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进京上访 反遭无理迫害


【明慧网2003年4月8日】我是一名普通的法轮大法修炼者,于九六年得法开始修炼,是法轮大法使我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义——返本归真,使我明白了做人应该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去做,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然而以江XX为首的政治流氓集团却非法限制公民的信仰自由,禁止中国人民修炼这一利国利民的功法。2000年5月,我进京上访,向信访局反映情况,告诉他们法轮大法是教人修炼向善的好功法,却被北京派出所抓到所里,后又被转往我市驻京办事处。在办事处,他们给我戴上手铐关在屋里。两天后,我与另一名大法弟子被遣返回当地非法拘留,恶警还向我家人索要1000元钱,美其名曰“遣送费”。家里人迫于压力,只好交给他们。我在拘留所被非法关押了三个月,恶警逼我写“保证书”,保证不炼功,不进京上访,我拒绝写,他们就一直不放我。在这期间,妻子因为承受不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在其父母的强迫下与我离婚。

三个月后,公安局的人见我仍坚持修炼,就非法判我劳动教养一年。在教养院,管教干警经常强迫我们看诽谤法轮功的书籍,给我们洗脑,灌输一些电视、报纸中宣传的对我们师父与法轮大法的恶毒攻击与侮蔑。恶警对坚定信仰的学员进行殴打、体罚,不准炼功,不准看师父的经文,限制人身自由,并且经常用一些已经背叛信仰的犹大进行洗脑,灌输邪恶的说教。由于我思想不清醒,也被迷惑[注]。在教养院被非法关押了四个多月后,我被释放回家。

回到家后的一年多时间,使我渐渐认清了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采取的打击手段,都是极为卑劣的手段,更看清了他们的险恶用心。于是我又重新走上了修炼的道路。2002年10月,派出所恶警又将我非法关押进看守所半个月,后经亲人的营救我才得以释放。回到家里心里非常难受,百思不得其解,在这样一个有着十几亿人民的社会主义国家中,竟然连做好人都要受限制,连人的最基本的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利都不能得到保障。那些歹徒们天天喊着为人民服务的口号,却又如此对待我们这些只为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者,真叫人心寒。

最后,希望所有有正义感的、善良的人们,能真正认清在中国发生的这场对善良的邪恶镇压,不再受其欺骗。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抵制这场邪恶的迫害,为我们的生活创造一个和平、安定的环境,让人间充满正义。


〔编注〕署名严正声明将归类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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