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2002年4月22日大陆综合消息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2年4月22日】
  • 长春300多名大法弟子被关押在朝阳沟劳教所 多人被打致残

  • 黑龙江北安市公安进行大搜捕,数名大法弟子被抓

  • 大连两名大法弟子被中山分局绑架

  •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正好来摄像说你自杀”

  • 吉林市一女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 法轮功学员不畏邪恶讲真相 

  • 海南大法弟子袁薇被非法抓捕 望相关学员注意安全

  • 佳木斯匪警撬门入室 无理抓人抄家

  • 锦州大法弟子刘凤梅被非法抓捕、抄家

  • 抚顺市教养院的恶警、犯人毒打大法弟子的事实

  • 湖北省汉川市几位大法弟子被迫害的情况

  • 警惕四川自贡市诈骗大法弟子钱财的邪恶之徒

  • 辽宁省开原市恶人榜

  • 湖北武汉青山区恶人榜

  • 中国驻外使领馆奉命加强海外特务活动

  • 长春300多名大法弟子被关押在朝阳沟劳教所 多人被打致残

    吉林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关押300多名长春真相电视事件之后被疯狂抓捕的大法弟子。恶警们对他们用电棍电、用铁丝抽打后再往伤痕上浇盐水,然后再用铁丝打,大法弟子们被打致残多人。恶警强迫法轮功学员写“五书”,并让大法弟子按上边下达的文件内容骂大法师父,对不放弃修炼的大法弟子百般折磨并且不让家属探视。现在“到期”也不释放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

    天警世人:4月17日长春地区下了一场大雪,19日又大风、沙尘突起。请看到此消息的同修们一同发正念铲除长春及朝阳沟劳教所的邪恶势力。

    2002年3月10日长春市孟家派出所恶警非法闯入大法弟子家中,问炼不炼了,如炼就带走非法劳教,说不炼的还要按它们的话骂法轮功创始人。警察干的这些事让见证人不由想起“缺德”和“邪恶”二词。


    黑龙江北安市公安进行大搜捕,数名大法弟子被抓

    黑龙江省北安市公安局、610大搞恐怖行动,对大法弟子进行新一轮迫害。4月18日晚公安对他们名单上的大法弟子进行全市大搜捕,当晚数名大法弟子被抓,十余名大法弟子被迫流离失所。19日清晨,一资料点被恶警发现,室内两名大法弟子以强大正念从五楼窗户跳下,安全离开。望北安地区全体同修提高警惕,齐发正念,铲除邪恶。


    大连两名大法弟子被中山分局绑架

    2002年4月13日,辽宁大连市金州区两名女大法弟子被中山分局绑架,抢走一体机一台、电脑一台及两台打印机、墨盒及其它一些物品。在此正告中山分局:“对大法行恶者下无生之门”,莫要再跟着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善良。

    望大连大法弟子在正法工作中理智地排除干扰,相互配合、协调好,并注意安全,加强学法和发正念。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正好来摄像说你自杀”

    2002年4月7日,武汉市桥口区额头湾洗脑班全体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集体绝食,抗议悬挂在活动室内的造谣污蔑大法的宣传画,目的是挽救更多善良的群众和被谎言蒙蔽而助纣为虐的“工作人员”。然而他们却遭到残酷的迫害,恶人粗暴无理地将每个大法弟子关起来。一位大法弟子对他们的非法行为表示抗议,却遭到他们更粗暴的对待,要将她拖到楼下无人住的地方关起来。该洗脑班头目谢某说:“你们绝食死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正好来摄像说你自杀。”在这种情况下,大法弟子仍然善意地向对方劝善。


    吉林市一女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 法轮功学员不畏邪恶讲真相 

    一、尽管吉林省吉林市恶人极力封锁真相资料的传播,大肆抓捕大法弟子,但无私无我的大法弟子不畏邪恶,继续舍尽一切救度世人。近日,吉林市居民楼里再一次出现真相光盘。

    二、吉林市昌邑区一大法弟子夜间做真相被恶警雇用的蹲坑地痞非法抓捕,日前被非法送往长春女子劳教所关押。该大法弟子的家属被逼缴纳很大数额的罚款(恶警严禁他们对外人讲,故而具体数额不详)。该地痞因此而得了一笔可耻的“奖金”。随着越来越多善良的人们渐渐清醒,邪恶只能以利益诱惑那些流氓、地痞来迫害大法和大法修炼者,从中牟取私利,鱼肉百姓。


    海南大法弟子袁薇被非法抓捕 望相关学员注意安全

    海南博鳌亚洲论坛前夕,恶人又对大法弟子进行了疯狂的大搜捕,海南大法弟子袁薇被绑架。当时有四十多个恶警包围其住处,袁薇不配合邪恶,恶警强行破门而入。袁薇被带走后,几个恶警还在袁薇家里吃住了几天几夜,企图抓捕前来她家的其他大法弟子。望与袁薇有联系的大法弟子注意安全。


    佳木斯匪警撬门入室 无理抓人抄家

    黑龙江佳木斯市自4月9日大搜捕以来,已有100多名大法弟子被抓。恶警现在更是不择手段,用万能钥匙或雇撬门压锁的常人闯入法轮功学员家抓人、抄家,并在学员家继续蹲坑抓其他学员。还有的当时家中没人,他们就把门弄开后,在屋里等着,来人就抓。


    锦州大法弟子刘凤梅被非法抓捕、抄家

    2002年4月8-9日,辽宁锦州各单位先后传达了江XX的迫害密令,在国际人权会议即将召开之际,江XX再一次将迫害升级,密令“抓一批,关一批,杀一批。”

    4月10日上午10点多,锦州当地派出所和公安部门开始抓捕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刘凤梅到一不修炼的同事家去串门,被跟踪。跟踪者徘徊在她的同事家门口,同事问他们有事没有,他们说没事,同事也没在意。过了几分钟,突然闯进十多个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强行抓走刘凤梅。不一会儿,又返回到那位同事家,进行搜查,只找到了刘凤梅掉在她家的房门钥匙,然后这些警察在没有搜捕证,也没有通知刘家人的情况下非法抄了刘凤梅的家。等刘家人回家吃午饭时,发现房间内一片狼藉,东西扔了一地,家里两台彩电(一台是她丈夫正在给别人修理的)、一台录放、随身听全部被匪警抢走。就在当天,另有两名外地大法弟子也被强行抓走。


    抚顺市教养院的恶警、犯人毒打大法弟子的事实

    在辽宁抚顺市教养院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程元龙,因身体不适炼了一下功,就被恶警毒打,从三楼打到二楼,关禁闭5天,戴手铐在门上白天晚上站着。有四位大法弟子只因说了一句“怎么随便打人呢?”就被看管大法弟子的犯人打得满身伤,脸被打破、眼睛充血。其中一个大法弟子叫刘少昌的60多岁,当天下午又被大队长吴伟(音)用皮鞋狠狠地踢并恶狠狠地骂。犯人班长陈卫东逼着他们一天内把犯人守则45条背下来,随时随地让犯人打大法弟子,不准说话,上厕所有犯人跟着。

    4月6日,有个女大法弟子神奇地走脱,恶警们硬逼着让班里其他法轮功学员说怎么跑的,并用各种酷刑折磨大法弟子一下午。


    湖北省汉川市几位大法弟子被迫害的情况

    陈爱平:2001年3月在武汉所租住处无故被抓,汉川市公安局将其非法关押于第一看守所。至今一年有余,仍不放人。陈爱平的爱人南军因送真相资料同月被抓,非法关押5个月罚款后才放人。在此期间其10岁的儿子无人照看,不能上学。

    张婆:70多岁,2000年2月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大半年。2001年7月份因发真相资料被恶人举报,关押在汉川市第一看守所至今。现已在看守所绝食抗议迫害多日,前几天被送往孝感市精神病院检查,血压高的惊人,已诊断为危重病人。看守所怕出人命多次要求610放人,但610至今未放。张家中还有70多岁的呆痴老伴无人照管。

    彭玉梅:50多岁,原汉川市辅导站站长。2000年12月去北京上访被抓,后被非法关押一年多。放回不久,公安又无故抄家,又被抓到汉川市第一看守所,关押至今。

    汉川市610办公室        电话:8283610
    汉川市610办公室主任王双喜   电话:8388095
    汉川市城北派出所所长翁楚山   电话:8382765
    汉川市城关派出所        电话:8282574
    汉川市城西派出所所长胡华庆   电话:8288487
    汉川市政法委副书记夏宇星    住宅电话:8284121
    汉川市公安局副局长夏伟     住宅电话:8285552
    汉川市公安局原政保科长现国安大队副队长刘继强  政保科电话:8288599
    现政保科长汪新龙(恶人)   电话:8384263
    汉川市新河派出所副所长陈永安(恶人) 电话:8410441 


    警惕四川自贡市诈骗大法弟子钱财的邪恶之徒

    严大庆,四川人,以印大法书为名骗取大法弟子钱财,导致自贡市8名大法弟子被抓。望四川大法弟子谨记大法修炼“以法为师”的原则,发正念铲除破坏大法的邪恶。


    辽宁省开原市恶人榜

    辽宁省开原市公安局政保科警察,苏军正,此人迫害大法弟子手段残忍,心狠手辣。铁岭昌图的大法弟子李洁被他用湿毛巾往脸上抽,用鞋底打她嘴巴子,致使嘴唇被打出一个窟窿,四天粒米未进。苏军正用拳头打得李洁额头、胸前都起了包,一个多月还没下去。他还让大法弟子跪在地上进行体罚等。


    湖北武汉青山区恶人榜

    易向东(男):冶街派出所警长
    王斯宽(男):原青山宣传部副部长(区610负责人),现园林局党委书记
    吴兴裴(男):原青山区司法局副局长610负责人,青山区邪恶封闭班负责人。


    中国驻外使领馆奉命加强海外特务活动

    据了解,中国驻外使领馆官员(二把手)不久前均被招回大陆,奉命回到各自所驻国后加强对当地法轮功的“渗透”,并伺机利用法律制造事端。

    近日有证据表明,从台湾去菲律宾的华侨廖宪平先生便受了邪恶势力欺骗,利用和法轮功学员的交往,四处收集所谓法轮功“资料”。希望各地大法弟子及时注意这种现象,在今后的正法中在法上认识法,办事更加理智、智慧、严谨,以免无意中为邪恶干扰正法提供方便。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25/21333.html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