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听真相 世人观念转;无私传真相 弟子救众生


【明慧网2002年2月12日】
  • 1.大法已在世人心中生根

  • 2.“给真相资料我高兴,我愿意看”

  • 3.“我回家一定帮你宣传法轮功”

  • 4.“欢迎你下次再来给我们讲”

  • 5.“我要好好了解了解法轮功”

  • 6. “看了展览,我唯一的感受是无限敬佩”

  • 1.大法已在世人心中生根

    一次买水果时,我向摊主讲真相,她告诉我,与她相识的一个同行特别相信法轮功,每次她收到传单都给这个同行(因摊主不识字),这个同行自己还经常到卖东西的车上找真相资料看(说话间这个同行高兴地拿出她当天找到的一份传单让我看),她平时待人接物也按她知道的法理做,从来不骂人。由此可见大法已悄然在人们心中生根,心有善念的众生明白的一面都渴望成为被救度的生命。


    2.“给真相资料我高兴,我愿意看”

    一天我的书包接链有一点儿小毛病,到我熟悉的一个摊位上去修理,修好后要付钱,摊主说:“这点儿小毛病,不要钱,给钱我就不高兴了。”我说那就送给你一份大法真相资料,摊主回答:“给真相资料我高兴,我愿意看(过去我经常给他弘法)。我们老家炼功人可多了,每个电线杆上都有大法的标语,我看见打心眼里高兴,你们大法快正过来了。这几天电视又开始说法轮功了,老百姓没有人相信它了,整人家法轮功那么狠,为什么不去整那些个贪污腐败和黑社会呢?现在老百姓多苦啊,俺老家要办什么医疗卡,每家交7万元,毛主席领导那会儿看病不要钱,现在要交这么多钱,上哪弄这么多钱?人家法轮功身体健康不用钱,还不让人家炼,真不讲理。”


    3.“我回家一定帮你宣传法轮功”

    到一摊位买肉时,对卖肉的小伙子讲真相,小伙子很善良,耐心地听我讲,最后我告诉他把真相告诉亲朋好友,并希望他的全家有一个美好未来,他说:“谢谢。你放心吧,我回家一定帮你宣传法轮功!”

    通过此次洪法以后,我再遇到洪法对象时,讲完真相后告诉他们:目前大法弟子冒着生命危险讲真相,就是希望更多的人能够有美好的未来;还希望他们春节走亲访友别忘了告诉自己的亲人、朋友“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这就是在做好事,就是救人的事。一般对方都愿意接受。不要小看这几句话,可能效果是不可估量的。


    4.“欢迎你下次再来给我们讲”

    到菜场买菜,正好买菜的人不太多,几个摊位的小贩在一起聊天,我趁机给他们讲起了大法真相,5、6个人围了一个圈认真地听我讲,并问了一些他们不明白的问题,如:吃药、天安门广场自焚和最近北京傅怡彬杀人案等,我都一一做了解答,并讲了一些大法的法理和我个人的修炼体会,他们很愿意听,临行前我祝他们每个家庭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但前提是对大法一定要有个正念,知道法轮大法好才行。他们说我们知道了,欢迎你再来给我们讲。我真感到欣慰,又有人明白了部份真相(我自己感觉这样面对面讲,效果比发资料要好)。


    5.“我要好好了解了解法轮功”

    本人有一位多年不见的老师,我设法找到了他。为了这次谈话,60多岁的老人骑单车一小时,赶到约定地点(我希望每一个与我接触过的人都有缘通过我能知道大法真相,目前正在这样做)。这位老师是60年代初的大学生,博学多才,在教育界小有名气,人称“老夫子”。见面后我们开门见山谈起法轮功,他说“这法轮功可不一般,西起新疆,东至黑龙江,南起渤海,北至东三省,遍布祖国大江南北,洪传世界各地,不分种族国界,从小孩到老人,从没有文化的家庭妇女到有几个学位的科学家,各行各业修炼人员之多、范围之广真让人刮目相看。只知道参与的人多,但到底怎么回事,我不太清楚。”我用了2个小时的时间,把从我修炼开始一直到两年多受到的不公正对待、以及大法弟子在全国受迫害和大法在全球洪传的盛况一一告诉他,使他对大法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谈话结束时他说:从你的整个谈话情况分析,你的语言表达能力很好,逻辑思维清晰敏捷,这绝不象电视上宣传的那样,我真得好好了解了解。我让他看了《转法轮》第七讲有关杀生的章节、和师父新经文《法正人间预》,他捧起师父的新经文认真读了两遍。临走时我又送给他一些真相资料。

    我想这两个小时绝非白花,他明白了还可以给他的家人、朋友、学生讲──他从教几十年,早已是桃李满天下,也许更多的人能够知道大法的真实情况。


    6. “看了展览,我唯一的感受是无限敬佩”

    我单位组织观看诬蔑大法的展览,为凑人数,临时抓了几人冒充处级干部,以便完成任务。一位同事观后对我讲:“看了展览,我唯一的感受是无限敬佩。为什么呢?据介绍,在国外,有许多有成就、高学历的人修炼法轮功,并罗列了一串名单,都是博士、或清华之类名牌大学毕业的,在所学专业有造就的人。还讲了明慧网的密码有上千位数字,如若解密,就是专家也需两年的时间。法轮功人真了不起、真厉害!”我由衷地笑了,为她的清醒,为她的理智。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2/248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