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黑龙江七台河市公检法人员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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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月10日】

全市公检法人员:

我们全市全体大法弟子怀着一颗善良、诚恳的心给你们写这封信,希望你们能静心地读一读,对你们的未来是有好处的。

四年前,当权者出于妒嫉心,发动了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者的邪恶镇压!抓人、打人、抄家、拘留、劳教、判刑,凌驾于法律之上,实行了惨无人道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邪恶迫害!在这场邪恶的镇压中,当我们大法弟子面临被劳教、判刑的时候,有些善良的公、检、法人员在执行“上级命令”的同时,也曾为我们焦急、无奈;也有一些好坏不分、是非不明、助纣为虐的恶人,对大法弟子大打出手,谁好谁坏我们是最清楚的。

四年多过去了,当权者现在也明白,不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想铲除法轮功已经是不可能的了。海外大法弟子已经在美国、比利时、西班牙、台湾、德国等国家和地区对江泽民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等罪行起诉。2003年1月20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宣告成立。由世界各国100多个团体和个人参加的“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也宣告成立。人间的正义之网正在收紧!江泽民即将面临全世界正义的大审判。

法轮大法现在已经洪传世界60多个国家,并得到各个国家的不同地区1000多项褒奖;不同肤色、不同语言的、各个国家的人民,都在不断的加入法轮功的行列;《转法轮》已翻译成20多种语言发行;仅台湾一地,就有30多万人炼法轮功,国外经常看到炼功的场面。

可是就是在这种形势下,我市个别公、检、法人员还是正邪不分,死追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

今年4月12日,公安人员将大法弟子郑丽波非法绑架到公安局,仅仅两天时间,郑丽波就被公安人员活活打死!房翠芳、张长明,只因按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的权力,上访说句真话“法轮大法好”,就被非法劳教,被惨无人道地迫害致死。

今年春天,红旗派出所为了抓大法弟子庞士兴,将庞士兴年迈的父母强行带到派出所,进行威逼、恐吓。当天,庞的父亲出现头晕,全身不适,派出所的人怕担责任,将老人送回家,从此老人一病不起,一个月后带着对儿子的担心,对公安威逼的恐吓,离开了人世。临终前想要见儿子一面,都没有实现(因为公安在他家蹲坑)。

11月8日,红旗派出所的打人恶警王大伟等,将庞士兴非法绑架到北山看守所,进行了非人的迫害。北山看守所所长尹某,此人非常卑鄙、邪恶,不但对大法弟子大打出手,而且失掉人性的给大法弟子李凤全灌大便!2003年3月,全市公安在市610恐怖组织的指挥下,非法绑架大法弟子40多人,7-8人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

2003年9月中旬,在省公安厅不法人员的大施淫威下,七台河市610与桃山法院的不法分子,强行对23名善良的大法弟子以莫须有之罪,非法判刑,最长达7年,最短2年不等。

四年来,善良的大法弟子在血腥的高压下,一直以大法“真善忍”的慈悲之心,和平、耐心地向被江氏流氓集团的谎言蒙蔽的百姓们讲述着法轮功的真象,期待着世人能清醒,明辨真伪和善恶,不要颠倒黑白、助纣为虐,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对你们公、检、法人员的期待。然而,令人遗憾和痛心的是,直到今天,你们个别的人还在做着伤天害理之事,你们不仅对毫无罪过、却又心地善良的大法弟子滥施酷刑,还活活的把人打死!

你们想过吗?儿子被你们抓走,丈夫被你们惊吓而死,丢下个孤寡老人,生活上没有来源,怎么过、怎么活哪?!给人灌大便的人,还算得上是一个人吗?你们想想吧,如果被灌的是你们的亲人,你们该作何感想呢?

法轮大法是提升道德、净化身心的修炼功法,因为好,所以炼的人多。而人们从电视宣传中所看到的却完全是当权者利用权力掌控媒体,对法轮大法进行的造谣诬陷。“圆满”不是去死,否则也就没人愿意去修炼了。如果“自焚”能圆满升天,全国有上亿的人在炼,七台河炼功的人也不少吧,谁曾听说过有炼功人“自焚”的?如果投毒杀死乞丐就能提高层次,那我看中国的乞丐早就绝种了,因为那么多人炼功,都要提高层次,一人杀一个乞丐都未必够用,何况还要杀那么多,听起来都荒唐,明显是在造谣!其实炼法轮功的人,是好是坏你们心里最清楚了。

在此正告公、检、法的个别对大法弟子行恶的恶人,迷途知返,悬崖勒马吧!为你和你们的亲人们留下一个好的未来吧!我们不希望灾祸降临到你和你们的亲人身上。

七台河市全体大法弟子
200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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