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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纽约州参议员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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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5月11日】2001年4月19日

江主席:

我写这封信的目的是支持世界上和中国国内无数选择修炼法轮大法的人们。当我得知在你的指挥下法轮大法的修炼者受到迫害,法轮大法书籍被焚毁时,我感到十分的痛心。

我恳请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停止对法轮功修炼者的一切迫害。这些修炼者面对迫害仍坚持其信仰的勇气是值得钦佩的。

你对这个要求的采纳将会令许许多多要求信仰权利的和平的人们恢复正常生活。


真诚的,

托马斯 K.顿
美国纽约州议员

副本送交:
美国总统乔治W. 布什
联合国高人权委员会首席专员玛丽· 罗宾逊女士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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