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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加拿大华联总会座谈会奇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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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1月24日】 笔者是一对法轮功深感兴趣人士。一日,忽从“明报”元月16日第8版上看到一则消息:“华联总会维护加中友谊周日办批判法轮功座谈会,地点在多伦多洪门民治党会堂,欢迎各界关心加中友谊人士踊跃参加。”心里又疑惑又惊奇。疑惑的是,据笔者所知:华联与法轮功佛学研究会同属加拿大的一个合法社团,都在加拿大正式注册登记,是谁给华联这个权力去批判加拿大的一个合法社团,尤其是法轮功这个合法社团无论从整体还是个人都未有任何犯罪记录。惊奇的是,居然打出维护加中友谊的招牌,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加,心里佩服华联的胆量,竟把中国文革时的大批判稿到加拿大来了,于是。疑惑、惊奇、佩服之余,于会议日期,笔者一改平日大大咧咧作风,打扮得油光粉面,西装革履,去赴洪门,此举乃尊重洪门与华联也。

话说笔者一到洪门,堂而皇之往里走,忽有几彪形大汉挡住,喝曰:从哪里来。笔者一阵哆嗦:这洪门怕不变成刘邦的那个“鸿门”吧,可咱又没樊刽身边护驾。急忙掏出法宝——明报广告,大声念之。被告之,不能进,要人介绍。顿时心里仅有的一丝佩服变成愤怒,登虚假广告。笔者心有不甘,要知笔者为了美丽“冻人”,要风度不要温度,足足灌了几百斤凉风才走到这里。岂能轻易就走,因此据理力争,正在争执间,忽来两西人警察,大声曰:This is a private meeting and private house。 Go! 咦?什么时候变成私人会议了,向警察求证,警察明确再一次告诉我:他们改成私人会议了。没有见到“明报”再有任何有关批判会只允许熟人参加的补充通知,甚至洪门会堂外连一个临时通知也没见到,只见到了领馆人员成了会议工作人员,多伦多领事也大摇大摆地扭进去了。唉!华联哪,想充大度,却给自己抹了一脸黑!可怜的“明报”也跟着大跌份!

胳臂拧不过大腿,笔者在回家的路上,自然又被灌了几百斤冷风,心里想:不知这车资和精神损失是找华联赔还是“明报”赔,望读者给个建议。无奈俺乃一介寒流,对堂公簿的事情不是咱口袋里掏得起的,看来只有学李大师的“忍”字诀了。

笔者一直幸庆移民加拿大,在异国的土地上挺起腰杆做人,因为加拿大是个民主、法制、和平的国家。但今日赴洪门,笔者恍惚又到中国,尤其是主席台上白纸黑字“批判”二字,笔者以为时光倒流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笔者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是谁给华联批判一个合法社团的权力,华联有这个权力吗?现借贵报提出来,希望华联及读者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以我陋浅的法律知识来想:如果一个团体有犯罪,自会有法律机关来制裁。我在这里真诚的呼吁每一个在加拿大的公民及居民,请维护加拿大的法制法规。尊重法轮功,就是尊重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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