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韩哲被抚顺教养院残害至精神失常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3年11月17日】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大法弟子韩哲,因散发真象传单于2001年12月14日被抚顺特殊钢有限公司公安处非法绑架至抚顺市劳动教养院,办强化洗脑班,时间是一个月。结果关押了5个月,于2002年5月15日放回。

在此期间,因韩哲坚定大法信仰,受尽了折磨:“坐飞机”、“坐板”(即在地上坐直,每天坐10多个小时,动一点恶警就唆使刑事犯拳打脚踢)、不让睡觉,用灯泡晃眼睛。

管理科科长孙继文用电棍电韩哲,边电边说:“还挺有钢呢。”

刑事犯告诉院长徐虎烈说:“他(指韩哲)不吃饭。”徐虎烈说:“你们不有的是办法吗?”这样,在徐虎烈授意下,几个刑事犯将韩哲抬起来举高后往地上摔,拿木板在头上、身上到处乱打,打得韩哲昏过去几天几夜人事不省。最后醒来时,一阵糊涂一阵明白,劳教所才通知家属将韩哲接出来。

目前韩哲经医院确诊为精神失常。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