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安仁县恶徒2003年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明慧网2004年12月12日】2003年4月份,安仁县公安局、政保股、610联合永兴县公安局、政保股、610上演了一幕迫害永兴县法轮大法弟子的丑剧。致使有五人被非法判刑,有四人被迫流离失所。

2003年4月19日下午4:00至5:00左右,永兴县公安局、政保股的人几乎在同一时间闯进永兴县城到法轮功学员家中,要求学员到公安局走一趟,有的学员甚至被公安人员擅自搜查。

晚上11:00左右,在没有任何说明与交待的情况下,安仁县公安局、政保股的人在桌子上放上一副手铐,要求所有在场的大法学员上车到安仁去,政保股股长陈运清恣意辱骂大法学员。在场的大法学员没有反抗,只是要求公安人员解释这样做是为什么?公安人员说需要向学员了解一些情况,没事第二天送学员回来。

在没有任何理由与证据的情况下,安仁县公安局依据自己的感觉,于20日凌晨2:00左右把学员分别送进了拘留所(8人)和看守所(10人)。所有学员的家属当晚都在大街小巷找自己的亲人,不知道自己的亲人为何突然失踪了,有的学员家属甚至几天没有得到任何消息。

22日下午6:00左右,有人拿来一些纸送到牢房叫学员们去接,要学员签字,学员们拒绝了公安局的这种无耻要求。

大法弟子曹林英被非法关押后的第二天就被非法审讯,公安人员把她的双手反铐,让她跪在地上,不许睡觉,连续审了三天三夜。

大法弟子许运炎因告诉公安人员什么都不知道,审讯时被打断了双腿。

大法弟子刘文女,因抵制公安人员的非法抓捕与审讯,被撕破了衣服,被打得口吐鲜血。

大法弟子曹林芳被连日连夜审讯不许睡觉。

有四个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四天后(24日晚)被送回家,因为公安局实在找不到任何关押他们的证据与借口了。

后来,有些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了几十天到几个月后,陆续的回家了,但在回家之前都被安仁公安局以各种名义收了钱,罚了款,收钱、罚款的数额从几千到几万元不等。

2003年4月28日,安仁县委。公安局、政保股、610反绑着大法弟子的双手站在卡车上游街,大法弟子不顾邪恶的侮辱,在安仁的大街上发出了响彻宇宙的正义之声──法轮大法好!这些邪恶之徒,竟然用胶粘住大法弟子的嘴巴。

2003年7月,永兴县委又对被非法判刑、流离失所的大法弟子每人罚款1.5万元。

不久以后,5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所有大法学员及他们的家属都没有接到判决书,也没有被告知刑期是多少。

以下是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
陈义元,58岁,攸县网岭监狱(8年)
何任春,50岁,攸县网岭监狱(9年)
许运炎,40岁,攸县网岭监狱(7年)
曹林芳,33岁,长沙女子监狱(7年)
曹林英,35岁,长沙女子监狱(3年)

大法弟子被判重刑的理由是他们曾经到了安仁县、资兴市,去告诉那里的人们发自肺腑的一句真言: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让我们身体健康,情操高尚。

人们不相信,政法委、公安局竟会这般知法犯法,丧尽天理良知。但是,在当今天的神州大地上,永兴大法弟子的这种遭遇从1999年7•20后至今每天都在上演。


安仁县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电话:
安仁公安局局长邓光谭 手机13975754126
安仁公安局政保股股长陈运清 手机13017357356
政法书记 陈必兰 手机13973545818
安仁县委政法书记陈合欢 手机13973503758
安仁法院院长刘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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