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国际社会介入法轮功中国事件的必要性


【明慧网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日】 保障人权必须要有坚强的国际社会的规章制度,法庭,具体办法,有力措施,采用提供报告,组织调查,决定制裁措施,监督核实,接受投诉,派长驻机构和代表就近观察情况等等方式,对受害者提供保护。

国际警告,谴责,经济制裁,联合干预一直是国际社会伸张正义,主持公道的有效方法。甚至国际上应该有国际法庭的人权分庭,对违反人权的首犯依法进行审判。国际上有过对战争罪犯进行审判的先例,即使是对本国人民的战争。当然,那些人民因为流离失所,大量的难民涌入邻国,造成了局部地区的灾难状态。我相信法轮功的修炼人不会因失去家园,失去生活的基本手段而流向邻国,虽然你们的状况或许比他们不差,看现在天安门前的情况就知道这一点。中国官方也决不会让人们这样做,为了掩盖家丑,可以理解。

让国际社会了解真相是完全必要的,要求国际社会的主持正义也是完全正当的。因为说法轮功是邪教,中国驻美国大使李肇星已经公开要求美国反法轮功了。既然要在所有的国家取缔法轮功,国际社会不了解是不是邪教,要是真正危害性很大的邪教,我们也会取缔。所以先让我们去调查了解第一手的情况和材料,不能草率行事。这是回应中国政府的呼吁,不是干涉内政,而是负责的态度。因为事关中国一亿法轮功修炼人以及更多家属的人权问题,也事关各国公民的信仰和人权问题。中国政府对此应欢迎大家的前往,而不是拒绝。

对中国报道的因炼法轮功而死亡的一千四百多例案件,国际社会需要了解责任应不应由法轮功来负。只是说人死了不够,是不是没按法轮功的要求去做,或者原来就得了癌症,不治之症,重病,精神病的去追求治病效果,有不能按功理功法的要求去做,责任不在法轮功。而且一千四百多例有明显的拼凑痕迹,真实性受到怀疑。以前在国内看到过北京,广东等地的调查,医学专家的报告详细地表述了法轮功修炼人的健康状况,其科学性,可靠性,可信度极高。如果修炼法轮功的人都是祛病健身,道德回升的见证人,法轮功修炼群众可以讲真话的话,事实就非常容易辩明。政府信不过中国的律师,不让他们给法轮功的被捕人辩护,我们可以带自己的律师去,依事实,依法律辩护,真相将大白于天下。

听说法轮功在三十几个国家都有人炼,已超出了一国的范围,成为国际人权问题,因此各国政府,各种国际人权组织,联合国都应该关心,都有权了解,谴责,制止违反人权的一方,公平,正义的主持处理这一事件。如果本事件中,谁违背了国际人权公约,所有国际人权公约的签署国都有权干预,制止违反公约的行径。

全世界的新闻媒体也应随同前往,参加监督,检查该事件的真相,公诸于世。

在这样一个强大阵容的国际社会监察队伍的严格认真的调查工作中,任何不讲理的一方都会失去同情和支持。任何企图以欺骗和蒙蔽手段愚弄世界的一方都会失道寡助。这将是最好的解决办法。请中国政府和法轮功的群众双方多加考虑,早日拿出行动来。

西方的和事佬 199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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