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法弟子刘淑云、石秀红被非法判刑10年


【明慧网2003年12月24日】延边大法弟子刘淑云、石秀红被非法关押二年后,又被判刑10年,现在长春黑嘴子女子监狱。

大法弟子刘淑云、石秀红于2001年11月中旬被延吉市610的办公室(政保科)的治安大队抓走,其中治安大队主谋肖彬指使部下金永一、金某(最恶之人)还有黄某、朴某等人,对刘淑云、石秀红二人滥施酷刑,其中包括:
1. 背铐;双手反铐跪地,双脚勾椅横棍上,直到人动不了晕倒;
2. 逼迫她俩两腿做舞蹈劈胯姿势,直到人疼得晕倒;
3. 缝衣针扎手、身上、腿部。
4. 用烟头烫烧手腕、落下疤痕。
5. 采用吊铐使脚尖离地等邪恶手段。

在被非法判刑10年以前,这两位大法弟子曾多次被关押、抄家、并劳教1年。和刘淑云一起被抓的还有多名大法弟子,请了解详情的大法弟子及时曝光。并请当地学员行动起来,向人们讲真象,揭露恶人恶行。

恶警主谋: 肖彬 电话: 小灵通:0433-2999030     宅:0433-2565275
      孙永庆电话:(图们市月宫派出所)
             手 机:13894336007    办公室:0433-3622488
      周宏电话:(图们市局政保科主要负责人)
             手 机:13614332469   办公室:0433-3622397 


延边图们市数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7年以上

2003年6月23日,吉林省延边朝鲜自治州图们市法院第二次开庭,草草公布了对法轮功学员审判的刑期即收场,大法弟子徐淑清、李洪明、张静文、孙继忠分别被非法判7至11年不等。

大法弟子徐淑清,今年53岁,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图们分公司工作。

2002年11月18日因修炼法轮功,向世人讲清真象,在单位被非法绑架。一帮警察到她家去抄家,搜走了大法书籍和几百份真象资料,带到公安局后连续80多个小时罚站,戴着手铐,不让坐着,不让睡觉,不给吃喝。有的恶警还大打出手,拳打脚踢。8天后徐淑清家人才知其下落,被关押在图们铁路看守所。

2003年4月21日图们市法院第一次开庭非法审理徐淑清等4名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法轮功学员没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一说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健康,法院人员就制止,不让说话。这一走形式的审判实际上是不法官员违反宪法,不尊重公民的意愿,不敢让公众知道事实的真象。

6月23日法院第二次开庭,只公布了对法轮功学员审判的刑期,就草草收场,大法弟子分别被非法判7年、10年、11年不等。10月21日晚4名大法弟子被送到长春黑嘴子女子监狱。除大法弟子徐淑清外,还有李洪明、张静文、孙继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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