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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朱柯明守法却陷身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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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0年11月11日】今年八月,香港法轮功学员朱柯明上北京向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呈交状词,控告江泽民违法取缔法轮功。九月初,十多名公安突然闯进他寓所,从此他就没有了消息,这位法轮功学员太过守法,陷身囹圄是理所当然的事。

根据中共宪法,「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对于任何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控告……对这种控告和申诉,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朱柯明一定是据此而写状词,被捕时大概还会想到「不得打击报复」的诺言。

在香港,朱柯明的亲友请保安局援手,但保安局那位铁娘子噤若寒蝉。

从前,百姓非难国君,不见得就有罪。唐朝德宗皇帝有一次乘兴访民家,问户主赵光奇:「百姓乐乎?」赵光奇毫不客气回答:「不乐。」随即投诉皇帝「诏令不信」,例如这边下诏一年只徵夏秋两税,那边却多方苛求比抽税还要厉害,百姓「破产不能支,愁苦如此,何乐之有」。德宗无言以对,惟有下令免了赵家赋税,事后也没有公差如狼似虎闯入赵家拿人(《资治通鉴》卷二三三)。

又武则天称帝时,曾经不问贤愚一律录用各地存抚使推荐的人做官。士子沈全交作诗公开讥诮她说:「心存抚使,眯目(灰尘坏眼)圣神皇。」御史纪先知有心讨好武则天,说沈全交诽谤朝廷,主张法办,不料武则天笑了笑说:「但使卿辈不滥(你们做官只要称职),何恤(惧)人言?宜释其罪。」几句话把纪先知说得无地自容(《资治通鉴》卷二○五)。

但现在是新中国时代。新中国主席不会说:「但使我辈不违法,何恤百姓控告?」他们当然更不会为「宪法不信」而惭愧。只是朱柯明不明白。

从前,中国君主几乎没有一个不在谏臣面前认过错,甚至下诏罪己的都有,唐德宗就曾经「下罪己诏」(《新唐书》一三八)。新中国领袖却永远不会违法犯错。他们自然也有先例可援。希特勒的法西斯盟友墨索里尼统治意大利期间,当局的一句宣传口号就是:「墨索里尼永远是对的!(Musouliniis always right!)」

https://www.appledaily.com.hk/adotpl/ado_article_s.cfm-showdate=20001111&main_section_id=15337&table=Article_intudat&article_id=79675.htm

(2000年11月11日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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