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游行受警方保护其他人士不得乱挑衅


【明慧网2001年5月9日】星岛日报报导,五分局局长罗富昨(三)日下午在警民会上指导出任何团体在申请及获得五分局所发出之游行许可执照后,即可在五分局辖区内作有秩序之游行,其他人士应尊重五分局所发出之游行执照,不能任意冲向游行人群,向游行队伍作挑衅,若遇有此情形,当值警员可拘捕肇事者,带返警署发落。

罗富局长是针对日前法轮功在华埠的街道游行时,遭一小伙自称华联总会的代表所挑衅。

罗富局长指出华人社团联合会当日获得在华埠六个地点使用扩音器喊话的许可,但当日竟有人在许可之范围外叫嚣,其中并有人尾随游行队伍向游行的“宗教”人士挑衅。

他指出,美国是自由民主的国家,因此必须接纳不同的宗教及政见游行人士有受保护之权利,因此任何人必须遵守游行规则。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9/108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