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教养院警察苑龄月罪行公告


【明慧网2004年1月4日】苑龄月女,大连教养院女队副大队长,警号:2125122。

两年来,苑龄月对在大连市教养院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以凶残、卑鄙、恶毒的手段进行变态的疯狂迫害,现将其罪行简要公告如下:

疯狂殴打坚持信仰的大法弟子。纵容恶徒将大法弟子王秋霞活活打死。是王秋霞死亡的直接责任者。

指挥恶徒将女法轮功学员上“抻刑”,(四肢被抻拉到极限时,再将四肢死死地固定住),嘴里塞上脏布,并用棍子猛捅阴部;将大法弟子上“五马分尸刑”(四个人分别拽住四肢向四个方向拉),整个人被挣裂一般,同时唆使打手用棍子捅受害人的阴部,致使受害人血流不止,然后还要“罚站”,血顺着腿流到地上,连打手都私下议论太残忍了……

如此残忍下流足令市井流氓望尘莫及,其凶暴变态令人发指!

短短三年多,大连教养院就迫害死六位法轮功学员(陈家福、刘永来、孙莲霞、王秋霞、于丽鑫、郑魏),多人被打残废(曲辉、刘文灿、薛楠等),宫学琴母女、杨明、李华、刘华等被折磨得精神失常。

以苑龄月为代表的大连教养院恶警用此疯狂手段是想让大法弟子放弃信仰“真善忍”以完成所谓的“转化率”好邀功请赏,然而大法弟子修炼的是“真善忍”,要把他们“转化”到哪里呢?转化成“假恶斗”?!而教养院正是以逼学员骂师父来判定其是否“转化”。(甚至逼前来探视的学员家属骂,否则不让见)。许多人在酷刑下承受不住违心妥协,可随之而来的是一生的负罪感和尊严的不完整,“哀,莫大于心死。”这是如何才能弥补的心灵创伤?!

然而,苑龄月却因“工作成绩突出”被教养院提升为副大队长——大连教养院的“工作内容”及“考核标准”不难想象是什么!

苑龄月等已严重地触犯了法律,我们持有详实可靠的人证物证,将在适当的时机将苑龄月等犯罪分子送上审判台!

在此正告大连教养院犯罪警察苑龄月及所有追随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大小帮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从纳粹战犯到文革的“三种人”,历史告诉我们:任何人都必须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负责!现在,因残酷迫害法轮功,江泽民及其帮凶罗干等已在欧美十几个国家被起诉。希望你们及时醒悟,悬崖勒马,立功赎罪,勿做江氏罪恶下场的垫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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