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轮功学员发布新闻公告 将在法庭上否定当局“袭警”诬告


【明慧网2002年6月18日】6月16日,香港法轮功学员发布新闻稿给各媒体,就中联办外和平静坐被警方检控一事发表声明,原文如下:

香港警方检控在中联办外和平静坐的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将于6月17日早上在西区裁判法院开审。十六名被告的法轮功学员坚决地否定当局的诬告,并将在法庭上讲清真相

这次带有政治迫害色彩的审讯受到自由开放世界政府及民间团体的关注。据悉瑞士政府将会派员在庭上观察。包括国际人权协会瑞士分部(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Human Rights ─ Swiss Section)、瑞士基督徒反酷刑斗争组织(ACAT-Switzerland)在内的一些国际人权组织也已致函香港特区政府,与法轮功学员一道,促请撤销对十六名无辜学员的控罪。

十六名被检控的法轮功学员为瑞士的Erich Bachmann、Roland Isenschmid、林维国、Simone Claudia Schlegel-Grunenfelder,以及居于香港的徐慧敏、周胜、林志科、李珍妮、刘惠卿、刘玉玲、卢洁、曾巧婵、谢丽婵、曹志仙、杨美云等。他们今年3月14日在中联办正门外宽阔的人行道上进行小规模的和平请愿,抗议江泽民政权残害大陆的法轮功修炼者以及呼吁紧急救援,却被香港警方以“阻街”为借口,施暴抬走,其后更被无理检控以“阻街”(十六人)、“阻差办公”(九人)与“袭警”(三人)的罪名。当中“阻差办公”一条,更在开审前由原先控诉其中三人加码为控诉其中九人。

香港法轮功学员指出:这是江泽民专制集团利用中国大陆境外的警察与国家机器压制与迫害海外的法轮功民众的又一起事件,就如刚发生在冰岛,以及较早前在俄国、德国等地发生的那样。不过,中国极权者对当地政府施加的压力,在香港比在海外其他地区来得更加直接。

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法轮功学员一如其他香港市民,享有言论、集会、信仰等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侵犯。他们在中联办外和平理性、庄严有序的请愿活动,合情合理合法。然而,香港当局对他们暴力拘捕与构辞检控,却显然来源于大陆当权者与其代理人的施压,而不是根据客观事实与法律依据。这次行动,严重地侵犯了和平请愿市民的人权与尊严。

众多事实表明,江泽民专制集团向境外输出对善良民众的镇压与迫害,采用了向政府机构施压、秘密监视与盗窃情报、买凶捣乱、造谣惑众煽动仇恨等等不可见光的手段,已经对自由开放世界尊崇人权法治的社会造成深远的危害,也在严重侵蚀和瓦解着香港在“一国两制”下享有的高度自治。香港这桩案件,正考验着素以独立公正著称的香港司法制度,考验着中共承诺于香港与世界的“一国两制”。

法轮功学员呼吁全世界支持和平正义的国家、民间机构与善良民众关注事态的发展,及时帮助香港特区政府纠正错误,恢复公正,挽回已经造成的负面影响。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8/319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