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家三人被迫害的经历


【明慧网2003年4月15日】看到明慧网上报导了美国伊利诺州地区联邦法院受理了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及亲属以“群体灭绝罪”控告大陆独裁者江泽民一案,我做为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在这近四年的被迫害中,将我所遭受的迫害经历讲出来,作为控告江泽民一案的证据之一。

我是中国东北某市的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从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以李老师教导的真善忍宇宙法理修心向善,并真正地去掉了困扰我几年的肩周炎、风湿病等顽疾,明白了做人的真正意义,让我感到生活中处处充满了阳光。

然而从99年720以后,邪恶的迫害象乌云蔽日,暴风骤雨一样侵蚀了我们美好的生活,中国以江泽民为首的政治流氓集团,不顾人民及国家的利益,对法轮功创始人及我们这些善良的大法修炼者开始进行人身攻击及非法迫害。

2000年底,我丈夫、我和女儿去北京和平请愿,在天安门广场遭到了恶警的殴打,我回来后,单位局长等三名领导对我做出了罚款3000元的非法处罚,并令我写出不再修炼的“保证书”。我说我没有钱,我丈夫因单位解体也早下岗了。局长说从工资里扣,我一个月的工资还不到500元,他们就扣我400元工资交罚款,直至扣满3000元,每月只留下几十元钱的零头让我和孩子生活。这期间,由于我丈夫被非法关押在职看守所里,每天只能吃到两顿玉米面窝头,而且一顿只给一个,我每月还要给丈夫存一点买生活日用品的钱,在这种情况下,我只好靠借钱来维持生活。

2000年8月12日,我将《转法轮》一书借给单位内一位八十岁的老人看,被院长发现了,他马上向局长做了汇报,局长让我交出所有的法轮功书籍,我一本也没交,并告诉他们,毁大法书对他们是没有好处的。他们不死心,就报告了市610办公室。610办公室联合公安局政保科等三人到我单位迫害我,并且还要再一次的到我家进行抄家。(后因故未去成,一月五日曾去抄家一次)九月份610办公室这个邪恶机构再一次办洗脑班,局长准备让我参加,让院长带领副院长一大清早开着车到我家,想强行把我送进洗脑班。我因送孩子上学,早走了一步,他们又追到单位,被我坚决拒绝了,局长又派副局长等人找我谈话,想让我放弃修炼大法,并说:如不参加洗脑班就交3000—5000元的保证金。我说我被你们强行罚款连生活都维持不下去了,你们还让不让我活下去?最后他们从单位里拿了3000元钱交到了610办公室。

2002年4月,市610办公室新的一轮迫害又开始了。单位不法官员要将我的月薪改为年薪,说如果年底之前这段期间,没有参与法轮功的活动,工资到年底一并发放,如发现参与法轮功的有关活动,就拿工资交罚款。当局长找我谈这件事时,他还伪善地说给我和孩子每月留240元做生活费,我坚决抵制,最终他们的阴谋没有得逞。国庆节又是江××敏感的日子,院长说:市领导通知各单位管好自己的(炼功)人,特别是不许去北京上访,10月1—3日是法定假日,让我连着值班三天。我说你们要因为我炼功而安排我假日值班是违法的,他们就让我在这一周内每天往单位打个电话报告一下行踪,我也没同意。

从2001年元旦到现在这两多的时间里,由于我丈夫被非法判刑,使我们这个原本非常幸福的家庭骨肉分离,幼小的女儿每天不得不承受着亲人的离别,盼望着爸爸早日回来。家中的每个亲人不得不承受着这非法迫害所带来的痛苦,象这样的迫害从经济上到精神上乃至到肉体上,经常会发生在我们这些善良的修炼人身上,中国的公、检、法、司等各相关部门,完全彻底地执行着江××对法轮功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犯罪指令。恶人知法犯法,随意践踏人权和法律,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了。

恳请全世界有关组织机构及各界正义之士,早日将罪孽深重的江氏犯罪集团收入法网,送上国际法庭,还李老师清白!还法轮大法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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