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害己 招来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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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7月31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华村主管迫害法轮功者刘志洋遭报

刘志洋在鹤岗市新华镇南华村镇政府主管迫害法轮功,去年秋天,他发现村里的大法弟子准备上鹤岗市去要回被无理扣押的保证金,就报告新华派出所将大法弟子截回并搜身,将两名大法弟子送进看守所,另两名罚款一千元才放人,听说他因此还升了级。今年4月他又带领新华恶警去内蒙抓同村大法弟子宫再强,因走错路线没抓着。回来后于4月28日在镇政府回村的路上,骑摩托车摔到路边,因流血过多昏迷进医院抢救。出院后,他见到大法弟子宫再强的爱人扭头就跑,村民们都说,这是做了亏心事,知道自己遭报了。



吉林省榆树市培英街派出所警长刘勋政遭恶报

吉林省榆树市培英街派出所警长刘勋政,在江罗流氓恐怖集团谎言的欺骗下,对大法弟子犯下了罪行,他在邪恶指令的驱使下,多次对大法弟子进行骚扰、恐吓。现已遭到恶报。

2002年6月中旬,他骑摩托车带着他的妻子,在榆树市内的一个十字路口,被一辆货车将他们二人撞飞四、五米远,人事不省,在抢救时只能嘎巴嘴,现在还在住院救治。

作恶者,必遭报,只是争迟与争早。天理不由人,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犯下罪恶的人必遭天谴。遭恶报之时,就是规劝你悔改和还债之机,大法弟子们善心盼望被谎言蒙蔽者能摆脱邪恶的控制,去除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的恶念,停止作恶、回头弥补。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11/25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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