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 2000年08月26日 星期六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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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庆祝加拿大法轮大法周─来自蒙特利尔的报导

  • 加拿大国会议员给“法轮大法周”的贺信选登(一)

  • 用正念粉碎邪魔的阴谋

  • 澳大利亚法轮功真相听证会记实

  • 加拿大西行洪法纪事

  • 美国学员旅游点洪法心得

  • 2000年8月26日综合媒体报道

  • 一个美国人对中国警察的呼吁 - “人民警察爱人民”

  • 北京团河劳教所对大法弟子的残酷迫害罄竹难书

  • 一美国学员致中国驻休士顿领事馆的公开信

  • 中国及国际法规有关条款



  • 庆祝加拿大法轮大法周─来自蒙特利尔的报导

    【明慧网2000年8月26日】 八月十九和二十日,蒙特利尔学员在中国城中山公园,以集体炼功和举办法轮大法图片展的形式,拉开了庆祝加拿大法轮大法周的序幕。

      

    图片展出的翔实的资料和大法真象,从早上九点到下午七点,一直吸引了来往不断的中西人士。学员们不时地给感兴趣的人们送上大法的资料,回答观众提出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在大法音乐声中,学员们不断的集体炼功,也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兴趣,人们或站或坐,感受这祥和的气氛;有的人久久不愿离去,有的人则当场学炼功法。一位女士学了一遍功法之后,立即加入学员之中集体炼功,并说这(法轮大法)就是她生命中所需要的。还有人对学员说:“我感到你们的心是那么平静。”

    两天的集体洪法活动,不仅让人民了解法轮大法的真象,让世人认识大法弟子的大善大忍和邪恶势力的暴虐无忌,同时学员之间又进行了较充分的交流,提高了对当前修炼环境和如何助师世间行的认识。

    蒙特利尔学员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加拿大国会议员给“法轮大法周”的贺信选登(一)

    【明慧网2000年8月26日】

    1、在你们庆祝2000年8月21日至27日法轮大法周之际致以我的祝贺及最好的祝愿。

    国会议员 罗.斯克拉


    2、致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

    法轮大法会员:你们好!

    值此2000年8月21日至27日法轮大法周之际,我向你们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我相信你们将继续成功地努力使这个世界更加美好。

    哥伦比亚省国会议员 格兰特.麦克那利


    3、法轮大法:

    我谨代表本地区的民众向你们2000年8月21日至27日法轮大法周表示衷心的祝贺。在此辖区许多民众支持并修炼法轮大法。

    国会议员 维尔.迈里迪斯


    4、我谨代表在野党致上我们为庆贺2000年8月21日至27日法轮大法周在温哥华举行的活动以诚挚的贺意。

    法轮大法修炼者洪扬"真,善,忍"的原则是值得称许的。这种哲理的益处是深远的,他能有助于人们正面性地接受他人,这种可贵的价值观也正是在所有的社区中应该广为修习的。

    我们对每一位为此大法周尽力的人们至上我们的感谢。

    省立法委员戈顿.堪佩尔


    5、法轮大法修炼者:你们好!

    为庆贺2000年8月21日至27日法轮大法周我在此致以诚挚的祝愿。

    法轮大法致力于提升人们的心性与道德并且有利于身体健康。目前约有七千万到一亿的修炼者分布在四十个不同的国家,法轮功已经形成了一个全球性的奇观。大法洪扬仅八年,这不可不说是一项丰功伟绩!

    然而,所有成功的运动都不是简单发生的,人们必须精心合作,努力和奉献。你们每一位修炼者为洪扬大法的实质及理念做了杰出的工作,为此我真诚地赞叹你们的努力,坚毅及奉献。

    我们向全加拿大法轮大法修炼者致以对法轮大法周最深的祝贺。

    温哥华东区国会议员利比.戴维斯

    (2000年8月译稿)


    用正念粉碎邪魔的阴谋

    文/哈尔滨大法学员

    【明慧网2000年8月26日】 哈尔滨拘留所长期非法关押大法弟子并处以高额罚款。由于一些学员多次进京上访或走出来以种种方式证实大法,这样,他们不仅要被长期关押,同时又被罚款及勒索“好处费”,金额有时甚至逾万元。这是在正法的最后关头进行最后顽抗的邪恶势力在利用我们当中学法不深的学员的执著加剧迫害。对这样的邪恶行为,大法弟子应当加强正念,从法理上认清事物的本质,不给邪魔的阴谋破坏以可乘之机。

    大家都知道,大法学员廉洁奉公,不贪不占,大都以微薄工资为生,这万、八千元足以使一个家庭走向困境;再加上有的学员被迫辞职,没有经济来源,更加重了他们的负担。一些家人由于承受着经济和精神的双重压力而抱怨,他们往往不敢把矛头倾向制造这一切的邪恶势力---权力机关,而是自残性地把怨恨倾向自己的家人---被关押的亲人,即同样在承受着这一切乃至更多的大法学员,倾向大法。其实这是邪魔的一种破坏,是利用常人不好的思想来迫害大法弟子的一种阴谋。它使一些在这场惑乱当中不明真相、难辩真伪的常人受其利用而造下罪业,阻碍一些有缘人得法,也是在破坏大法弟子的修炼环境。

    那么,反过来向内找:是不是我们有的学员法理不清,在走出来证实法中,抱着一些人的想法和做法,或者抱着某种执著,没有真正地看到那一层的法理,而真正地在法上说,在法上做呢?我们在正法,在证实法,用最正的正身边一切不正的和不够正的、邪恶的。我们坚决不予配合,不去屈从,不去滋养邪魔!坚信正念,坚定自己,同时对一切不正的要予以揭露,戳穿它!让它暴露无遗。

    还有,我们不能忘记了大法是宇宙最高法理,在任何矛盾面前都要看清大法的宏观需要。我们坚信大法,维护大法才是最正的,最神圣的。大法无罪,我们无罪,我们不是犯人。我们不该被抓,被打,被关押,我们无需配合什么人去执行什么。那么,我们完全可以用大法给最低这一层的人类开创的无数生存方式中的任何一种和平方式来维护大法,争取符合《宪法》规定的信仰自由,争取上访的权利,让镇压者的那些流氓行径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如果刚被从狱中放出来的学员看到家人为自己所承受的一切而感到内疚,有的看见家人吵闹怕失去家庭,那么邪魔就恰好可以利用这一点来重新捆住学员的手脚,使学员在监狱外也没有自由,不能交流,不能走出来证实大法。师父讲过“不失不得”和有关缘分的法理。其实,在宇宙正法的过程中,家人以一些方式为大法修炼者承受苦难,是一种非常有益的付出,因为这种承受将为他们生命的永远带来用人世间任何东西都无法换取的幸福。从我们自己的角度讲,修炼的人都是有福分的。当你横下心,以正念放下一切,豁得出去的时候,是你的不丢,与你不利的会远离你;而放下每一颗心,都会使我们在正法进程和修炼中又冲破一道险关。

    同修们,让我们保持清醒和理智,让我们通过学法树立牢固的正念。修炼人的一切光明坦荡。堂堂正正做人,堂堂正正维护宇宙大法,这是我们生命的造化。我们为此而感到骄傲。我们将修成未来的神,要无愧“伟大”二字,现在怎么能被“人”随便看管起来呢?身边的不正是整体外部不正的环境的一部分,都要尽量正过来,即使有复杂的原因纠正不了也不能反过来为之所支配。我们要堂堂正正地修炼,堂堂正正讲清真象挽救世人。

    还有一点,一些同修在监狱中过了许多关,做的非常好,为修炼为法承受了很多。可是回到家中,又忙起了常人的事情,有的每天学法很少。不行啊,这不是修炼精进的状态啊!要把法放在首位!学法!因为我们是修炼的人,法上的提高是至关重要的。我们自己把法放在首位,才能更好地洪法、走出来证实法、维护法。同时我们又在常人中,要做好常人的工作。交流、切磋一定要有,但要真正起到互相促进的作用,时间是宝贵的,不要在任何一个方面被邪魔钻空子啊!

    以上为个人层次所见,恐有不足。衷心希望大家能以正念粉碎邪魔的破坏阴谋,在走出来证实大法中更加成熟。整体提高,珍惜这千古难逢的历史机缘,共同走向圆满,这才是不辜负师父的苦度和这部伟大的佛法。


    澳大利亚法轮功真相听证会记实

    【明慧网2000年8月26日】 8月23日(星期三),澳洲约百名法轮功学员前往首都坎培拉中国大使馆前举办了法轮功回顾图片展和听证会,听证会上有包括路透社等五家媒体的采访,部分媒体未到现场但对此进行了电话采访,在听证会上首先发言的是一位澳洲西人女士。她是某党派的成员,也是立法委员会的成员,她放下自己当天的工作,前来参加听证会,她首先对法轮功给予了高度评价,她认为坎培拉与北京要建立姐妹城市是不适合的,因大量事实表明中国政府践踏人权之手已伸向澳洲,那麽可想而知中国在国内的人权状况之恶劣程度。她那正义的呼声引起了热烈的掌声。


    接下来是一位澳洲法轮功学员对一年来澳洲法轮功学员及澳洲的政府部门所受到的骚扰作了综述。他谈到的事实包括:有的社区接到中国领馆的通知,要求社区不要给法轮功学员提供活动环境、设施,社区的议员们对此感到气愤,这是无视澳洲的民族尊严、践踏澳洲人权的卑劣行为;一年多来媒体、书店受到中国领馆的骚扰,造成在这新闻自由的国家,许多媒体都不敢刊登报导法轮功的正面文章,甚至于导致以付钱登广告的形式刊登法轮功的正面消息都被因为害怕而拒绝;有的书店以前出售大法的书籍,现在迫於中国领馆压力不能出售,连在门前摆放免费大法资料都会召来麻烦;许多人因与法轮功有关系导至回中国的签证被拒,其中有的学员家属已病危都不给签证回国探望;更严重的是还有一人炼功株连九族之事,一个学员的亲人不炼法轮功,但当她申请签证回国探望已是癌症晚期、生命垂危的哥哥时,签证也遭到拒绝,只因她的亲属修炼法轮功,最後她哥哥在去世之前,他们兄妹也未能相见。综述中还指出无论是静坐在领馆前学员的车,还是一些参予法轮功活动的学员的车轮被扎,汽车被损坏,还有的学员的车被破门窗而入,只被盗走带去洪法的一些大法资料,经警察鉴定这起包括毁坏车辆在内的行为是专业人员所为;还有数十名澳洲法轮功学员回国被无理拘留;有的被迫害、有的被关进监狱,至今还有两名澳洲学员被关押在中国,其中一名情况不详,另一名正在受着非人的摧残,状况非常不好,头发一把一把地掉、不许睡在床上,只能睡在水泥地上等等。发言人综述的事实使得在场的人无不对中国政府残酷的迫害法轮功学员而感到震惊。随後一些学员发言作了亲身见证,其中一学员谈到一位澳籍华人竟因与炼法轮功修炼者同名同姓而被拒绝签证回中国的荒唐事件。

    听证会中途发言人托尼宣布了刚从明慧网上获悉的中国政府准备处决一批对大法坚定的学员的消息,中国政府的卑劣行为令天地为之震怒,当即下起了冰雹。但仍有记者在冰雹中拍照。

    中国政府准备处决大法学员的消息令学员们震惊,学员们当晚在大使馆前举行了烛光守夜活动,对此表示强烈抗议,同时在当晚大使馆邀请澳洲政要及媒体观看黄梅戏,学员们利用此机会向世人说明真相。当晚护法场景庄严,有数幅中英文横幅“法轮大法”、“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国要尊重人权”、三项要求等,还有为了更能惊醒世人而摆放的为迫害致死的学员制作的几十个花环,每个花环前面都摆放着蜡烛灯,在漆黑的夜里显得异常肃穆,展览图片摆放在标语与花环之间,学员们手拿蜡炷站在寒冷的冬夜里,场面感人,有记者拍下了这一珍贵伟大的历史镜头。

    从早上市中心的图片展到下午大使馆前的听证会和图片展及晚上的烛光守夜,学员们忘记了饥饿、忘记了寒冷,他们以实际行动“助师世间行”。 ( 悉尼学员供稿2000年8月23日 )


    加拿大西行洪法纪事

    【明慧网2000年8月26日】 八月三日,八位法轮大法学员从多伦多出发,乘“灰狗”长途汽车行程四十多小时,来到萨斯喀通省的Regina市。其中年龄最大的是七十六岁的老伯,他下车后精神十足,与前来车站接我们的素未见过面的当地新学员谈笑风生。

    当我们走进一家中餐馆时,我们倍受注目。餐厅里的人都盯着我们穿的T-恤上的字--“法轮大法”,“真、善、忍”。我们刚坐下,邻桌的几位中国人就匆匆离去。当地学员介绍说他们是中国学生会的,可能怕我们。原来在此之前中国大使已到此做过“工作”。因为受到中国政府的错误宣传,该学员的父亲(母亲还在大陆)竭力反对儿子修炼法轮大法,并在我们到达的当天离家出走,扬言若儿子不放弃修炼,他就不回家。该学员后来找到他父亲,提到自己的心脏病和幼年时就患的哮喘(家中虽有祖传中医密方,但只能控制,不能根除),经过炼法轮功全好了。老父亲也是亲眼所见,自然无言以对,就说可以在家炼,但不要出去弘法。该学员做为一位真修弟子当然不会答应做出这种自私的行为。

    有一天我们在Regina市中心公园洪法,过来两位中国姑娘,迟疑地站在大法宣传板前面,一个说就是,一个说不会吧。当得知就是大陆打压的那个法轮功时,她们接连倒退几步,脸色都变了。她俩刚到加拿大一个多月,早在大陆已被不实报道吓坏了。一位想和同乡的北京学员交谈,另一位找到了说广东话的学员,经过交流,她们改变了看法,开开心心拿了大法资料走了。

    在学员们的努力下,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我们给当地市图书馆送去了大法书和录像带,联系当地书店售书,在Chapter书店演示五套功法,向市长送书洪法。当地报纸在第二版以大幅照片对我们做了正面报道。第二天就有人到书店购买大法书。在Regina市的最后一天,CBC电视台也来采访,并在当天晚六点新闻黄金时间播出。伴随着大法炼功音乐,七位学员祥和的面容以面部特写的形式一一出现在电视屏幕上,突然镜头一转,我们看见天安门前正在做头前抱轮的大陆大法学员,看见身穿制服的警察冲过去打学员举着的手。接着又有渥太华, 多伦多中国领馆前学员们炼功的镜头。最后以当地学员的证言“我的病全没了”结束。

    八月十一日,我们来到加拿大第三大城市温尼伯。 人生地不孰,然而我们碰上了这里大型世界民族文化节,并赶上了中国文化馆的最后两天。尽管有人投来怪异的目光,我们带来的上千份大法报纸、传单很快就发完了,中文报纸很受欢迎,以至我们不得不考虑保留一些以备后面几天弘法用。

    在与当地媒体联系时,有位记者问我们从哪里得到资助,他难以想象我们都是自费花时间精力来洪扬大法。还有一位记者认为一年前对法轮功有过报道,现在已不再是新闻。我听后深感自己没能抓紧时机向世人说明真象。不管媒体是否报道,我们“做而不求”。学员们不顾路途疲劳,烈日炎炎,汗流浃背,蚊虫叮咬(据说温尼伯的蚊子世界闻名),背着行李,用行李车拖着洪法用品,从一个点赶去另一个点,大家都为取得最好的洪法效果各尽所能。

    有位当地西人约翰逊在路上看到我们,对法轮大法的“真善忍”很感兴趣。他常为自己说真话而不被人理解而苦恼,生活的磨难让他感到自己的“忍”不够。他还说自己一直在练太极拳,可是越练越没感觉,就象做体操。第二天他一早就来到我们炼功点学功,学得非常认真。第三天他还要来参加,我们就告诉他我们的下一个洪法点,他也按时赶到了,并说他昨天学功回家后头痛,他过去曾做过头部手术,经常头痛。但这次感觉不一样,似乎痛完了就没有了,所以他没有吃药,而且很高兴。最后他买了大法书和教功录像带,还留下地址和电话,希望能与我们保持联系。

    我们来到温尼伯市最热闹的福克斯文化商业中心,所有活动都要事先申请。管理人员向上级请示后,说只能给我们二十五分钟,因为接下来另有节目,他还主动为我们免费复印了许多大法传单,很快就有七位西人前来跟我们学功。然后我们移到旁边的草坪上,五套功法全部教完。有位保安人员看了法轮功简介后说,他若不是在当班,他也来学了。整个下午有很多人来看我们的大法宣传板:有人从来没有听说过法轮功;有人想知道中国政府为何打压;对太极、瑜伽略有所知的人想了解法轮功的神奇特点。有一位来自多伦多的游客说他在多伦多早就看到炼法轮功的人,通过这次了解后回去要学。还有一位在当地教武术的青年主动邀请我们去他所在的社区活动中心介绍法轮大法,时间就订在我们启程的前一天晚上。尽管由于准备仓促,来参加的人不多,但一个个都很认真。临走时我们给中心留下了一些大法资料。

    两周的西行洪法很快就结束了。学员们在长途车上抓紧时间学法,停车休息时,有的炼功,有的给路边加油站贴大法宣传画并送简介。回到多伦多后,八位学员个个晒黑了,心却更明了。

    加拿大大法学员 (8/24/00)


    美国学员旅游点洪法心得

    【明慧网2000年8月26日】 三个月前,听学员说某旅游景点平时游人非常多,有来自各国的短期游客,也有本地跑步或散步的人们。于是我们两三个学员便尝试着在此旅游点弘法。

    由于学员们上班或上学地点、时间的不同,每天能在游客流量高峰期赶到的学员只有一或两人,携带的弘法材料也很简单:一个录音机和中英文简介、报纸,一般只是在游人必经地找个不阻碍交通的地方摆好资料,开始一遍接一遍炼功(半小时的带子)。往往炼完功时发现材料已被取走不少,或是有的游客干脆站在一旁等着我们炼完,走上来聊天。有的说:“这是什么样的一种功法,姿式如此优美平和!”有的说:“我知道在中国发生的事情,那实在太荒谬。我支持你们!祝你们好运!” 、“美国是个自由国家,你们可以自由自在地炼功,好好炼吧!”有的游客当即加入我们炼功,动作做得还真标准。

    很快我们就发现弘法资料不够用,尤其是除英语外的其它语种资料缺乏,当游人热情地想索取诸如韩文、西班牙文、日文等材料时,我们当时还无法提供。之后我们补充了其它文种的资料。

    在此期间,我们还意外地发现此处的华人旅游团络绎不绝,到处可见来自大陆、台湾、香港、新加坡及它西方国家来的华人游客,每团少则五、六人,多则三、四十人。最初西方游客领取大法资料、前来咨询的很多,而华人游客停下来了解大法真相的相对较少,但却也不断地听到他们高声叫到:“哦!这是法轮功哪!”,“这回来美国可开眼界了,见到了法轮功!”但当时由于受层层的观念及各种因素障碍着,他们中的很多人犹豫着不敢拿资料,而有些人伸手想拿却被团队里“领导”模样的人气势汹汹地给喝住了,有一次,一位台湾学员看到这场景,不禁愕然,因为无论在台湾还是在美国,她见到的都是温文尔雅、彬彬有礼的人,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粗鲁不讲理的“领导”,更让人悲哀的是,被喝斥的人,竟连自己取一份报纸了解一点真相的权利都不敢维护。

    随着大法在人间推进,邪恶已经失去了在另外空间的根,天象大变。在和华人旅游团的正面打交道中,我们更是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这一点。在我们认识到应向海内外华人讲明真相之后,尤其是师父的新经文发表后,我们发现向华人旅游团的洪法情况转变甚大。先是在我们炼功时主动取走中文资料的人越来越多,到后来我们手捧资料专门站在那儿发也有点发不过来了。

    越来越多的华人游客从漠不关心或是极力反对转向愿意了解大法的真相,不少人驻足和我们聊天。当他们得知我们这些博士、硕士研究生、高薪的公司人才在工作学习之余自愿义务地到这儿来顶着烈日向人们讲明真相,很受震撼。他们争相提出问题,比如:“炼法轮功到底有什么好处?”,“你炼了有什么受益?”,“你们知道什么是真,什么是假就行了,何必家丑外扬呢?中国人应该维护自己的声誉嘛!”“任何事物都是有利有弊的,你怎么能肯定法轮功只有好的一面?”从这些问题可以看出他们对法轮功的确并没有真正的了解,我们有很多工作要做。而我们坚持不懈的洪法对他们正确了解大法大有帮助,同时我们自己也得到了提高。

    更多的人则是津津有味地听我们讲明大法真相,表示同情与理解。不少人说:“我们家亲戚就是炼法轮功的,挺好!” 或“我炼过一阵子,感觉很好,可政府不让炼,我也就不敢炼了。这次在美国居然能见到你们,真是缘分!看来回去还要继续炼!”

    有些人接过我们递上的资料,走出几步才发现是大法资料,大叫:“哎哟,是法轮功呀!” 立即转身奔过来:“还能再给我一份吗?我想带给朋友。”有一家人一听是法轮功真相,喜形于色:“再给几份,好好看看!”

    一位台湾青年说:“能给我具体说说这是怎样的功法吗?我以前学过太极,想多了解法轮功……”继而补充道:“你们还回大陆吗?千万要小心保重啊!”几位学者的模样的人接过《七月纪实》:“有专家学者的文章?那好,回去看看。”一位教师模样的人则小心翼翼地对他的学生们说:“你们可以在这儿读一读资料,如果要带回中国就得小心了。”

    热心的导游把我们炼功所在的地点当成了又一景点:“大家看看这边,这就是法轮功。在国内可看不着了,出国才能看到。”有的导游更是详细地向游客描述中国政府如何无理地打压法轮功。

    一位导游向他所带的团道:“大家过来领一份资料吧,了解了解法轮功。”一位导游领着一个团走过去不一会儿,又单独带着一个游客折回来:“给他一份资料吧,刚才没拿到。”一位导游对我们说:“到处都是法轮功,我们这一团人路过几个城市,那儿也有法轮功学员发资料,我们领资料领了一路。”说罢爽朗地笑了。……当然,其中也有个别虽被中国政府谣言迷惑甚深的人以及拿着相机对学员不停拍照或是找时机接近学员的别有用心的人,学员们也以善心相待。可笑的是,居然有人称:“我也是法轮大法真修弟子”,却连《转法轮》是怎么回事也说不清楚,其用心如何昭然若揭。

    三个多月下来,我们深深体会到,是法的洪大、师父的慈悲给世人选择善恶的机会,正如经文《走向圆满》中所说:“善与恶的表现中都充分体现了各自将要得到的结果。众生,将来的位置是你们自己选择的。”

    美国法轮大法学员 2000年8月25日


    2000年8月26日综合媒体报道

    【明慧网2000年8月26日】华盛顿邮报:中国的坚定不移的团体

    约翰。泊默夫瑞特 外事部 星期三, 2000年8月23日,A18页

    中国青岛,去年10月的一天,当中国政府宣布法轮功为邪教并且发布扫除命令时,中央电视台将王佩声, 68岁的五金器具店的退休工人,放进了晚间新闻节目,将他说成是一个已经转化了的法轮功修炼者并且引用王的话说:"法轮功是危险的,禁止法轮功是一项很好的行动。"

    但是在7月12日凌晨,王死在距离北京200英里以南的黄海边的山东省的一所监狱里。在几星期前他去北京上访,请求政府使这项类似于佛教的精神运动合法化,他在那里被逮捕。王在政府开办的电视上宣布放弃法轮功之后,重新开始了修炼法轮功。他的两个好朋友说,其实王从来也没有放弃法轮功,他是迫于地方警察的威吓才出现在电视上,警察威胁他说,如果他不上电视,他的孩子们将失业。

    孔百明(音译),53岁的建筑工人,在王死的时候和他关在监狱的同一间牢房中,回忆说:"那天早晨我发现他精神不太好,就在头天晚上,他告诉我说,他已经计划要再次回北京为法轮功请愿,他那时已经在入定状态,他的灵魂已经离开了他的身体。"

    王对法轮功的追随是非同寻常的。自1989年中国在天安门广场镇压学生运动后,镇压法轮功的运动是政府最大的一场镇压活动,中国想粉碎这场精神运动,但是经过 13个月的镇压仍然没有取得成功。而现在在中国有些地区,结合呼吸和精神修行的法轮功修炼者们表示他们的非暴力抗议运动正在产生结果,这在中国XX党统治的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

    在一些地区,包括潍坊,位于山东省中部的中等城市,追随者们说现在他们可以在家里修炼法轮功。在公开场合练习法轮功还是意味着监禁和几乎是肯定的挨打。其他地区继续以明显的野蛮残忍的手段加强镇压。但是,至少在有些地区,法轮功修炼者们能赢得一定程度的信仰自由就标志着他们取得重大的胜利,政府在今年早些时候声称法轮功对它的统治构成了史无前例的威胁,必须以强硬手段对待其成员。

    政府镇压法轮功的失败的意义既简单又深远。它进一步显示XX党及政府在坚定而又团结一致的对方面前越来越无力执行它的意愿。正是因为法轮功的公开抗议,使镇压法轮功的运动尤其凶猛,中国一些消息渠道称法轮功的公开抗议是对政府领导人权力的一场测试。

    曾庆红,组织部的领导人,在这场镇压运动的早些时候说,这场运动将是对政府精神的一场重大考验。如果是这样的话,到现在为止政府已经明显失败了。法轮功仍然紧密团结,成员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卡和代码进行交流,在过去的几个月中他们面对警察显得毫无畏惧。

    有时公安部门的反应是野蛮残酷的。确信至少有26人死于警察的监管之下,据估计有3000人已经被送到劳改所。中国法律允许公安部门不经过法庭审理,判成员三年劳动改造。而政府控制下的法庭已经判决数十人10年或10年以上的监禁。

    但是法轮功成员继续到北京的中心----天安门广场抗议,继续到离广场几个街区远的国务院办公室请愿。潍坊的一位37岁的法轮功修炼者孙小梅说:"刚开始当局甚至闯入我们家里,但是渐渐的情况有所改善,我们靠自己赢得了炼功学法的权利,没有人将这种权利送到我们手上,我们的诚信和坚定不移会最终胜利。"

    孙曾是一名老师,这个暑假因为她的信仰被解除了职务,很显然地,她是那种接受了镇压,之后又重新回到法轮功修炼行列的范例。孙被捕于去年7月20日,即在中国正式禁止法轮功的前两天。就像她全国的成千上万的功友一样,她被带到了一个体育场,然后被转移到一个旅馆。警察和政府代表要求她签署一份表格声明说她将停止炼法轮功,孙同意了。

    7月26日,孙被告知,她的已炼功五年的母亲和妹妹,因拒绝接受政府镇压法轮功而一起自杀了。她说,她们的死令她震惊,但是使她明白她一定要继续修炼法轮功。

    她说,“人们问,什么样的力量可以抵抗党的力量,过去不感兴趣的人们现在有了兴趣。开始,他们相信了电视宣传。现在,他们转而向我们提问。”

    法轮功吸引了中国社会的不同层面 -- 老党员,受过西方教育的年轻科学家,解放军高级干部,政府官员,教师和数以百万计的生活在社会边缘的人们。总之,据知在中国至少有一千万人炼法轮功。

    在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于90年代在这里开始传法后,法轮功成员人数迅速发展。当时,中国政府还在担心天安门镇压后的西方影响,因而支持了法轮功,因为法轮功包含了中国文化中的本土因素,而且看起来是反对西方的自由主义的。教育部出版了一系列法轮功书籍,也不允许新闻界批判法轮功。

    …………

    法轮功追随者们说在一些地区他们的成功是付出了可怕的代价的。比如,3月2日,警察逮捕了一位36岁的银行职员张正刚,他是东部江苏省淮安市法轮功联系人,他到北京去递交一封有100名法轮功成员签名要求承认法轮功法律地位的信,在他从北京回来后不久,就被捕了。

    3月25日,张的妻子张照云(译音)(也是法轮功成员)正在家中,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要她立即赶往淮安第一人民医院。根据一些亲戚所讲,警察已将她丈夫送到那里,医生正在为他动手术。一位医生出来给她看了一条浸满血的头部绷带。这个医生说,其丈夫已处于昏迷状态,但是因为他的血压稳定,所以还有希望。

    在医院守卫的警察见到张的妻子很惊讶,不让她进房探视,当时她推开警察而入。一位目击者详述,“他的头部裹着绷带,血从绷带里浸透出来,他的眼睛看上去好象要从头部突出来。” 一位亲友说,3月30日,张的血压开始下降。约50个警察来到他的房间,而张妻被叫出与一个警官谈话。这位警官对她说,张正刚已经死亡。她不同意,挣扎着要离开房间回到她丈夫床边。警察拦住了她,并把她丈夫的尸体送到火葬场。

    亲戚们控告警察命令医院工人取掉支持张生存的医疗器械。淮安警察官员说,他们不知有此事。

    家庭成员说,尽管张去世了,张照云继续修炼法轮功。她正独自抚养他们12岁的女儿。和她丈夫的遭遇一样,她也被中国银行开除。她卖掉他的摩托车以换到一点钱。然而,亲戚们说,张仍然为是法轮功成员而自豪。

    一位亲戚说,“她把法轮功纳入自己的简历,所以,当然她无法找到工作。”

    (2000年8月25日译)


    中国时报: 中共镇压十三个月 151名法轮功干部遭判刑
    2000年8月26日  

    大陆新闻中心/台北报导  北京英文版「中国日报」 报导,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在访问美国期间对外坦称,自中国去年查禁「法轮功」以来,已有一百五十一名法轮功干部被判刑。 

    不过,据人权组织估计,在北京当局对法轮功为期十三个月的镇压行动中,有五千名法轮功信徒未经审判即被送往劳改营。叶小文显然没把这些人包括在内。 

    报导引述叶小文的话说,上述一百五十一名被判刑的法轮功干部中,有二十二人被判五年有期徒刑。至于其余一百二十九名干部受何种惩罚,叶小文则三缄其口。据大陆官方媒体披露,法轮功主要成员最重被判十八年有期徒刑。  


    多维新闻:山西发现百僧坐化坑

    【多维新闻社25日电】山西省吕梁山区兴县发现一个大型地下溶洞,溶洞内钟乳石琳琅满目,令人惊奇的是,洞内竟有上百个古代僧人的「坐化坑」。 

    据新华社报导,该洞位于兴县桃花山下,是当地村民偶然发现的。记者近日来到这个被当地人称为「仙人洞」的溶洞。只见入洞不远处有一个千余平方米的大厅,厅内散布着上百个「坐化坑」。从散落的遗骸推 测,这里曾是众多僧人潜心修炼、坐化升天的地方。据有关专家介绍,如此大规模的「坐化坑」在国内十分少见,其形成年代有待考证。  

    洞壁内挂满了钟乳石,形态各异,美不胜收,有的形如飞禽走兽有的状似飞崖瀑流。洞内狭窄处,仅容人侧身通过,行至险绝处,须手脚并用匍匐前行。 

    目前,当地已组织人员对溶洞的最上一层进行探测,已发现五十平方米以上的中小厅十个,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大厅九个,最大厅面积达一千四百平方米。据分析,在第一层之下至少还有三层景观有待探测。


    多维新闻: 欧罗巴星可能有生命

    【多维新闻社25日电】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科学家表示,太阳系的其它地方可能存在生命。

    BBC中文网24日报导,这些科学家在《科学》杂志上发表文章说,他们发现了新的证据,显示木星的卫星欧罗巴的表层深处可能存在着一个海洋。

    美国科学家是根据加利略宇航船发回的数据而提出上述的说法的。加利略宇航船在今年年初经过欧罗巴卫星。照片显示,欧罗巴的表面是一层厚厚的冰。

    一直以来,科学家认为,欧罗巴表面上的水在千千万万年前已经结成冰,所以根本不可能在这个卫星上找到任何生命。 不过,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科学家最近分析了由加利略宇航船发回的数据。他们在研究了欧罗巴的磁场后作出结论说,在欧罗巴表面之下七公里半的地方可能有一个海洋。

    但是,科学家不可以完全肯定这个“海洋”真的存在,也不可以确定 “海洋”里面的是咸水还是淡水。 在地球上,只要有水,生命就会以细菌的方式存在。不过,科学家们现在还不能肯定欧罗巴卫星上面的情况也是这样。 但是,无论如何,看来欧罗巴卫星是科学家寻找地球外的生命的一个可能地方。


    一个美国人对中国警察的呼吁 - “人民警察爱人民”

    【明慧网2000年8月26日】

    写给每一位被认为是人民警察的人:

    这封信是写给你们,忠实的人民警察的。首先,你们穿上了你们的警服,为你们的职责而感到骄傲 -- 为你们为之自豪的祖国的人民服务。对这一点,我毫不怀疑。但现在,人民在呼喊,感觉那些应当保护他们的人背叛了他们。

    我们法轮大法修炼者明白,这仅仅是因为少数几个邪恶的人出于不同的动机而导致了如此的混乱。然而,并不是他们在殴打年老的妇女,在伤害年轻的孕妇,在对无辜而高尚的人们使用电刑,上镣铐,殴打,折磨,烧伤,残害肢体以及羞辱。是谁在做这些事呢?

    我知道,一些警察是供奉职守的。供奉职守本是件好事,所有的法轮大法修炼者也都表示赞同。但是,我的朋友们,你们为什么来到世上?你有你的工作,但是,你首先是一个警察,还是首先是一个人?你慈祥的母亲生下了你,对你微笑,将你抱于怀中。那时她是说“我有一个漂亮的孩子”,还是说“我生了一个多么能干的警察啊”?你是否太迷失了以至忘记了你的母亲当年是生了一个具有人性的人而非一个警察?我也知道,你有你们的纪律和责任,但你们的责任究竟是什么呢?你的母亲应当为你是一位警察而骄傲。一位警察拥有对公民及社区的崇高的职责。扪心自问,那些对待法轮大法修炼者的行为称得上崇高吗?一道不道德的命令也许会被发布,但一个高尚的人是会拒绝折磨无辜的生命的,因为他的内心深处的良知明白还有更高的标准。我不是在指责中央政府,我对中央政府也没有兴趣,即使他们可能会清醒过来,改变他们的想法。我只是想向每一位在街上,在狱中,在劳教所中工作的警察表述我的想法。我针对的是你们那颗心。也许你会说你仅是整个机器上的一个零件,你没有选择。然而,这只是一个借口和假象。你或许可以将自己隐藏在假象的背后,但你的心看到真相了吗?你为何来到世上?是为了成为机器上的一个零件吗?至少,对你自己真诚些吧;你内心深处是明白所发生的一切的。

    当你用电刑折磨一个你完全明白他不是犯罪的人的时候,你是否问过自己“难道我当警察就是为干这种事吗?”我想,对大多数中国的警察来说,这恰恰是与他们当警察的目的背道而驰的。维护正义、为人民造福是光荣的。而去迫害无辜、去剥夺宁静的没有任何威胁的公民的权利,究竟是谁犯了法?你是否看到了法轮大法修炼者已被剥夺了每个中国公民所固有的权利?原因何在?我的朋友们,我不禁要问,你的内心里是否还留存一部份属于人性的东西?如果有,你还有选择,还有机会。你还是能高尚地去处理。如果你的良知已不复存在,你可以继续妄为,但你的命运已被决定 -- 你辜负了你的母亲和那个可爱的婴儿。当你殴打和折磨那些无助的人们的时候,你就丢弃了你最后的一点人性,走向毁灭。变得无情,执行了命令,也终将毁灭你自己。或许你可以自信地向你的上司汇报成绩,但这并不是对你的最终裁判。

    人死后是否会一无所留?我真该为你母亲的心灵安宁而祈祷。无论你做了什么,在这宇宙中你都扮演了一个角色。但我还是要诚请每一个有良知的男人和女人 -- 作为地球上的人类 -- 为自己选择扮演高尚还是邪恶的角色。我知道,并不是每一位中国的警察都应遭谴责。怎么可能呢?我们看到了那些受虐待的法轮大法修炼者的坦诚的报告,告诉了我们他们如何被某些警察的平凡和善行为所感动。我也明白法轮大法修炼者们触动了你们的心灵。你们中的一些人冒险减轻修炼者们的负担,或允许他们炼一些功及背诵大法。你们直接看到了当局的不公正。这正是我呼吁你们的原因 -- 我知道你们中的许多人是被指挥去做坏事的好人。你们是否已扪心自问,“为什么命令、奖赏我们去折磨这些人?” 谁告诉你们他们是不受任何限制的打击目标并且“采取任何方法都不过份”?你的内心明白这些人根本没有犯过罪,这些人是那些本应站出来保护他们的领导者们所犯罪行的受害者!难道你没有看见对这些高尚的中国公民所犯下的罪孽吗?他们爱他们的国家!他们从未背叛你们。这一切早已被证实。正是为了表达他们对祖国的热爱,他们不惜流血,不惜献出宝贵生命。难道你内心没有一丝为之呐喊的感觉吗?难道你灵魂中的任何一隅都不能分辨是非对错吗?你是从中得到了好处,还是为此痛苦不堪?

    或许你太年轻以至无法记得文化大革命的经历。但你的父母一定知道。去问问他们吧!社会的罪恶究竟在何处?难道是在那些宁静的,微笑着的,正在忍受着最悲惨的不公正待遇的人身上吗?

    你们拥有漂亮的制服和令人羡慕的警帽。但最终你胸膛里跳动的那颗心一定要美丽才是最好的。人死后会是一无所留吗?你生来是为了当警察还是当人?即使一个警察不去做这些事,他也知道什么是犯罪。是谁在真正地威胁你们的国家?是谁在真正地违背法律?请选择做一个人吧,即使这意味着失去你的工作。那些并未做任何错事的修炼者们已被迫失去工作,教育,党票,家,亲人,以至生命。你会以工作的名义来毁灭自己吗?迫害人民是你所追寻的工作吗?这是你的制服的含义吗?“如果有困难,请找警察”。谁会去找警察?如果人们认为警察会比罪犯更加残酷地对待他们,谁还会去打110求救?当任何一个人见到发生在安祥的法轮大法修炼者们身上的事,疑惑就已在他们的心中产生。难道不是你们自己在毁坏人民警察的工作和名誉吗?你们难道不是在摧毁信任吗?

    从我孩童时代起,我就对中国充满了向往。我敬仰她的历史,她的悠远的智慧,以及她对世界上正义及高尚的崇尚。珍惜好的事物,国家才会兴旺。是什么正在被毁灭呢?你们都做了些什么?

    一位专注于法轮功的美国学员 2000年8月


    北京团河劳教所对大法弟子的残酷迫害罄竹难书

    文/北京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0年8月26日】大法弟子在北京团河劳教所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摧残,拒不写悔过书而被加倍折磨。请问一个人信仰“真善忍”关别人什么事?有什么错?干嘛非要听某些人指挥而剥夺人的信仰权力?他们认为是迷信,老百姓也得顺着说“是”。就象古代“指鹿为马”的典故一样颠倒黑白,是非不分,为什么呀?这些手无寸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虔心修佛之人并没有妨碍任何人,而当局一些恶棍却对他们如此迫害。释迦佛讲在末法时期万魔出洞,来毁佛法来毁人类。现在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不正说明了这一点吗!

    修大法的女弟子中有好多年纪大的人60~70岁了,这些人能颠覆政府吗,她颠覆政府干什么呀?要当官?要发财?按常人讲这些人已经到了安度晚年的时候了,人生已到深秋,只因为她们修大法后明白了什么是人生,想抓紧时间修大法,在修炼当中她们深受佛法之益,身心越来越健康。就是这样一群修佛之人,恶魔也不放过,若大年龄仍逃不过他们的毒打。中科院一位61岁的女研究员被抓进拘留所后,被反铐一昼夜、正铐一昼夜,因和他们讲不通道理采用了绝食方法,结果对60多岁的高级知识分子强行从鼻内灌食。现又从家中被骗走,只为了完成政府分配下来的劳教100人的名额,被判了1年劳教。试想如果不是修炼了法轮功,一个老人如何能经受住这样的折磨?!

    另一位28岁的女硕士被双手上下交叉反铐了一天,也强行从鼻内灌食,并被开除了公职。这么多好人在修心向善,在洪扬佛法,万恶的魔自然不干。什么叫法律?在这些恶魔眼中法律就是他们自己随心所欲!他们在利用手中的权力肆意践踏法律,对大法弟子说抓就抓,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动用宣传工具无耻地进行造谣,毫不讲理地限制大法弟子的一切自由,最近又有什么内部文件,凡是法轮大法修炼者一律不给办理出国护照,到国外探亲也绝对不行,这里哪还有人性、情理和法律可言?

    可叹做恶者不知“天理昭昭,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才敢于一味地害人,不知害人终究受害最深的还是自己。恶魔们和甘心被他们利用的败类们在疯狂、无知地安排着自己可悲的下场,完全不知法正乾坤的日子已为期不远了。


    一美国学员致中国驻休士顿领事馆的公开信

    【明慧网2000年8月26日】

    尊敬的各位领事及领馆工作人员:
    您们好!

    今年三月底,我向您馆提出了加急护照延期申请,半年来,我耐心地等待,反复地查询,申请却如石沉大海,音讯皆无。终于,我决定向公司请假一天,亲自飞到休士顿当面询问,这才于上周从领馆拿回了我的护照。

    按照明文规定的程序,护照延期需时一周,并可申请不同程度的加急。显然,我的遭遇是不寻常的。事实上,早在四月间我用电子邮件查询时,就已确认我的手续完备,为什么拖到八月还未办妥也不给任何知会?甚至在我亲自到场时,都没有任何的解释与说明。

    对此,我想谈一下我的感受。

    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是以诚信为重的民族。作为代表中国出使美国的政府官员,您们代表国家,代表中国政府,更代表中国人民啊。我是一名普通的中国留学生,和亿万海外华人一样,也渴望国家强大,愿意信任政府,更希望以祖国为荣。然而这次与领馆人员的接触实在令人遗憾,且不说如此莫名其妙的拖延给我及我的家人带来了种种不便,我觉得如此不负责任、不尊重他人的工作态度,实在有损国家和政府形象,也真的很伤害人民感情,动摇人民信心。我只想提醒您们这方面的失职是不容忽视的。否则人心背离,“代表人民的利益”只能是一句空话。

    另外,我的遭遇真的只是因为工作人员的无意疏忽吗?我并不完全相信。作为一名法轮功的修炼者,我听说过,也看到过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骚扰,及利用护照延期的机会进行的刁难与威胁。我来美国五年,修炼法轮功也有几年了,但与使、领馆从未有过联系,在学校也是默默无闻的一个人;可自从提出护照延期申请,领馆工作人员就多次主动打电话找我,反复谈法轮功的事,劝我不要炼了。难道这些只是巧合?

    我非常感谢每一个关心我的人,我知道大家是为我好,但人要为自己负责,要对得起自己的心。修炼法轮功几年来,我身心两方面的收益是巨大而真实的:我的身体前所未有的健康,连过去年年不落的流感都不再会影响到我;尽管生活紧张而忙碌,但由于生活态度的转变,自己不再困守于个人的点滴得失,所以我发自内心的感到快乐、轻松、平和,体会到随其自然的妙处,这决不是那种过去硬装出来的潇洒;我还学会了真心地关怀他人,遇事不管自己多困难,也要先努力想一想别人 ...... 我觉得我的心被释放了,我的灵魂被升华了,我真正地找到了一种健康、愉快而高尚的生活。这样实实在在的变化岂能被外人的三言两语所抹杀,而我基于此对法轮功的信心也是不可能被威胁、诱惑所动摇的。在我了解的法轮功学员中,比我经历更多、体会更深、感受更真实的大有人在,觉醒了的心是不可能再被封杀的,那么一切打压法轮功及迫害修炼者的行为就注定会失败。

    其实,作为法轮功学员,我们是要尽力放下自我的,我们在做的一切不是为了我们的一己之私,也不是只为了我们这个修炼团体的利益。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正的、善的东西得不到维护和倡导,人得不到尊重,那么百姓就只能生活在欺骗、戒备与倾轧之中,如何能奢望安居乐业?而长此以往,人心的向背会如何?民族的前途又在那里?我们只想通过我们的实际行动帮助身边的人,帮助我们的国家认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是关乎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尽管这些不易被人理解,但我们坚信这样做才是真正地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而某些人因为不了解这些,竟妄想以我们的个人切身利益相威胁,逼我们放弃真理大义,这怎么会行得通呢?

    所以,我想真诚地对您们,并希望通过您们向中国政府说句话:与其在海内外尽做“铲除”法轮功的无用功,劳民伤财,损害国家形象,伤害人民感情,不如认清现实,以国家、人民的利益为重,真正惩恶扬善、除弊兴义,令国家富强、百姓安乐,无愧于人民的信任,历史的嘱托。愿我中华前程光明!

    祝各位工作顺利、生活愉快。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法轮功修炼者

    杜晓华
    (亚特兰大州)
    2000.8.23.


    中国及国际法规有关条款

    【明慧网2000年8月26日】中国政府和警察违反中国及国际法规了吗?世界在观察,多少证人的眼睛正在注视着中国对法轮功的镇压中发生的一切。

    中国宪法明确规定:
    第35条:和平集会权
    第37条:逮捕及扣押财产时需有许可证
    第39条:保护私人住宅不受任意进入
    第41条:有权向政府申诉

    刑事程序法规
    第152条:有权进行公开和事先通告的审判
    第160条:有权获得法律代表

    公共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6条(2):罚款限额1-200人民币
    第6条(2):拘留时间1-15天

    警察法
    第22条(7):关于使用受雇保镖

    司法确认精神病的(临时)条例
    确认某人是否被关押进精神病院的程序法律化

    联合国人权公约

    中国政府及警察已经违反以下条款

    第1条:人人生来在尊严和权利上自由和平等。他们被赋予情理及良知并应象兄弟般相互对待。

    第2条:每个人都被赋予这一公约中所列的所有权利及自由,没有任何歧视,例如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观点、国籍及社会出身、财产、血统及其他情况。而且,不应以一个人所属的国家或地区的政治、法律、国际地位为根据使其享有的权利和自由有所差别,无论它是独立的、托管的、非自主的、或有其他主权上的限制。

    第3条:每人都有生存、自由、及安全的权利。

    第4条:任何人不得被置于奴隶或奴役状态,任何形式的奴隶交易都被禁止。

    第5条:任何人不应受到折磨或残忍的、非人道的或丧失尊严的对待或处罚。

    第7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不受歧视地接受法律的平等保护。在反对违反本条约的歧视和反对煽动这种歧视上,人人都有权获得平等保护。

    第8条:任何人有权在宪法或法律赋予其的基本权利受到侵犯时从国家法院获得有效的补救。

    第9条:任何人不得被任意逮捕、拘留或驱除出境。

    第10条:任何人都有权在完全平等的条件下,接受由独立和公正的法院进行的公正和公开的审判,以决定他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任何刑事定罪。

    第11条:(1)任何人受到刑事指控时都有权获得无罪推定,直到在公开审判中依照法律被证明有罪。其间他应获得所有必要的辩护保证。(2)依据当事人行为发生时的国家或国际法规定,其行为或疏忽不构成刑事犯罪时,任何人不应因此行为或疏忽被判处任何刑事罪行。也不可课以超过当时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

    第12条:任何人的隐私、家庭、住宅及通讯不受任意的干涉,其名誉和声望不受侵犯。任何人有权对上述侵犯获得法律保护。

    第17条:(2)任何人不得被任意剥夺财产。

    第18条:任何人都有权获得思想、信仰和宗教的自由;这宗权利包括自由改变其宗教或信仰,自由地单独或与他人一起公开或私下展示其宗教或信仰的教义、练习、崇拜及仪式。

    第19条:任何人有权自由表达意见和观点;这一权利包括自由地不受干涉地保留其观点和不受限制地通过任何媒体寻找、获得和传授信息与观点。

    第20条:(1)任何人有和平集会、联合权。

    第21条:(2)任何人在其国家内有权平等获得公共服务。

    第22条:任何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获得社会保障,有权通过国家的努力和国际合作,依据每个国家的组织和资源,实现其个人尊严和自由发展个性不可缺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

    第23条:(1)任何人有权工作、自由选择工作、获得适宜的工作环境及失业保护。

    第26条:(1)任何人有受教育的权利,依照成绩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人人平等。

    第28条:任何人有权享有社会及国际秩序使本条约中规定的权利、自由获得实现。

    第29条:(1)任何人要对可以自由和充份发展其个性的社会承担义务。(2)在享受个人权利、自由时,每个人仅受到这样的法律限制:为保护对他人权利、自由的承认与尊重所作的规定以及民主社会中为符合道德、公共秩序及大众福利所作的合理要求。

    第30条:本条约中没有一处可以被解释成含有令任何国家、团体和个人采取或准备采取破坏本条约中所设定的权利及自由的含义。

    (2000年8月26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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