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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泽西东如瑟福特市通过决议谴责对法轮功的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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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2月22日】

第22号决议案
市议会委员 瑟瑞斯 (Ceres) 提议
市议会委员 瑞夫坦恩 (Ravettine) 附议
全体通过

鉴于法轮功是一项以吸收能量来保健的灵修方法,也是一种和平的生活方式;

鉴于过去两年来中国的法轮功修炼者被诬蔑为XX,被迫害、监禁、毒打并遭受非人折磨;

鉴于以上所述仅仅是人们在世界上其他国家所受虐待及迫害的一个实例;

鉴于2001年12月法轮功代表出席了市长与议员会议,指出不仅中国的法轮功修炼者遭受迫害,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也难以幸免,以此唤起市长及议员的关注;

鉴于美国国务院谴责中国政府的行径,敦促中国尊重思想、良心及宗教自由,并允许所有在中国境内与境外的人士能够自由地信奉其宗教信仰。

鉴此,东如瑟福特市市长和市议会通过如下决议:

1。我们全力支持那些以和平的法轮功学员为榜样的人们,全力支持全世界信奉自己信仰的人们,他们不应因个人的选择而受到中国政府或其他政府的苛刻和残忍的镇压。这是本政府机构的一致意见与意图。

2。经确证的决议副本交予法轮功代表,并分别呈送尊敬的国务卿考林.鲍威尔、美国参议员约翰.考辛(John Corzine)、美国参议员罗伯特.托里赛利(Robert G. Torricelli)

鉴证
我在此证明以上决议于2002年1月8日在东如瑟福特自治市议员会议上正式通过。


东如瑟福特自治市丹尼尔.密西(签名)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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