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外交部长秘书就法轮功学员人权受侵犯一事的回信


【明慧网2001年6月6日】编者注:本文是爱尔兰外交部长的私人秘书给爱尔兰都柏林的一名仅仅修炼一个多月的法轮功修炼者的复信。

外交部长办公室
都柏林

卡姆·魁恩先生
2001年5月29日


魁恩先生,

收到你就赵明先生的案子写来的信,外交部长布莱恩·考文先生要我向你致谢。

部长与你一样关注中国政府对法轮功修炼者的处理问题。他与他在欧洲联盟的伙伴一起向中国当局表达了这些关注并呼吁他们尊重个人的人权。我们已经强烈要求他们依据中国已经签字了的联合国公约所规定的原则行事,尤其是遵守那些与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和结社自由相关的原则。最近,欧盟与中国之间于2月22日-23日举行的人权对话期间,我们还就法轮功运动的一些成员的被逮捕和被判重刑问题表达了关注。这种对话是我们愿意采用的推动改善人权状况的渠道,我们认为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仍然要通过这个渠道进行努力。

欧盟将要通过对话寻求人权进展的具体领域包括尊重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和信仰自由的行使,无论公开还是私下,并尊重所有囚犯的基本人权,包括那些因属政治反对派、非官方宗教协会或象法轮功这样的其他运动而被逮捕的人们的基本权利。

部长希望向你保证,政府将积极努力以促成中国对人权的全面遵守。

你诚挚的,

布瑞芬·欧’瑞利
私人秘书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6/118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