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法轮功学员被无故关押了40余天。最后,22日被抓的学员由家人在不炼功的“保证书”上签了字,按了手印,往分局交上5千元-6千元钱才放了人;23日被抓的人员,由家里人上交2千元钱才放了人。
9月28日,招远市大秦家镇大秦家村法轮功学员秦为典、李美欣、付希彬、付新利在农田里干了一天活,晚上睡到深夜十二点被大秦家镇政府派出所关押了起来,当时被关在不足4.5平方米的“铁笼子”共有张玉花、温越荃、付彩霞、付迎霞等15人。也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续。她们少则被关押了12天,多则18天,而且也没有通知任何人送饭,当镇政府一名书记看到了功友们给送的食品时,用脚踢着说:“还不如给狗吃了呢,狗吃了还看门子。”政府的一名书记亲自动手打人,他用鞋刷子打学员付迎霞的头,把鞋刷子都打断了,最后该学员还是买了一把新鞋刷子送还了派出所。
时至今日,法轮功学员秦为典、李美欣、付希彬、付彩霞等,还被政府派人层层监视看管着,失去了人身自由。
“十一”过去了,还不放人。招远市南院镇数名法轮功学员到大秦家镇政府要求释放在押学员。被南院镇政府拘押的李志高、李淑英、邹云英7人,她们受尽了折磨,用刑手段相当恶劣,手打脚踢,用乒乓球猛拍脸部,用硬橡胶制成的弹簧棒子不分前后上下的打身体,吕德法、吕希荣被打得昏死过去了,用水泼过来再打,再泼再打。李志高、李淑芳、伊爱红等学员双手被铐在门上,只有脚尖点地,他们猛推大门进行折磨,边推边骂。李志高和老伴还有女儿,一家三口,只因修炼法轮功已被先后罚款四千元。
11月9日,55岁的张玉花,58岁的王莲芳,这两位农村妇女都是招远市大秦家镇法轮功学员,她们二人进京上访,向中央……(编者注:此材料由大陆学员传真送来,传递中途联系突然中断。)(2000年2月1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