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途点滴


【明慧网2004年11月11日】97年4月我有幸得法,我一直是关着修的,师父讲的法我都相信,虽然理解有限,但我从没有怀疑过。三个月后我就感觉体内法轮的旋转。我悟到:一个修炼人在常人社会中就代表着大法的形象,所以一言一行都要把自己当成修炼人。

99年7.20,江氏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有多少善良无辜的人被谎言蒙蔽了。因为我是在大法中亲身受益者,当师父蒙受不白之冤、大法遭到诽谤时,我要用自己的亲身体会为师父和大法说句公道话。我和同修一起上访,半路被截回。乡干部和派出所所长吓唬家里人,每人罚款400元,不然就带走。不但罚钱,还要每人在一张写有诽谤大法的纸上签字,然后放人。当时我想到师父在《精進要旨》“环境”中的一段法:“我想把你们当成弟子待,可是你们自己不想成为弟子怎么办,修炼中所要去的每一颗心都是一堵墙,横在那阻挡着你修炼的路,对法本身还不能坚定是修不了的。不要把你常人中的职位看得太重,不要自己感觉学大法会不被人理解。你们想一想人类说自己是猴子進化来之说都能登上大雅之堂,而这么伟大的一部宇宙大法,你们却不好意思给他一个正确的位置,这才是人的真正耻辱。”我悟到:既不交罚款也不签字,看他们能把我怎么样。我上访没有错,如果签字就是背叛师父和大法。

99年10月1日,村里有同修夫妻被非法抓捕,家中扔下未成年的孩子和老人。过了半个月还不见放人,我和本村一同修去乡派出所要人,所长说:“因为他们不说不炼就续期,你们还炼吗?”我们说“炼。”所长问:“为什么不让炼还炼呢?”我说:“因为我相信法轮大法是正法。”没过几天,所长和指导员中午非法闯入我家,我正在听讲法录音,他们拎起录音机把我带到派出所,当天被抓的还有同村的三名同修。把我们两人戴一副手铐在长椅上过了一夜。第二天家人拿钱把我赎回。

2000年9月,我看到《严肃的教诲》一文后,和同修交流,想尽一切办法证实法。以前是去派出所证实法,这一次是用贴标语的形式让更多的人知道:法轮大法是正法。农历9月21日午后,乡派出所伙同市公安局和村干部,十几人非法闯入我家,翻出一套讲法录音带,当时问我:“为什么不让炼还炼?”我回答:“如果教人心向善的功法不正,那么人类社会还有正可言吗?因为我的病炼好了,我的亲身体会法轮大法是正法,所以我要修到底!你们不让炼,谁能为我的生命负责呀?”他们骗我到乡里说要核实什么材料,到那里就身不由己了,老人怕我被带走,未成年的孩子没人照管,苦苦哀求。

当天晚上,我和另两名女同修被送到拘留所。在拘留所里,通过别的同修的言行,我也看到自己的一颗人心。到了一个月家人去接,所长让写保证并交押金,写了不進京保证才放人。原以为没有写不炼就过关了,回到家中看到师父的新讲法,和同修交流,才发现自己是求安逸之心,否定了大法弟子放下生死進京上访的伟大之举。同是一师之徒,可站的基点不同,相比之下差距何等之大呀?看到自己一颗为私的心,多么危险的一颗心哪!认识到后,写了严正声明,向师父保证重新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讲清真象,自己身边的环境是很主要的。因为家人不修炼,我公婆和丈夫因我被非法拘留和经常被骚扰,对他们打击很大,讲真象遇到了一定的难度,可是我不灰心,处处为他们着想。作为修炼人就是应该无条件的同化法才是根本。想到还有更多象我一样障碍的同修,要突破自己身边的环境,证实法、讲真象,所以我主动找同修切磋,互相配合,能够走出来的同修和各片有责任心的同修负起责任。在揭露当地邪恶的时候,同修们配合默契,把我乡派出所迫害大法学员的所做所为写成材料公布于众,有力的震慑了邪恶的嚣张气焰。同时形成了集体学法、炼功的环境,充分显示了大法弟子整体的力量是坚不可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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