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市法院非法重判多名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3年1月20日】十六大前后,江西九江市法院分别非法重判多名大法弟子,浔阳区情况如下:

李有祥 11年
陈琦 女 7年
曹俊成 12年
兰虎  11年
庐山区:
张舒   8年
吴周云  7年
罗义明  6年半
刘礼抹 女 4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0/431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