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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597农场公安局和政法委三年来对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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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9月9日】1999年7月21日晚8点多钟,我在造纸厂上夜班,派出所片警张龙波,街道办碧丽红两人来到纸厂说:“去一趟公安局”。由于我没有下班,他们等到我下班时(午夜12点)用车将我拉到公安局。当时已有10多名功友被非法拘禁在那里,一直第二天下午12点多才放人。并非法给我们录了像,同时片警张龙波、碧丽红到我家抄家,抢走大法书和带,并带去雇佣的4个人说是每天20元钱雇的,怕我上北京,不分昼夜看着我。

1999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八,我与四名功友进京上访,在信访办被抓,当地公安局的郑玉琴、周松水、阎传亮三人乘飞机到驻京办事处,在办事处郑玉琴将我们身上仅有的一点路费全部抢走,并象对犯人一样地将我们押了回来。一下囚车,当地电视台就给我们录了像,说我们进京闹事。随后送红兴隆看守所。当时我们被关在老看守所,那里的环境很脏,那里的管教、武警开监号的门时都用手捂着嘴。在看守所炼功时,被武警曲海涛、邓立波往身上泼凉水,姓李的管教(脑门有点秃)让武警方特用电棍电我们。当地政法委、公安局对我进行多次非法审问,政法委朱明泉辱骂师父被我制止,却用电棍电击我。他们将我报劳教,上边没批,此次共非法关押72天。勒索伙食费1080元。逼迫家人交了3500元进京乘飞机等的一切费用,并罚款2000元,这些钱都是我父亲和公爹拿的。因为我家无论如何再也拿不出5000元抵押金,被逼用房照抵押。这对于我这个一个月只挣200元工资的人来讲,一万多元钱就是天文数字。

当地政法委让我签名保证不炼功、不串联、每天去公安局、派出所报到两次,问我能不能做到,我说不能,政法委书记杜万发一把把我揪起来,给我两个嘴巴,当时,我父亲、公爹、爱人都在场。如不去报到,一次罚款30元。

由于我不去派出所签名,片警张龙波多次到家中骚扰,并于2000年7月17日9点又一次逼我去派出所签名,我抵制邪恶,下午2点多片警张龙波伙同民警杜小林开车强行将我拉到公安局,并非法送拘留所关押,共关押10天,我绝食8天后被扣伙食费200元,抵押金1000元,我家没有钱,他们就逼着我公爹要钱,老人万般无奈,为了让我早日回家,只好拿钱。

2000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政法委杨树林、朱明泉到我单位强行停止我的工作,到我家里搜查了一个多小时,什么也没找到,又把我带到公安局非法审讯。

同月二十八,晚8点多,三人强行将我拉到派出所,非法审讯,直至半夜送回。两天后,大年除夕,中午11点多,派出所杜小林等将我骗上车,拉到597农场宾馆办洗脑班,我不写保证,晚10点多和另一被骗来的功友尹玲被送红兴隆看守所,非法关押2个多月。在看守所我绝食抗议非法关押,看守所所长郑万生指使管教、武警5人强行把我送医院打针,因我坚决抵制,王管教说实在不行打睡觉针也行。就这样我在2个管教、3个武警的暴力下,被强行打了针,医生对他们说:“10分钟她就得睡觉。”可是2个小时过去了也没睡觉。我不停地和他们讲真相和被迫害的经过,他们不停地说这药怎么不起作用呢?

第二天,看守所副所长李玉带着7、8个管教、武警把监号的门打开,让林熙杰、尹玲去医院打针,她俩拒绝,恶警们就动手从床上拖到地下,从地下拖到大门口外的车上,她俩的衣服全是泥土,尹玲的裤子在地上硬拖坏了,脚上的袜子也拖坏了。林熙杰的毛裤和外裤都拖到了大腿根,整个屁股都露在外面。内裤也沾满了泥土,到医院不配合打针,所长李玉用脚将尹玲的脸踢得青灰色,两人当众揭露迫害,所长当众打人,两人高喊:“法轮大法好”、“警察打人了”,所长李玉躲在人群中不敢露面。

21日,恶人再次将我们三人拉到医院打针,我们不配合,13名管教、武警穿鞋上床,踩在被子上,往外拽我们,我们三人紧紧抱在一起,另一功友卜艳春也上来紧紧抱住我们,他们硬将我们拖到门外的车上,衣服、裤子在地上拖得沾满泥土,外裤拖到脚后跟,内裤在地上沾满泥水(地上已经开化),屁股被沙子划破出血,脚上的袜子也拖坏了,我们三人光着脚也没穿鞋,在医院我们仍是抵制邪恶,在地上打坐,背经文,高喊:“法轮大法好”,向医生讲真相,4、5个恶警按一个人,田力把尹玲按到在椅子上,用手扭她的脖子,拽着头发往椅子上磕,磕得满脸都是血,我和林熙杰高喊警察打人了,田力过来踢了我两脚,几个武警上来把林熙杰拖到另一个屋里,几个人把她按在床上,开车司机姓郭的坐在林的身上,林说我是女人,你不要坐在我身上,郭侮辱林。

同年同月12日,我在看守所炼功,所长李玉不让炼,我没理他,继续炼功,他把号里门打开,指使武警朱明海用皮带抽打我的后背,让我把手放下来,不许炼,我继续炼,李玉告诉朱明海往我的手上打了十多下,一看我还炼,气的说让她炼吧,过几天给她判劳教。还有一次说所里来人检查工作,让我们三人配合一下,由于我们不配合他们的要求,李管教领两个武警进号,穿鞋上床,踩在我们的被子上,用脚踢我们三人。

同年同月24日,我已经绝食15天了,林熙杰、尹玲两人也绝食14天了,这天看守所的管教,告诉我们收拾东西回家。当天把尹玲自己放回家了,我和林熙杰被非法判劳教,直接送往佳木斯劳教所,到劳教所测血压,一看我俩身体不行,不收留。当地公安在可耻中收场。我和林熙杰被无条件释放。

同年4月22日派出所张龙波、张玉宝、齐振江三人到家说去公安局领导找我谈话,用欺骗的手段,把我骗上车,直接拉进当地拘留所非法关押,不到半小时,功友林熙杰也被骗了进来,为了抵制邪恶的迫害我绝食抗议,到第二天五九七公安局、政法委朱明泉、杨万林又一次非法把我俩送往佳木斯劳教所,以为这一次一定能把我俩送进劳教所。到劳教所测血压还是不行,不能收留,他们只好带我俩离开劳教所,看得出来他们不甘心,中午在一家饭店吃饭,朱明泉在佳市找到了他的朋友帮忙拉关系走后门,送我和林熙杰进劳教所,下午2点多钟,果然在他的朋友的帮忙下,关系网已经疏通好了,朱明泉告诉杨树林可以继续往劳教所送。到了劳教所,那里的医务人员一看我俩又被送了回来,非常不高兴指责朱明泉、杨树林,劳教所的医务人员再次拒绝收留。他俩没想到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的,人没有自己说了算的时候,我俩坚定正信、正念,当地公安局又一次在可耻中收场了。只好返回当地,又把我俩送进看守所。他们不相信佳木斯劳教所的检查结果,第二天下午2点多,杨树林把当地医院的院长找来,给我俩重新测血压,说身体不行,在这种情况下,才决定放我俩回家。我绝食4天没吃没喝,恶警还逼家属交100元伙食费。不交不放人。

2001年9月7日我向世人讲清真相时被非法抓捕,关押在红兴隆看守所,为了抵制迫害又一次绝食抗议,于14日被非法劳教关押在佳木斯劳教所。

佳木斯劳教迫害的手段极其邪恶,那里的干警只要是打人或给大法弟子灌食时,就把录音机的音量放到最大,或者偷偷地把人拉到一楼底下的小间里,门窗用一块白布帘盖住,从外面什么也看不见。

我在佳木斯劳教所被非法关押4个多月,恶警对我采取一个月的强行洗脑迫害,在这里炼功经常遭到恶警的拳打脚踢,他们打完人,不承认,还说:”你们谁看见我打人了?”一次我们屋里的一位老功友潘玉香正在炼功,一个管教进来恶狠狠地打了这位功友一个嘴巴!这位功友说:“为什么不让我们炼功?我们没有错。”这个管教还用恶语骂她。我大声喊警察打人了,她赶紧说:“谁打人了?谁看见我打人了?”我说:“我看见你打人了。”她马上假装用手往我脸上摸一下说:“这也叫打人那!”这个管教姓王是八中队的。表面上伪装的挺老实。我为了抵制迫害,多次绝食抗议,他们对我进行野蛮灌食迫害,多次用手铐将我两手铐在床上,几个人硬按着往里插管子,我不张嘴,他们就用铁勺子硬撬开我的嘴,拽着头发往床板磕,管子从来也不消毒,这个人灌完给另一个灌。有一个姓杨的狱医岁数不大,可是她最野蛮。

一次,杨大夫和两名警察(高小华、王管教就是上面说到打人的那个)强行用车把我拉到精神病院,告诉医生说我有精神病,我对医生说:“我没有精神病,我是炼法轮大法的,因为我说真话,说法轮大法好,他们就迫害我。”医生听后问这三个人:“你们根据什么说她有精神病?”他们狡辩说:“她说话不符合逻辑”。医生拿过一个小本子对我说:“你看这些题,你认为对的就划勾,错了就划叉。”一共399道题,我用了一个多小时就作完了。交给医生,不一会用电脑把我做的题打出来了,医生对她们三人说:”不能收留,没有精神病。实在不行,给你们开个正常的证明吧!“他们三人只好又把我拉回劳教所,在可耻中收了场。

第二天恶警把我从八中队弄到严管队和那些普通犯人关在一起,让犯人看着我不许炼功。我向她们讲真相,讲做人要以真、善、忍为准则。

2002年1月22日是当地公安局非法给我判的劳教期限到了,解教期满。2002年1月24日,当地公安局局长带人去佳木斯劳教所接回我,直接又非法关押在当地拘留所,进行洗脑迫害。2002年2月8日从当地拘留所转到红兴隆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据有关方面的人说红兴隆看守所不收,是走后门才把我送进看守所的。3月1日又从红兴隆看守所转回当地拘留所,为了抵制邪恶的长期迫害,再次绝食抗议,3月5日放人回家,就这样无任何理由又非法关押我43天。

在当地公安局、政法委的迫害下,我已经三年没有在家和亲人在一起过春节了。都是在看守所、劳教所度过的,我对政法委书记陈建福说:“你们关押我是非法的!”他说:“只要你炼法轮功就可以无限期关押,对你们不用讲什么法,过分一点也没问题。”

2002年5月12日晚7点多,我去功友赵艳家,被片警曹明飞和另一片警碰上了,他们打手机传另一名片警张龙波开车来把我俩拉到公安局,说我俩搞串联,当天夜里非法关进拘留所,我为了抵制邪恶的迫害,绝食抗议,在拘留所里管教让我俩出来干活,我不干,一管教踢了我几脚,提审时,我抵制邪恶,被恶警于振涛打了我一个耳光,杨树林说:“去拿电棍”,所长告诉他说电棍坏了。于振涛气势汹汹的骂:“滚、滚、滚!明天来收拾你”,我往出走时他又踢了我一脚。杨树林说:“明天拿电棍来。”

我在拘留所遭到女警王丽红的非法搜身,当地公安局又一次非法抄了家。

赵艳在被搜身时身上的300元钱被一个小管教直接扣下100元,赵艳说你们不能这样啊!这钱是给我丈夫住院的费用。小管教说:“对你够照顾了,应该收你120元。”绝食三天没吃东西,让交100元伙食费,还说照顾我们了。

以上是三年来黑龙江省597农场公安局、派出所、政法委对我的迫害,这仅仅是597农场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证之一点。

下面是黑龙江省597农场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不法人员名单、单位、电话。

农场场长 付业春 5059998
农场书记 孙乃生 5059889 5059885
公安局长 朱绍坤 5059008
政法委书记陈建福 5059951
原政法委书记杜万发 5059372
有关负责人杨树林 5059188
朱明泉 5058296 5059229
片警 张龙波 5059997
曹明军 5059686(他妻子王霞的电话)
于振涛 5069715
齐振江 5059540 (他妻子李振茹的电话)
张玉宝
杜小林 5059575
左深东 5059480
郑玉琴 5069709
闫传亮 5059533(现人已死,他妻子王丽红接替他的位子)
周松水 5059731
街道办 碧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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