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美国永久居民判处三年监禁


【明慧网2000年12月14日】12月12日,纽约法轮功学员就纽约法轮功学员、美国居民滕春燕女士判处三年监禁一事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参见图片)。以下为该发布会的新闻稿全文:

12月12日晨,中国当局对美国居民滕春燕女士判处三年监禁,指控她“为外国情报组织做间谍”。他们曾在11月底试图对她进行秘密审判。

这一案例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滕女士拥有绿卡,是美国永久居民,她的丈夫是美国公民。他们住在纽约,滕女士在那里有一个针灸诊所。她在今年三月份回到中国,之后下落不明,直到10月份,她在中国的家人被告知,当局将以间谍罪起诉她。

对滕女士的判决是由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但来自法庭内部的消息说,判决命令实际上来自“上面”,即中央领导层。

该判决被认为是属于从轻量刑,因为大多数观察家认为会判处高达10年的徒刑。然而,如果以滕女士案例的事实为根据,这样的判决无疑成了司法系统的笑柄。

让我们看一看滕女士实际做了些什么:

· 和其他数百万的人一样,她喜欢炼习法轮功,并努力做到诚实、善良和为他人着想。
· 她目击了这样的罪恶:将完全清醒和健康的中国的法轮大法修炼者非法关押在精神病院中,强制服食有害药物和进行电击“治疗”。

· 最终,因为坚信此种暴行应被曝光,否则会有更多的无辜民众失踪,她帮助外国记者调查正在发生的一切。

如果指控人从事“间谍”活动,(前提应该是)他们泄漏了国家机密。然而中国对法轮功的迫害早已为全世界所周知。

当沉浸在悲伤中的家属看到深爱的亲人体无完肤的尸体时,站在一边的警察试图宣称该犯人死于心脏病或其他“自然”原因。当然,在家属取回遗体前,会有人将该遗体火化。

或者,警察强迫精神病院的大夫不顾医德给完全健康的修炼者注射损害神经系统的药物。这种行为不但非法,且为道义上的罪恶。试想,假设您的儿子被抓走,两周后当他回家时已经不会走路、说话、吃饭或洗澡,并且他目光呆滞、不认识他的亲人了。这正是发生在苏刚,一个年轻的软件工程师身上的事。他被放回家后随即去世。这就是镇压下的悲惨景象。没有必要夸大其辞,因为事实本身就足以令人毛骨悚然了。

滕女士试图对此种折磨和酷刑曝光有何不妥?没有。正是中国政府对自己的公民的行为有悖正义和法律。当然,他们矢口否认,但因为如滕春燕这样为他人利益甘冒困难风险的人的勇气,我们这些国外的人们方可了解真相。

国际社会已经开始意识到在镇压法轮大法修炼者的运动中,暴力的程度和范围远远超出想象。也许有一天,在全世界支持者的帮助下,数万被拘押在拘留所、监狱和臭名昭著的劳改农场的法轮大法修炼者得以重获自由。通过如此平和地忍受痛苦而无怨无恨,绝无以牙还牙,他们将如为数不多的历史上其他非暴力团体一样,得到他们的自由。

我们海外的法轮大法修炼者感谢国外媒体和国际社会的关注,并希望各位能继续帮助我们揭露现今中国当局的暴行。

(2000年12月13日译稿)
本文译自:https://clearwisdom.ca/eng/2000/Dec/14/STMT121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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