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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外交事务与贸易部给学员的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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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6月20日】
2001年6月4日
收信人名称地址略

亲爱的李先生,

谢谢你就19名澳洲公民(包括你自己)2001年5月6日和7日在香港被拘留遣返之事给唐纳(Downer)先生、威尔克先生(Vailc)和帕特森(Patterson)议员写的信。我受托代表他们给你复信。

澳洲政府非常严肃地对待其保护海外公民的领事职责,并以关注的态度查看澳洲公民在扣留中受到虐待的宣称。根据你信中所列的那些人提出的虐待申诉,澳洲总领事馆已经向香港当局提出了他们的申诉。

正如承认其它任何外国司法管辖权一样,澳洲政府承认香港政府对非公民的出入境问题有做出自己的决定的权利。从这一方面来说,我们明白法轮功学员五月初在国家主席江XX访港参加全球财富论坛期间举行的抗议给香港当局带来了敏感性,需要小心的处理。尽管如此,我们认为至关重要的是,香港政府应该避免任何违背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的行动,而这些自由是受到香港基本法的保障的。毫无疑问,我们将继续就这些问题与香港当局进行对话。

你诚挚的,

戴维・奥拉瑞(David O'Leary)
东亚分部助理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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