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恶警遭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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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12月4日】
南昌市公安局犯罪警察暴死

南昌市公安局下属某派出所恶警马XX(姓名不详),40岁左右,对待法轮功学员极为恶劣。他平日身体非常健康,去年他的妻子死于癌症。他继续作恶,11月10日左右喝酒后去洗桑拿,暴死在浴室中。


山西省大同市第二看守所不法所长、副所长相继中年暴毙

山西省大同市第二看守所所长马迎珍,40岁,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一家三口死于车祸。

山西省大同市第二看守所副所长张志勇,42岁,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死于突发心脏病。

马迎珍、张志勇追随江泽民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在狱中的大法弟子一直用善心对待他们,向他们讲清真相,告诉了他们善恶必报的天理,使其醒悟。但马迎珍不但不听反而抢走大法书籍《转法轮》烧掉了,造下了天大的罪业,二人出口狂言,辱骂伟大的师尊,其以身试法,最终遭到恶报。

大同市公安局政保一处处长张继利用非法关押法轮功人员发财,私自向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人员家属要走大量钱财说是放人,开口不少于一万元。象这样知法犯法的公安败类还不止张继一人。谁邪谁正人民群众心中自会明白,希望善良的人们共同抵制邪恶。

告诫大同地区所有参与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人员,为了你们生命的永远,请停止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抑恶扬善,给自己子孙造福。保护一个大法弟子功德无量,迫害一个大法弟子罪恶滔天。醒悟吧,请你们用理智去思考一下所有发生的一切,如其不悟继续干坏事,等待你们的将是永远的毁灭。

记住,善恶到头终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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