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大学生自述:恶警用塑料管将我肉拧烂露出骨头


【明慧网2003年10月10日】我97年9月学了法轮功,那时我正在××学院上大学二年级。我是一名比较优秀的学生,尤其是文章,每次都是全院第一名。由于书法好、文章好,我进了学校宣传部,成了院报记者、广播站编辑,受到学院领导和老师的重视。由于修炼人的宽容平和,在同学中也很有声望。本来在同学和老师的眼里我是非常有前途的。

99年7月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学院领导不停地找我们谈话,给我们讲利害关系,要求写一份保证,“应付应付这个形势”。我和很多炼功的同学一样,坚持真理,敢说真话,不写保证,结果被学院监视居住一个月,后被拘留直至遣送回家,宣布我们六人退学。

我从此过上了流离失所的生活,生活上失去了保障,找不到工作,身份证也被搜走。由于我家搬到了外地,当地派出所知道我炼功,也强迫我家离开,因为那是我家租的房子。

我在精神上也遭受着最严重的打击,生活在一片赞扬中的我,一下子成了被嘲笑的对象,而这一切竟只因为我坚持大法,坚持教我做好人、教我向善的大法。

2001年3月,我去家乡农村发传单,传单上讲的是法轮功被迫害的事实,这是唯一抵制这场迫害的办法了。可是我发些大法的真实情况,竟被当地派出所抓捕、严刑拷打,由政保科科长卞某某带头,五六个人把我扣在老虎凳上,毒打、暴骂,以电棍猛电头、手、脖子等处,用棒子猛打。当时天还很冷,用凉水往身上浇。他们为了问出资料的来源,一天后又把我从看守所押出来上刑,并扬言要让我自焚,拿汽油来把我烧了,栽赃法轮功。

十天后,我居住地公安局来人把我拉回去继续审问,当时我的精神压力太大,眼睛发直,使看守所的恶警找到了笑料。最后我被荒唐地判以二年劳教。在××劳教所,由于我不写“保证”,被强迫劳动,干最脏的活,如清理下水道,干最累的活,如挖沟、砸楼板、盖楼等。象我这样瘦弱的体质,哪能禁得起这番折腾,身体又黑又瘦,形象可怜。有时还会因为坚持修炼遭到恶警暴打。恶警科长多次打过我,他自称劳教所四大恶人之一。当时那里几十名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都遭受过他们的严重迫害。后来一法轮功学员在这期间被迫害致死,当时恶警所长还假惺惺地买糖来哄大家,妄图安抚人心。八个月之后,我与其他法轮功学员被转送九台劳教所,继续遭受迫害。在那里受的迫害更是惨不忍睹。

2002年3月,九台劳教所上边指令,“要强行转化”,于是一场血腥的迫害开始了。恶警的办公室鲜血满地,电棍声、痛苦的呼喊声一刻不停。那时的心情,真是永生难忘。

那些日子,我屡遭电击,拳打脚踢,被剥夺睡眠。4月一天中午,四大队一恶警冯伟把我叫到办公室问我跟不跟法轮功决裂,给我十分钟时间,我说不决裂,他说:“好!”便叫人把我架到二楼的一大队。他们把我堵到一个小屋里,扒光衣服,五六个人踩住我,一大队的那个恶警唐波像疯了一样,用一根割了四个口的塑料管子拼命地钻拧我的两腋和两大腿根,肉都被转烂了。疼得我几乎窒息,撕心裂肺地喊。他们就用一块破布塞到我嘴里。据当时按我头的那个犯人说我翻白眼了,他以为我死了,把他吓够呛。可在这种情况下,那个冯姓的管教竟没有人性地问另一恶警:“能不能用筷子往里插?”对方说不行,那样就扎进去了。就这样,一边用“小白龙”钻,一边用电棍电敏感部位,如乳头、脚心等处,他们换了两个人都累得满头大汗。

受刑后我走不了路,走路时两胳膊大张着,腿往两边分开走。狱医给我上药时,左腋下一个大肉洞,左腿根一个肉坑,骨头都露出来。这伤疤直到现在也没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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