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法轮功学员致香港法官的信


【明慧网2002年8月12日】

尊敬的法官先生:

我们是澳门法轮功学员。香港、澳门一水相连,曾称港澳同胞,现相继回归,共享一国两制,有50年不变的承诺。两地命运息息相关,有共荣同辱之连。现香港警方对法轮功学员的诬告案,实属政治迫害。澳门学员甚为关注,深感身在其中,故学员们自发地陆续到香港法庭聆讯旁听。

法轮功遵循真、善、忍原则,是性命双修的功法,使学者道德升华,心性提高,没有任何政治诉求。深受世人喜爱,现有50多个国家人民修炼受益,并荣获多国700多个褒奖。对任何国家、民族有百利而无一害。可是疯狂的大陆独裁者江泽民实行残酷迫害,并强行向港、澳政府施压,破坏一国两制,又妄图把邪恶扩展向全世界,德国、冰岛事件可见一斑。

3月14日16位法轮功学员在中联办前和平请愿,抗议江泽民滥杀无辜,却被警方用暴力非人道的行动抓捕,使学员受伤,港警还恶人先告状,以“阻街”、“袭警”等罪名起诉法轮功学员,制造了这起政治迫害事件。

中联办正门前,宽约10米、面积超过140平方米,而请愿学员仅占7平方米,即使10余人并行都没问题,而当时又行人稀少,根本不存在阻街问题。

前几天参加法庭聆讯旁听,从播放的录影及证人的答辩中获知:

1、警方向学员发出警告时:A.叫学员马上离开160号中联办正门,B.可以到中联办旁162号位置,继续请愿。实际上162号处没有160号处宽广,人流大致相同。若162号处不阻街,那160号处更谈不上阻街了。(辩方有相片作证)

2、警方一直允许中联办后门马路对面人行道上10人以下的请愿活动。该人行道一米多宽,人流较多,学员有秩序的请愿也不阻街,相比之下,160号不知宽广多少倍,人流又少,警方竟以阻街起诉,真不可思议。

3、袭警罪名更荒唐。警方以数倍法轮功学员的警察,用非人道的动作,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暴力抓捕和平请愿的学员,使多名学员受伤,警方却反咬学员袭警。中国有则寓言── “羊与狼的故事”,妇孺皆知。香港警方中别有用心的人,效狼为恶,屈从强权的压力,丧失善心良知,恶人先告状,迫害法轮功学员。警察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应坚持正义,为社会安定的支柱,万勿助纣为虐,执法枉法,破坏法制,损害一国两制。

香港电视曾多次播放“包青天”,包公不畏权贵、不怕强暴,千古留名。香港乃法制社会,司法应独立、公正。望法官秉公执法。本案表面是警方诬告,而实质是江泽民一伙的政治迫害。请法官明鉴,还为和平请愿的法轮功学员清白,为维护香港的民主、法制、一国两制尽责、造福香港人民!

谢谢!
澳门法轮功学员
200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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