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群体灭绝罪”起诉首恶 我们能做什么


【明慧网2003年2月26日】《不分正法工作项目 大道无形有整体》中有这样一句话:“不论学员参与或不参与起诉,每一个人的一思一念都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句话对我的触动很大,我问自己:除了对这件事发正念之外,我还能做什么呢?

最近明慧网上经常有大陆同修真名实姓地揭露邪恶对自己的迫害,而且记述的内容要点很详尽。这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揭露邪恶对我们的迫害,作为起诉的证据,交给海外同修。

可真正要拿起笔来的时候,各种人的想法又都上来了:我不是流离失所的,在家弟子会不会出现安全问题,邪恶会不会因此而关注自己啊?

就在这时看到了明慧网2003年2月16日的文章《小学生:把我也写上,我也是受迫害的!》中的一段话:“把受到的迫害写出来,告诉世人,是自己正法路上很重要的一步,应该堂堂正正,体现出大法修炼者的境界。”

其实我们就是在正法,就是在正旧宇宙的一切不正的东西,那么受了迫害还不敢揭露是不是在给邪恶留存在的空间呢?是不是在认同“做贼的不怕,喊‘捉贼’的人反倒怕了”的败坏了的理呢?那本身就是不正啊,何谈正法呢?

我们能进入新的宇宙,是因为我们能达到新宇宙要求的那么正,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能成住不坏。如果我们不实修自己的一思一念,使之达到大法要求的标准,我们怎么能进入新的宇宙呢?我们为了自己的执著和怕心宁可不进入新的宇宙吗?

有同修以“得法即是神”来宽慰自己,觉得得了法了就是上了保险了,就能进入新宇宙了。我觉得这种理解是片面的。什么是“得法”呢?只有同化法,使自己的一切都符合法的标准才是真正的“得法”啊!师父明确讲过:任何不纯的东西都不能进入那么纯净的新宇宙中(非原话)。

很多同修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出去发真相材料的时候,想自己是神、人看不见自己,人就真的看不见,即使面对面也看不见。因为一个宇宙中的生命,可以洞彻自己以下层次的一切,但对于高于其层次的一切就无能为力。如果我们真的坚信师父,就应该坚信:我们做得正的时候,我们比那些邪恶的生命不知高多少倍,它们对于我们所做的一切就是完全无能为力的。

记得明慧网上刚刚有《严正声明》这一栏目的时候,我们也曾经担心过:用自己的真名实姓声明,会不会被邪恶关注啊?经过讨论,很多同修认识到:邪恶根本就不配知道高于它们层次的事,它们也没那个能力。结果,几万同修都顺畅地发了严正声明。

当初发声明的一些同修是这样问自己的:“想不想修?想!那就发声明!”现在我们每次固守自己的执著的时候,是不是也可以这样问问自己:“想不想进入无限美好、成住不坏的新宇宙?想!那就放下执著,让自己做得最正!”

当然,安全措施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在写稿和传递过程中的种种安全问题,一定要考虑周到,不给旧势力钻空子的机会。能够安全传到明慧的稿件,相信明慧的编辑同修也会考虑到大陆在家弟子的安全而尽量采取相应对策,但是除此之外,考虑到大陆环境的复杂,海外学员难免对国内情况了解不周全,所以我们每个身在大陆的当事人最好在稿件中标注提醒事项,以便和明慧编辑一起,在揭露迫害的同时,共同把握好每个案例中的大法弟子安全问题的尺度。

最后呼吁所有受过迫害的同修:拿起笔来,揭露邪恶对自己的迫害事实!

层次所限,不当之处恳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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