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载魔难志不渝——湖北红安大法弟子的经历


【明慧网2003年3月7日】我今年45岁,1997年我学大法以来,身心变化很大 ,过去我身体一直不好,身患腰椎盘突出、骨质增生、胃病等多种疾病,在多方面医治不效,学练其他气功不管用后,学大法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所有的病症神奇般的全部消失,扔掉了多年的药罐子。在学法中我知道了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走上了真正的修炼之路,身体在净化,心性在提高,道德在升华。然而自1999年720后,只因我坚持修炼这么好的功法,我被非法关押、劳教、抄家、被停工作、工资。从此再没有安宁的日子。下面是我三年多来受迫害的经历。

两次上访被非法关押迫害

1999年7月20日晚,我县4名法轮功学员无故被公安抓走,7月21日我和妻子一同去省城上访遭关押。22日又被本地公安强行押回。我妻子被公安罚款100元,另交20元的车费,其他上访的学员也被无理罚款。我和另一同修张治华被行政拘留15天,被劫持到采石场做苦力,每天15小时以上的强体力劳动,在刑事犯的监视下经常遭棍棒殴打。拘留所所长赵基伟叫刑事犯将我和张治华拖到篮球场水泥地高温曝晒一中午,我尾椎骨处被拖掉一块肉。赵还用力抓我的头发,将张治华打倒在地用脚猛踢。我们同被强迫各交伙食费330元,并各种罚款100元。

第二次上访是1999年9月5日,我夫妻俩和数位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9月8日被洋桥派出所在附近住地非法抓捕,当时被抓学员有近60人。在派出所我们背颂师父经文,恶警大声臭骂用脚狠踢多位大法学员,并手抓我头发叫骂,并连夜逐个隔离非法审讯,打耳光、脚踢、罚下蹲,我们拒不配合恶人,不说姓名、地址。第二天警察将我们押到昌平收容所,搜身洗劫,每天每人只给一个窝头。在被关押的大法学员中有父亲怀抱2岁女儿在狱中,几天未吃未喝,警察不理不睬,见有人炼功就殴打。9月12日我本地公安徐盛等人带着两大法学员的家属和我单位一干部到此将我们逐个辨认。收容所一恶警当着他们面用脚狠蹬我的胸部。我们被押回本地拘留所强制办洗脑班(交费用400元)。我们集体绝食抗议,他们还要我们去采石场干活。17号晚国安科科长卢早林要我们在刑事拘留书上签字,我们拒签,卢说不签不影响拘留,这样我和杨才银、张治华被押送一看守所,其他十多位学员也随后被分开由各单位派人在旅社看管软禁。我妻子因无工作单位也被我单位带去非法隔离软禁近1个月才放回家。我被押到看守所当天晚上就遭到毒打,四、五人轮流打前胸、打后背、打眼睛、罚面壁,打了一个多小时,身上青一块、黑一块,他们还要我念攻击漫骂师父的文章,我坚决不从。第二天早晨接着继续毒打,当晚我听到隔壁号张治华遭到近二小时的毒打。(事后他们告知这是恶警安排指使的。)在绝食的八天中恶警还指使其他在押人员对我强行灌食,用手掐脖子,捂鼻子、捏两腮、打胸前。看守所还使用安全床(老虎凳,刑法规定已禁用)由四、五个恶警将我搬倒在地,将脚按住,用铁链捆上,然后用脚死死踩在铁链上进行鼻饲。直接迫害我的恶警是看守所指导员董方楚,副所长徐绪永、车瑞华、彭涛、肖二毛(劳动犯,长的五大三粗,刑满后被看守所留下成为职业打手,用铁链捆我手、踩铁链的就是他。)

只因不放弃信仰,被非法劳教、取消户口、没收住房

在看守所关押的几个月中,无论怎么迫害都改变不了我对大法、对师父的坚信。一天在看守所会议室里坐着许多人,我妻子也被叫来了,有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和我单位干部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安局长逼我承认错误,说大法、师父是错的,都被我反驳,他们都记录着,后又叫我妻子表态,我妻子说:“做好人有什么错。”公安国安科卢早林恼羞成怒地说:“继续关押。”下午单位几位领导又来看守所要我在一份对我处理决定的文件上签字,被我拒签。其内容是:1、开除党籍;2、开除工作籍;3、取消城镇户口;4、没收住房(一个星期要搬出单位院内)。11月份我和杨才银分别被以所谓“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判劳教二年和二年半。

在黄石劳教所经历的迫害

1999年12月3日,不法警察将我们和杨才银与其他刑事犯两个人共一个手铐押送到黄石劳教所二大队。在那里我们完全失去了人身权利,白天从早到晚罚站,我们被放在严管组,连续几天不让睡觉、大小便受严格限制,不准与任何人接触,不准与任何人说话,不准与家人通信,打电话。管教动辄伸手就打。冰天雪地里我们被随时扒光衣服拉出去用冰水冲身。两个劳教人员长期24小时包夹严密监管,而且每天记录着我们每时每刻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恶警还专门在号里配装监控器监控不准炼功。我和杨才银身体浮肿、浑身长满疥疮,每天不能很好休息,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煎熬。该队主任鲁海滨强制我们每星期写“思想汇报”。这里是所谓的“文明大队”,教人说假话,发霉的米饭不让人吃饱,长年不吃油,还严厉叮嘱对上面经常来参观人员要说伙食如何好。

三个月后,我被送到一大队采石场,在这里管教对我实行变相迫害,每天要我看、读诬蔑大法的书籍、写心得,我不配合,开始炼功,就关我禁闭,我仍旧坚定不屈。2000年5月份他们就把我调到一个环境最恶劣的三大队,在去的路上三大队主任恐吓说:“我们那里不准炼功,什么样的人到那里都被整下来了。”到那里后,他们把我严格限制起来,绑架我到工地干活。晚上我炼功,值班人员用烟头烫我手并把我从床上猛拽下来,裤子膝盖处被摔破。三大队长李XX和主任走过来用拳打脚踢,我仍盘腿未动。后又叫两人将我从地上架起放在一间空房用手铐将我背铐在一铁床脚上,由一名劳教人员看守着我,并将我裤子脱下侮辱,打耳光。一直到第二天早晨我要上厕所时才松开手铐。我绝食抗议迫害,他们指使劳教人员将我按在地上用筷子、用铁勺撬开嘴,用力捏两腮、打胸部强行灌食。绝食5天后,该队主任说把我调到一个“好地方”,其实还是我呆过的二大队。

在二大队我继续遭受严重迫害。来到这里时,这里的干警显出前所未有的“热情”,一口一声“老朋友”来了。劳教所的卢姓所长也在这里,他要我吃饭。我提出要求:一要学法,二要炼功,他表面都答应,可是当我妻子来探视时他们却搜查随身物品,大法书籍也被收缴。炼功没几天他们对我进行了新的迫害。他们挑选七八个壮实的劳教人员(许诺说如把我整下来,给他们减期1——3个月)对我包夹,不让坐,不让睡,不让闭眼,一闭眼就把准备好的风精油、清凉油往眼里擦,辣得我大声喊叫。但我一直不妥协,另一位同修熊国伦也是遭此迫害。我们不配合上早操,他们就把我们拉出去在地下拖,不配合点名,不报数,不答“到”,他们只好将我们放在最后一排坐着。一位叫陈志猛的同志被罚站在烈日下曝晒,我向管教提出抗议。恶警万仕和将我拉入食堂毒打,在我脸上左右开弓,打了上十下,打得我口中出血,但该大队队长董正刚知道也不阻止,还常体罚打骂大法学员。万仕和还在会上叫嚣:“你还要什么人权,这里没有人权,老子的拳头就是人权。”对绝食抗议的大法学员,他们采用强制灌食的方法有:专用铁制开口器(撬坏牙不管),叫劳教人员野蛮灌食;到医院强制灌食的所有费用要算到我们身上,还说是“人道主义”。他们还不让亲人探视接见。当我与他们讲理时,二大队教导员陈新林说:“我讲的话就是法律!”陈还指使劳教人员每天对着我大声念攻击诽谤大法的文章,强行对我洗脑,趁我睡觉时将我口袋中的经文、《洪吟》搜走。他还指使劳教人员作伪证,说我违犯劳教纪律,给我整材料在会上宣布给加期三个月(此阴谋未得逞)。2000年9月底,我们被转入沙洋劳教所三大队,我被吸毒人员监控,炼功遭殴打,强制下大田干活,被我抵制。由于长期洗脑,未学法,被小丑特务钻了空子,此后我走过一段令人痛心的弯路,给大法带来损失。清醒后,我已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重新走入正法之路。

再次被第一看守所关押

2001年7月19日我因张贴证实大法的标语时,被恶人跟踪,被公安拦截,其中一名恶警将我打在地上,将我挟持到110室,搜身打耳光,但未从身上搜到任何东西。随后国安科卢早林将我押到一派出所,马上公安局恶警叫单位门卫骗开我家门进行非法抄家,抄走大法资料,遭我妻严厉斥责。两天后不法警察还不甘心,国安科长卢早林利用搜去我身上的钥匙,在我家无人的情况下,强制进行了第二次非法抄家,并抄去电话通讯录。当晚12点我由一派出所被押送到第一看守所。在关押的第二天恶警对我进行了残酷的迫害。我对看守所指导员董方楚说:“我没有犯任何法律。”他打开号门说放我出去,把我骗到值班室,董从墙上了取下一小手铐在我手上咬牙使劲捏,其他恶警一涌而上。肖二毛(打手)要我跪下,我坚决不从,他把我打倒在地。彭胖(绰号)拿出一副重镣将我双脚镣上,肖二毛还嫌不解恨,在我两手之间铐子上用脚踩在上面使劲在地上搓。当时钻心的剧痛使我大声叫起来,双手整个变的乌黑,在长四个多月的时间里我双手拇指、食指麻痹不能恢复知觉。无限期的关押,在我和家人的强烈要求下,才在大年三十那天被放出。

长期被监视、恐吓、骚扰

在我的住所,我单位门卫也受公安、610指使,对我家进行监视,和我有关系来往的熟人受盘查审问,派出所公安人员随便骚扰,严密监视,出远门、走亲戚也得他们批准,完全处于白色恐怖之中。他们隔三差五找单位领导,打电话找我谈。2002年10月份的一天公安局徐盛(副政委、720后一直管迫害法轮功)、国安大队卢早林再次找到我,我向他们讲按真善忍做好人,他们非常害怕,不准我讲真善忍,徐盛还威胁说:“你还在取保候审中,随时可抓。”我当时即予否定,他们未得逞。

十六大期间无故被劫持

2002年11月3日下午,单位受610指使诱骗我参加洗脑班,我给他们讲真相,严厉拒绝。至晚7点多住宿院内来了许多车子。一会派出所四个恶警上楼,其中一个叫卢奇志的用脚猛踢门,破门而入,蜂拥而上将我连拉带拖地绑架到洗脑班。当时有许多便衣警察在院内,搅得人心惶惶,而直接在场参与配合绑架我的有我局副局长成红娟(单位610头目)。在洗脑班,610张安洲,公安局徐盛要我表态不讲真善忍,当我质问他们为什么不讲法律时,徐盛当着我单位帮教人员的面恶狠狠地说:“对法轮功不讲法律,我想要你坐牢你就得坐牢!”十六大结束后,他们还不放人,11月14日我家人强烈要求放人。而610、公安局竟耍流氓手段,在当天下午一派出所恶卢奇志一行三人拿着写好的拘留证又将我绑架到拘留所,冠以“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并将我送往采石场由刑事犯管制劳动。在我9天的绝食抗议中,他们每天将我挟持到山上,拘留所副所长王XX对我野蛮灌食,他还赤裸裸地说:“我不亲自动手打你,我让犯人整人,他们不敢违背。”结果我在拘留所被非法关押15天,并被迫交330元的生活费。

然而这一切的迫害都改变不了我对大法的坚信,动摇不了我坚信大法的心。我要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向世人讲清真相,揭露邪恶,维护大法,让更多的有缘人走入大法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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