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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克萨斯州哈里斯郡法官褒奖法轮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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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0月22日】
褒奖

鉴于,个人言论自由及信仰自由原则是美国的立国之本;并且,

鉴于,自2003年10月11日至12日,将有近2000来自世界各地的人来到美国的南部庆祝法轮大法传入美国7周年;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又称法轮功,通过五套动作缓慢的功法增进身体健康,并以“真、善、忍”的教导来提高道德标准;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自公开传出后,迅速成为最受欢迎的一种气功,法轮大法与其他的气功不同之处在于,法轮大法不仅仅强调动作,更注重在日常生活中修炼心性;

鉴此,我,罗伯特-艾克斯(Robert Eckels),哈里斯(Harris)郡法官,表彰法轮大法的庆祝。并对来自世界各地参加庆祝活动的人们表示欢迎。

并对来自世界各地参加庆祝活动的人们表示欢迎。

罗伯特-艾克斯
哈里斯郡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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