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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家庭成功营救被恶警绑架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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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0月28日】四川攀枝花市一名女法轮功学员被当地公安分局不法人员绑架,非法关押。其丈夫、女儿及其他家人当天就理直气壮的去找不法公安人员要人,经过17天的努力,女法轮功学员被释放。下面是其丈夫叙述营救经过。

我妻子于2004年4月6日下午五点左右,被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邹鲁容,国保大队长杨凯、倪顺萍、崔福利、宋启安等八位警察绑架。在当天下午六点钟,我得知妻子被非法抓走的口信,就直接去仁和区公安分局问情况。我问警察,你们为什么把我妻子抓走?她又没有犯法,凭什么抓人?有两个警察把我叫到办公室说:“你知道她在搞什么吗?”我说不知道。警察说她们在搞特务活动和反革命活动;又指着桌上的书和炼功带,这些就是从你家里搜来的;又问我这些东西从哪里来的,我说不知道,就叫我回去,有什么事还要向他们报告。

晚上8点左右,我和13岁的女儿,及兄弟、兄弟媳四人给我妻子送饭和衣服,都允许我们见面。我女儿说:你们没有搜查证就搜家,是犯法的。当时邹鲁容说你们没有在家。我女儿质问说我们现在来你公安局了,请拿出来看。

邹鲁容傻眼了,邹说我们有证人,就是你们家坎下的老太婆抱个小孩在场。

我女儿问邹那证人叫什么名字。邹怎么也说不出来。

邹又把我女儿叫到办公室问,你家里有那些人到你家来。我女儿说只有亲戚来,又问叫什么名,女儿说不知道。邹又指着桌上的书和炼功带说,是从你们家搜来的,你妈在做什么你知道吗?“我不知道。”“你妈在做资料。”

我女儿说邹(办公室有4-5人)你们为什么不当场抓到。这时他们四、五个警察互相递眼神,被问得哑口无言。

4月7日早上,我又去公安局找到杨凯,我妻子又没有犯法,凭什么把她关起来,她犯了哪一条?杨凯说:“你再闹我就把你关起来,从你家搜来的东西不是犯罪吗?”我说这些东西到处都捡得到。杨凯凶巴巴的说:你马上给我捡一些来,捡不到我才给你说。杨凯就抓我的手膀处的衣服往外拖我说:你去捡不到就是我的儿。

我说你突然间叫我到哪儿去捡,我说要不了多久,墙上地上到处都是,你们也能看到。杨继续把我往外拖又说,你再闹我把你关起来。

当时我也非常的气愤,就说有种的你就来,我不怕,手一挣脱就打在杨凯的头上。我的衣袖也被杨凯揪破了,我就更加气愤的返回去找杨凯,他再也没有出来了。另外来了一名警察骂我说:我整你××的,我就不怕你。

4月7日下午,我和我弟弟又去公安局要人,看到我们还没有到办公室,就安排了一个人出来应付我们,把公安局拉闸门迅速关上。

我就用手使劲敲打门,杨凯只好把门打开说,有话到外面说,面部表情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问我的弟弟我妻子是他的什么人?弟弟回答说她是我的嫂子,我来看看她。杨凯说不许看,不关你的事,就把我弟弟往外推。

我弟弟说,你敢把我抓起来,我嫂子要有什么事,你杨凯也有一家人。我就说杨凯你不是要关我们吗?我来了,等会儿女儿放了学也要来。

这时的杨凯一句话都没有说。我说我妻子有囊肿,出了生命危险的事,我要找你算帐。杨凯思考了片刻说:有事我会通知你。

4月8日早上,我又去找杨凯。杨凯叫我签字,我说我不签,并且我不识字。杨凯说:签不签都是这回事,你要签了,说明这个人在这里。我就这样被骗签了字。等回来找别人看,才知道是拘留证。

4月9日早上,我又去找杨凯要求看人,才得知人已被送到了弯腰树看守所。我说我家庭本来就困难,女儿无人看管,我又要打工挣钱养家糊口,你们破坏了我家庭的安宁。

4月16日,我又去杨凯家,碰到一个女的提了一只大火腿也去找杨凯,我跟在后面進了杨凯的家门,杨当时没有在家。第二天,我又去杨凯的家门口的路上等他,等到杨凯后他说要我交保证金5000-6000元才能释放我妻子。

我说没有钱,杨凯说至少要交2000-3000元,叫我去借,交了这笔钱在一年内不出事就退给你。

事过几天后,杨凯叫我到政保科去,说交了钱就放人,我还是说没有钱交。杨凯就叫我把我的身份证拿去印一张,签了一份担保书后,当天下午就放了我妻子。

从营救到释放,我妻子被非法关押了1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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