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外交部长给法轮功学员的回信


【明慧网2000年11月23日】11月22日丹麦外长第三次给法轮功学员的回信,表示丹麦政府将继续要求中国政府停止镇压法轮功。回信全文如下:

丹麦法轮功学员:

谢谢你们11月13日的来信以及在“停止在中国镇压法轮功”的呼吁书上征集签名的文件和证明。

与这许多在呼吁书上签名的丹麦人民一样,丹麦政府也不认同中国领导人对法轮功的严厉处置方式。就象我以前给你们的信中所表明的,丹麦政府将继续与中国进行双边的对话,以及与我们的欧洲同盟伙伴们一起,要求中国政府停止对法轮功的镇压行为。


友好的致意。
尼尔斯. 海尔维. 彼得生
(签字)
2000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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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信原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1/23/1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