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闫修忠在绥化看守所被迫害致死一案的相关责任单位及电话


【明慧网2002年1月21日】黑龙江省勃利县大四站镇双兴村大法弟子闫修忠,男,52岁,2000年3月因写信给副县长李国福讲明大法真相,在家被恶警非法抓走,并被非法罚款2000元。2001年3月再次被恶警从家中抓走,后被送进绥化劳教所。于2001年10月20日绝食抗议非法劳教,10月29日离开人世。

勃利县公安局:464-828-0414
勃利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孙成义
勃利县大四站镇派出所所长:范春英(男):464-843-1488
绥化市劳教所:455-835-3860
杨金禄──绥化市劳教大队长
绥化市劳教所一中队:455-835-3860转8043
曾庆军──绥化市劳教所中队长
刁雪松──绥化市劳教所干警
郭德──绥化市劳教所干警
绥化劳教所管理科──455-8353-860-8031
勃利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464-853-1897,七台河和勃利区内可拨打:160-6609
地址:黑龙江省勃利县学府路10号,Email:blxzffz@sohu.com
邮编:154500
张世玉──勃利县委书记
张福兴──勃利县政法委书记:464-852-2732
邓国文──勃利县政法委副书记:464-852-4257
胡涛──勃利县政法委副书记:464-852-4257
赵广有──勃利县政法委办公室主任:464-852-4257
https://202.97.251.65/zfjg/zfjg.htm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27/18158.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235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