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泽西州伊丽莎白市通过“法轮大法日”的决议


【明慧网2001年10月26日】2001年10月23日,新泽西州伊丽莎白市(Elizabeth)市议会在市政厅召开大会,全体议员一致表决通过了宣布2001年10月25日为伊丽莎白市“法轮大法日”的决议。

该决议由议长帕金丝-奥古诗特(Perkins-Auguste)女士发起。该决议认为:法轮大法因其对改善健康的作用和倡导有益于社会的准则而在全世界广受赞扬;自从1996年传入新泽西州以来,法轮大法帮助了众多的年青人和成年人戒除了酒精、毒品、暴力,转而追求更有意义的生活。

据悉,2001年10月25日,法轮功学员将在伊丽莎白市公共图书馆会议大厅举行免费的法轮大法介绍学习班。

在该日举行的议会大会上,还一致通过了谴责对法轮功学员迫害和镇压的决议。

伊丽莎白市议会通过的决议全文如下:

全体议会决定:

鉴于,法轮大法,也叫法轮功,因其对改善健康的作用和倡导有益于社会的准则而在全世界广受赞扬;并且,

鉴于,自从1996年传入新泽西州以来,法轮大法帮助了众多的年青人和成年人戒除了酒精、毒品、暴力,转而追求更有意义的生活;并且,

鉴于,在公共图书馆,学校,社区中心,公园,和公司等处都设有炼习功法的固定炼功点,并且;

鉴于,2001年10月25日,星期四,将在伊丽莎白市公共图书馆举办法轮大法介绍学习班;为此

伊丽莎白市市议会决定:宣布2001年10月25日为伊丽莎白市“法轮大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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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ANTHONY R. PILLO, R.M.C., 新泽西州伊丽莎白市政府秘书,证明:以上为新泽西州伊丽莎白市市议会于2001年10月23日举行的大会上通过的完整,真实和准确的决议案文本。

市政府秘书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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