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纪实:挂牌游街侮辱、趟镣、带“马夹”


【明慧网2003年10月31日】我于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八年来,我们全家三口人身心受益。身体达到无病状态,从未吃过药,打过针,我由原来的心胸狭窄变成一个心胸开阔、处处为别人着想的人。然而,这样一个使人道德回升,于国于民有百利无一害的好功法,却受到江氏集团打压,我也是千千万万被迫害的修炼者中的一个。

99年7.20开始了史无前例的残酷迫害。公安系统要求我们单位炼法轮功人员登记造册,我也被列入名单,接着又办了十天洗脑班,每天看污蔑大法录相,领导找我们谈话,逼交大法书籍,写“不练”保证书,否则,职工停发工资、下岗。但是,大法已在我心中扎下根,我并没有被恶劣环境吓倒,凭着自己对师父的坚信,抵制了他们的行为,大法书籍一本未交,至今完整保留,保证了今后的修炼。

随着迫害的不断升级,我作为受益于大法修炼者,有权反映大法的真实情况,为了师父的清白,给大法讨回公道,同年九月我进京上访。当时北京正值“人大”会召开,我与功友商定要在大会堂前见到“人大”代表,告诉他们镇压法轮功是错误的,把我们的心声反映给政府领导人。谁知那天,天安门、大会堂周围警车林立,戒备森严,根本无法见到代表,公安便衣到处都是。当天,我们一同去的功友被抓走两个。第二天我们准备去国家信访局上访,可是就在当天上午,在我们租住的地方突然闯进几个恶警把我们非法抓走。

恶警抓我们时,不由分说,嘴里不干不净骂着,揪住头发一个劲的往墙上撞,脚穿着皮鞋照腿部猛踢,架着膀子拖至屋外往警车里塞。先把我们拉到北京公安分局,挨个搜身、罚站、身上带的钱掏个净光。一天也不让喝一口水。当时,我没有认识到去抵制恶警的迫害,报了姓名、地址,随后把我们送到驻京办事处,带回当地押进拘留所。

在拘留所里我亲眼目睹了恶警的所作所为,那里的狱警对法轮功学员极凶狠,整天骂不绝耳,随意殴打。我亲眼见两个恶警把一个男大法弟子的衣服扒光,只穿一个三角裤头,用皮带抽打,打断两根皮带,回头还说;“把我累的”。学员们稍不如他们的意,就遭到抽耳光、趟镣、戴“马夹”(一种极痛苦的刑具)。戴上此“马夹”不能躺、不能站、不能走、只能蜷曲着。他们发现我们炼功,说我们违反监规,罚我和十几个功友贴墙站了十二个小时(从晚上六点到早六点)一夜不让睡觉。吃的伙食更差,一顿一个不足二两的小馍、半生不熟,还有老鼠屎,很多人吃不饱,还要干活,稀饭照人脸,里面还有苍蝇、泥沙、甚至还有老鼠屎。这样的伙食还要求我们一个月交纳三百元的伙食费。非法关押我45天,罚家人交四千元的保证金才将我放出。另外,进京费强迫我所在单位支付,罚款一万元。并通知单位将我开除(单位六个进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同时被开除)。造成我生活无着落,艰难度日。在2000年一天夜十一点左右,公安开车来了约四、五个人敲门,说找我有点事,我没开门他们一伙又开车到我娘家去抓。这样,我在师父慈悲呵护下走脱,流离失所。从此,我又投入到讲真相证实法中来。

2001年8月某日我与功友贴真相资料,被恶警劫持到公安局,审问我大法资料从何而来?给过谁资料?我没有回答他们的提问。他们非常恼怒,要带我去抄家,并扬言:“上次没抓到你、你进京上访、万人上访签字、贴资料都有你,这回非判你劳教不可”等等。因我不配合他们,使他们的恶行没有得逞。

这样,第二次把我送进看守所,关押第五天,将我五花大绑,胸前挂上污蔑大法的牌子和那些打、杀、抢、贩毒的犯人一起押上车,烈日炎炎下进行了三个小时游街。用这样的手段进行残酷的精神摧残和人格的侮辱。这就是首恶江XX迫害法轮功所采用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真实写照。

关押期间,有一次因看我经文被狱警发现,他恼怒成羞将我带出监号,问我谁弄的经文,我说自己背会的。狱警说:“我叫你背”,左右开弓打我耳光,又叫犯人拿出48斤的大脚镣给我戴上,(这种大脚镣是给死囚犯戴的)罚我在操场来回趟镣,直到脚腕磨出血为止。因我坚决不说 “不炼”,就继续戴,一直戴镣一个月。吃饭,睡觉,大小便都很困难,衣服不能换洗。非法关押我三个月,勒索我家人3500元,(含罚金1000元)。最后在师父的呵护下,我终于正念正行闯了出来。

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我丈夫(修炼人)也受株连,被监视;给我父母单位施压,威胁我父母“子女进京上访,连你们的工资难保证”等等,我女儿上小学,不明大法真相的老师歧视她,女儿心灵受到创伤。

我们全家信仰“真 善 忍”修炼法轮功,遭受江集团迫害。还有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正在遭受不同程度的残酷迫害。在此我向海外法庭提出诉讼,控告首恶江泽民对中国人民及世界人民所犯下的反人类罪、种族灭绝罪、酷刑罪,及对我们师父所犯下的人身攻击罪、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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