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揭露大连教养院迫害内幕的信件(二)


【明慧网2004年10月12日】这是由被非法关押在大连教养院的大法学员转出的,揭露大连教养院恶警,以及受恶警指使的劳教人员等,对大法学员的残酷迫害

以前,大连教养院这里没有女子劳教人员,她们通常被送往马三家等有女子教养院的地方,离家偏远;现在,虽然她们的亲属朋友很庆幸自己的亲人没被送往异地条件艰苦的地方,但是他们却不知道这里的女子大队当初就是专门为迫害女法轮功学员而设立的。女子大队的管教在这里充当着极为不光彩的角色。

一方面,教养院极力掩盖其丑闻,上电视造假宣传,把那些凶手、恶警美化成“善良关爱”“春风化雨”的典型,并以奖金、提升做利诱。另一方面,在新闻封锁、权法黑暗的掩蔽下,利用追求功利、黑心肠的坏人,使用卑鄙下流见不得人的手段,为提高所谓的“转化率”,加重迫害这里的大法学员,许多劳教人员成了打人帮凶、从犯,犯下了残酷迫害无辜善良的罪恶。

男大队长刘忠科、郭鹏在院里和610的组织下,外出学习、研讨了一些邪恶的迫害手段回来后,从将近元旦开始,在换届之前,又進行了一次丧尽人性的所谓“转化”。

2003年11月28日,队长罗晓晨将大法学员巩发玖强行严管。罗晓晨平时对大法学员专横、苛刻,欺诈无信,扬言其有权将大法学员每次加期五天,并送严管,多人受其害。

大法学员巩发玖,52岁,瓦房店人。初到大队时遭王殿明殴打,王殿明虽受大队唆使和怂恿,但他违法伤人,行为恶劣,最终在巩发玖的坚持下,不得不当众检讨, 并答应承担部分医疗检查费用100元,作为警戒,罗晓晨为此负责。11月中旬始,巩发玖身体不适,医院要转诊,罗晓晨却恼火并一再拖延,终于以巩发玖没钱和不能坚持劳动为由,将巩发玖塞進一个小屋,几个四访和队长上来将他摁倒在铁床上,双手铐住,不许动弹,开始了严酷的严管。

因为《院务公开》中对队长和干警有明确规定:严管不超过七天,戴刑具者不得超过10天,禁止无故加期、严管、上刑及殴打犯人。巩发玖认为罗晓晨和大队的行为已违反《教养法》中对执法干警的相关规定,所以从12月12日开始绝食,并声明罗晓晨应为其恶行负责。刘大队长進来,指责巩发玖,并拿出院规院纪来念,巩发玖要求念部分《院务公开》的相关内容,刘转身走了。三天后的下午,两四防人员突然将巩发玖铐着吊起来,开始新的折磨。下午时间,因体力不支,巩发玖昏厥过去。等他苏醒过来,罗晓晨叫四防人员又把他吊起来,巩发玖出现呕吐,直至又昏过去。放下来再苏醒过来时,他们又一次把老人吊起来,巩发玖不住的呕吐,但吐不出东西来,又昏了过去,直至醒来时,抽搐不止。

一个老人, 为什么要受到这样的折磨?就是因为他们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坚持做一个好人。想到他们付出的每一分钟,都震撼着我的心灵,震撼着我的良知本性。我们相信,邪不压正,不能让这样邪恶的迫害再持续下去了,让我们一起来关注这里的一切。

接下来,他们把铐降下来,把巩发玖两手抻直铐在两边床架上,中间放个马扎,坐上不得动弹,又开始了整天24小时不让睡觉的折磨: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一打盹就打一下,巩发玖坚持不住时,恶警有时一拳砸来,有时照脸上、腿上就是一脚。一般的人这时就会出现生命危险,甚至昏死过去。而他们却利用这种方法,在这种超过身体极限的多重迫害下,在直至昏迷或神志不清时逼迫学员承认他们所谓的转化,这不邪恶吗?!

他们一天天等待着巩发玖也许哪一天会倒下,哪一天会妥协。在他们等待的时候,罗晓晨又被调到“新楼”用类似的手段,甚至更恶的招数,参与了对更多的大法学员的严酷迫害。大法学员瞿飞已被严管两月,双手铐住,两脚吊立。这时(在原四楼)又将他大十字型吊起,日夜不让睡觉,不许活动,不许休息,双腿双脚又肿又粗,目不忍睹。就在三月份,瞿飞便经历过一次,被几个四防人员打得直至昏死过去,心脏停止跳动。恶人找了块门板,抬到春柳医院抢救了数日。过后,大队却让瞿飞签字,向他父亲要钱作抢救和医疗费用(瞿飞26-27岁,父亲是军长)。此时,瞿飞再一次处于生死交关之际。

在新楼,在二层几个隔离封闭的小屋里,很多大法学员被一批一批的架到那里,两个四防人员轮番守一名大法学员,十字型铐在两床中间,不准睡觉,打手拳脚相加,有的吊起来,腿脚肿得可怕;有的满脸是血,有的被鼻灌白酒。行凶的主使者是姜重九、郭鹏、罗晓晨。随后还有一帮四防人员做帮凶、打手,而且院长郝文帅亲自参与。当然他们不敢对外透露,这些迫害都是偷偷的干,秘而不宣。他们就是这样对外欺骗着外面的民众,对内以最残忍的手段迫害按“真善忍”做好人的大法学员。读者们,您和您的朋友可知道这些实情和大法真象?你们可曾认识与这里有关的人?

而这边,巩发玖以他坚强的意志,一天一天的坚持下来了,持续了近40天无休的日日夜夜,900个小时。

到春节了,队长刘忠科说他要调走了。人的工作是可以调动,但是,迫害大法学员的罪恶却不会因为任何调动而改变,也不可能逃脱罪责。

2002年6月,景殿科、刘忠科、宋恒岳把大法学员石月利(55岁,大连马栏子人)弄到小屋,用被蒙头,一齐乱打,仅刘忠科就抽打了40鞭子。石月利被折磨得直到现在腿还肿得一摁一个深坑。还有2003年十·一,十几个人把大法学员刘喜永(63岁,金州石河人)又推又扭,众目睽睽下塞到小屋里,又砸又打又灌食;刘喜永被反扭着铐得难受,一下把铐子挣断了,刘忠科却用脏布往刘嘴里堵,将刘喜永门牙打掉两颗。2003年3月,大法学员孙时珍(50多岁,大连湾渔业公司人)被打得几次昏死过去,不省人事,四防人员掐人中弄醒后,再接着打。孙时珍被蒙住头猛烈打击时,门牙也被打掉一颗。因伤害严重,孙时珍被保外就医。参与的四防有李小平、孙风良等多人。不知道刘忠科的记事簿和向江××邀功的“功劳簿”可记得详细真实?刘忠科的家人、亲朋知道他都干了这些事吗?在此也正告那些参与迫害的恶人、干部和警察:今天你们被江××认可的迫害好人的“功劳”,明天全部是你们罪恶行径的见证。

大连教养院调来于靖康、李月两个打手,给绝食抗议迫害的大法学员野蛮灌食。李月, 21、22岁,革镇堡棋盘人;于靖康,20多岁,曾任少管,中山区三八广场及民生街住。他们每天中午吃饭时来到巩发玖这里,若巩发玖坚持不吃饭,他们就狠打,再灌食。他们给巩发玖头上戴个帽子,动起手来更不顾忌,猛砸一通,打得老人头晕目眩,头皮象撕开一样,打得身上腿上痛得难以忍受。有时巩发玖被打得头晕,肚里东西吐得满脸;有时恶人把灌洒的稀饭用扫帚在巩发玖脸上扫,却几个月不准他洗脸洗手;恶人有时突然踏翻凳子,抓起巩发玖两腿,再仰面丢到地上,巩发玖的两手却在后面铐着。如此一个月后,队长上来找巩发玖,承认他没有错,加期不成立,体检费由大队解决,将巩发玖送回班里。

在大连教养院,还有许多大法学员在遭受迫害。

刘忠科:加餐部主任 (科长) 姜重久:八大队正大队长
罗小晨:四大队 孙教:新来教导员
宋恒岳:动力科 贺××:生产大队长
郭 鹏:院部(院长助理) 王也伟:管教大队长
景殿科:五大队 李茂江:中队长 (新升任男队队长)
郝文帅:院长 吴文来,韩为,杨队长,袁玉都是新来队长

当时被关四防人员有:房泽文, 王文章, 陈龙, 吕广文, 孙作虎 (旅顺人),洪升(瓦房店人),郑华(开发区人), 王连波(庄河人), 徐国庆(开发区人),崔新雨(凌水人),迟廷东(普市),李月(甘井区棋盘)等等, 每人各异表现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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