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南阳市工商局局长王铁壮遭许昌第三劳教所长期迫害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3年12月26日】法轮功学员王铁壮,男,54岁左右,河南省南阳市工商局局长,于2000年进京上访,被当地公安接回后,南阳市市委书记、公安局长亲自作“转化”。他坚修大法,讲清真相,揭露邪恶,义正辞严。然而,那些恶警恼羞成怒,给他重判三年劳教,被强行送往许昌第三劳教所。

王铁壮在劳教所里被长期迫害,软硬兼施,酷刑折磨,倍受人格侮辱。毫无人性的邪恶之徒,连这么大年纪的人也不放过,仍使用“上绳“的酷刑。在精神和肉体长期被双重摧残下,有一次他实在承受不住,便违心地写了“保证书”。此后他整日以泪洗面,愧对师父,愧对大法,时刻承受着心灵的谴责和煎熬,大喊“我是违心的”。

后来王铁壮声明“保证“作废,又继续遭受着邪恶的迫害,迄今已经三年多了,其间由于坚修大法,喊了“法轮大法好”,为被迫害致死的同修李建等联名申冤被非法强行加期一年。如此残酷迫害,任意延期,漫漫狱期,何日是了?

在此呼吁正义人士援助王铁壮早日出狱。(现仍在许昌第三劳教所的迫害中)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