要求,你不提高心性,在常人中你还是我行我素,说不定你还会遇到其它麻烦事,弄不好你还会说炼我们法轮大法把你炼偏了,这都是可能的。”《转法轮》(82页)。只要有一点判断,就能看出所谓的1400例,他们根本就没有按照法轮功的心性要求去做,而只想求得祛病,更有一些人纯粹就是精神病人。

“过去我们一直不让精神病人和危重病人进场,也就是说,这个危重病人你叫他怎样放下那颗心,他也放不下。”《在悉尼讲法》。“为什么我们强调精神病人不让参加班呢?就是他自己都把握不了自己,掌握不了自己。”《法轮大法义解》

任何药物都有禁忌,病人没有服从药物禁忌而出了问题能说是医院、药厂的事吗?《转法轮》以及李老师的其他著作中多次强调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不让进班,而这些人就是不听。就象病人有病乱投医,不管是什么药就吃,那能不出问题吗?

“中国内地卫生当局表示,在各级医院留医的病人之中,每年约有十九万二千人是死于药品不良反应。当局指出九零年中国在聋哑儿童一百八十二万多人,当中超过半数是因滥用抗生素,引起药物中毒性失聪。”(摘自多维新闻网)

道理已一目了然,勿须强辩。然而更有甚者,他们颠倒黑白,把山东招远的法轮功学员赵金华被当地公安毒打致死也说成是生病不吃药,心脏病发而死。是否这也被算做了“1400例”中的一例?

法轮功学员
1999年11月

真相之七:1400“练功致死”案例

(编者按:中国官方报导有1400多人因炼法轮功导致死亡或致残,以下文章可以帮助读者了解这些案例是如何炮制的)

(1)1400案例的背后

成都一老人得了病,住在四川某医院,老人病势严重,且医疗费告罄,将被医院停药,一记者模样的人对老人讲:“你就说你是练法轮功练出来的病,医院就不停你的药,你的医疗费也有地方报销了。”老人说:“我没炼过法轮功!我都病得这么重了,还做这种没良心的事?太缺德了。”他断然拒绝了。当晚,他想小便,就起来去上了厕所,回来一想:“我今天怎么了?我都下不了床的人,今天怎么能自己上厕所了?”他又惊又喜,对亲友及病房的人讲:是不是法轮功的师父管我了?!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第二天,他对医生说他的病好了,医生不信,说不可能,是回光返照,再观察几天。几天过去了,老人的病真的好起来了,医生也无法解释,只好让他出院了。据悉,医院中有其他个别病人也遇到类似情况,但他们同意记者以自己为例做报导或作出统计数据上报,说自己是练法轮功得的病,交换条件就是报销医药费,可是出院后,当他们再找有关的派出所,竟无人承认有报销一事。只好拿着一堆发票发愁。

为了搞出那所谓的“1400例”,多少人下了多少功夫、做了多少手脚,现在对大众来说还是未知数。

还有这样一件事:7月22日以后的一天,某有线电视台的工作人员来到位于该市的某医院,找到一个病人,将一张纸条递给病人,让他背下来。纸条上写的是因炼法轮功而身体不好的话。病人说,我对法轮功不了解,电视台的人说,没关系,只要按照条子上的话说就行。后因病人背得太生硬,就让他按条子的意思,用自己的话说,并将其录像。

如果只是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想打击法轮功,又何必打着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权益的幌子?到底是谁在故意捕风捉影,断章取义,蒙蔽群众,甚至不惜采取种种卑劣的手段栽脏陷害?没有想想这种事能长久吗?

2.山东蒙阴县宣传部捏造“练功致死”案例

山东蒙阴桃曲镇居民石增山的女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是左邻右舍们都知道的事实,医院都说治不好,她死于先天性心脏病是附近居民尽人皆知的事实。然而为了取得有说服力的揭批材料,为了向上级邀功,蒙阴县宣传部组织专人编写了一份材料,说石的女儿炼法轮功,不让吃药、不让打针,最后死了。要石增山配合电视台,念这份稿子录象,石不能出卖良心说假话,就不同意,结果镇政府组织了一批打手用了三个晚上对石进行非人的折磨、毒打,最后石增山屈服于他们的淫威之下,被迫做了不想做也不应该做的事,说了假话,配合电视台录象“揭批”,造成终生遗憾。

知情者
2000年10月

3.被收入”1400例”的家属谈---是炼功致死的吗?

我的妈妈名叫马锦秀,原住在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三义东里4-041号,她被算在炼功致死的那1400多人之中,她的事还上了电视台。下面我就讲一讲真实的情况。

在我还是一个初中生的时候(1981年)。我的母亲就患了糖尿病,每次测都是4个“+”号。她还经常感觉心慌。为此,她曾把我托付给我的华姨,嘱咐华姨,万一自己有什么不测,托华姨来照看我们三个孩子,照看我的姐姐、哥哥,尤其是最小的我。

10多年来,妈妈饱受疾病的折磨,每天每顿吃30多片药,可是身体却每况愈下,还曾经在94年到95年两年中中风两次。两次中风,使妈妈出现了面部偏瘫,且越来越严重,两眉高低相差很大,两眼无神,脸色发黑,嘴角歪斜。第二次中风后,据医生说,一来,歪斜的面部很难恢复,二来,若再中风一次的话,怕是性命不保。妈妈在死亡的边缘上挣扎、挣扎。

直到1996年,妈妈学习了法轮大法后,这一切才有了彻底的变化。妈妈在看了李洪志老师的讲法录像后,觉得大法太好了,要修炼了。很快,妈妈身体有了奇迹般的变化,她一改多年捧着药罐子的习惯,停服了药物,坚持炼功、学法、修心性。她感到了多年未有过的身体一身轻松,面部的偏瘫迅速的恢复,高低相差很多的两眉2、3个月之内很快恢复到基本一个水平位置上,两眼出现了多年未出现过的光泽,歪斜的嘴角渐渐规正,走路速度比以前快了很多,脸色由黑变白,以前,干点活儿就累,现在忙活半天却觉得很轻松。因此,妈妈逢人便说,法轮大法太好了,你们看我的身体,比以前简直没法比了,浑身一身轻,糖尿病的症状全都没有了。我们的很多亲朋好友对此都有印象。街坊邻居也都有印象。

但妈妈也知道,自己炼功前一直多年身体不好,年岁大了,不知自己在有限的生命年限能否修成,就发愿,若今生修不成,下世接着修。发愿后,还将此事告诉我。直到1997年年中,妈妈出现了身体不适的状况,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同我姐住对门,一分钟前,妈妈在我屋里还好好的,一分钟后,妈妈刚到对门的我姐姐屋里,姐姐就大叫起来,说妈妈胳膊不能动了,家里人很快就送她去医院,住院后,医院就发了病危通知单。然后,妈妈一直在医院接受治疗,直到几个月后病故。

妈妈自得糖尿病等症状后,到97年去世时,经过了17年,在这17年中,有好几个妈妈认识的糖尿病的患者都相继去世了,所以,妈妈好几次都说,你看你某某阿姨,某某叔叔,比我后得的糖尿病,都比我先走了,还就算我活的长了。我还能得大法了,真是幸运。

妈妈虽然有一颗修炼的心,但有很多常人的心还没有放下。停留在身体的变化和对大法的感性认识上比较多一些。修炼起来提高的比较慢一些。炼功后,她虽然对金钱看淡了很多,不再像过去那样,到自由市场买东西跟人家计较,但我也曾记得,妈妈在病重期间,坐着轮椅,整理她的存款,为给儿子留下回来的路费。一次次地摔跟头,一次次地去找钱。我也曾记得,妈妈在公共汽车上,受到别人的辱骂而不放在心上,可是在医院里,当爸爸当着病友的面,训斥她时,她却忍不住将吃的仍在地上。从此,本来恢复得很快、已经可以动了的胳膊,立刻就不会动了,而且立刻连腿也变得不会动了。法轮大法是修炼宇宙特性“真、善、忍”的,李洪志老师讲:“心性多高功多高”;“气功是修炼,是超常的东西,不是常人中的体操,必须重心性才能好病或长功”。李洪志老师还讲:“我们还有一部份学员有一种错误认识,觉得一炼了法轮大法就像上了保险了,不会肉身死亡了。我们是性命双修的功法,修炼者可以一边修一边延长生命,但有些人在世间法中修得不够精进,老是徘徊在一个层次中,很吃力地提高了一个层次后,结果又徘徊于这一层次中。修炼是严肃的,所以很难保证在原定的天年不寿终的。”

试想,如果我妈妈不修炼,不炼功,得了17年糖尿病,而且几乎都是四个“+”号,又短时间内两次严重中风,她又能活多久呢?

妈妈在身体出现不舒服时,很快被送入医院,接受了大量的治疗,药也吃了,药液也大量注射了,并没有存在拒绝治疗、不吃药的问题。但结果呢?还是去世了。因为我们也都知道,医院是“治得了病、治不了命”的。

在医院的患者死了,能说是医院造成的吗?那么,为什么炼功的人死去了,就说是炼功造成的呢?如果一炼功,就都不会死人了,是不是全世界的人都会去炼功,而求不死了呢?每天因病而死的人,在中国有多少?找出的所谓上千因炼功致死的案例,在所有因病而死的人中又占了比例多少?在上亿炼功人中又占了比例多少?而那些广大的因修炼而久病痊愈、为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的修炼者,又占了炼功人的多少?为什么如此多的修炼者现身说法听而不闻,却要煞费苦心,找这些多年的重病人,虽然修炼,但到了他们天年寿终的例子,硬要说是炼功致死的呢?只要他们练过法轮功然后才去世的,就被扣上是炼功致死的帽子,这合理吗?都说是炼功人,他(或她)能不能达到炼功人应有的心性标准?只要炼了功,即使没有达到炼功人的心性标准,到了天年也不会死了吗?

作为1400多例因炼功而致死的人员的家属,我希望能把真实情况告诉大家。

一个法轮功学员
2000年1月26日

4.《人民日报》捏造法轮功致人死亡案例的真相--李亭杀害父母案真相

河北承德市李亭是7.22以后《人民日报》所谓法轮功致人死亡的案例之一。事实上,李亭是一个精神病人,根本不是法轮功修炼者。李亭从小性格内向,孤僻忧郁,精神不正常(他父亲经常在单位讲)。中考后,因分数不够,父母花了几千元使他上了承德二中。上高中后,不能自控,不能正常上课。有一次上体育课时,因他精神失控,老师找到家长,带他去医院检查。经诊断确认精神有问题。后来因不能正常上课,其母亲申请退学。退学后,精神更加郁闷,不出门,不与人交往。据邻居说,李亭经常与父母闹气,并曾扬言要杀父母。父母曾为他在小卖部找了工作,后来人家看他不正常,怕出事将其辞退。

李出事前两、三天到住地附近的炼功点上去过,当时他推着自行车,手里拿着香烟,问炼功点的学员他能否练功,回答是可以,但必须先学法。此后他再没去过。这充份说明:第一:李亭不是法轮功学员,他抽烟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第二:即使他有学功的愿望,也并没有开始修炼;第三:李亭精神不正常,属于不适合修炼法轮功的人,这是修炼法轮功的常识。虽然李亭杀了父母后自称是学法轮功的,但那只是一个精神不正常者的妄言,不足为凭。而有关当局居然以此给法轮功罗织罪名的,显然是荒谬的,站不住脚的。

2000年9月

5. 被迫害致死也要收入“1400例”?

黄欣金,女,40多岁,甘肃省武威县西阳小学教师。

正月她到功友家串门,碰上来抓功友的公安,功友被带上车,黄说我也是炼法轮功的。从那以后,公安经常到她家,强迫她写与法轮功决裂的保证书,她宁死不写。公安通过教委对她施压,被开除教职,停发工资,丈夫也对她进行迫害,欧打。后来公安把她送进精神病院,进行了20多天惨无人道的迫害,折磨,回家后被软禁起来不让与任何人接触,十几天后的一天早上,她们家人说她跳楼了,她丈夫报告了公安局,摄了影,上了电视说,炼法轮功炼出了精神病,跳楼摔死了,没有任何法医检查就火化了。

她留下遗书,最后写着师父的话,“生无所求,死不惜留,荡尽妄念,佛不难修”。可想她头脑是清醒的,根本没有一点精神病,她的死完全是公安对黄欣金的迫害与摧残造成的。
 

6. 由中国媒体渲染的致死率看法轮功之超常

最近中国媒体极力渲染743人因练习法轮功致死。且不说这些人是否是真正的法轮功修炼者,退一万步讲,即便是这些人与法轮功有关,即便法轮功修炼人数仅是官方最近所称之二百万,而非早些时候调查出来的几千万或者是再早些时候统计出来的上亿,中共媒体极力渲染的致死率也仅是743/2000000,等于0.03715%,比起中国统计年鉴1998(http://www.stats.gov.cn/information/nj98/d021a.txt)所载之1997年全国平均死亡率0.651%来,仅是1/17.5,足见法轮功之超常。

更何况这743人是如何极尽能事而搜罗来的,先不说这些人是不是都因练法轮功而死,也不提这个数字是如何编凑出来的,单就这个数字本身而言,它比1992年至1999年的七年(而不是一年)中所有炼法轮功的人中总死亡人数远远要大。中国用这样的假数字大作文章,到底说明的是什么问题呢?

更何况来学法轮功的人中,很多当初就都是上了年纪的、离休退休的、百病缠身无从解脱的、得了重症绝症的,包括那些因发现已到了癌症晚期被医院宣告死期的。这样的人群在一般情况下不正是死亡率较高的吗?可是,因为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读了《转法轮》后,都能在日常生活中真正按照“真善忍”的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准,所以炼功不久就都从疾病的痛苦和死亡的威胁中彻底解脱出来了。这也正是很多老年人和当初的重症病人能做到坚修大法心不动的开始。难道这不正是法轮功之超常性的一个有力证明吗?

李洪志老师做报告时一再强调“有病赶快上医院”,“别耽误了”,还有“重病人和精神病人不能炼法轮功”。近来更是进一步向社会澄清:“我讲了修炼与吃药的关系,吃药是修不成佛体的。但我从来没有讲过不要吃药。”(请参阅报端“我和中央情报局没有来往”等采访文章。)

大家都知道短跑强化训练是为了竞技而不是为了治病。如果一个短跑教练告诉想通过参加强化短跑训练班达到祛病健身目的的严重心脏病患者:“有严重心脏病的不能参加短跑训练”,“知道自己有心脏病的赶快上医院”,而心脏病患者坚决不理睬教练提醒,结果在自作主张的短跑冲刺练习中猝死了,而他的家人去法庭告短跑教练误人性命,法官会判教练偿命吗?

况且,故人家属是否能百分之百代表其本人意愿还是个问题。还拿上面那个例子说,如果那严重心脏病患者是抱着“不成功便成仁,一切后果自负”的信念决意参加短跑的,他跑死了也是死而无怨的。事后家人代表他申冤,他在那边若是有知,又会做何感想呢?

任何人吃不吃药、上不上医院,哪怕是别人如何劝说,只要理智清楚,最后不还得自己做决定吗?如果一个人得了急病或重病,我劝他上医院,结果他医治无效或干脆死在手术台上,按照中国政府的逻辑,我也是犯了大罪的,因为是我叫他上医院的,这合理吗?

再推广些,中国卫生部一定是告诉所有的人“有病要上医院”。那么几十年来,全国死在手术台上的病人恐怕也是成千上万,用同样的逻辑,是否要把历届中国卫生部长都通辑了才能平民愤呢?

太荒谬,太滑稽!看了中央电视台的电视片后,连我来自农村、几乎没有文化的继母都说:“真是鸡蛋里面挑骨头!”

法轮功学员
1999年8月

真相之八:关于杀人及自杀报导的真相

(1)中央电视台记者对编造假新闻镇压法轮功表示很无奈

今年夏天某日,一大法弟子在当地商场(考虑学员安全,姓名地点隐去)看见一身着中央电视台字样T恤的人,这位学员便上前问他:"你是中央电视台的记者吗?",回答说"是",学员问:"你们中央电视台为何老是做假新闻?","什么假新闻?",学员说:"有关法轮功方面的",记者说:"咳,这还不明白,为了政治需要呗,上级压下的政治任务,谁也不愿意做那个事……"接着学员和这位记者聊了一会儿,记者对这种强令违背新闻职业道德的行为表示无可奈何。

2000年9月

2. 中国《检察日报》2000年4月11日:一个新闻造假者的内心独白
http://www.jcrb.com/

我是谁?我是基层通讯报道员,常被人称之为“笔杆子”、“大手笔”。咱只“栽花”不“种刺”,绝不搞揭丑、批评、猎奇之类追求“轰动效应”的新闻。当地领导尊重着哩,赏识着哩!什么,掺杂使假?假的有什么不好,假的比带刺的强嘛!没人相信?哈哈,没人相信不错,可也没有多少人较真指责甚至闹上法庭呀,咱是为当地领导服务的,你想想,妙笔生花写出来的新闻,吹得大大小小的官们心花怒放、晕晕乎乎,哪管真不真、假不假,哪管心虚不心虚、羞愧不羞愧?!

你问俺咋“造”的?哈哈,今儿咱哥们高兴,吃酒吃多了几杯,索性给你老弟指点指点吧。搞这类东西其实没什么难处,也不见得怎么高明,我归纳了五点:

一是蓄意夸大。本来是一个乡镇、一个小单位的事情,为了扩大影响,你可以说成是一个县乃至一个地区的经验。做法:本来是几组很扎实的数据,为了提高说服力,你可以随意拔高几倍甚至几十倍;本来是一个亏损大户、行将破产的企业,为了宣传领导政绩、树立地方形象,你可以描绘成一派红火、兴旺景象……

二是虚构想象。如果实在没什么“新闻”可挖掘、可夸大了,那么还可以尽兴发挥,想象力越丰富越好,把捕风捉影、道听途说甚至子虚乌有的事,杜撰成生动具体、感人至深的“好新闻”;把吃喝嫖赌、五毒俱全、群众深恶痛绝的领导干部,虚构成廉洁勤政、爱民如子的公仆形象--山西的“三盲院长”姚晓红都能“造”成“十佳新闻人物”,还有什么人物、什么事迹不能“编”出来、“造”出来?

三是移花接木。实在是黔驴技穷了,还可以学习、借鉴嘛--翻出剪报本,像小学生初写作文那样,照着人家的作品,把甲地的经验、做法移至本地,把张三的姓名、事迹换成本地李四的,把前几年的时间变今年的,再适当加工润色,绝妙的一篇新闻,保证百发百中,说不定还能上大报、上头条、上联播、获个大奖哩!

四是精心导演。上电视也罢、上报纸也好,无非让领导露露脸、扬扬名,因而艺术形象的设计很重要,摄影、录像时须要动一动脑筋、下一番功夫。比如领导下基层吧,明明是西装革履、前呼后拥,却要塑造成平易近人、作风扎实的良好形象。这就需要给领导换换装束、变变面孔,再找几个胆子稍大一些的老百姓作为陪衬,这样拍摄出来的效果妙极了,电视或报纸上绝对显要位置。至于领导带了多少名贵特产、洗了几回“鸳鸯浴”、喝过几次“醉八仙”,咱不缺螺丝不少根筋,问那些不该问的干吗!

五是紧跟形势。不赶形势,不追潮流,不仅用稿率上不去,有时还要受到领导批评,要犯政治错误的。上面需要什么,就造什么“新闻”;到什么时候,就要说什么话,再“假”再“空”没有问题。比如上面召开了什么会议,开展了什么活动,赶上了什么喜庆节日、纪念日,赶紧东拼西凑“造”上几篇,保证篇篇打响,至于下面如何贯彻落实的、怎样开展活动的,鬼才知道!这是最为普遍的手法,这方面例子司空见惯、数不胜数,不用我再浪费口舌列举了。

你问写这类新闻有什么好处?哈哈,大有好处!经济的政治的,实惠着哩!首先,写这类新闻能够带来相当可观的经济效益。宣传不是白宣传的,伸手要上一笔“赞助费”、讨些名优商品、做些投桃报李的勾当,可谓不费吹灰之力。虽说新闻稿酬少得可怜,但各行各业、各级各部门几倍、几十倍的奖励十分诱人。一篇小稿一旦被大报采用,捞上千儿八百元的奖金不成问题,这比费心劳力地写批评稿、揭短稿,非但得不到好处,反而搞得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要强百倍。其次,搞这类新闻还能获得很好的政治待遇,对基层通讯员尤为重要。专职的成绩突出,领导赏识,可以提拔重用。业余的呢,是农民的,可以跳出“农门”、办理家属子女“农转非”;是工人的,可以调至事业单位,免除下岗之忧。总之,有了这手段,这本事,放到哪儿都喷喷香哩。

群众对这类新闻有何反映?这个嘛(摇头),大家应该心知肚明吧--你想,这类新闻“造”多了、“吹”大了,到头来落下诸如“胡吹一号”、“假大空第一”、“马屁精”之类骂名,也是极有可能的。不过,相比之下,群众的议论和唾骂太微不足道了,关键是领导赞同不赞同、满意不满意,有了这些,你就可以做到吹牛不知脸红、造假不要良心了……这一通话是咱酒吃多了胡言乱语,你小子可要保守秘密,不许外传哟!

刘琪

3. 什么新闻可以造假?(节选)

【多维新闻】据香港人权民运信息中心消息,中国一些媒体,为了配合官方批判法轮功的政治需要,编造耸人听闻的社会新闻,以致于最后有关部门都出面承认,“……自焚记”这篇新闻特写,是百分之百的虚构。

美国之音记者海涛从洛杉矶报道:去年七月下旬,中国政府开始镇压法轮功,各媒体按照“舆论一率”的精神,纷纷对法轮功,其创始人以及主要成员展开口诛笔伐,大批判气氛热烈,各种人物一起露面。到11月28号,“西安工人报”刊登了署名“李新刚”的特写说,……陕西渭南的张芝雯,为了抗议政府镇压法轮功,用汽油烧死了半岁的女儿并引火自焚。这篇报道引起轰动,深圳,哈尔滨,上海等地多家报纸予以转载。但是,设在香港的这家人权民运信息中心向有关单位证实,却发现这是一条典型的“客里空”或者假大空新闻。该信息中心援引中国有关干部的话说,这一新闻,人物,地点,时间,故事情节,全是编造出来的。陕西渭南政法委“法轮功办公室“姓吴的干部证实,绝对没有自焚这样的事情发生,而且该市并没有“张芝雯”这样背景的人物存在。另外,国内许多新闻单位都打过电话求证,都得到同样的回答。

洛杉矶的法轮功学员加州理工学院博士生李建中说,现在中国大陆有许多编造出来的有关法轮功的假新闻:“深圳有人写报道,很有轰动性。中国出现这样的报道抨击大法,有名有姓,法轮功弟子找到作者,说你这是假的,他说:我是写小说。”

资深新闻工作者张伟国评论说,由于中国的媒体都是党的笔杆子,必须为党为政府说话,失去了新闻本身所具有的社会监督功能,因此,腐败司空见惯,有偿新闻,虚假新闻,非常严重。

旅居美国的原中国新闻工作者曹长青认为,中国出现这样的新闻不奇怪,自有其制度方面的原因:“中国现在新闻界是“一国两制”。党报和小报刊登不同的新闻。大报党报姑且不论,小报接受自由投稿,由于人手少等原因而无法或根本没有想核实,给制造假新闻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小报要市场竞争,哗众取宠,危言耸听,拉拢读者,扩大发行,导致大家不择手段。什么稿件能吸引读者就行,把吸引读者作为最高原则,而不把事实和真实作为优先选择。”

问题在于,这次刊登“……杀人自杀”消息的“西安工人报”,哈尔滨日报办的“都市资讯报”等报刊,并不都是典型的小报。目前在美国担任时事评论员的曹长青认为,这种现象说明另外一个问题:“有两点是媒体不敢完全造假的制约因素:一是不敢编造和政府意见不同的东西。重大政治经济新闻不敢编,因为政府可以制裁你。二是有名有姓的,像著名作家高级干部等,你不敢编。人家会告你诽谤。”
曹长青说,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编造那些政府不喜欢的人的新闻,比如流亡在外或者被关在监狱中的政治犯等这些人的新闻。显然,编造这些新闻,政府不会来管你。

另外,日前有人在互联网中文论坛里贴出一篇署名“李洪志”的文章,表示自己要回到中国大陆,同政府讲理交涉,哪怕坐牢也在所不辞。洛杉矶法轮功学员李建中证实,这也是一篇造假的新闻。(2000年2月1日)

4. 公安局内部人员坦陈法轮功真相

江西某市一位大法学员向一全家都信仰基督教的朋友介绍法轮功受迫害的事实真相,当时正是礼拜日,基督徒中有个在公安局工作的人马上接过话题,讲了很多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事实,说电视针对法轮功的报道全是假的!在场的许多基督徒都很同情大法弟子。

2000年9月

5. 揭露中央电视台弥天大谎为法轮大法正名

1999年8月11日凌晨3点左右,四川成都地区邛崃市前进乡富贵村村民汤志华家中发生一起惨案,汤志华用菜刀把自己和他约两岁儿子的“生殖器”割了下来。据汤志华的父亲介绍,汤志华和妻子罗秀群俩人夫妻关系不合,经常吵架,在惨案发生的两个月前,罗秀群抛下丈夫离家出走,后来汤志华听说罗又交了男朋友,所以就气得精神失常,于是就发生了上述惨案。但是“中央电视台,成都电视台及成都商报”等各大媒体却不顾事实真象,蒙骗全国人民,陷害法轮功,说汤志华因练法轮功走火入魔,致伤致残,而当地的群众都知道汤志华其人从来就没有练过法轮功,更谈不上因练法轮功走火入魔,致伤致残,邛崃市的法轮功学员,其中包括电机厂退休职工袁永文,保健站退休职工廖朝齐,人民医院门诊部主任王月如等去北京上访想澄清事实真象,为法轮大法正名,却遭到当地公安部门的非法拘留,至今仍未获释,希望世界正义之士能够对此事做客观公正的了解与报道,让真象大白于天下,还法轮大法清白。

大陆大法弟子 2000.年7月.14日

6. 新华社歪曲"法轮功杀死父母"报导误导舆论
民运中心澄清杀死父母法轮功成员患精神病

【编者按】此文为外界报导转载。编辑部认为文中有两点需要进一步澄清:

其一,法轮功明确规定危重病人和精神病患者不宜炼功,法轮功创始人在面授班期间更是多次规劝危重病患者和精神病患者离场,并晓之以理。精神病患者因为不能明明白白地按功法的要求守心性、提高自己,所以即便学炼也很难真正成为法轮功学员。修炼讲“修在自己,功在师父”,没有师父管根本修不成,只能还是个普通人,而普通人的生老病死只能按照普通人的规律发生发展。

其二,法轮功没有组织,更没有会员制,因此不存在学练法轮功者即为“法轮功成员”的这个概念。

(中央社记者王曼娜香港五日电)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今天反驳日前中共官方传媒报导河北省法轮功成员朱长久因为信法轮功邪说而将父母杀死的消息不符事实,并指报导刻意隐瞒朱长久是精神病患者的重要事实,且消息完全抄自「河北日报」的内参材料。

民运中心今天引述调查所得,指河北省任丘市青搭乡张各庄村法轮功成员朱长久,自九七年开始患精神病,其妻边立新经常发现他精神恍惚及胡言乱语,言行异常,但今年初病情有所好转。今年七月,中共镇压法轮功后,其父亲朱振虎将他的法轮功书烧掉,村干部及乡派出所公安又天天找他谈话,在巨大压力下,朱长久旧病复发。十一月二十五日,他不穿衣,赤条条的,整天傻笑,两眼发直,翌日(二十六日)凌晨,他突然用铁锤将父母杀死。

信息中心指出,这本是一宗精神病患者发病错杀父母的案件,大陆官方媒体发布的新闻稿却完全不提他患病事实,却以「法轮功份子残杀父母」为题,将责任推到法轮功身上。

该中心又指出,官方媒体的新闻稿完全抄自「河北日报」一份内参报告,因为内参中将「朱振虎」错写成「朱振亮」,官方媒体也照抄不误,不过,内参中有提到朱长久是精神病患者,官方的报导却刻意隐瞒这个重要事实。

7. 新华社--河北省任丘市近日发生一起‘法轮功’练习者迷途不返、残杀亲生父母的恶性事件”真相

新华社十二月三日报导了一篇“河北省任丘市近日发生一起‘法轮功’练习者迷途不返、残杀亲生父母的恶性事件”。如此恶毒的栽赃诬陷居然在中国官方的宣传喉舌--新华社的报导中出现,令人对政治的险恶不寒而栗。朱某残杀亲生父母,丧尽天良,人神共忿,更何况以宇宙特性“真、善、忍”为准则的法轮大法修炼者。在新华社的报导中提到:“据朱长久供述,他杀人是从《转法轮》上学来的。《转法轮》这本书说,人活着就是受罪,死了是享福,他是帮父母去‘享福’”。这位新华社记者在写报导前应该先查一下《转法轮》中是否有这样的说法,以免睁着眼说瞎话,让天下人耻笑。

在《转法轮》第七讲“杀生问题”中,李洪志先生明确指出:“杀生这个问题很敏感,对炼功人来说,我们要求也比较严格,炼功人不能杀生。不管是佛家、道家、奇门功法,也不管是哪一门哪一派,只要是正法修炼,都把它看得很绝对,都不能杀生,这一点是肯定的。”“我们讲,当一个人针对另外一个人做了不好的事情,他就会给人家相当大的德作为补偿,这是我们一般指占有别人的东西等。可是一下子把一个生命结束了,动物也好,其它生物也好,那么就会造下一个相当大的业力。杀生过去主要指杀人,造的业比较大。可是杀一般的生命体也是不轻的,直接产生很大的业力。”

在《转法轮》第六讲中,李洪志先生强调:“我们在常人社会中修炼,孝敬父母、管教孩子都是应该的,在各种环境中都得对别人好,与人为善,何况你的亲人。对谁也一样,对父母、对儿女都好,处处考虑别人,这个心就不是自私的了,都是慈善之心,是慈悲。”

如此可见,报导中提到的“从《转法轮》上学来”纯属是栽赃诬陷,《转法轮》中根本就没有“死了是享福”的说法,在《转法轮》第六讲中有这样的论述:“人的元神是不灭的,那么你在生前的社会活动当中,可能就欠过谁,欺负过谁,或者做过什么不好的事情,那个债主就要找你。在佛教中讲:人活着就是业力轮报。你欠他的,他来找你要债,要多了下回他再还你。儿子不孝顺父母,下回倒过来,就是这样轮来轮去的。”而报导中提到的“人活着就是受罪”,在《转法轮》第四讲中有这样的论述:“在大觉者们看来,当人不是目的,人的生命不是为了做人,就是让你返回去。人吃多少苦,他认为吃的苦越多越好,加紧还债,他就是这个想法。”

新华社的报导中还提到:“杀害父母后,他仍说要‘真善忍’、‘李洪志保佑我’。”,

在《转法轮》卷二“佛是度人不是保佑”一篇中,李洪志先生指出“常人把佛度人当作对人的保护,所以他就求佛保佑发财,求佛给他祛病,如何如何。其实,佛根本不管这些事情。这是现代败坏了的人类观念发生的败坏认识,变异。”

这样一个与法轮功连边都沾不上的精神病人却硬被报导成为“‘法轮功’练习者”,李洪志先生一向拒绝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参加修炼法轮功,这在他的著作和讲法中多处记载。如此栽赃诬陷让人不难想象中国官方报导的那一千多案例的真相。可叹的是堂堂的中华大地竟是谎言当道,可悲的是居然还真有那么些人相信。

佚名 1999年12月5日

8. 论对法轮功的不公正报导

近日来,中国新闻媒介连篇累牍地报导法轮功害人不浅,练功者纷纷悔悟的案例。纵观这些所谓的“控诉”,无非有两种类型:一类是练功祛不了病,患病不医,甚至导致死亡;另一类是练功后出现自杀、自残等现象。所有的反例中都是“不约而同”地强调说:“练”法轮功多长多长时间了。

事实上,法轮功不是“练动作”而是“修炼”,而且“修”与“炼”两项内容中是修在先,炼在后,重在“修心性”,而“炼功”只是辅助手段。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炼功”也必须是在修心性状态下的“炼功”,这完全不同于不按“真善忍”要求修心性状态下的只练动作的“练功”。

李洪志老师一再强调说,法轮功不治病,只为修炼的人净化身体。危重病人和有精神病的人或主意识不强的人不能学法轮功。光练动作不按法轮功要求修心性还不如做广播体操,不是法轮功学员。

从媒体渲染的反例中不难看出,那些人中有些还搀练过其他不是法轮功的东西。所以,出现问题是否应该记到法轮功的帐上本身还是一个问题。

下面进一步对这两种类型进行评析,以看清其原本实质。

(一)练功为什么祛不了病。
报导中说:法轮功练习者以为法轮功治百病,因此开始练功。

李洪志老师在法轮大法的法理书《转法轮》中说:“为什么有人长期炼功就不好病呢?气功是修炼,是超常的东西,不是常人中的体操,必须重心性才能好病或长功”。《转法轮》第2页中说:“我这里不讲治病,我们也不治病。但是真正修炼的人,你带着有病的身体,你是修炼不了的。我要给你净化身体。净化身体只局限在真正来学功的人,真正来学法的人。我们强调一点:你放不下那个心,你放不下那个病,我们什么也做不了,对你无能为力。”

《转法轮》中第82页中说:“天天光炼这几套动作,就算是法轮大法的人了吗?那可不一定。因为真正修炼得按照我们所说的那个心性标准去要求的,得真正地去提高自己的心性,那才是真正的修炼。你光去炼那些动作,心性提高不上来,没有强大的能量加持一切,谈不上修炼,我们也不能把你当作法轮大法的学员。你长此下去,别看你炼功,不按照我们法轮大法的要求,你不提高心性,在常人中你还是我行我素,说不定你还会遇到其它麻烦事,弄不好你还会说炼我们法轮大法把你炼偏了,这都是可能的。所以你得真正按照我们心性标准的要求去做,那才是真正修炼的人。”

从新闻报导案例中可见,出问题的人都是抱着强烈的治病心理练功的。抱这样强的执着心根本就成不了法轮功学员,尤其是危重病人(如医院宣判死刑的人等)。他抱着试一试的想法进来了,可他放不下他的病,放不下祛病的这颗心,很难真正去提高心性。而心性得不到提高,他就是一个常人,常人生病又坚持不到医院去看病,出问题(甚至出现生命危险)不是意料之中的吗?况且李老师在讲法中只是讲了修炼与吃药的关系,也没有规定炼功人不许吃药。众所周知,在中国修炼法轮功的学员已达一亿多人,绝大多数修炼者都收到了神奇的祛病效果,其中有许多癌症等绝症患者由于修炼法轮大法获得了新生。法轮功中的众多奇迹令医学界震惊,是现代医学解释不了的,而广大修炼者为国家节省的巨额医药费更是有目共睹的。让广大真正的法轮功学员站出来说话,才能实事求是地说明法轮功的祛病健身效果以及这些奇特效果究竟是如何产生的。

(二)练功出现自杀、自残现象。
报导中说:某人接到老师“法旨”说:他要升天做神仙了,于是出现跳楼等自杀、自残现象。修炼法轮功的人不难辨认,这些都是练功思想不正确造成的。《转法轮》第183页中说:“由于自己心不正,招来附体了,追求什么气功态显示自己等各种心态。有的直接追求功能或练了假气功,一练自己老习惯于放松自己的主意识,什么也不知道了,身体交给别人了,颠三倒四地被副意识或者外来信息主宰着身体,做出一些特殊的举动来。告诉他跳楼他就跳楼,告诉他跳水他就跳水。他自己都不想活了,把身体都交给别人了。这不属于走火入魔,但是这属于练功误入歧途,开始是有意这样做而形成的。有许多人以为晃晃悠悠的就是练功了,其实这种状态要是真正去练功的话,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这不是练功,是常人的执着和追求造成的。”

主意识不强,自己不能控制自己,意识上老受外来信息干扰,外来信息告诉他什么,他就相信什么,就会出现这个问题。不按照大法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出了问题不能说是法轮功的罪过。就象在工厂工作,如不按照操作规程来工作,那随时都可能出现事故,甚至出现生命危险。这不能说是工作本身的问题,而是操作者不按要求操作所引起。

法轮大法确实传得很广,大量的人确实受益,人们奔走相告,故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人很多。遇到各类习惯于对事物片面理解、不按规章要求行事、我行我素的人,如果这些人又想学法轮功又不能做到修炼的基本要求-即按真善忍修炼心性,出现的后果能让法轮功承担吗?李老师明明讲了法轮是在另外空间所对应的小腹处,需要天目开到相当高的层次才能看,用其他方法在这个空间看不到。可新闻媒体却把一个主意识不能主宰自己、不听老师的话剖腹出问题的人,作为一个典型案例大加宣传,把帐强行算到法轮功的头上。由此可见这种新闻报导是在没有了解法轮功的基本情况下作出的失去客观、公正与真实性的报导。作为一个国家的新闻媒体竟然会出现这样不严肃、完全违背基本职业标准的行为,实在非常令人遗憾。

在中国早些时候调查出来有几千万或者是再早些时候统计出来的一亿多人修炼法轮功,他们中绝大多数的人通过法轮功的修炼身体得到了净化,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很好的状态,我们自己就是例证。我们由于修炼法轮大法告别了多年病痛折磨得到奇迹般康复,使医学界震惊,有大量确凿的铁的证据可查。相关参考资料有《北京某区355人修炼法轮功调查报告》,时间:1996年9月-11月;《大连地区修炼法轮大法人群身体健康状况的调查报告》,时间:1998年2月,调查人数:6478人;《长春地区法轮大法学员身心健康百例》;国家气功评审调研组领导的讲话(1999.1.16),或参见http://www.minghui.ca等。

另外官方统计所谓练法轮功出问题的人为七百多人,且不说这些人是否是真正地按法轮功要求做的修炼者,退一万步讲,假使这些人与法轮功有关,故其出问题的概率按七百多人除几千万计算为几十万分之七点几;按七百多人除一亿多人计算其出问题的概率为百万分之七点几,这样两个极小极小的比例,在严格的科学统计意义上是完全应该忽略不计的,而医院治病出问题的概率远远超过这个数字。即便法轮功修炼人数仅是官方最近所称之二百万,中国媒体极力渲染的出事率也仅是743/2000000,即0.03715%,比起中国统计年鉴1998(http://www.stats.gov.cn/information/nj98/d021a.txt)所载之1997年全国平均死亡率0.651%来,仅是1/17.5。如此,按中国政府的逻辑,中国的所有医院院长应该被全世界通缉,并抓来归案。更何况这743是如何极尽能事而搜罗来的。

法轮大法确实是非常好的功法。那些不按法轮大法要求做所出现的问题和另编强加的一些牵强附会的不真实问题根本不应算在法轮大法的帐上。硬要这样报导,就失去了客观、公正、真实性,违背了作为一个国家的新闻媒体职业起码的标准行为规范,这种报导造成的虚假印象迟早会在真正的事实面前烟消云散。

一些修炼法轮大法的医生、科学家
一九九九年八月六日

9. 纸包不住火,谎言掩盖不了真相─关于闽籍青年所谓炼法轮功发疯故事的真相

10月28日侨报于头版最醒目位置刊登了一篇题为“闽籍青年在美炼法轮功发疯”的文章。因法轮功在近三年中在美国越来越为人所知,社会上很多读者阅后感到该文中的事件情节和自己对法轮功实际印象有很多出入;法轮功学员阅后更感到蹊跷和疑惑。于是我们为此事专门寻访了文章中的有关当事人,以求澄清疑点、了解事实真相。

林姓青年现正在纽约一家医院住院治疗,无法接触外界。29日上午,寻访者终于在曼哈顿中城找到了林姓青年的舅舅王先生。经过几番交谈,发现一些事实的确与侨报所述相去甚远。

访谈中,林姓青年的舅舅王先生告诉我们,他的外甥是几年前由福建长乐偷渡来美的,来美后一直在佛罗里达州的餐馆打工以偿还所欠5万美金的偷渡费用。林姓青年每月只有很少的零用钱和休息日,现在只还了一半的债务。由于工作繁重,加上思念大陆的妻子和女儿,精神和身体上压力都非常大,并于一年多前开始腰部经常剧痛。但由于没有身份也没有余钱支付医疗费用,他一直没有就医问诊。后来有一位的餐馆打工的四川籍同事教了他一种气功,从此林姓青年就经常讲话不正常了,例如常说自己有很大的功能“能给人治病”,还常说“主降临我的身体了”等等。

听到此法轮功学员心中已经有数,知道此林姓青年根本不是法轮功修炼者,因为其一,为保证学员真正修炼到高层次,法轮功对治病问题要求非常严格,所有法轮功学员一律不准发功给人治病,真修者由师父给净化身体达到无病状态,对其他人则主张通过个人自己炼功达到净化身体的效果,所以法轮功学员根本不会把用功能治病的事放在心上、挂在嘴上。其二,法轮功强调在符合常人社会状态中明明白白地修炼;学员均按照“真善忍”一点一滴地从自身做起,踏踏实实地提高自己的心性,大家都称法轮功创始人为师父或老师,也绝不会讲“主降临我的身体了”这种话。后面的访谈更证实了我们的想法。

例如当王先生谈到他外甥在休假日有时会来纽约他家时,我们问及有没有看到他外甥看有关法轮功的书籍。王先生回答说,他外甥因为忙于打工赚钱,不看任何书,也没有见过他看法轮功的书或身带法轮功的书。当被问及有没有看到他外甥炼功、炼的是什么样的动作时,王先生回答,从没见到他炼过功,外甥来纽约时,只是弄点吃的,一块喝喝酒,还告诉我们他外甥很能喝酒。

法轮功注重心性修炼,修炼中的学员们都是经常阅读《转法轮》一书,因为觉得越看此书越有启发和收获,能不断从书中得到提高所需的各种指导。师父也一再强调“学法修心,加上辅助手段--炼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如果一个人根本不读《转法轮》,也不炼功,那他无论如何声明自己是炼法轮功的也不能实际成为法轮功学员。何况法轮功的五套功法炼起来身心都非常舒服,也不强调时间和地点,所以不管多忙,学员们都会抽时间炼上一会儿。师父也说过,其实炼功是最好的休息。至于喝酒,法轮功强调净化身心、提高境界,所以不管过去有多长的烟酒历史,真正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人都不会再沾烟酒了,而且是自然而然地戒掉。详细道理《转法轮》一书中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此文因篇幅关系毋庸赘述。

另据了解,林姓青年此次精神病突发也是事出有因,起因是在佛罗里达州餐馆和同事发生争执被老板遣回。在当事人现有的经济状况、身体条件和身份状态下,这样的刺激绝非小事一桩。现在领馆官员和侨报振振有辞地说此青年是因炼法轮功而发疯,实在无异于张冠李戴、血口喷人了。

后来王先生还告诉我们,外甥发疯的事成为新闻,是因为他的邻居,一个自称是民主党人士的先生,看到他负担不起高额医疗费用,出于同情,给他出主意把事情捅到报社去,以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和捐助。不料消息一传出,马上被中国领事馆、侨报用来炒作、攻击诽谤法轮功,连大陆的中央电视台都已来采访过王先生,而所报导的,连王先生都说和他告诉他们的不一样,他还说,这些报导只可相信百分之十。
中国大陆媒体对法轮功的“一言堂”攻势不但仍在继续、而且变本加厉。然而现在大陆政府中某些人已经不再满足于对大陆舆论的控制,并且已通过各种途径开始展示一个政府在海外其他国家也可以极尽的造谣、诬陷、攻击、诽谤之能事。上述闽籍青年发疯一事只是其中一例,少数人目前财力、权力俱在,网罗人力再搞出个什么“1400例炼功致死致病案”也不足为奇。又一幕丑剧既已登场,那些不甘寂寞的所谓“政治家”是不会轻易让帷幕落下的。只是宇宙中善恶因果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从善从恶是个人选择,但对个人言行后果的报应最终不会因为某些人不承认或不相信而不兑现。

在近来中国政府疯狂镇压法轮功的整个过程中,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人类文明即将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一个起码应该是为民服务、有基本正义感的大国政府,竟然会这样肆无忌惮地一边歪曲事实、愚弄欺骗广大民众,一边残暴镇压一个上亿和平善良百姓参与的、以“真善忍”为依据、从在日常生活中做好人起步的群众性修炼活动。这实在是一个世风日下、私欲膨胀、物欲横流的社会和少数无神论者胡作非为、横行霸道丑行的现实写真。

美国法轮功学员
1999年10月30日

10.深圳《女报》诬蔑文章真相调查
【编者按】近日深圳《女报》登载了一篇无耻、荒唐的造谣文章,对李老师进行恶毒的人身攻击。该篇诬蔑文章在深圳学员中反响较大,一些为此事向杂志反映真实情况的法轮功学员遭到公安的无理拘捕。下文是大陆学员提供的一篇的调查报告。2000年第2期深圳《女报》杂志刊登了一篇文章《独家揭秘:……渭南自焚》(以下简称《独》文),在深圳引起了一些反响。为此,笔者专程从深圳赶到陕西,了解这篇文章的来源及其真实性。

2000年1月21日三原县

21日,笔者乘机抵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后,直接打车赶到三原县寻找《独》文的作者。还算顺利,大约下午三点多在作者父母家找到了他,是三原县某工厂的工人,业余爱好写作。以下是我们的交谈过程。

我说:“我从深圳来。你的文章在《女报》已经发表,在深圳引起了反响,我来这儿了解一下,你这篇报导是不是欠真实。”
他说:“就是假的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我问:“你这篇完整文章来源于哪里?你是否采访过文章里边的主人公家属?”
他说:“没有,是我在渭南的一个朋友告诉我这件事情的大概,有些细节是虚构的。”
我说:“那主人公张之雯去北京的事就是虚构的了?”
他含含糊糊地说:“去北京的事有,去北京后的事是虚构的。”

(我想,还是从他那篇文章的故事开头谈起比较好。)
我问:“你了解法轮功吗?你周围有没有人炼法轮功?”
他说:“不了解,也没听说谁练,都是从电视、报纸上知道的。”
我说:“你文章里张之雯的邻家大嫂向张介绍法轮功的一些话语,和电视、报纸报导的如出一辙,是从电视、报纸上得来的吗?”
他不好意思地笑笑说:“是。”

正在交谈间,又来了两位先生也找作者。我先说明我的来意,没想到他们也是为这事来的。其中一人自称是陕西省记者协会副秘书长XXX(临走时我留了他的手机号),因这篇《独》文在上海一家报纸上发表,海外媒体向中国询问此事,上级派他们来了解情况。

作者这时显得很紧张,说:“我是听渭南的一个同学提供的情况,采用了小说手法写的。”
副秘书长的陪同说:“你知道这样做的严重性吗?如果李洪志在这儿,他完全可以起诉你。尽管定了他是邪教,我们也要实事求是嘛。”
副秘书长说:“你都给哪些报刊投了稿?”
作者说:“我先给河南一杂志投稿,但他们向我要有关照片,我没有找到,他们就没发表。然后,我才给深圳X报和上海X报投了稿。”
副秘书长又教育了他几句后,说:“你把文章来源的经过大概写一份给我,以后其他任
何人都不要给。”

作者要求我回避一下,他要和省记协会这位副秘书长单独谈谈。大约二十分钟后他们谈完,副秘书长对我说:“考虑到他(指作者)的前途,年轻又无经验,我就不让他写了。这件事就是去渭南也无法查,只能说事出有因,查无实处。”他们走后,我还想和作者详细谈谈,这时他态度已比较生硬,说:“事情就是这样的。”我一看已没有谈下去的必要,也不会有什么结果,便起身告辞。乘五点多钟的汽车回到西安。

2000年1月22日渭南市

22日笔者乘长途汽车于上午9:10到达渭南市,寻找《独》文里边主人公张之雯的家属,了解事情的真相。结果令笔者深感震惊。
大约9:15,在渭南市汽车站附近询问几个当地市民,他(她)们都没听说过《独》文中的故事。
大约9:30,打车到城市最北边的一条街。的士司机也未听过此事,沿路询问数名市民,包括穿制服的公安人员,均未听说有此事。
大约9:50,在市消防大队一支队,消防队员都说没听过此事,不过他们告诉我,周围的几个镇曾经发生过几起火灾,也许有我要找的。

大约从上午10:00到下午1:30,我租了一辆的士(分手时司机给我留下了姓名及传呼),去到固市镇、下吉镇、官道镇等派出所,中途又打电话给龙背镇、吝店镇、交斜镇等派出所(属渭南市直接管辖的农村就是这几个镇),查询结果是在他们辖区内均无此事发生,我和司机还沿途询问了几十个当地群众,他(她)们都没听说过此事,我只好返回渭南市。的士司机很热心,陪着我连午餐都没吃,又接着在市内查询。我去了渭南市另一个消防支队、环北路派出所、临渭区公安分局、渭南日报社,询问了市内、市郊无数市民,均未听说过此事。最后我去到渭南市公安局,向门卫人说明来意,他让我上楼到110报警台的房间去问,110的接线小姐打电话问值班领导,回答说无此事,她还告诉我没接到过这样的报警。从公安局出来后我仍不甘心,打电话给114,查到了渭南市管辖的所有县公安局的电话号码,与各个县公安局联系查询,结果都是:“没有”“没有”“没听说”

“没有”……,此时已是下午4:30。

两天的走访调查结果:根本就没有张之雯此人,更没有《独》文中的事情。结论不言自明,就是一句话:《独家揭秘:……渭南自焚》一文完全是捏造的。

一位深圳市民
200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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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女报》杂志刊登了《独》文后,马上就有深圳法轮功学员去该杂志社,向编辑反映我们法轮大法修炼的真实情况,善意地告诉他们: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希望他们能够认真调查清楚事实真相。没想到,该杂志的编辑不但听不进去我们这些善意的劝告,反而立即通知公安局的人来抓走了几个法轮功学员,而且无缘无故将他们拘留十五天,至今他们仍被关在看守所里。

《女报》杂志刊登的《独》文已经查实,纯属捏造。我们呼吁社会各界正义之士,善良的人们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待法轮大法和大法的修炼者。

深圳法轮功学员
2000年1月26日

11. 张清贺伤妹杀母栽赃法轮功事件的澄清材料

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发生了一件无端栽赃陷害法轮大法的事:张清贺,男,31岁,是我市热电三公司工人,家住铁路农场13号楼。因患贫血、神经衰弱及其他慢性疾病,曾服过8个月中药。后因支付不起药费,经医生开方自己配药吃。但由于不懂药理,他擅自往里加了两味中药,服药后,他就处于意识不清,不能自制的状态。一天他吃完药后准备自杀,被他母亲和妹妹发现了,前去劝阻,他在药力作用下砍伤自己的妹妹,杀死自己的母亲。

令人不可理解的是,张清贺被牡丹江市公安局爱民分局收审后,多次被逼强制承认练过法轮功,并被逼迫承认是因为练了法轮功走火入魔才杀死母亲,砍伤了妹妹的,而且告诉他承认了就可以不被判刑。张清贺被逼无奈只好违心承认。

以下是在看守所中法轮功学员与张清贺的对话:

法轮功学员:你说你练过法轮功,那你背一背《论语》我听听。
张清贺:我从来没有学过法轮功,我不会背。
法轮功学员:那你为什么说你是练法轮功的?
张清贺:是他们逼我说的,告诉我承认了就可以不被判刑。

少数人竟然利用法轮功事件,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欺上瞒下,捏造事实,并在广播、电视、报纸中大肆宣扬,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我们呼吁世界各地善良的人们、团体,给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道义上的支持,协助澄清事实真相,揭露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对大法的险恶用心。作为法轮功学员,都要勇于说真话,还法轮大法以清白。

黑龙江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
2000年3月8日

12. 中央电视台所报哈尔滨杀人事件的真相

时间大约是在1999年12月30日以后,2000年初的几天里,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报道了一则“哈尔滨法轮大法弟子杀人”的事件的新闻。据称此人是黑龙江省森工总局的职工。

事过不久,有一位功友出差在火车上,巧遇见4个人,听到他们说的一件事:一位是哈尔滨教育局的人,他参与了调查这个杀人案的工作,另外三个火车上的人是哈市三个学校的校长。参与了调查这个杀人案的工作的人说: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放的法轮功的事,都是假新闻!我可知道了。某某某(那个杀人犯)我们去他家里调查,发现一本法轮功的书都没有。他爱人也说他(那个杀人犯)一天法轮功也没有炼过。咱们也不敢随便报,但中央电视台来人说:我们都来人了,怎么办?然后就请示,李岚清答复:“一定要报道!”就这样,便有了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的假新闻。这完全是个别中央领导人蓄意制造的。

而且特别是,黑龙江省森工总局的职工都知道此人根本不炼法轮功。中央电视台却如此严重失实栽赃报道法轮功,让天下人耻笑,也让人深思:中国政府怎么了?

真相之九:思想转化的真相

(1)李其华老人"检讨"出笼的真相

李其华是80多岁的老红军,解放军301医院的老院长,著名医学专家。他从1993年就开始修炼了法轮功。起因是老伴重病几十年,自己身为院长给予了最好的医学治疗也无济于事。而老伴学法轮功不久沉疴顿消,他惊叹于大法的神奇而听了李洪志老师的讲课,深感法轮功是真正的、更高的科学,他像坚信共产党一样坚信法轮功。江泽民对4月25日震怒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亲眼看到法轮功队伍中有身着军装的军人。之后他给政治局和军委写了数封信和谈话,决心要彻底清查法轮功。他特别点了部队3个人,首当其冲的就是身份最高的李其华。于是这个80多岁的老人受到高压,组织上天天找他谈话,逼其检讨并放弃修炼。

随中央文件传达的、在群众中产生轰动影响的李其华的"检讨"是怎么出笼的呢?那原是组织上找他谈话的记录稿。组织上的人采取疲劳战术天天找他,要他在这份记录稿上签字,他本来一直拒签,指出那上面很多话不是他的本意。但来人天天找,天天磨,给老人弄得疲惫不堪。来人求他:你就签了吧,签了就没事了,你也能休息,我们也能休息。被逼无奈,老人就签了字。而实际上随文件宣读的"检讨"与签字的记录稿还大有不同,前面大段文字是人家代笔的,老人根本不知道。并且即使签字了老人也没得到休息,仍然是天天有人找谈话。并且他的一切行动都被组织上派来的3个人严密地监控起来,不准下楼,不准接电话,和外界隔绝开了。

然而事实毕竟是事实,80多岁的老红军李其华在党组织的种种"帮助"下,可以将他的理论的东西翻上一万翻,但他们老俩口几十年来守着总医院却病痛缠身,而炼功后不久即"不治自愈"、"5年多不用药,与医院无缘了"的铁的事实,又岂是矢口否认得了的?又岂是"难以理解、难以接受"、一句主观唯心的"这可能吗"所能一概否认、批驳得了的?

(2)大陆电视台伪证内幕浅探

刚才凑巧去看看电视台又发现法轮功的什么“罪证”了。在新闻联播的中间提到一个有名有姓的工程师“坚持四年反对法轮功”。因为他的儿子修炼法轮功,他觉得他的儿子受到影响,所以极力劝说他的儿子。最后新闻联播提到他的儿子“迷途知返”,"认识到了问题",等等。

正巧我认识这位工程师和他修炼法轮功的儿子。其实何止认识,就是那位功友引导我走入修炼之门,也是他在最关键的时候帮助了我,我也一直和他保持着联系。因此,我非常负责任的说,他非常坚定,没有丝毫动摇。他也一直鼓励着他周围的功友。从这件事我们不难看出,电视台,广播为了动摇法轮功学员的信心,不惜编造事实。其他的事情我没有经历,所以不做评论,但是就这件事而言,电视台的确在说谎。我不知道每天电视上播放的画面有多少是真的,我也不知道电视台为了欺骗愚弄人民还要造多少谣。

顺便说一句,我昨晚还和该功友在一起,而且和他父亲通过电话。中央电视台在无中生有。功友的父亲自己都说没有说过“迷途知返”的那些话,是电视台的人自己加上去的。功友从来没有放弃修炼大法,他的父亲同样知道此事,通电话时,他父亲还一面对我说环境很紧张,要认清形势,一面让我劝说功友不炼了。

其实我还听到这样一件事,是一位河北功友的经历,就是当地政府把他们集中起来,要求去烈士陵园献花。当然这没有什么,学员们就去了,献完以后电视台就采访他们,要他们谈谈对法轮功的认识,他们就说了一些事情的经过,然后表示坚持修炼。电视台回去经过剪辑,就成了学员们表示不练了。就是这么回事。你说人们还怎么看这些电视呢?随着时间的推移,敢信这些电台电视台的人只能越来越少了。

中国法轮功学员
1999年8月21日

真相之十:赵金华之死

(1)山东省赵金华因炼法轮功被迫害致死的过程

赵金华,女,42岁,赵家村人。9月27日赵金华去地里干活被镇派出所抓走至10月7日被打死。在此期间她遭到多次的严刑拷打。10月7日上午第一次被打昏死过去,将她送到镇医院抢救,抢救过来后又拉回去打,直到下午3点被打死,当到医院时已经死了。他们至少动用警棍、胶皮棒、甚至用手摇电话机过电等。死时除脸部外,全身体无完肤。一边打一边问炼不炼了,她就说炼。

10月8日上午招远市法医对赵金华的遗体作验尸解剖,下午由烟台市法医进行验尸,验尸报告如下:除头部外身上多处创伤,在120X60厘米范围内有皮下淤血。结论:多处受到软物体击打致死。

从9月27日被抓走至10月7日期间,赵金华的家人一直没有看到她。他们把活生生的人抓走一直折磨至死,最后在10月9日交给她的家人一个骨灰盒。昨天赵的家人已将赵金华的骨灰盒安葬。送葬这天全村的村民都去了,并流下了眼泪。赵金华修炼法轮功已经四年整了,在当地是有口皆碑的好人。只是因为要炼功而被当地政府活活打死,如此暴行,已在当地引起了极大之民愤。

此事是山东的法轮功学员XXX亲自去赵金华家里了解的,并询问了当地的村民,村民们都说赵是在镇政府被打死的。这事已确定无疑。由于赵的家人害怕惹事,把验尸报告藏起来不给XXX拍照。另外她家人也不肯提供赵的相片。在中国农村,这种情况也是自然,请大家体谅他们的处境。

自此事发生以来,大陆公安系统不但不追查、惩处杀人凶手,反而严厉稽查将赵金华被毒打致死一案消息传递给外界的所有有关人士。至12月5日,大陆各地已有10余人因传递赵金华被害消息而被公安逮捕。

(2)赵金华被打致死的详细经过

张星镇派出所抓了五位法轮功学员。他们是张星镇赵家的赵金华,石对头于家的王凤兰,小贾家的马玉凤,河崖村的战克云和镇上理发馆的王好红。赵金华,马玉凤和战克云三人是正在地里干活时被抓,王好红是在自己的理发馆里被抓,王凤兰是在自己家中被抓。五人被抓后被关在一个屋子里。一帮公安人员叫她们蹲在地上读批判法轮功的书,不读就打,读的声音小了还打,用手打脸,打头,用脚乱踢,整整折磨了一个下午。9月29号下午王好红被拉到招远市拘留所,剩下四人整个晚上不让闭眼睡觉,一闭上眼就打,又打了一晚上。10月1日晚上8点多钟,他们四人正在打坐炼功,被值班的看见了,副所长孙世讯就领了一帮人过来,这几个人抓住四人的头发,拳打脚踢,拿胶皮棒猛抽,来不及站起来的赵金华,王凤兰挨打最多最重,他们先抽王凤兰几棒子,然后又给她缠上电话线过电,直到昏倒在地。接着又用胶棒抽打赵金华,后又把她拉到值班室过电,边过电边问赵金华炼不炼了,赵金华始终说:“炼!”他们就使劲摇电话机,连续三次把赵金华电昏过去,这一幕是王凤兰醒后亲眼目睹的。后又叫她们四个人赤脚站在水泥地上,赵金华贴着墙边,站也站不住,脸色蜡黄,双眼闭着倒下去,其他三人把她扶起来,派出所才用车把赵金华送到张星医院抢救。一个女值班医生给她打了一针后就拉回派出所来了,回来后赵金华就说胸闷,右半身麻木,右半身子从头到脚都疼痛,小便带血,两腿疼痛,不能吃饭,从腰部往下整个臀部都发紫发黑。王凤兰,战克云和马玉凤都看过了,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欧答富,付少兴也看过了。就这种状态,派出所一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一直到10月7日下午4点赵金华要上厕所,一出门就站不住了,其他三人去扶她,值班的还说让她自己走,赵金华扶着墙走了几步,一下扑倒在地,三人又上去扶她,拉不起来,派出所一个叫炳华春的人说:“活该!自己找的。”当拉起来时,已经尿裤子了,派出所用车把赵金华送到了张星医院急诊室,其他三人也跟着去了。医生要做心电图时,赵金华已经不能平躺,说喘不上气来,做着做着就没气了。就给她输上了氧气,但已经晚了。

赵金华平时就没什么病,炼功四年来身体健康,她丈夫在金矿上班,家里帮不上忙,家里的和地里的一切都由赵金华一人操忙,这是四邻皆知的。坚持炼法轮功的赵金华就这样活活被打致死。下午约五点钟,医院让通知家属,派出所没有通知,而是把其他三人送回了派出所。公安和政府写好了怎样抢救赵金华,做得如何好,叫三人签名,三人问:怎么被严重殴打的情况没有写上?他们说以后再说。第二天公安和司法来了解情况,三人把情况如实说了。赵金华死后,7号晚遗体被送到招远市人民医院,后有法医对遗体做验尸解剖。报告是:除头部外,身上多处创伤,在120×60厘米范围内有皮下瘀血,结论:多处受到软物体击打致死。赵金华死后,其余三人更不放了,怕放出去透露消息。晚上只有一张床让她们轮流躺下休息,在这之前的十天间,白天晚上没让她们躺一下,整整被关押了45天。她们是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被抓,被关押。政府一个叫贾洪巨的人叫她们三人写证明,不让如实写,不写就过电和拳打脚踢,还逼三人写下赵金华是心肌梗塞死的。三人于11月12日才被释放。赵金华被殴打致死后,在全市上下引起强烈反应,官方却大造舆论,歪曲事实,说是死于心肌梗塞,并采取封锁消息,不准张星镇的法轮功炼习者外出,不准接触赵金华家属等措施。招远市部份法轮功炼习者知道了这一消息后,他们感到炼功做好人连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容。知道这一消息的人,有的人直接向中央,省市领导反映,有的联名向有关领导机关反映,有的则到人民医院向这位昔日的功友告别。

10月7日傍晚去医院看望赵金华的功友约有20几位,全被公安人员阻拦。第二天去医院看望赵金华的功友全被关押,被扣上聚众闹事的帽子,关押期间,他们被询问是如何知道赵金华死的,是谁告诉的。他们中有陈施环,李朝霞,陈淑华,原义功,王翠荣。因为此事,陈施环被以组织、策划、煽动法轮功活动为名,于99年11月20日被判劳教三年,现在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劳教二分所。李兰英只因把赵金华被殴打致死一事实事求是地反映给深圳的刘金玲,被扣上捏造政府处理法轮功虚假事例,编造上访资料,并联系对外传播,也被判劳教三年。深圳的刘金玲也因此事被招远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长达37天,后又被转到招远市罗峰派出所地下留置室关押,名义是监视居住。阴历10月,按照当地风俗人们都去扫墓。这一天有7位功友去为赵金华扫墓,以表悼念之情,全被非法扣押,其中姓王,姓蒋的两位老太太被子女保出,张颍,苏玉,丁聚山,于秀娟因不写悔过书被拘留25天。因给死者上坟而被扣留关押,实属闻所未闻。其中张颍,张勇因此事被单位开除。

山东省招远市法轮功学员
1999年12月28日

(3)法轮功学员向外透露赵金华事件面临判刑

(中央社记者周佳虹香港十三日电)

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今天透露,大陆四名法轮功成员因向外界透露山东招远市赵金华可能遭公安毒打致死的事件,于上周被中共当局以「非法向境外提供情报」罪名正式拘留,面临被判重刑的命运。

民运中心透露,十一月五日山东招远市公安局专案组成员南下深圳,把在深圳某运输公司工作的原招远市人刘金铃拘捕押回招远市,公安指刘金铃参与调查赵金华死亡案件并将资料向海外透露。另外,招远市法轮功学员李兰英、池云玲、陈世环正式遭中共刑事拘留,相信上述四人很快就会被起诉。事件中死亡的赵金华因坚持炼功,于今年九月二十七日被招远张星镇派出所公安拘捕,十月八日公安通知其家人赵金华在十月七日下午突然死亡。其亲属及其他法轮功学员看到赵金华遗体遍体鳞伤,相信是被毒打致死。民运中心指出,公安于十月九日早晨自行将赵金华的遗体火化企图毁尸灭迹,且没收了赵金华家人拍摄的遗体照片。其他法轮功学员向海外揭露了赵金华被毒打致死的事件。可笑而又可悲的是,招远市公安局不但没有追查打死人的责任者,反而成立了一个二十人的专案组,调查散播消息的人。

真相之十一:是泄露国家秘密吗?

(1)徐新牧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案基本情况

以下是石家庄市审理徐新牧的一些情况及真实背景。目前有律师正在为徐新牧辩护做准备,但政府是否允许徐新牧有辩护人尚不清楚。

1999年6月14日,在中央27号文件(以下简称《两办谈话要点》)公布后,河北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副处长徐新牧被其领导召见谈话,要求其谈一谈近期对法轮功问题的认识,在谈话中提到河北省委有一个冀办发[1999]21号文件,内容是关于严肃对待法轮功问题的几项措施,徐新牧注意到有一些措施与《两办谈话要点》精神相抵触。为了核对真相,徐新牧到机要员处提出冀办发[1999]21号文件查阅,发现情况果然很严重。徐新牧认为地方政府这种严重违背中央精神的行为,会使问题复杂化,影响社会稳定,也破坏国家政策的统一性。因此徐新牧决定将此情况向中央领导反映一下,希望引起重视。以上就是石家庄法轮功学员致朱总理和总书记公开信的背景。

1999年7月20日凌晨4点,石家庄公安部门将徐新牧及其妻子、女儿从家中带走(三人均是法轮功学员),并被宣布监视居住(隔离8天后徐妻及女儿被放回),家中有关法轮大法资料和物品被抄走。

1999年9月6日石家庄桥西检查院正式批捕徐新牧,理由是徐新牧将冀办发[1999]21号文件有关内容泄露给无权知悉的人,并在internet网上公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情节严重。1999年10月1日前两天,石家庄桥西区检查院向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提起公诉,要求法院判决徐新牧犯有泄露国家秘密罪。截止1999年10月20日法院尚未确定开庭审理日期,。但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已经提前参与了对徐新牧案件的研究,并提出了具体意见,这其实已形成了事实上的终审。从形式上看,徐新牧案件是由石家庄市桥西检查院侦查,公诉的罪名是渎职罪类项中的泄露国家秘密罪,并未将徐新牧定为具有政治色彩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在手法上是一种淡化问题的措施。从各方面的迹象表明,徐新牧将被判有罪,公诉罪名可使徐新牧入狱3年到7年。

我们将密切关注有关案件的审理情况。

中国法轮功学员
1999年10月


 附件:

1、《两办谈话要点》。
2、曾在国际互联网上公布的冀办发[1999]21号文件。
3、石家庄万名学员签名上书朱总理及江总书记公开信。


附件1、 中办、国办信访局负责人接待部份法轮功上访人员的谈话要点
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中办、国办信访局负责人近日接待部份法轮功上访人员并发表谈话。谈话要点如下:  

一、连日来,一些法轮功练习者纷纷传言,什么“公安机关就要对法轮功练习者进行镇压了,党员、团员、干部参加练功者就要开除党、团籍及其公职’,‘中国准备拿出五亿美元的贸易顺差把某某某引渡回国’,这完全是蛊惑人心的谣言。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制造谣言的目的就是要煽动不明真相的法轮功练习者大规模聚集,挑起事端,制造混乱,破坏社会稳定。出于这种不可告人的险恶用心,他们还可能继续采用造谣惑众的伎俩,编造新的更加离奇的谣言。对于这类谣言,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不信不传,有的还义正辞严地予以揭穿和批驳。但也有少数不明真相的人盲目轻信,上当受骗。希望你们提高警惕,明辨是非,充份认清极少数唯恐天下不乱的造谣者的真实面目和险恶用心,谨防被人蒙骗利用,做出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来。每一个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干部和每一个公民都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及时识破并彻底揭穿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的图谋,维护社会稳定。  

二、党和政府对待正常练功健身活动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今年4月25日部份法轮功练习者在中南海周围聚集时,我们就明确宣布了对练功健身活动的态度。后来又印发了《宣传教育提要》,进一步阐明了这一精神。我现在再次重申:对各种正常的练功健身活动,各级政府从未禁止过;人们既有相信并练习某一种功法的自由,也有不信某种功法的自由;有不同的看法、意见都是正常的,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和方式反映;任何一种练功活动,都不应妨碍公共秩序和正常的社会生活;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各种练功健身活动,但决不允许借练功、“弘法”之名宣传迷信,造谣煽动,进行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聚集活动。相信绝大多数练功者不会轻信谣传,一定会自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奋斗目标,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希望你们认真学习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组织编写的《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问答》,自觉同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共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  

四、全国各族人民都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共同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确保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没有稳定的局面,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当前,我国政治、经济形势很好,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悍然用导弹袭击我驻南使馆后,全国各族人民同仇敌忾,万众一心,民族凝聚力空前增强。“中国不可侮”、“中国不能乱”、“中国要发展”、“中国要自强”等振奋人心的呼声震撼着长城内外、大江南北。这是12亿中国人图强自立的心声。希望你们很好认清我们国家在新时期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很好认清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维护国家稳定的特殊重要性,要象爱护自己的眼睛那样爱护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把一切力量都集中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和中华民族的振兴上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用实际行动报效祖国,振兴中华。

附件2: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冀办发[1999]21号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1999]19号文件精神的通知

关于中共中央办公厅《江泽民同志给中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中央军委诸同志的批示》的通知(中办发[1999]19号)对法轮功主张有神论,宣扬唯心主义的本质,及其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社会上的危害,给予深刻的剖析。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无神论与有神论、科学与伪科学的是非界限。

一.进行思想教育。(略)

二.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略)

三.认真负责地做好迷信法轮功的党员、干部脱离法轮功的转化工作,要求党员、干部
主动、自觉地同法轮功组织脱离关系,把这项工作作为检验单位工作的条件。

四.注意关心老同志(略)

五.继续密切掌握法轮功活动及其他重要动向。确保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密切注视法轮功练习者的动态,进一步做法轮功站、点负责人的工作,落实专门力量,向他们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讲明道理,晓以利害,教育他们不信谣、不传谣,不得互相串联,不得组织任何非法聚集活动。对少数不接受教育,继续策划聚集活动的,要严加训诫,责令其立即停止活动,各级公安、安全部门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特别要注意收集和掌握苗头性、内幕性、动态性和趋向性信息,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不提供炼功场所,不提供交通工具,不提供印刷通讯设备。

六.进一步加强对解决法轮功问题、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1999年6月3日

附件3、石家庄法轮大法学员致江主席、朱总理的公开信:

尊敬的江主席、朱总理:

4月25日,法轮功修炼者向中央领导反映情况后,受到了更加严重的不法侵害。对此,我们曾向中信、国信,河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人反映情况,但至今没有得到解决。相反,在中办发[1999]19号文件、冀办发[1999]21号文件下发后,河北省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以及公安、安全部门对法轮功修炼者施加了更大的压力,不法侵害进一步升级。面对这一切,我们始终用大善大忍的胸怀无声地忍受着,给党和政府充份的时间来了解我们。我们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我们是宇宙大法的修炼者。我们以宇宙特性“真、善、忍”为指导,每一个修炼者都在不断提高心性,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着祥和的心态,做一个完全为了别人的人,时时处处都在做好事、做好人。正因为如此,法轮功修炼者已经成为社会稳定最坚实的群众基础。这样的人越多,对两个文明建设越有益,这对国家和个人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大好事。然而,近期以来,许多单位包括党政机关的高级干部在口头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时,透露出中央内定法轮功为“邪教”,要采取镇压措施,对炼法轮功的党团员、干部要劝退除名直至开除公职的精神。近日,《中办、国办信访局负责人接待部份法轮功上访人员的谈话要点》却说这些是“一些法轮功练习者纷纷传言,”“完全是无中生有、蛊惑人心的谣言。”

这是不符合事实的,现举例为证:

1、石家庄法轮功负责人段荣欣、苗英志、周西蒙及法轮功学员杨小杰、贾志存等五人于六月四日被公安人员非法扣留,强行搜身,隔离盘查,限制人身自由近24小时;

2、石家庄党政机关众多炼法轮功的党员干部被单位领导找去谈话,传达上级精神,要求尽快脱离法轮功,否则后果自负;有的单位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准炼法轮功,并要求在党籍、公职和法轮功之间择其一;

3、石家庄4511工厂的7名炼法轮功的党员,被单位党委分别派人包干做工作,一人包一人,要求必须写出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并以开除下岗,亲属、子女的升学就业要受牵连等威胁;

4、6410工厂有三百多名法轮功学员参加集体炼功,4月25日后,厂内连续广播3天:不允许集体炼功,不允许集体学法,不允许邻居在一起炼功……当中央两办谈话通知公布后,42名法轮功学员出来集体炼功,结果炼功场被一圈录音机放强噪音干扰,到第二天,这些人被全部勒令下岗。甚至他们在炼功时,被人用水龙头强行驱散。

5、石家庄电业局炼法轮功的党员干部被党组织找去谈话,要求脱离法轮功,并强行收缴炼功书籍;

6、一些离退休干部被党组织找去谈话,要求脱离法轮功;有的以只发生活费为要挟;

7、河北经贸大学某处长说:“你们再炼法轮功,我这个处长就当不成了。”

8、各级领导、公安干警和街道干部在执行对法轮功学员非法侵害过程中,纷纷向法轮功学员解释:“理解万岁吧,我们也没有办法,都是上面的意思。”

9、冀办发[1999]21号文件规定,对法轮功站点负责人设专门力量负责监控,要求公安、安全部门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继续密切掌握法轮功活动及其他重要动向,要求各单位“认真负责地做好迷信法轮功的党员、干部脱离法轮功的转化工作,要求党员、干部主动、自觉地同法轮功组织脱离关系,把这项工作做为衡量单位党组织是否称职的标准之一”;“各单位要看好自已的门,管好自已的人。”

10、6月10日,井陉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做好法轮功练习者教育转化及监控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加强对法轮功辅导总站主要组织者,负责人的监控工作,密切掌握法轮功练习者的行踪动向。必要时在县域内所有出入路口24小时设卡盘查、监控。

这类事情还很多,很普遍,限于篇幅,不再列举。这种作法不仅深深地伤害了法轮功学员,也伤害了执行上级指示精神的各级领导、公安干警、街道干部,同时也损害了中央的威信和国家的形像。我们修炼的目的,就是要做更好的人。好人多了,对社会、对政府都是好事。即使是面对如此不公正的对待,我们仍以大善大忍之心面对这一切。我们尊敬的李洪志老师,不计人世间的一切名利,弘传大法,为了消除政府不必要的顾虑,远走异国他乡,这一切还不足以消除某些人的担心吗?

我们再一次郑重声明:我们修的是正法大道,走的是无形之路,没有行政组织,不是宗教,更不是邪教。作为一个公民,我们爱党爱国,更希望社会稳定。我们永远不参与政治,也不会被任何人和任何政治势力所利用,决不会干影响社会稳定的事,请各级领导放心。尽管我们已经承受而且还在承受着极不公正的对待,我们仍将用大善大忍之心,以祥和的心态对待一切。

我们欢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采取任何一种正当、合法的方式来了解我们,想了解什么我们提供什么。我们没有一点隐秘,一切都是公开的,经得起检验的!我们千千万万法轮法轮功学员在几年来的修炼实践中,亲身体悟到:法轮大法是真正的科学,超常的科学。是真实的存在,而不是说教与唯心。我们是领悟了真理和生命存在真正意义的修炼者,无论任何干扰、任何压力都改变不了我们坚修大法的心!我们大家都想亲自向中央领导反映我们的意见,为了减轻领导的工作负担,我们仅以书面形式表达我们的心声。我们只有一个请求:就是公开出版发行法轮功著作,有一个公正合法的修炼环境。

石家庄法轮13742名法轮功学员
(13743名学员亲笔签名略)
1999年6月15日

呈送:朱镕基总理、江泽民主席
河北省钮茂生省长、叶连松书记
石家庄张二辰市长、陈来立书记
投送:国际互联网法轮大法公告栏

(2)以“泄密罪”审判法轮功学员既侵犯人权又违反宪法

国际人权宣言规定“人人有通过任何媒介获求、接受及传递消息的自由。”4月17日官方媒体发表的声明与中共传达的文件内容完全不同,故法轮功学员将真相公布符合人权宣言的精神。人民有知道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重大事情真相的权利。法轮功学员透露的“机密”同真正的国家机密有着性质的分别,那些机密文件全部是准备镇压法轮功的秘密政策,制定这些政策本身就违背了中国的宪法,因为它使公安人员依据“机密”文件办事而不是依据法律办事,这是明显的“以权代法”及违宪行为。

请看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
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
(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八)撤消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第七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
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

对于法轮功学员来说,法轮大法是宇宙的真理,是指导修炼者提高层次的法宝。大法在社会上受到误解、诬陷、甚至非法打压,这不但是与自己相关的事而且是事关重大。因而有关法轮功的事实真相和合法修炼环境成为法轮功学员关心的焦点也属必然。在这样的前提下,澄清事实真相、维护修炼环境、防止有关事态恶性发展,在很多学员就成了合法合理合情的份内之事,--不仅合乎国家法律,而且合乎天理、顺乎人情。其实,公民在社会上的职责并不是趋炎附势、人云亦云,要按照宇宙中客观的善恶标准律己待人才能真正做到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如果人人对社会上真正违法乱纪、假公济私的事情听之任之,那不是助长社会上的歪风邪气、邪恶势力吗?现在中国政府如果以所谓“泄密罪”审判为争取涉及亿万民众的法轮功问题得到和平公正解决的那些法轮功学员并对他们肆意判刑,那将再次铸成既侵犯人权又违反自己国家宪法的冤案,成为人类历史上善恶教训中的可耻反例。

中国法轮功学员
1999年10月27日

(3)关于“非法获取泄露国家秘密”指控的法律分析

近日,大陆新闻媒体报导称“法轮功”组织多次非法获取泄露国家秘密。对此,我想从法律角度谈一谈我个人的认识。

首先,我认为应当区分的是:法轮功部份学员的行为并不能代表任何“法轮功组织”,属有关学员个人行为,与法轮功创始人和法轮功无关。

其次,根据现有掌握情况来看,有关报导中所提及的窃密、泄密事件都涉及中国政府及有关组织的极个别人滥用职权、以秘密文件方式策划、组织、实施侵犯广大法轮功群众信仰自由的违法行为;法轮功部份学员对具有违法性质的有关秘密文件予以揭露的行为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根据犯罪构成的理论,应不构成犯罪。

根据犯罪构成条件的一般理论,构成犯罪必须具备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和应当惩罚性这三个基本条件,缺一不可。

我不否认,法轮功个别学员的行为可能违反了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的规定。但就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这一点而言,由于有关文件内容涉及中国政府及有关组织的极个别人违反《宪法》,利用秘密文件方式策划、组织、实施、侵犯《宪法》赋予法轮功群众的公民基本权利,因此这些文件在法律上应属非法、无效。法轮功个别学员有关行为的目的是为维护宪法所赋予的公民基本权利。对于任何以秘密文件的形式违反宪法、侵犯公民基本权利、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公民应有权并有责任采取相应行动予以制止。这不仅完全没有社会危害性,而且对社会是十分有益的。因此,法轮功个别学员的行为虽然可能违反了国家保密法的规定,但其目的是为制止政府中个别人滥用权力、违反《宪法》、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因此这些学员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当然也就不具备应当惩罚性。

综上所述,由于中国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极个别人滥用职权、利用秘密文件侵害公民信仰自由的违法行为在先,法轮功个别学员为制止其违法行为所采取的行动有利于违反《宪法》和公民的基本权利,根本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不构成犯罪。

以上属个人意见,仅供大家参考。
中国法轮功学员
1999年10月27日

(4)张春清因向世人讲述自己受迫害真相而以泄漏国家机密罪被捕入狱

【大连消息】
大连法轮功学员张春清日前被正式逮捕并可能要判刑,罪名是泄漏国家机密。张春清曾于九月三日因炼法轮功被拘禁,在看守所受到非人迫害,其受害经历曝光以后在全世界引起震动。所谓的“泄漏国家机密”罪无非就是把自己受迫害的事实告诉了世人。详情请参见下文。

【多维新闻】张春清供多维新闻网专稿:(笔者张春清,女,住大连市理工大学南山13栋2门栋101,法轮功修炼者,因9月3日领着3岁的外孙女两个人出去炼功,被派出所以“扰乱治安”为由拘留15天,被关押在大连南关岭姚家看守所----)

我是1941年出生的,是从旧社会走过来的人,忆苦思甜饭我也吃过,是吃共产党的饭长大的。所以从我懂事那天起,我就热爱祖国、热爱党。我最爱唱的歌就是“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社会主义好”。我一生的心愿就是做党的好儿女,听党的话,做一名好公民。

在教育子女方面,我总告诉他们,要好好工作,爱党爱人民。不管从什么方面说我都不是一名反党反社会的罪人。

可从95年7月,我确实感到没有一点生存的希望了。经医院确诊,我患有乳腺癌--绝症。病痛的
折磨使我再也没有生活下去的勇气了。我决定饿两天,吃一把安睡眠药一死了之吧。当我在生与死的抉择中挣扎里,我幸运地得到了《转法轮》一书,学法炼功仅四个月,身患的26种疾病,包括绝症都神奇地一点点不治而愈了。我真正地感到了佛法的威力,师父的威德与慈悲。是《转法轮》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是李洪志老师给了我生的机会。

在人类道德标准急速下滑的当今社会,我也随波逐流,我的观念是“现在世界上到底谁怕谁呢?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外国有个加拿大,中国有个大家拿,不拿白不拿,不吃白不吃”所以有人说我是母老虎,泼妇,时常有小偷小摸行为。

师父的伟大著作《转法轮》我只看完一遍,就使我痛悔地跪在师父的像前失声痛哭:“师父啊!我不是人,我不配做人啊,你是来世间度人的,不要度我这个肮脏的女人。你是度人啊,我不是人啊!”师父说:“无论是哪一种人,不管你做了多少坏事,你只要真地能真心地修炼,我就管你。你要不修炼,那也就没有办法。”师父说到就真的做得到。就在这一瞬间,使我真的脱胎换骨。以前拿的东西用了的折成钱送回去、没用的送回原处、邻里之间团结、家庭和睦。以前与我吵过架的人看到我写的信和送去的《转法轮》都激动的流下了泪水。师父说:“佛光普照、礼义圆明”。大法直指人心。在我的带动下,全家15人得法炼功,多年来没花国家一分药钱。

我学法炼功已经四年多了,因为有87岁的婆母,2岁的孩子等原因所以一直在家炼功。当我听说国家领导人听信了少数人的谣言,做出了取谛“法轮功”的决定,报纸、电视上的报导又有很多是断章取义,栽赃陷害时,心里非常难过。这样珍贵的大法,遭到如此的破坏,真是眼在流泪,心在流血。我要用自己微薄之力保护师父,弘扬大法,奋起护法。因为这是正法修炼,既不是说教,也不是唯心,更不是迷信,她是真正的超常的科学。

我想自己在家里炼功,这只是为自己,太自私了,这个法是宇宙的大法,是真正度人的正法,我要让所有的人都知道大法的真相。有许多善良的人们没有得到这珍贵的佛法,我应该出去炼功,弘法,让更多的人了解法,了解我们这样的修炼的人。9月3日我领着3岁的外孙女两个人出去炼功,被派出所以“扰乱治安”为由拘留15天,被关押在南关岭姚家看守所。

9月5日晚7点半左右我对室长说要炼功,她让我跟管教去说。当我来到值班室告诉管教我要求炼功时,其中有一名处长在那里,她大声地说:“谁要炼功?”“我。”“你胆子还不小,还要在这里炼功,在外面都不让你炼,这是什么地方,你知道吗?反了你了,你吃谁的饭,你炼功? 李洪志给你饭吃吗?XXX的,早说跑到美国去了…你还炼,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党的话你都不听了!”

“我不听党的话我听谁的话啊!我要做党的好儿女,做好公民。”

“那你怎么还炼?”

“现在国家领导人,党中央不知道事情的真实情况,我是国家的公民,我有义务让国家知道什么是真的,哪些是假的,我的改变就是事实。我是一名修炼的人,在修炼上的事我要听师父的话。”

“好,你听他的不是吗?你今天就在这里炼给我看看!敢不敢炼?炼啊!”

我心里想:“这是正法修炼,为什么不敢炼呢?师父要堂堂正正的修炼,我们自己要给法一个正确的位置。”于是我就开始结印。我刚摆好动作,她就用一个16开的硬皮夹子先打我的右脸,再换个手打我的左脸,然后用尽全身力气,打我的两个手,直到把我结着印的手打开才罢休。边打嘴里还配合手上的动作说:“臭不要脸的,叫你炼!叫你炼!炼!炼!炼!”一个五十多岁的男警察说:“我看你能硬过共产党。”

不管他怎么打,怎么骂,我心态都那么平和,没有一点不平的心,我从内心里感谢他们,因为她是一个常人,不修炼,不知道宇宙大法是多么的珍贵,更不知道我的第二次生命都是师父给的。但我也心痛,因为我师父被恶骂,我心里真的很难受,我对不住师父,我不但没有保护好师父,反而让师父因为我而挨骂。过了一会,他们拿一个铁架子,我没见过,但一看就是多年没用过,上面生满了锈,还挂着蜘蛛网。有一尺半高,1尺2寸宽,把手和脚连在一起。我没见过,也没带过(后经人介绍知道这叫“地牢”是最重的刑事犯戴的刑具),戴上后不会走路,一名警察教我,让我象顺拐那样走,我也没有学会。处长让我戴上它自己走回房间去,从值班室到看守所只有60米左右远,我一寸一寸挪着,处长在后面发狂地喊:“快点走,怎么不走了,你的功哪去了,快点走!”共喊了两遍。我实在是挪不动了,只好坐在地上让那里的犯人把我拖回去。可马上又想:“不行,我得自己走,这是我自己的难,修炼的事情,怎么能让别人代呢,我要自己走。”我就蹲在地上,一寸一寸艰难地向前挪。我心里很高兴想:“师父就在前面等着我呢,宇宙中所有的佛道神都在看着我呢,盼我回家呢。他们该有多羡慕我啊!这是我自己树立威德的时候。”从一室到七室60米的路程,我整整走了40多分钟,到了七室,门口有个一寸高的门槛,我就是进不去,师父的话在我耳边响起:“只要你想过,你就能过去,就怕你不想过。”一想完一用劲,我也过去了。我坐在地上流下了眼泪,师父啊!你真是太伟大了。在我走的时候他们派了两个犯人看着我,他们看到我的样子涕不成声。回到囚室里,所有的同修和犯人看着我都哭了。这就是法的威力,这就是师父的威德。

师父说你的一言一行,都应该代表着法,代表着修炼人,就这样戴了两天两夜。在这期间我要求给我解开我上趟厕所,他们说不行。我只要求了一次,再也没提过。因为我想这会给警察添麻烦的,好多年不用的铁器,都生锈了,打开,再锁上,都很费劲的,我只是默默地忍着,这两天两夜,我没有上一趟厕所。这次戴“地牢”大约戴到7日晚7点左右。(里面没有表不太确切)后来是因为处长向其他犯人(妓女)施加压力,如果哪一个室里有人戴手铐就不允许他们接见亲人,并加期。他们有的骂我们,有的几十个人跪在地上求我们,这样没有办法,只好违心地答应他们的要求把刑具拿下来了。

9月9日大家感受好久没炼功了都想炼功。白天不行会影响警察和其他犯人正常工作和休息的,于是在当晚11点,大家都睡熟了,我们几个下地炼功。炼了不到半个小时,被外面值班人看见了就喊。开始处长让其它犯人把我们放倒,结果大家被放倒后再站起来,一看没办法。处长就说:“妈了个XX,给你们个脸不要脸了,炼,还炼,出来,快点出来。”接着就听到其他房间也传出打骂声。我们被拉到走廊上,我又戴上了那种“地牢”(有四个人戴这种刑具),其他学员被双手铐在走廊的窗户上。9日晚11点左右有13人,到10日早5点左右就有26人,10日下午2点左右就有36人被都被锁在走廊的窗户上了。有个学员9日晚我们炼功时,她在睡觉,我们被拉到走廊上时有人把她从床上拽起来打了一顿推到走廊上也给戴上了手铐。她对警察说:“她们炼功了,我还没比划一下呢,你干吗把我戴上这个手铐呢”。没有人理会她。在走廊上站着,蚊蝇的叮咬由于手不能动所以也不能挠,大小便由其他没炼功的同修接,再倒到厕所里。后来他们还把部份学员转到了楼上刑事拘留了。

有一个戴“地牢”的学员在这期间来了例假,裤子全透了,染了一大片,告诉警察,他们不让换,告诉我们让我们忍着。来回进出的男女警察很多,都看到了。

有一62岁的老学员,站得有些累了,活动活动了腿,被一犯人(妓女)看见,就用脚踢了她三脚,边踢边说:“站好,你的功怎么炼的,你的功都哪能去了。”

有一学员说要上厕所,那个处长说:“她们不是能忍吗?忍吧。”过了一会又去说了一遍,处长说:“李洪志不是让她们忍吗?忍吧!那功都哪去了。”

有一个学员忍不住了说:“我不炼了,你给我解开吧!”处长用手指着他的鼻子说:“你想炼你就炼,你不想炼就不炼,你得说了算,戴上!”说完走了。

10日下午6点左右,学员们开始集体背论语,开始有五六个警察打我们三十几人,后来实在是累得打不动了,就叫来了好多个犯人叫犯人打。犯人们为了表现,为了到期能够接见、减期就拼命地打,边打边说:“叫你背,叫你背”。警察在旁边看着告诉犯人说:“往他们嘴上打,住脸上打,把他们的嘴打肿,让他们背不出来。”学员们仍在继续背着,直到背完为止。

有一名学员大声地背,他们就让人拿来胶带纸,把他的嘴封上,封了一道,还能背,又封了一道,还能背,那就再封一道,直到这学员背不声来了。从9日开始,处长就吩咐不准给我们馒头和米粥吃了。她说:“他们不是人,是狗,连狗都不如,不能给他们饭吃。”他们给我们窝窝头和咸菜吃。10日早上有人给了我一点大米粥,里面有两块黄瓜片,处长看见了就开始大声骂人:“谁叫你们给她菜吃的,她们是人吗?”大发一顿脾气走了。而我碗里的确没有什么菜,我笑了笑说:“这是好事,师父让我们去掉这争斗之心,做一个超常的人。”

这次一直被铐到10日晚天黑了,才被带进一囚室。进去后把我们两个人背靠背双手交叉地铐在一起,坐着。并派人看着我们,不准我们讲话,讲话就打。大家不知道这手铐是怎么回事,好多人都打瞌睡了,三动两动越动越痛,后来发现不能动,越动越紧。到了下半夜,有些学员的手铐都进到肉里去了发出“哎哟”的声音,并且满头大汗,衣服都湿透了。有学员告诉她:“师父为了我们遭了那么多的苦,我们就付出这么一点还有什么忍不了的呢!有法在,有师在,我们会怕什么呢!”有一个16岁的小女孩就开始哭了,有人安慰她:“师父说根本不产生气恨,不觉委屈才是修炼者之忍,你做到了吗?”听完后她就忍住不哭了。

直到11日点9点才有人来给我们松松手铐,发现学员们的手腕上都起了大水泡,发着亮光,很亮,很亮。有的因为刑具上有锈,手腕,脚腕上都是黑色的或是紫色的,有的手肿得象馒头一样。

解铐的是个男人,有的手铐因为都到肉里去了非常不好解,把他累得浑身是汗,他把腰带松了个扣说:“哎呀,看来以后我也得走修炼这条路。”问学员们还炼不炼了,他们异口同声地答:“炼!”解开手铐后让我们上了一趟厕所。学员们都在默默地忍受着这一切,师父说:“善者,慈悲心常在,无怨,无恨,以苦为乐。” “根本不产生气恨,不觉委屈,才是修炼者之忍。”

有个警察看了我的手和脚问:“这怎么了”。我笑笑说:“戴这个戴的。”他说:“你看看,这都破皮了。”让我说点好话就给拿下来,我告诉他:“这是法的威力,如果不是因为佛法的伟大与珍贵,给我多少钱我也承受不了这样的折磨啊!”“我为什么要承受呢?四年多来,师父在我身上花费了多少的心血啊,为我付出了太多太多,我一个癌症病人,能有今天,生命都是师父给的啊,我要用生命去保护师父,弘法、护法,圆融大法。师父太伟大了,威德无量,佛法威力无穷;我决没有任何抱怨。”

在里面的日子,打骂声一天天不绝于耳,每天都有学员被从外面送进来。

在里面我看到了那些犯人卖命地听他们的话打学员,警察也很劳累,我很痛心。人啊!就是活得那么可怜,活得那么累,那么艰难,执迷不悟。使我更加坚信佛法,更加尊敬师父,赶快放下常人心。

我曾向警察说:“我进来四天了,我还没有看见拘留证是什么样,不知犯的是什么罪呢?”那位处长大声地说:“你是什么人?你有资格看拘留证吗?”拘留证是我15日被放回来,在家中才看到的。

现在我的两个脚腕多处化脓,向外流脓水,如同针扎一样痛。

真相之十二:聚敛钱财?

(1)法轮功学员谈经济诬陷

中国当局用尽各种办法迫害、镇压法轮功。“10.21”又搞经济诬陷事件。其实,他们很早就想在经济上作文章,把它作为是诬陷的一个热门话题,但最终都是毫不着边的捏造而已。

就说北京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想搜罗所谓北京办了13期学习班,拿走200万元的事。结果只能是到处碰壁。既然是谣言,当然只能是先定下调子,再去找材料。他们调查过办过两期班的航天部二院时,原工作人员拿出了清晰的帐目:9天的学习班,两个班总人数不到3千人,3/4是老学员,老学员收费20元,新学员收费40元。办班的学费收入要付场地费,还要上缴气功协会。法轮功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只剩下不足2万元,而研究会还要支付自己工作人员费用、资料、交通等等。所剩纯收入更是寥寥无几。真应该谢谢航天部的同志还保存着这样完整的历史资料,响亮地回答了造谣者的诬蔑。

其实,在航天部办的班已算是在北京办的大型学习班,其收入尚且如此,更不用细说其他小型各班的情况。

再说1992年法轮功刚开始传播时,完全是由气功科研会直接主持办班,全部收入由气功科研会管理。由他们负责各项费用的扣除,之后再按照合同规定,分给研究会有限的一点费用,每次约4到5千元,而研究会还要支付内部的各种费用。这期间,第一期班学员约有250人,第二期约350人,其中大部份都是老学员。这样总计前4期的学员人次为1500,新学员约占850人。这4期班研究会分到约2万元左右。当时热心参与此事的法轮功学员都感到这点钱很难维持办班的开支。

事实非常清楚,北京共办了13期班,总共学员约1万3千人次,老学员占了半数以上,总共不足30万的收入。要扣除各种费用、税收、还要上缴气功科研会,到底研究会还能有多少所得,不是很清楚的吗?只不过可惜了手边不可能有航天部人员那样的明细帐本,能拿出具体数据。但是,当时北京办班的几个地方,礼堂有多大,座位有多少,每次实际人数多少,大家总是有印象的,都可以证明的。要赚200万元,真不容易。实际上每次办班老学员都占半数以上,如果按航天部统计的老学员占3/4的话,就总共约有7万至8万人次来参加过学习班,这比实际情况大约超过6到7倍,所以是毫不着边的谣言。谁都可以看得出来,北京办的13期学习班怎么可能给研究会带来200万的收入呢?

要知道当时法轮功办班的学费是全国最低的,收费是其他气功师的1/2至1/3,因为学费太低引起许多气功师要求中国气功科研会出面干涉,几次要求李老师提高收费标准。若是有心想从办班中多赚钱,这不正是个名正言顺提高学费的大好机会吗?但是李老师还是为了照顾广大学员得法,坚持了最低标准的收费。李老师只为传法,不计报酬,做了功德无量的事情,树立了法轮功的高尚形像。

气功师办班要收费,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假如北京当初真有8万甚至更多的学员能听到老师讲法,那真是北京人的福份,只可惜许多人错过了机缘。所以,用气功师办班得到多少合理收入作为陷害的理由是没有意义的。有人诬陷办班的有税务问题。在全国各地办班时,都是由气功协会等有关单位主办,我们只负责教功。办班都有明确的合同规定,1993年7月以后更规范统一了办班合同文本,规定由主办单位负责一切类型的税收及费用支付等等。所以主办单位的收入占总收入的40%。而请其他气功师办班一般只能收到10%-20%,这样大的收入比例,受到各有关单位的热烈欢迎,所以合同双方的关系都很融洽,所有徵税问题完全由主办单位负责。法轮功所得是税后的收入,不必再纳税。

有关攻击法轮功书籍、音像资料的经济问题,也是毫无根据的。

中国法轮功的第一批教功录象带是由中国气功科研会摄制、出售,与研究会无关。第二批教功带是由体育出版社负责摄制、出售的,也与研究会无关。当时有个灵活的口头协议:以后有收入之后,由体育出版社酌情给研究会一些。后因产品质量出了问题需要改进,才发展到重新制造高质量的教功带,即现在通行的由北京电视艺术中心制造、发行的版本。由于办理了一切正规的手续,属于合法发行。合同规定,出版社应该在以后的收入中拨一部份给研究会作为版权使用费。同时约定研究会也可以在学员内部发行以应办班之急需。法轮功录象带的零售价格也是全国同类产品中的最低价格,只有一般教功带的1/2~1/3的价格,一盘带55元人民币。

在各地办班时,不时有当地学员热心做些服务工作。有时因为应急,就在办班当地请制造商临时录制了一些教功带,但我们全按当时实际成本价为学员服务,不许任何人从中盈利赚钱。

法轮功的书籍出版也是千方百计为学员需要着想,以为学员服务为宗旨。第一次出版的《中国法轮功》,因为没有钱交给出版社,只能向私人借款4万元才能付印。等售后还了债,再筹集再版书的费用。1995年出版《转法轮》时,许多出版社都不敢出版。中国广播出版社由于长期财政困难,冒了很大风险,大胆出版了《转法轮》。由于发行情况良好,受到广大读者欢迎,也使得广播出版社赢得了财政大翻身。法轮功书籍的出版完全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正规程序完成的。出版社当然要付给作者稿费,这也是合同的惯例。至于辅导站热心为学员服务,替学员买书,完全是按明码实价购入,再按原价给学员,只是义务服务,不存在任何盈利。

出版社按什么批发价格卖给各批发商,那是出版发行的商业问题。研究会及各地辅导站没有介入这类事务。其实,新华书店的书大多也是5折左右进的货,也是暴利?

到了1996年7月,国家禁止出版法轮功著作。广播出版社也不再印书了。我们建议与广播出版社终止合同,并收回合同,等以后再找机会合法出版。由于国家禁止出版而市场又迫切需要,各地的盗版者借机发展,不法的盗版行为使国家白白损失了一笔可观的收入。这些盗版者与法轮功毫无关系。至于山东、武汉有几个公司,曾经跟研究会签过出版音像、书籍的合同。这也是正常的出版事务,就象研究会跟广播出版社有出版合同一样。他们这些公司按正规出版审批手续出版发行法轮功的资料,纯属自己的商业正常活动,与法轮功无关。当然签定合同时,应规定给作者一定的版权费。合同的内容是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至于发行量多少,那是他们商业经营成功与否的问题。

再有人造谣说李老师有三处豪宅,也是不着边际的瞎说。

李老师原来在长春有个简单的宿舍,那时的中国人,谁会有自己的房子呢!后来由于社区建设方面的原因,原房子无法再住,只好自己再想办法新找了一个住房。老学员去过的都知道,这里楼梯过道没有照明,自来水都是定时供应的。这样的住房都不允许去住,也成了攻击材料,造谣者就不脸红吗?还说什么北京的豪宅,岂不笑话,一个普普通通的二居室商品房,简单的Apartment,竟然被渲染成豪宅,再何况这房子并不属于李老师名下的,老师只是经常在北京工作,暂且在此居住而已。

还有人说什么三部汽车,李老师到底有没有在中国买了汽车,去追查这些事情没有意义。李老师需要经常外出传功讲法,需要办事,总得有个代步工具吧!不用私人汽车,也得乘飞机、坐火车旅行吧!这只是交通需要而已!我们以前听说过有一位学员,他有经济能力,也有一份心,觉得老师出门传功讲法办事没车太困难,所以想捐赠一个小车给老师用,这就是捷达车。1997年,听说还有一个学员,也是类似的情况借一个车供老师在北京用。在中国,有很多的朋友、学员和热心人愿意帮老师解决交通。只要合法合理,这都是正常的事情,不值得大惊小怪。

10月21日的经济诬陷中还提到什么骄奢淫逸的生活,这更是毫无道理的人身攻击。

李老师一贯生活简朴、勤俭节约、平易近人。李老师把所有传功收入全部用在功法的发展建设上。他亲自规定了法轮功收入的使用原则:只能用于功法建设,不得挪为私用,不给家庭使用。这方面,李老师有许多动人的故事,在国内传法期间,他辞掉工作,把全部精力用于弘法传功。真是千辛万苦,分秒必争,两年跑遍全国大小城市,连春节也不休息,办了50多期传法学习班,顾不上回家照顾妻子、女儿。甚至在经济上也没有支援家里。家里的生活负担全由夫人独自承担。长春学员中流传一个故事,李老师对家庭对女儿教育要求严格,生活简朴。孩子缺鞋穿,有人建议老师给女儿买双鞋。李老师听了建议后就在马路边的地摊上给女儿精心挑了一双合用的鞋,两元钱。许多学员当时都感动得流泪了。谁家的独生女儿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要精心打扮。而我们敬仰的李老师却买了一双两元钱的鞋给他最心爱的女儿穿。让那些无耻攻击老师什么骄奢淫逸生活的造谣者听听,你们还有什么良心,岂能这样污蔑我们至尊至善的李老师。谣言总是谣言,任何攻击陷害都不会得逞。

北京法轮功老学员
1999年10月24日

(2)杭州市法轮功辅导站站长汪大伍就中央电视台有关三起所谓“‘法轮功’非法出版物大案被侦破”的报导严重失实一事致中央电视台等单位的说明函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编辑部领导、羊城晚报编辑部领导:

你们好!

我在十月二十二日早上的看到了中央电视台的新闻中有关“三起‘法轮功’非法出版物大案被侦破”的报导,后来,又在《羊城晚报》上看到了这篇报导的全文。我想就此问题向你们反馈一下,作为一个法轮大法修炼者、一个观众、一个读者,我所知道的真实情况。

作为新闻媒体,“真实”应该是其生命力所在。相信你们比我更懂得这一点。我们国家的新闻媒体也曾指责我们不真、不善、不忍。撇开其它不谈,就“真、善、忍”三个字而言,相信你们也是不反对的。但讲真话也是不容易的,有时还会付出代价。因为我上有七旬老母,下有二、三岁的幼儿,在目前的形势下,可能我写出这篇文章来就得被有关部门监禁起来。但经我思考再三,觉得真话还是该说。

我名叫汪大伍,杭州市人。今年38岁,杭州大学化学系硕士研究生毕业。给一家外国的公司打工。九六年至九七年八五期间,经大家推举,由我做杭州市的法轮功辅导站站长。用你们媒体上的话说,我属于法轮功组织体系骨干类的人。有关杭州和浙江的法轮功的资料,也都是由我经手的。为此,贵台在7月27号前后的新闻联播节目中也曾提过我的名。我先后从武汉深深集团购买了八、九十万的法轮功资料。所有这些资料都以原价给杭州的和浙江省内的其他广大功友。所有这些资料,我是一分钱未赚。不但未赚钱,在杭州的提货费用和市内短途运费也是我个人贴过去的。第一次购资料时,是大家预交资料款给我,然后再汇给武汉深深集团的。后来,我觉得这样太麻烦大家了,于是,我就自己拿出积蓄作为周转资金,购资料用,以方便大家。如:一盘90分钟的TDK炼功音乐带是10元钱。而我们这儿街上商店里当时卖的TDK90分钟空白带就要9元、10元,甚至11元的都有。《法轮大法义解》定价8元,我进价6元,出价6元;《转法轮》(卷二)定价8元,进价6元出价6元,等等。几乎所有的资料都比定价要低不少。功友们普遍反映,资料便宜。就我所认识的所有的炼功人当中,我没发现有利用法轮功资料赚别人的钱的人。所以,报导中所提到的有一个“宝塔似的掠夺梯队”是不存在的。

至于说我们利用赚取的钱财过着“糜烂生活”更是离奇的说法。因为我给外国公司打工,爱人在银行工作。所以,我家的经济状况尚过得去。但我们炼功人对钱哪、利哪、享受哪看得很淡。当然,修炼法轮大法之前,我也是随大流,也设法多弄点钱。所以,我在外贸业务交往当中,也先后收受了不少佣金、回扣。自95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慢慢地认识到了这种行为的不好。所以,慢慢地我就改了。最后,我将所收受的佣金、回扣和实物都折价归还给了(共八、九家)业务单位,总共还了十二、三万元钱。我们家至今也没有装修房屋,家里最值钱的家当是91年买的彩色电视机。我脚下代步的是骑了十多年的自行车。饭馆除了业务应酬外是从来不去的。有时一碗青菜就对付一顿饭。白天上班,业余时间看看书、炼炼功。什么卡拉OK、舞厅、夜生活与我们炼功人都是无缘的。如果说这是“糜烂”的生活的话,一般的人还真的过不了这样的生活。

至于武汉的深深集团,它是一个贸易公司,当然应该是有盈利的。其董事长王汉生也不是法轮功炼功人。我也曾从山东的青年科技、文化服务中心购过法轮功磁带,但这是该服务部的正常业务范围。而且,该磁带的发行都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上面有批准文号。所以当济南的警察到杭州找我核实情况时,我也向他们提出过这个问题。他们也解释不了。我当时还要求济南的警察向他们的领导转达我的意见:服务中心的经理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不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也不知道那两位警察转达了没有。至于那些个个体书贩,我对他们不熟悉。但作为一个个体户来说,盈利、赚钱那更是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以上是我对你们这篇报导的看法和真实情况反映。如果我反映的有不实的地方,愿负法律责任。希望你们在今后的新闻报导中,能将内容多加核实核实。我在这儿就先谢谢你们了。
此致敬礼!
汪大伍
住址:杭州市佑圣观路三益里7─18-602室邮编:310009

真相之十三:赠房的真相

赠房已被师父严肃回绝--由华尔街时报一篇文章引起的一点说明

《华尔街时报》11月1日刊登了一篇有关法轮功创始人的文章,其中花了相当笔墨突出一幢坐落在新泽西州郊外、价值58万元的赠房。我是赠房的当事人,觉得该文章中有些要点交代得不够准确、清楚,容易引起误导,故在此做如下澄清和补充说明。

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已经修炼三年了,深知以自己永久的生命都无法报答师父所给予我的一切。我知道师父现在位于皇后区的住所靠近机场,因很多飞机频繁起落,甚至晚间都非常喧杂。为了让师父在人间传法时有一个较好的居住环境,今年5月我自作主张,以师母的名义在新泽西州买下了一幢58万元的房子。

决定给师父买房子的时候,我知道他们是不会轻易接受的。那段时间师父正好在外地没有回来。由于师母完全不懂英文,我就以其他理由让师母在购房文件上签了字,所有款项都是由我来支付。

不久他们便知道了真情,于是坚决拒绝接受这幢房子,并严肃地要求我立即将产权转到我自己的名下。当时我很不愿意,所以一直拖到7月份才通知律师开始办理过户手续。

8月份该房已正式转到我的名下,有地契为证。由于种种原因,当地政府的公共电脑记录往往要等几个月才会更新,所以当《华尔街时报》记者8月份查电脑时,有关记录仍是未过户前的状态。

以上是事情的简单经过。其实在我之前就有世界各地的学员曾提出给师父好的住房和居住环境,但都被师父一一婉言谢绝了。如果师父愿意的话,完全可以住上比这58万更好的房子。只是非常遗憾,我本来想办件好事,却反而给师父添了麻烦,借此机会向师父和其他学员致以深深的歉意。

纽约法轮功学员JohnSun
1999年11月2日

真相之十四.中国政府在海外反法轮功的真相

(1)揭开西雅图取消"法轮大法日"的真相

近日,中国驻美国大使李肇星活动频繁,再三四处露面,发表讲话,为的不是大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等国家利益,而是为中国官方镇压法轮功向美国各级政府施压、散布大陆官方制造的谎言。殊不知,无论使用何种手法,假的永远也真不了,大陆官方的所作所为只会欲盖弥彰,让世人更加认清法轮大法的光明磊落和中国某些领导人的倒行逆施。

作为集中华文化之精华、融宇宙真理于一体的法轮功,不但给上亿的中国人带来了健康的身心,也给越来越多的美国人带来了身体的健康和道德的升华。日前,法轮大法在西雅图召开法会,美籍华人学员通过正常、合法的途径向华盛顿州和西雅图市政府介绍法轮功并申请了有关嘉奖。在已经受到美国诸多地方政府的鼓励和嘉奖的情况下,法轮功继而受到华盛顿州政府的欢迎和西雅图市政府授予的“李洪志和法轮大法日”本是水到渠成、情理中事。西雅图法会期间,短短两天就有上万人在“法轮功学员向国际社会的呼吁书”中签名,赞同和支持法轮功学员,呼吁中国政府停止对法轮功的残暴镇压,同样也在说明着这个事实真相。

倒是李肇星大使大搞见不得人的小动作,促使西雅图市政府悄然撤回嘉奖。作为与中国大陆合作密切的波音和IBM公司的基地,西雅图市行政官员的难言之隐可想而知。

若没有对法轮大法的认同又岂能随意以政府名义授予嘉奖?到目前为止,西雅图市市长并未向当地的法轮功学员收回荣誉证书,也未向他们说明任何撤销授予法轮大法嘉奖的决定。而堂堂的一国大使丝毫没有政治家的风范,在江主席访美后四处发表情理不通的讲话已经很不成体统了,现在竟不惜牺牲国家经贸利益在境外如此投入地效力打压一民间气功活动。为此,笔者难免认为李肇星大使做事过火的背后有表功谋私之嫌。类似事件在其它城市也有发生。难怪一美国国会议员叹道:“中共尽做傻事!”

新华社是这样报导此西雅图颁奖事件的:“11月29日,世界贸易组织开会的前一天,十几名‘法轮功’骨干在‘西雅图中心’大厦举行了一个新闻发布会,煞有介事地向五六名小报记者宣读一份‘市长公告’,宣称西雅图今后几天为‘李洪志和法轮大法日’”。姑且不去追究到底是谁“宣称西雅图今后几天为‘李洪志和法轮大法日’”,单说新华社报导中提到的这到会的“五六名小报记者”,其中就有新华社、路透社、法新社的记者。若不是亲眼看到,又有几人会相信这种贻笑大方的报导居然会出现在中国官方最权威的宣传媒体上呢?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位新华社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中表达了对法轮功的同情,这些真相是不会在批判漫画式的新华社报导中看到的。类似的事情也正连续发生在近来中国驻美使馆和领馆加紧召集的大陆华侨、华人社团代表“揭批法轮功”座谈会、“法轮功研讨会”上。尽管有关的报导在大陆控制的海外媒体上一面倒,与会者中同情法轮功的人士却大有人在。

其实,法轮大法本来已经在作为融汇中国传统文化的使者促进着中国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若没有大陆官方的无理打压,与政治毫无关系的法轮大法学员又何需在美国及海外其他国家寻找道义上的支持?

如今,无论是美国参众两院全体通过谴责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的决议案、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政府及联合国人权组织对中国政府迫害法轮功的抨击,还是多个美国州政府、市政府对法轮大法的肯定与嘉奖,都应该让中国领导人清醒了:镇压法轮功是一个错误的举措,如此一意孤行必将招致越来越多政府和人民的鄙视与谴责,任何谎言与诬陷在言论和信仰自由的国家只会使越来越多善良的人们相信法轮功是清白无辜的。

值得一提的是,上面提到的这位新华社记者如坚持同情法轮功,很可能将面临政府的压力、解雇,甚至有受迫害的危险。的确,作为一个中国公民,说真话是要付出代价的,这正是在一个没有言论和信仰自由与基本人权保障的国度里的悲哀。当众多的法轮大法学员在遭受迫害中以生命和鲜血实践着宇宙真理“真、善、忍”,李肇星大使和中国某些领导人们,你们除了推销谎言、压制真相、残害自己的百姓,难道就没有丝毫良心的发现?为什么你们与上亿努力做好人的民众就水火不相容?最近,李肇星大使也说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样的话,难道你们就不怕这句话有一天会在自己身上验证吗?

北美学者
1999年12月5日

(2)中国驻加拿大大使出尔反尔

中国政府开始镇压法轮功后,海外中国使馆也行动起来,请看中国驻加拿大大使梅平是如何出尔反尔,见风使舵的:

1999年2月, 梅大使和两名参赞曾伫立在法轮功展台前长达10分钟, 关心询问法轮功功法及在加拿大弘传情况, 并鼓励中华文化和法轮功在加拿大发扬光大。

1999年6月, 梅大使夫人曾托人向渥太华法轮功辅导站询问购买法轮功有关书籍之事; 只因后来国内镇压未再提及。

镇压法轮功后, 中国方面批评梅大使在加拿大诬陷法轮功不得力, 本应是留芳百世之难得契机, 可梅大使的内心却不能坚持正念, 昧着良心开始干起了诋毁法轮功的错事: 1999年12月5日, 在拒绝法轮功学员参加"法轮功研讨会"的情况下, 在蒙特利尔华人社区放完污蔑法轮功录象带后, 似乎良心又遭到谴责, 破例接收了法轮功学员的信。

(3)加国议员不畏中共恫吓 坚持真理伸张正义

作为加拿大新民主党多元文化发言人的国会议员戈登?厄尔8月14日代表新民主党向加拿大"法轮大法周"发来贺信, 称誉法轮大法学员力求内心平和, 同化宇宙, 善心待人; 法轮大法帮助缔造一个开明及宽容的社会.

国会议员向在加拿大合法注册的法轮大法学会发来贺信此乃天经地义之事,万万没想到此举竟遭中国驻加大使的刁难, 大使先生居然写信声称"法轮功活动在加拿大如不受限制,法轮功将很快给加拿大社会带来麻烦", 并让议员"不要支持法轮功在加拿大的活动".

惊诧中国驻加大使竟对加拿大合法注册的法轮大法学会的活动乃至议员份内之事进行无理干扰之余, 殷熟中国残酷镇压法轮功真相的国会议员戈登.厄尔不畏恫吓, 回信给梅平大使: 信中继续坚持原贺信立场, 深信法轮功无辜, 并又一次骄傲地代表新民主党向"法轮大法周"表示祝贺.

国会议员戈登 . 厄尔给中国驻加大使梅平回函全文如下:

梅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加全权大使
帕特里克街515号
安大略渥太华
K1N 5H3

2000年9月6日

亲爱的大使:

谢谢您2000年8月24日的来信,内容与我代表加拿大新民主党为庆祝法轮大法周所发表贺信一事有关。

作为加拿大联邦新民主党多元文化发言人,我坚持在我的贺信中所阐述的立场。同时我敦促阁下考察一下我国多元文化政策给整个社会带来的繁荣,希望贵国政府能够重新审视贵国的政策,以允许不同的文化组织自由存在、自由组合、自由聚会、自由举行活动以及茁壮成长。

作为以白人占绝大多数之立法机构里的一位黑人议员,我十分了解某些组织可能发展到对社会构成威胁的地步。三K党便是一例。然而,我十分确信,多元文化组织将加强-而不是削弱-我们的国家。而且,一个组织在没有被确实地证明对民众利益产生威胁之前,我主张其活动不应受任何限制。 “未证明有罪即是无辜的” 这一司法原则是十分重要的。

再一次,我很骄傲地代表加拿大新民主党向所有庆祝法轮大法周的人们表示祝贺!

谨致十分诚实的,
戈登 . 厄尔,
哈里法克斯西区 国会议员
新民主党多元文化发言人

抄送:(略)

4.向法轮功道歉
2000/10/11世界日报“地方新闻”版

我叫郭宝英,是居住在纽约的华侨。今天在此正式请求:请求法轮功的师父李先生及法轮功的修炼群众及广大的中国广播的听众,接受我诚心地道歉。本人对过去的行为不解,及所带来的不良后果深感不安和后悔。

事情大约经过是在去年7月20日前后,本人生活正处在极困难的时候,同时我与先生的关系正频临破裂的领口上。就在此时,法轮功一时成为热门话题。当时中国广播公司也应时作了一个有关法轮功的CALL-IN节目,让听众谈谈自己对法轮功的看法。

我不是法轮功的学员,之前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法轮功,所接触到相关的资讯也只有大陆中央电视台一些不实的报道。然而无知的我,居然打电话到中广的CALL_IN节目中骂了许多未经过证实的坏话。当时为什么要这样和骂了些什么,我也不知道。对不了解法轮功的我,现在回想起来真是莫名其妙!而我的第六感官告诉我,我曾做过一件大错事。之后也做过三次很真切的梦。我很想为自己做出补偿,我知道自己对不起李老师和法轮功弟子及中国广播电台听众。

前一阵子在《自由时报》、《星岛日报》上常看到有关法轮功的文章,我仔细看过后,对法轮功大法修炼也有较清楚的认识。其实气功修炼本来就是中华文化的精华,对身心肯定是有好处的,群众早起到公园练练气功挺好的,更何况的在法轮功的修炼者里许多是老太太和患有疾病的人,修炼法轮功后病况越渐好转。阅读这些文章使我想起了去年本人在中广节目中的荒唐言行,甚感不安,使我常想我做的大错事是否就是这件事呢?

最近在联合国的千年首长会议期间,又看到报纸上有关法轮功的报道。顿时恍然大悟,原来本人在中广的节目中所说的全属造谣及抹黑。此种行为将我推向无底的罪恶深渊,使我天天饱受良心的谴责及后悔自己不负责任的言论,更对不起李先生及众多的法轮功功修炼群众!特此衷心向李先生及法轮功众多的炼功者郑重声明本人过去在节目中所有言行及行为全部作废。恳求接受本人的道歉,原谅我的过错。同时我已决定抱着赎罪的心情修炼法轮功,希望能够启发我的过失和一切的错误。在此特向李老师和修炼法轮功群众说声[对不起]。

玲娜郭
10/11世界日报“地方新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