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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中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协定必须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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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3月3日】国际特赦组织于2001年2月28日发表新闻发布公开文件,标题为:中国: 经济, 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协定必须成为现实

(国际特赦组织新闻发布-公开文件,2001年2月28日,AI Index ASA 17/007/2001 - News Service Nr. 37
中国: 经济, 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协定必须成为现实
China: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treaty must become a reality)

国际特赦组织说,中国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是中国充份走入联合国人权系统的受欢迎的一步。“但是对于第八条,即自由组织工会的权利的保留,是非常令人失望的。”

官方新华社报导说按一个人自己的意愿组织工会的权利需受劳动法的制约。

“公众关注的焦点现在必定会放在此公约当场(发挥的)作用上;中国的个人和团体能享有多少这项公约所保证的权利或有多少表达他们对政府遵守公约的意见的自由。”

现在许多人仅仅因为行使和提倡公约规定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而被监禁。这些权利包括:组织自由工会的权利,罢工的权利,或仅仅是围绕生计问题发表意见和组织活动的权利。有些人被送入劳改营接受再教育或被强迫关入精神病院。以下列举数例。

国际特赦组织说:“作为一种愿意付出努力的姿态,政府应该释放因行使公约中规定的权利而被监禁的人们。”

中国当局也应该立刻批准和此公约配套的关于公民和政治权利的公约--『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案例 - 经济, 社会和文化权利:

张山光(Zhang Shanguang),40多岁,前教师和劳工活动家,1998年7月21日被拘禁,1998年12月27日在一个秘密审判中被以“非法向境外的敌方组织和人士提供情报”罪判刑10年。指控他的证据包括自由亚洲电台对他的一次个人采访,因采访中他提到湖南的农民示威等事件。张是当地“保护下岗工人权益舒普(Shu Pu)联盟”的创始人,在他被捕的时候正努力注册该组织。张山光被关在湖南第一监狱。据报他曾被单独关押好几个月并患有严重肺病。在2000年,尽管健康状况恶劣,他仍带着脚镣被强迫进行重体力劳动。

周伟(Zhou Wei),69岁,辽宁沈阳人,共产党干部,1999年5月6日被逮捕,在没有被司法部门正式起诉和审判的情况下送入劳改营接受改造2年。他自1995年起参加向当地政府的抗议和请愿运动,谴责政府的腐败以及未履行照顾工人、农民和退休人士的职责。

徐坚(Xu Jian),40岁,来自内蒙古包头市的律师。现在赤峰监狱服刑4年。徐于1999年12月被逮捕,在试图建立一个独立的劳工组织和与国外劳工活动家联系之后,于2000年7月18日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推翻国家政权”罪判刑。在被捕之前,他曾协助两家国营大企业的下岗工人要求赔偿,在提起诉讼上给他们提供法律援助,鼓励他们运用中国劳动法和工会法。

何超辉(He Chaohui),40岁,湖南省琛州劳工活动家,1999年8月24日被判刑10年。他于1998年10月被捕并被指控“非法向国外组织提供情报”“威胁国家安全”。

他是前琛州铁路局的工人,据说他曾参加1997年和1998年琛州下岗工人的罢工和示威,并向国外组织透露罢工的详情。何超辉于1989年曾因参加湖南的工人自主联盟的活动而被判刑2年。

曹毛冰(Cao Maobing),47岁,前江苏省富宁县丝厂的电工,因在持续一年之久的劳资争议中,就无偿裁员和未支付的退休金问题,包括国家津贴的消失问题,代表工友们争取利益而于2000年12月15日被拘留,自此被关押在盐城第四精神病院。据报导,官方曾数次警告曹,如果他继续为其工友宣传和组织活动就会冒被如此关押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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