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中央社:加港法轮功学员控告星岛日报诽谤煽动仇恨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1年12月23日】(中央社记者王应机纽约二十一日专电)法轮大法信息中心今天报导,一百五十六名加拿大及香港法轮功学员十九日向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庭,控告多伦多及加拿大「星岛日报」诽谤、过失及煽动仇恨,索赔约九百万美元,并要求该报今后不得刊登有关诋毁法轮功的报导,尤其是负面的报导。信息中心表示,「星岛日报」今年九月二十日刊登占一整页篇幅的图片及评论,将法轮功与许多公开报导过的「暴力与主张世界末日的邪教」及「九一一恐怖罪行」混为一谈,并进行诬蔑诽谤。图片及评论在震惊世界的九一一恐怖攻击九天后刊出。

原告中包括数名非华裔加拿大人,其中一百零六人来自多伦多、二十八人来自渥太华、十九人来自满地可、三人来自香港。三名港人加入诉讼,因「星岛日报」刊出一张他们练功的照片。

原告指「星岛日报」刊出的报导会煽动加国国民对法轮功学员产生仇恨感,导致他们成为被攻击的目标,构成仇恨罪案的条件,明显触犯加国法律。原告在控状中指出,由于中共过去及现在都拥有「星岛日报」股权,该报不断对法轮功作出全无事实根据的负面报导。

根据法轮功发表的数据,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超过十万名法轮功学员被长期非法关押,超过二万名学员未经审判被送进劳改营,数以千计精神正常身心健康的法轮功学员被关在精神病院,备受精神及肉体摧残,已证实有三百二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警察虐杀。外国媒体报导,实际死亡人士超过一千人,中共政府内部消息来源承认,实际死亡人数至少一千六百人。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