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家乡父老:修大法祛重病 讲真话遭迫害


【明慧网2003年12月21日】

家乡的父老乡亲们,你们好!

也许你正忙于手头的事情,仅占用你的一点时间,请读一下这封信。咱们成为乡亲,是个不小的缘份,我想借这封信将我的一些心里话告诉你们。

先介绍一下我本人的有关情况。我现年42岁,原来在村里担任妇联主任和医务卫生员。

我十二岁那年突然得了类风湿关节炎,全身关节都痛,疼痛厉害时无法行走,四处求医,整天吃药打针也不见好转,特别是阴雨天更难熬,常常以泪洗面。为了自己治病方便,我学了医学方面的知识,在本村干起了医务卫生员,可这并没有减轻自身的病痛。而近年又得了神经衰弱症,这两种疾病的折磨真使我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1998年3月,我的生命出现了转机。我有幸得到了法轮大法,大法的书我只看了4天,折磨我近30年的疾病就基本上好了,学法炼功几个月后,病就全都好了,法轮大法真是神呢。从此我再没有打过一次针吃过一次药,可浑身舒坦。无病一身轻的幸福无法用语言表达。法轮功不仅治好了我的病,而且使我懂得了怎样做一个真正的好人。我按照李老师教导的“真善忍”的标准,去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准,在社会上,在家庭中处处要求自己做一个品行高尚的人。没炼功前我与婆婆关系搞得不好,常常为了一点小利争斗。炼功后,我主动与婆婆和两个小姑子和好,想方设法叫婆婆过一个幸福的晚年。由于我的转变,我们的大家庭变得越来越和睦,……街坊邻居看在眼里,对此评价都很高。

可是,就是这样好的一个功法,却在1999年7月20日,被江××诬陷。我看到电视报纸的宣传全是造谣,我的心被深深地刺痛了。教人做好人“邪”吗?不花一分钱,炼功把病都去掉了“邪”吗?如果这是“邪”的,那什么又是正的呢?我真不明白这到底是为什么?我的良心不允许我再沉默下去了。我要运用宪法赋予公民的上访权利进京上访,用我自己的亲身经历讲明事实的真象。

1999年12月13日我去北京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可我刚到北京就被警察非法抓捕,他们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让说,将我们每个大法学员身上带的钱全都收走。之后,当地公安局将我们领回,把我关进了拘留所。在拘留所里,我遭到了非人的折磨。一名恶警把我关到一间小屋子里用电棍电我,什么地方敏感它就电什么地方,电了很长时间,满屋充满了烧焦的皮毛味。出来后它又逼我脱掉棉衣,只穿着内衣,赤着脚,一只手戴上手铐把我吊在院子里的铁丝上,脚尖刚刚能着地。毫无人性的恶警还不时的用电棍电铁丝。我的手被手铐勒得发了紫。在巨大的痛苦中我没吭一声,默默地忍受着……吊了我很长时间后,它们才将我放下,又逼我到南墙根水池边的冰上站着。当时正值严冬腊月,寒风刺骨,没有人性的恶警一直逼我站到天黑……就这样我被折磨了40多天,逼迫交了6000元钱,才将我放回。期间,我还遭受了游街示众的侮辱。

第二次被抓是2000年3月,派出所恶警带领几个人把我骗到派出所关押起来不放,不让睡觉,进行精神折磨。我绝食抗议,5天后才将我放回。

2000年7月,恶警又把我非法关押到派出所,去后什么话也不问,将我关到一间小屋子里,逼我坐在地上,两手用背铐铐着,两大拇指缠上电线,派出所所长用手摇发电机电我,发电机发出的电,可在几秒钟内将一只老鼠电死。这种酷刑异常残酷,我被折磨得汗水直流,浑身上下全湿透了。电了15分钟后,局里来人它们停下,去吃饭。吃完饭后,又开始电我。这次是局里来的人干的,电了我好长时间。电完后,将我拉到拘留所,非法关押了30天,又罚了我4000元钱才放我回家。

2001年1月23日,栽赃法轮功的“天安门自焚案”发生了。头脑清醒的人一看就知道是场骗局。因为它漏洞百出。其中,在中央电视台播放的“焦点访谈”镜头中,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刘春玲并不是烧死的,而是被一个穿着军大衣的人,从她背后用硬物猛击打死的。……可就是这样一个栽赃法轮功的骗局,却成了江氏小集团维持镇压、加倍迫害法轮功的借口。它们强行将大法弟子从家中或单位上抓走,送洗脑班进行所谓的“转化”,不“转化”就劳教。

2001年3月的一天早上6点多钟,4、5个警察闯进我家要非法抓捕我。我从家中跑了出来。可没跑多远,就被警察追上,4个人架着我往车里塞,我挣扎着,它们就用袜子堵上我的嘴。以前只有在电影中看到土匪抓人的镜头,这会儿我亲身摊上了。我的两个孩子、丈夫、婆婆当时吓得直哭。我那只有7岁的小儿子从惊吓中醒过来后,一边大声哭喊着,一边奔跑着扑到我的怀里,牢牢地抱住我不放,而毫无人性的恶警从我怀里把孩子强行拖走,可怜的儿子哭号着,用他那稚嫩的童音哀求恶警:“你放了我妈妈吧。”可丧失理智的恶警哪管这些,硬是将我强行塞进车里拉走。那残忍的场面村里许多人都看到了,……

我的小儿子从那天受到惊吓以后,整天啼哭,常常在夜里睡梦中突然惊醒。孩子一见汽车进村就紧张,慌忙跑回家报信:“妈妈,警察又来了。”……看着儿子幼小心灵留下的难以抚平的创伤,我的心都要碎了:这是什么世道啊?!我就是为了说句真话,我本人遭受着非人的摧残折磨不说,就连我的家人也跟着承受无尽的痛苦,我问苍天:这到底是为什么?到底是谁在犯法啊?!……

它们将我强行拉走后非法关押在洗脑班49天,家里人替我写了所谓的“保证书”才将我放回。

我第四次被抓是在2001年12月上旬,派出所来人翻墙进入我家,二话不说就将我铐上手铐塞到了车上,抓我的原因是说我在那里发过真象传单。在派出所里,三天三夜不给吃喝,不让睡觉,进行精神摧残。我对警察说:“你们的行为是在草菅人命,我要是死在这里,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们干的坏事。”我绝食抗议4天后才将我放回家。

过了不长时间,乡派出所又来抓我,借口是说有人举报我在家炼功。我在大街上质问警察:“我炼功有一个好身体犯了那门子法?!我们师父教我们做好人犯了那门子法?!你们这样三天两头来抓人,骚扰人的正常生活,这不是将人往死路上逼吗?”它们自知理亏没答上一句就走了。

2002年1月上旬的一天早上,我正在家里干家务活,恶警带领几个人闯进我家,二话不说,上前拧住我的胳膊往后一别带上背铐,将我强拉上车,直奔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我3年。

到劳教所后,它们把我关在一间小屋子里,把我的手铐在铁椅子上,再用警绳将我绑住不准动,用胶带封住我的嘴不准说话,一直到晚上1点多钟才放我回去睡觉。就这样在精神上、肉体上摧残折磨我。我绝食抗议,它们将我送到医院从鼻子里插管灌食。灌食是很痛苦的,有很多大法弟子就是这样被迫害致死的。绝食到第45天,医生会诊说:不能再灌食了,因为食管好几处被插的出血,它们怕出人命担责任,叫我的家人交了5000元的保释金才放了我。

回家学法炼功后,身体奇迹般地康复了。家里是不能再住了,因为恶警随时都可能来抓人。我只好离开自己的丈夫与两个未成年的孩子,过上了流离失所的生活。后来,听说警察曾经两次翻墙进屋企图抓我。

以上叙述的只是我被抓的经历。可我所遭受的无端迫害何止是这些。几年来,恶警经常到我家骚扰,骚扰的次数我已数不清了。我原来担任的村妇联主任和医务卫生员的职务也被它们撤了,……

善良的人们,我家乡的亲人,修炼法轮功使我身体变得健康,品行变得高尚,家庭变得和睦。有句俗话说的好“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当这样好的功法被栽赃、被诬陷时,我站出来说句真话,告诉人们镇压错了,我做错了吗?没有!我确实没有做错什么,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是永远没有错的。试想一下,如果没有“真”,人人说谎,尔虞我诈;如果没有“善”,相互仇视,人人为敌;如果没有“忍”,毫无礼让,动辄争斗——在这样的环境条件下,我们一天也难以安宁、难以生活下去,这样的家庭、社会一天也不能存在下去。可是我却因为这句真话,遭受了几乎被置于死地的迫害。

这场本不应该发生的、惨绝人寰的迫害已经持续了4年多了,并且,目前还在持续着,全国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在遭受着与我一样的痛苦……

其实,这场迫害何止是对我们这些法轮功修炼者和家人的迫害啊,所有的善良人,包括你们――家乡的亲人,也都是受害者。江氏小集团对法轮功铺天盖地的造谣与诬陷,使你们中的不少人被谎言所蒙蔽。有的还被利用,被指使歧视、讥讽大法弟子和他的家人们;被安排监视跟踪大法弟子;有的甚至协助恶警参与抄家和抓捕。乡亲们啊,你们知道吗,这是在无知中造下罪业啊。任何人做了这样的事情,即使是不情愿的,可是,善恶有报是永恒不变的天理。人做的坏事决不会因为是别人指使的就逃脱罪责。希望你们擦亮眼睛,分清善恶好坏,不再被谎言所欺骗。同时,也请告诉你所认识的那些正在协助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让他们不要再无知的助纣为虐了,从现在开始善待、保护法轮功学员吧。

目前,法轮大法在6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以洪传,《转法轮》和其他大法书籍已被译成30种语言在世界发行。大法所到之处,使炼功的群众告别病痛之苦,使社会人心向善、道德回升。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大法在全世界得到的褒奖已有一千多项。法轮大法在全球越传越广,真善忍越来越深入人心。而江××及迫害法轮功的不法官员已在美国、比利时、德国、西班牙、台湾等多个国家和地区被起诉。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江××及其追随者被押上历史审判台,接受正义大审判的日子已经不远了。

家乡的父老乡亲们,“匡扶正义,择善而从”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请记住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真诚的希望你们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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