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直报怨,君子之所为


【明慧网2001年1月28日】《论语·宪问》中记载,有人问孔子:“拿恩惠来回答怨恨,怎么样?”孔子反问道:“照你这样,拿什么来酬答恩惠呢?”孔子以为应该以正直来对待仇怨,以恩惠来酬答恩惠。(这是儒家的“恕道”,反对报复,但也不主张曲意隐忍。)

“以德报怨”乃天下至圣,如释迦、耶稣、老子之思想境界方可达到,非凡夫俗子所能企及。而孔子极力提倡的面对怨愤冤屈,出以公平,报以正直,正是有德之人——君子之所为。孔子还说:“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论与·雍也篇》)以孔子之见,人保有正直之信,常作是非之辨,排除险陂之念、诈伪之行、诞欺之语,遂得以安身立命、颐养天年。至于背离正直为人准则的生存,不过是侥幸罢了。可见,正直也是中华传统道德的重要因素。

春秋时期鲁国贤达柳下惠,因为为人处世正直不枉,三次被罢官。尽管历史上很多贤达名士因正直付出了代价,然而,襟怀坦荡、心地磊落毕竟是绝大多数人向往、愿意遵从和努力追求的道德理想,业已成为文化传统,薪火承传,永世不息。康有为评柳下惠罢官说:“直道则必黜,枉道不可行,悠悠千古,竟不出是。但君子终不肯枉道求容耳。”话中有激愤,有无奈,更有矢志不渝、九死无悔的旦旦信誓。

君子怀德,恒久莫变。《中庸》说:“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意即坚守美德,永不离弃。也许,平平淡淡地怀抱一颗方正之心并不太难,难的是在贫困潦倒、颠沛流离的境地以德润身;难的是在生死存亡、危在旦夕的关键时刻守正不挠。譬如面对政治的强大压力,面对无辜的迫害,面对无处可诉的冤屈,必得舍弃一己私利,克服一己好恶,执正义而忍辱,秉和善而不曲,要达到这样的道德要求,何其难哉!惟其难,方显君子人格的高洁。惟其难,方见君子风骨的挺拔。今天,千百万法轮功群众能够“临大节而不可夺”、“以直抱怨”,熔铸光风霁月、松柏后雕的人格风范,非圣贤亦君子,令人思之心悦诚服,荡气回肠。

有道是:“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为与不为,都是一种人生、一种抉择。君子临事,必置于心灵的天平称出是非曲直、善恶美丑,称出“为”或“不为”。为与不为的价值标准正是有德之人与无德之人在精神境界上的分别。正派为人,公道处世,应当成为一切有德之人所共同遵循的生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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