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法向善身心获益 依法上访惨遭迫害


【明慧网2003年4月14日】我于98年12月20号得法。在没得法以前,因家庭事不顺心,造成体弱多病,不能吃东西,神经衰弱不能睡觉,两只手全是青色,走一百米就得坐下休息,到医院也检查不出什么病,家人看到我的身体在一天天的消瘦,都非常着急,我姐姐是炼法轮功的,就让我看《转法轮》,开始我是抱着解闷的心,看了两天就能睡觉了,学了一个星期就能到炼功点学法炼功,一切不正确的状态全都不知去向。

正当我感激师父、感激大法救了我,使我家庭和睦,过上无病一身轻的幸福生活的时候,以江XX为首的邪恶迫害开始了。99年7·20他们迫害法轮功,我们就上访证实法。租了一辆车,走到石家庄高速公路收费站时,被恶警截住,在收费站,她们监视了我们一夜,被当地公安接回,可出租车司机被罚,多少钱不清楚。第二次买火车票被公安截在车站,监视一上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七个人骑自行车去证实法,在走到隆尧时,有两位被公安截住,被当地带回。我们几个也不知走了多远,什么地方,也被公安截住,把我们关到一个过道里,关了有两三个小时,叫我们向回走,一路上到处是关卡。

在2000年2月上旬,看电视新闻总理说,有重大事件可以上访。我们法轮功被迫害是全国最大的冤案。我们十几个人在2月17日到北京信访局上访,可接待我们的是警察。仅仅为了说句法轮功是最好的功法,是教人做好人的,不象电视报纸宣传的那样,就被当地公安强行接到看守所,非法关押42天,罚款5000元,饭费420元(我不说大家也知道中国监狱的伙食),被子150元。

到世纪之交我们再次上访正法,我们一下火车,就被一家私人住宿车拉到东城区的黑店里,里边是便衣警察,强行翻我们的包,又问来干什么,姓名地址,不说就打,把我打的口出鲜血,也没让我们住,强行要了100元,也没有收据。

第二天也就是2001年元旦,我们就去了天安门广场,到那儿一看,这哪是广场,真是刑场。有一男大法弟子在地上躺着,恶警用脚狠踩那个功友的头,边上的几个恶警用脚踢。又有一位女同修高举横幅喊了一声:“法轮大法好”,就被恶警拳打脚踢推上警车,我和我姐还有一位同修同时也高呼“法轮大法好”,就被恶警拳打脚踢,还有警棍一起向我们打来,抓着我们的头发强行上车,拉到天安门看守所关在铁笼子里。那里有好多大法弟子,有多人鼻青脸肿,我和姐头上都有包,下午把我们拉到也不知是什么地方,关了一夜。

第三天有200多位大法弟子被拉到怀柔看守所。到那以后恶警强行把衣服脱掉,强迫我们把钱交出来进行搜身,如发现谁没有把钱交出来就给撕掉,当场就有警察等着拾。让我们说姓名地址,不说就打,强行把我们的外衣、鞋脱掉在雪地里站,手里还拿上雪,还让作飞机式,摆军姿把一只脚抬起,谁做得不好就打谁,并且说谁不报姓名打死烟筒冒股烟别人没人知道。我们绝食抗议,要求无条件无罪释放,它们就强行让犯人灌食,也不知灌的是什么东西,我们都觉得口干舌燥,有的大法弟子鼻子流出血,灌完后,还把我们拉到风场冻。

恶警在一次提审时让我说地址姓名,因不想给地方添麻烦,我不说,就被姓毛的恶警一脚把我踢倒在地,接着拳脚一起向我打来,它口里还说谁打你啦。把我的手也踢得流血,右肋疼痛。就这样强行关了十几天,它们的招也用尽了,最后没办法才把我放回家。

大家想想,那时正是农历的腊月,正是二九天,零下十几度。我到家后高烧、全身痛,一看两条腿全是淤血,右肋痛了一个多月什么活也不能干。因多次上访,并在2001年3月向有关部门反映法轮功的真相,我成了它们的重点监视对象,经常到家骚扰,多至8人,少则两人,被迫流离失所一年半。这就是江XX所说的人权最好时期。

请国际法庭、正义组织尽快查清元凶江XX及其帮凶对我们犯下的罪行,并将江XX等罪犯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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