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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看守所恶警摧残虐杀大法弟子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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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7月5日】广州天河看守所位于天河棠下上社5号大院,2000年1月,暨南大学生物系教师高献民(男,43岁)在该看守所被野蛮灌盐致死,此事震惊海内外。但由于中国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打压政策,致使凶手至今逍遥法外。

当时,高献民被灌的是市场上卖的袋装食用含碘盐,用塑料口杯装加少量水,呈糊状直接从口腔灌入,一次性灌入2包,即1000克,医学上成为“食物中毒”“碘中毒”,加之粗暴、非专业强灌,灌入气管窒息死亡。看守所所长朱××、马××对此事负主要责任。朱某,30多岁,目光邪淫,言语动作下流,常借查仓、谈话之名调戏女在押人员;马××,态度凶恶。二人身为警官实为流氓痞子,无恶不作。高献民被迫害之死暴露了警察长期存在的恶劣作风与丑恶。

勿看天河看守所外表装修漂亮,环境与办公条件甚优,但对在押人员来讲并无受益,伙食极差,生活卫生条件恶劣,每监室标准只收16人,但通常为30多人,有时近40人(并非无空仓),终年不见阳光。虽有风场,但极少时间给予使用。仓内也不配备任何用品。在押人员睡在地板上,所需日用品需要在押人员出钱购买,如不出钱则要受到制裁及各种刁难,或强行扣出,每天被逼迫干活长达13-14小时。2001年看守所还以规范化管理为名,对在押人员限制更多更苛刻,强行规定购物必须达到多少数额,即强卖,所存钱要一次性购物,且物价昂贵,物品多为假冒伪劣商品,从中牟取暴利。看守所还硬性规定每次购物要从中扣出15-30%作为“捐款”,为仓内买合用品,实被仓头狱霸独用。场内墙上都贴有作息表,完全为骗人之举,为人参观之物。每天劳动时间长、任务重,不惜违反有关规定,逼迫在押人员多干活,从而多盈利,严重存在体罚、虐待等现象,如罚跪、蹲马步、打耳光、纵容仓头打骂人,管教亲手打人,如完不成任务者被毒打,还不许喊叫、不许哭!否则加重罚。邪恶犯人被管教指定为所谓的“纪律监督员”,实为仓霸,这些人心狠手毒,不顾法律,敢做管教想做而不能做的事,得到管教的纵容。每天管教只有十几分钟的时间查仓,其余时间全权交给仓头做,仓头拥有“特权”,恃强凌弱,胡作非为,无法无天,仓内笼罩着恐怖气氛。许多在押人员精神已近崩溃。

天河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是非人道的、残酷的。天河看守所非法关押过上千法轮功学员,因不背监规而被戴镣,因绝食抗议而被“穿针戴镣”的法轮功学员不计其数。

2002年春节期间,广州最冷时,一女法轮功学员因不报姓名,在管教指使下,仓头潘桂芳叫全仓每人打一桶冷水浇其身,长达一个多小时,使其直不起身来,最后其嘴唇黑紫,歹徒们怕出人命才罢手。

法轮功学员朱裕红,26岁,音乐教师,自2000年被抓已被非法关押2年多,因为讲法轮功真相,揭谎言被戴镣、殴打、关小号,直至臀部溃烂,邪恶管教也不给治疗,直至生蛆,才将她放出。

2001年9月法轮功学员朱茂娣绝食抗议,郑凤华纵容仓头潘桂芳对其百般折磨,使其精神受到极大刺激。犯人潘桂芳是因巨额诈骗被捕,其家人用重金托请人找到天河看守所的杨所长(女),在杨的关照下当了仓头。潘桂芳心狠手辣,仗着杨势,在仓内为所欲为,欺压他人,随意整治人,无恶不作。2002年6月,杨弄虚作假,为潘桂芳办理保外就医而出看守所,逃避法律制裁。女管教郑凤华,34岁,不把在押人员当人看,无视法律,滥用体罚,凶恶至极,对法轮功学员尤其恶毒。如法轮功学员拒绝参加奴役劳动,则被其扣下所有衣物、日用品,有钱也不许购物,还不许其他人给予帮助,女学员例假也不给用品和换洗衣服,夏天天气本热,人为制造更恶劣的卫生条件。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受尽了折磨,见证了人间最底层、最黑暗的各种丑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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