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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议会议员在欧洲议会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的发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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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12月22日】

欧洲议会议员在斯特拉斯堡法轮功新闻发布会上的发言

以下是欧洲议会议员2002年12月19日(星期四)中午在斯特拉斯堡市(Strasbourg)欧洲议会前举行的法轮功新闻发布会上的发言。

早上好,女士们、先生们,今天我很高兴在这里参加这次法轮功的请愿活动。我应该告诉大家,我是来自英格兰东米德兰的欧洲议会议员,也是英国保守党党员。我也是欧洲议会东南亚代表团成员。我去过那里许多次。我曾于1972、1973年在香港工作,而且从那时起我一直定期造访香港。

我非常关心宗教自由问题,不仅仅为法轮功,也为世界上其他宗教。例如我一直在印度尼西亚处理马拉卡(Malacca )群岛迫害基督徒的问题。我非常关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问题。因而我也在今天的请愿中有与你们一样的忧虑,香港23条立法建议有把镇压带到香港本地的危险。很清楚,在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遭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江氏]政府的虐待。我们当然都很担心会有这样的危险把虐待和镇压行为扩展到香港。我听到香港政府官员保证说这些措施与其他自由民主国家的类似措施没有什么不同,它们将由香港法庭释法,因此我们不应该有理由忧虑。我很高兴得到这些保证,但我想我们都不得不担心,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镇压的方式选择利用23条,那么他们能够把镇压从大陆伸展到香港,而且那会否定我们希望维持的“一国两制”协议。

我也非常关注来自香港的报导,例如,基地设在香港的一些国际投资人,国际银行感到23条会危及银行商业秘密,结果会考虑撤离特别行政区。当然现在的香港依赖其商业的成功,依赖其法制,依赖在港国际公司、国际投资人的信心。因此我要呼吁香港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尊重香港“一国两制”的模式。

我要呼吁香港政府保证在香港维护表达自由、宗教信仰与实践的自由。而且也许最重要的是我想借这个机会呼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中国停止迫害少数民族和所有法轮功学员。整个世界尊重人权的时代到来了,如果中国希望被接受为一个现代国家,那么它需要注意我们在欧盟及世界上其他许多国家享有的人权标准。真的非常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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