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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谋制造自焚案,江泽民视百姓生命为草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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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2月2日】中国大使馆官员:

有关“天安门广场自焚案”,请转告江泽民政府:

视百姓生命为草芥,制造“自焚案”,必会焚自身。

虽然江泽民政府煞费苦心制造了“自焚案”,以使其在镇压法轮功问题上内外交困、四面楚歌的情况下,背水一战,再度掀起反法轮功的高潮。但是,作茧者必自缚。视他人生命为草芥者必遭天谴。

翻开李洪志老师的《转法轮》,里面有这样的话:“炼功人不能杀生”。在《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中曾回答弟子的提问:

“问:那第三个问题就是书里边说到杀生问题。杀生是一种很大的罪业,一个人他自杀算不算罪呢?

答:算罪。现在这个人类社会不好了,什么千奇百怪的事情都出现了。……人的生命是有安排的,你破坏神的整体全局的顺序,通过你做的对社会尽的义务,人与人之间有这样的关系连带着。死了,那么整个这个顺序是不是打乱神的安排?你给他打乱了他不放过你呀,所以自杀是有罪的。”

既然李洪志老师不让学员自杀或杀人,那么江泽民政府就只有开动它的造谣机器去造谣了。

中国的国家安全局有这样的机构:专门制造谣言。

江泽民政府制造的谣言丰富而邪恶,诸如“香山自杀”、“上千人自杀”、“天安门自焚”等,其用心何在呢?就象它手下的打手们所称的:“打死白打,说你自杀”。因为只要人民轻信它们的谣言,它就可以大开杀戒,而无所顾忌。还可以煽动不明真象的群众仇恨法轮功。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

可是这种邪恶的如意算盘却是打错了。对江泽民政府的造谣诬陷,先不说千万法轮功修炼者必知其险恶用心,更有千万看过法轮功书籍、了解法轮功的人士,深知法轮功人士必不会做出残酷对待生命的事情。而自焚案中多处的漏洞、疑点(请看所附文章:天安门广场自焚”疑点大全),更让人看到江政府导演的闹剧的拙劣。

无论现在和将来,陷害他人者必将受到应有的报应。

我们奉劝那些江泽民的帮凶们,尽快认清不惜制造自焚案,陷害善良民众的江政府的本质,弃恶从善,不要跟江泽民一条道走到黑。否则,你们也终将偿还你们所做到一切。

玩火者必招自焚也。

(华盛顿DC法轮功学员)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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