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机缘讲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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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1月11日】师父说:“路漫漫已尽,雾迷迷渐散”。正法工作已到了最后的最后,救度世人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了。一旦机缘出现的时候,我们更应该及时地、牢牢地抓住,才能救度更多的有缘人。

有位同修是位大夫,她讲过这么一件事。有一次,她专程到当地一座古庙买一种比较好的香,烧香以表达对师父的无限敬意。卖香的找零钱时多给她5元钱,同修立即把多找的钱退给了她。卖香的人非常感动,连说“你真是好人哪!你真是好人哪!”同修说:“做人就应该这样,不能占别人的便宜。”说完拿着香就离开了,走到半路才想起来:哎呀,我刚才怎么不告诉她我是个大法弟子呢?怎么不向她讲大法真象呢?这确实是件十分令人遗憾的事。如果当时能抓住这个机缘讲真象,你看会收到多么好的效果吧。

我自己也有过类似经历。由于正念不强,怕心不去,不能事事用法衡量,误过了很多机缘。听一位当教师的同修讲,最近一段上街,一些卖水果的、卖苹果的对她特别热情,问她买不买。开始她没在意,后来她悟到了:“表面上看这是一声招呼,想让我买她的东西;站在法上看这一面之缘可能就是千万年的机缘啊!这一声招呼可能就是她明白的一面让我救她啊。”所以再碰到这种情况,她就走上前去买一点,不管家里是否需要。一边买东西,一边慈悲地介绍大法真象。等对方真正明白,再掏出大法资料让她回家看。几乎每次的效果都很好。

同修的想法和做法对我启发很大,这样的事都碰到过,就看我们怎么认识了。我有时走到街上,那擦皮鞋的面带微笑向我打招呼:“擦一擦皮鞋吧,很便宜的。”我认为有钱得用在正地方,再说作为大法弟子也不能连擦鞋也让别人侍候。往往是摆摆手就走了。这不是人的认识吗?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只顾叙友情,办实事。朋友走了以后,猛然想起:怎么把最大的事给忘了?这不是对朋友最大的不负责任吗?有时家中电器出了毛病,到街上找修理工来修,端茶倒水很热情,就是忘了讲真象。现在我才比较清楚地悟到,旧势力安排了这些事意在干扰我们正法。如果我们抓住这些机缘把真象讲到位,不就是在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吗?不就是在走师父安排的道路吗?

机缘错过,只有抓紧弥补,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今年八月我母亲在老家病故,全家悲痛。我心情沉痛地赶回故乡。到家后悟到,我不能沉浸在情中,要从情中跳出来。长年工作在外,与很多亲朋多年难得一见,要抓住亲戚朋友前来吊唁的机缘广泛讲真象,这对他们比什么都珍贵呀!于是,我就一方面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办理丧事,一方面不失时机地讲真象。在遗体送到殡仪馆,等待火化的近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我向外婆家来的十几个亲人讲述大法被迫害的真象。他们村没有人炼功,对法轮功基本不了解,对大法的印象几乎全是从电视、报纸、广播上得到的。听了介绍以后明白了真象,有人当时就提出要找大法书看,要学功。我把办丧事的过程变成了讲真象的过程。路走正了以后感觉轻松、踏实。

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一特殊的历史时刻,是生命回归的最好的机会。我们很多正法时期大法弟子曾经在历史上发过洪誓,负有重大的历史使命。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为自己不讲真象开脱。向内找一找,没有主动讲真象或讲真象的效果不理想,往往都是自己的问题。邪恶奄奄一息,法正人间在即,为了真正对大法负责,对众生负责,对自己负责,我们应该珍惜一切机缘,助师正法,救度众生,完成史前大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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