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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义而直言——各国人士支持起诉江泽民言论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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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1月1日】中共前领导人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镇压已逾四年,导致中国大陆至少800多名法轮功学员死亡,无数学员流离失所。2002年10月18日,6名法轮功学员向美国法院提起控告,提供江泽民及其所操纵的「610办公室」意图灭绝法轮功的种种罪证。至本文发出时,法轮功学员已在美国、比利时、西班牙、法国、冰岛、芬兰等国家对迫害法轮功的高官提起控诉,并在澳大利亚、瑞士、德国、爱尔兰、亚美尼亚等国家做准备控诉。这一举动引起各国的关注。

1、各国政界:

「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成熟的、非暴力的做法。通过对江泽民的控告,不但是对邪恶的一个重大打击,而且可以引起媒体及世人对此事的关注,认清事实真象。」

──澳大利亚纽省上议院议员伊安-柯恩先生(Ian Cohen)

柯恩先生出生于1951年,在年轻时就已经是非常出名的社会活动家,为环境保护问题四处奔走。1984年加入绿党至今,今年3月纽省议会大选后连任上议院议席。上周日,八个社团在悉尼联合组织了「揭露谎言、拯救生命」大型集会游行,当时有不少社会知名或上层人士到会发表了演讲。柯恩先生的发言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江泽民集团要承担对迫害法轮功的全部责任」

──前美国驻匈牙利大使,法轮功之友的创始人之一马克-帕尔默先生 (Mark Palmer)

马克-帕尔默先生是前美国驻匈牙利大使。马克-帕尔默于1986至1990出任美国驻匈牙利大使。期间匈牙利人、波兰人及其他人上街游行,从专制的XX党制度下获得了自由。他于1982至1986任副助理国务卿。他指出,江泽民集团要承担对迫害法轮功的全部责任,以及中共的腐败高官将巨额资金从国内转移到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帕尔默大使呼吁美国政府支援中国的真正民主,将腐败的中共官员曝光,并警告说,前中共领导人江泽民是「对地区与美国安全最大的威胁。」

「“灭绝种族罪”危害的是全球公民的切身利益和人权,而不仅仅是某一个国家的事,当越来越多的民众意识到这一点,百姓的呼声越来越高的时候,这种呼声便将形成一股势不可挡的国际趋势,那么江泽民所犯下的灭绝种族罪也将被各国所公认,最终使全球公审成为现实」

──阿德雷德Flinders大学法律系讲师格兰特尼曼先生

格兰特尼曼,澳大利亚阿德雷德Flinders大学法律系讲师。2003年6月10日晚上,由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全球家庭营救计划行动及纽省法轮大法佛学会联合主办在澳洲的纽省图书馆举行了「21世纪---制止群体灭绝罪行」研讨会。近50位嘉宾参加了此次活动。

「江泽民不但对法轮功进行种族灭绝,他还是对整个中国的文化进行灭绝,除了人间审判之外,他最终将得到神的审判」

──澳洲上议院议员、基督徒民主党领袖,Fred Nile牧师

Nile牧师,澳大利亚基督徒民主党领袖,任上议院议员已有23年,是纽省议会中当政最长的议员,被称为「社会之父」。Nile牧师认为人类的道德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因素。针对中国对基督徒及法轮功的迫害,Nile牧师表示坚决反对,并且亲自编写出版《世界家庭新闻》月刊,其中以大量的篇幅将这些迫害向世界曝光。

「这是一项非常公正的举动,要让法庭来作出最后的裁决」

──澳洲民主党纽省领袖,上议员议员亚瑟-切斯特费德博士(Arthur-Chesterfield)

亚瑟-切斯特费德博士,澳洲上议员,民主党纽省领袖。在最近举行的「揭露谎言,拯救生命」大集会上也发表了精彩演讲,表示反对任何一个国家以经济或其他利益作为一种政治手段来影响及干涉澳洲的国家政策及澳洲人民的权益。宗教及信仰的自由并对法轮功学员在中国遭受的迫害表示同情。对于北美法轮功学员将在美国法庭起诉原中国主席江泽民一事表示赞同,并认为这是一项非常公正的举动。

「江泽民不再是国家首脑,不应享有《外国元首豁免法》中的首脑豁免权。同时要求法院应该仔细地考虑这是对一个非民主政权国家提出的问题。建议书中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任何意义上都不能说是一个民主国家,江得到的权力没有经过民主选举过程。相反,江的掌权是由于镇压1989年的民主运动。在他当政期间,美国国务院称其为「独裁统治」,大赦国际、人权观察等知名机构,甚至美国国务院自己的国家人权报告中都记载了被告江泽民政府对其自己的人民采取的系统残暴的人权侵犯。」

──美国国会「法庭之友」建议书内容

6月9日,多位美国国会议员向美国法院提出有关诉江案的「法庭之友」建议书(Amicus Curae brief),表达美国国会议员对诉江案的支援。他们表示,鉴于原告指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要求美国行政部门出面干预此案,所以对此问题就特别关注。建议书是由美国国会议员、民主党成员汤姆-兰托斯(Tom-Lantos)发起,到目前为止已有38位国会议员在建议书上签名。建议书建议法庭不要在此刻取消对此案的审理,而是在法庭上根据案情内容判断此案。建议书强调《外国元首豁免法》确立的基本原则是这类诉求不应再通过因迫于强大政治压力而采取的外交途径来解决,而是基于法律标准由法庭来解决江泽民已经不再是国家元首,并且他是来自于一个非民主体制的国家的情况下,其元首豁免权问题是法庭应该慎重考虑的新问题。

「我们没有看到任何政策或正当理由使我们接受政府要求对一个独裁政体特别是中国前领导人的元首豁免建议」

──美国德克萨斯州国会议员克里斯-贝尔(Christ Bell)先生

6月12日,38位国会议员联名签署了美国「法庭之友」陈述书,支援芝加哥联邦地区法院继续审理法轮功成员对江泽民的「群体灭绝罪起诉」。美国国会议员「法庭之友」陈述书的联署人之一──德州国会议员克里斯-贝尔先生近日说:「该案件涉及到了对人权的迫害,我们认为应该在法制的轨道上进行解决。」

「我认为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学员及其它宗教人士的迫害是肆无忌惮、昧着良心的。人权的标准必须是一致的。我们给中国政府发出了众多的请求,希望他们能改善对待法轮功学员的手段及态度,但中国政府基本上无动于衷,继续镇压法轮功。近期的诉讼仅是一个给中国政府压力,希望其变得宽容的手段。」

──美国麻州国会众议员金-麦高文

金-麦高文,联邦众议员,代表麻州第三选区。于6月11日以「法庭之友」的身份加入数十位美国国会议员联名签署由国会外交委员会资深民主党成员,加州的国会议员汤姆-兰托斯撰写的关于请求继续受理诉江案的法律论点陈述书(也称非立案方辩论书),敦促法庭继续受理一项起诉前中共领导人江泽民犯下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其它罪名的诉讼案,并于6月12日得到伊利诺伊州北区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的接受。

「法轮功在新闻发布会后的「大会审江泽民」的街头剧新颖有趣,应该让布希总统和美国各地官员来看看,看看法轮功被迫害的事实。」

──美国伊利诺州帝克迅市长基米-贝克

伊利诺州帝克迅市长基米-贝克(Jim Burke)在6月21日中午10点半在芝加哥联邦广场举行的声援支援对江泽民「灭绝群体罪」的诉讼案的集会上公开表示「大会审江泽民」的「街头剧」很形象地反映了法轮功受江泽民迫害的情况。

「起诉江泽民对我来说是一件极为有趣的事情。人们现在可以看到,即使是像中国这样的大国,其领导人也不能逃脱对其罪行的惩罚。不管起诉情况如何,都肯定会引起公众和媒体的关注。通过这一过程,中国政府也会看到,迫害法轮功并没有使他们得到任何东西,相反他们却损害了自己。」

──英国前上议院议员莫恩勋爵

莫恩勋爵是一位热心的法轮功之友。在任议员期间,他曾多次在上议院提出法轮功问题。很多其他议员,包括国会人权小组的希尔顿勋爵,都对法轮功表示了支援在芝加哥起诉江泽民之际,英国前上议院议员莫恩勋爵发表谈话,表示支援。莫恩勋爵对营救法轮功学员赵明作出了非常重要的努力。现在,他还在为营救英国学员谢卫国和朱宝生在中国的亲人而奔波。

「美国在历史上一向致力于改革人权迫害弊端,因此我的国会同僚将与我并肩努力,坚决地帮助结束中国及其它国家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美国华盛顿特区举行的公审江泽民集会,有助于向中国政府施压。」

──美国密苏里州国会众议员威廉-莱西-克莱(William Lacy Clay)

美国密苏里州众议员威廉-莱西-克莱(William Lacy Clay)表示,法轮功学员7.20期间在美国华盛顿特区举行的公审江泽民集会,有助于向中国政府施压。他说,在我的绵薄之力和法轮功学员持续努力下,我们终将结束这场对中国法轮功学员们的恐怖迫害。

我认为迫害的时间已经是太长了,早就应该这样了。如果当他是国家主席的时候,起诉案会有更大的影响。很明显的是世界上的各国政府没有行动起来。像米洛舍维奇因为对人类的侵犯,在国际法庭受到审判。我看“江案”跟此案没有两样。江泽民镇压人民使许多人不明原因地死于监狱。他要为自己所犯的罪付出代价,受到应有的惩罚。不管是民间的起诉还是通过世界各国的努力。如果你置之不理,让他们随心所欲,他们永远不会改变他们的政策。他们就一直会对他们的民众镇压下去,不管是在中国国内还是在国外。据我所知他们对许多生在中国的,但现在是澳洲公民的人士,进行了骚扰,我们不能容忍。

──澳大利亚滨镇市议员克莱福-泰勒

克莱福-泰勒是滨镇市的市议员,也是澳洲著名画家章翠英女士当初在中国蒙难时,第一个挺身而出的一位澳洲政府官员。他曾在市议会上提出一项动议,谴责中国政府迫害宗教、文化和民族团体,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释放因修炼法轮功而被关押的澳大利亚公民章翠英,在当时的朝野上下引起很大的震动。

「起诉江泽民,用法律裁决的方式把中国镇压法轮功的真象诉诸于世。如果做了一些见不得人的事,那就应该受到惩罚,不这样做,这些见不得人的事就会变得正当化,久而久之会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了」

──日本众议院议员牧野圣修

2、法律界人士:

「……江泽民将面临在世界多个国家被起诉,可能会面临终身监禁等惩罚。」

──瑞士律师菲理浦-格朗

2003年3月19日,第59届联合国人权会议进入第三天,「穷追未受惩罚者组织」与瑞士法轮功协会,在联合国万国广场附近的Inter-Continental酒店举行第二次记者招待会,控方律师菲理浦-格朗先生就将在瑞士起诉原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一事表示,江泽民将面临在世界多个国家被起诉,可能会面临终身监禁等惩罚。

「我们掌握一个文件:江泽民在一万多名法轮功学员请愿后,我想他非常不安,30多天之后,他下达命令,大概是说我们必须根除法轮功,在中国,也在美国。他通过那些部委确实在尽其所能,要在美国消除法轮功。」

──律师马丁-麦克曼先生

马丁-麦克曼,律师。一年前,50多位法轮功学员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状告中国国安部,公安部,和中央电视台在美国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和打压。因为中国政府拒绝履行国际公约,拒不执行法律文件的送达程式,目前原告方已向法院递交申请,要求执行缺席判决。

「我非常钦佩法轮功学员的勇气。我本人当年也是因为为「六-四」学生说了几句公道话,就被关了一年半。在那个环境下这样做不容易。在中国那个社会民告官是不可能的,有理无理先打40大板,中共统治下与封建社会的做法差不多,甚至还厉害,打40大板是说你失礼「犯上」,现在是说你「颠覆国家」「颠覆政权」,这个罪可就大了,这不就是文革「阶级斗争」的翻版吗?有了这个罪名他就可以任意整你,甚至杀了你,让你有冤也无处告。」

──旅美学者、法学家于浩成先生

于浩成,1942年参加中国××党,同年去晋察冀边区任晋察冀日报编辑。解放后任公安部群众出版社社长、主编。曾任南开大学法学教授,是中国作协成员,同时是国际笔会中国独立作家分会成员。80年代因批评中共领导人被辞去所有职务,后又因六四入狱秦城一年半,出狱后在北京被软禁三年。94年在美国国务卿克里斯多夫的坚持下,北京放行于教授来美。此后于教授在美国多间著名大学作访问学者,从事政治学、法学方面的研究,同时又是多家著名媒体的自由撰稿人。于教授至今发表了各种专著十余本,他的最新专著是关于法学的研究《人权和宪政》。

「江泽民诉讼案若被受理,对香港热爱民主人士来说是一剂兴奋剂」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陈景生

当陈景生得知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在美国以「群体灭绝罪」被起诉一事时,他认为,如果是控告江泽民这件事让世人都知道的话,反而会使世界上的压力反过来促使中国民主化,这个进程将会更快。

「江泽民的酷刑和群体灭绝罪,不仅违犯美国法律,违犯基本的国际法,也同样违反中国政府的法律。因此「诉江案」针对的是江泽民个人的犯罪行为。「诉江案」可以看作是世界人权运动的一部分,这种诉讼的意义在于,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这样一个基础,即任何官员如果犯下严重侵犯人权的罪行,如酷刑和群体灭绝罪,都要负刑事和民事责任。」

──美国著名人权律师莫顿-斯凯勒教授

「法轮功学员被剥夺了说话的权利和信仰的权利,遭到如此的迫害、甚至失去了生命,所以我们相信,如果有谁能听到我们的声音,能相信我们,那其实我们就是赢了,就是这样的。」

──澳洲公众支援法轮功信仰权利协会发言人哈桑-古纳里先生

「中共如果想真正在世界上受到尊重和认同,就必须在人权议题上改变思考模式。法轮功是江泽民任内下令镇压的,中共如果持续贯彻其主张,等于是为了江的个人行为,赔上整个国家的形象。江泽民应该趁他还有影响力的时候,终止对法轮功的迫害,而新接任的中共领导阶层,切勿重蹈覆辙。」

──郭林勇律师,台湾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

3、知名人士:

「不管江最后是否被定罪,这一起诉肯定让他害怕。很明显他为自己将来的出路而担心。他做了这么多坏事,怎么会不怕呢?我希望这一起诉不光让他感到害怕,还要让所有跟着他犯下这些邪恶勾当的人害怕。」

──法轮功之友顾问董事、牧师肯尼斯-布鲁克斯博士 (Rev. Dr. Kenneth Brooks)

牧师肯尼斯-布鲁克斯博士(Rev. Dr. Kenneth Brooks)是一名优秀的艺术家,他的作品被梵蒂冈和美国佛罗里达州圣彼得斯堡的纳粹大屠杀博物馆收藏。他同时也是一名有造诣的政治漫画家、社会活动家、职业作家与编辑。他是美国法轮功之友的顾问董事。美国法轮功之友是一个非营利组织,他的使命是支援法轮功修炼者的信仰自由。美国法轮功之友成员本身不是法轮功修炼者,但他们支援法轮功修炼者的人权。

「在控告他的过程中,我想会有更多的人听到公理和正义的声音。」

──台湾大学政治系系主任明居正教授

明居正教授,是台湾大学政治系系主任,他不仅是学界极富声望的学者,更是中国问题的专家。明教授日前谈到正义、道德与良知的重要。他认为,这次起诉不仅开启了一项新的案例,更可透过此案,让更多人知道他的错误,使一些人放弃继续跟随这种错误。所以,这个案件对中国人民是有正面的时代意义。

「在法轮功这个问题上,江所用的是法西斯的手段,完全不让任何不同的声音在国内发出。我们是有证据相信(镇压法轮功)在国内是不得人心,国内有几百、上千万的信众受到迫害。」

──《开放》杂志总编金钟

「法轮功在海外起诉江泽民和他手下的一些恶吏,也正是用理性的法治手段来解决问题。即使目前有这样那样的困难,但是相信公理最后必然战胜强权,一些国家独裁者或在国内被公审,或被押上国际法庭,都是江泽民未来可能的写照。」

──林保华,笔名:凌峰,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员和大纪元新闻网专栏作家

林保华,出生于重庆,随即到了印尼。中小学期间就接触了中共地下党的教育,因此17岁时即回到北京读书,196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在中国大陆期间,凌锋经历了从「反右」开始到以后文革的全部政治运动,终于对中共有了深刻认识,遂于1976年8月义无反顾离开中国大陆移居香港。1997年6月28日中共收回香港主权前夕,凌锋因为珍惜自由和人权而不愿意再接受中共的独裁统治,离开香港移居美国。凌锋现为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员和大纪元新闻网专栏作家等,勤于耕笔,在海内外影响广泛。

「起诉江泽民这个事儿,确实是给中国领导人上了一课,让他知道,世间的这个道理啊,不仅仅是××党一家说了算,在××党控制之外的地方呢,在世界上主要的文明地区,他还有另外一套道理,那是真正的道理,就是说,你不能胡来。像镇压法轮功这样的事情,抗拒世界潮流,非要把中国文明的火车头给拉回来往反了走,这种事情是不能允许的。」

──《大参考》主编李洪宽

(资料引用截止于200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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