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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自来水公司大法弟子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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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2月23日】吉林省吉林市自来水公司自1999年7.20以来,积极配合吉林市610办公室推行邪恶的迫害政策,先后将大法弟子姜桂林、刘明伟(夫妻)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总经理李地(音)在打电话向其上级主动请示解除姜刘夫妻劳动合同时,其上级主管部门并不同意,李地一再要求解除他们的合同。最后上级主管部门说:最多也就解除一个人,但李地私自做主非法解除了他们二人的劳动合同。后他们夫妻二人被非法劳教、判刑。

在姜刘夫妻劳教期间,他们19岁的女儿因无经济来源把房子卖掉维持生活。他们回家后居无定所,过着艰难的生活。当刘明伟从吉林省女子监狱回到家后找到李地要求恢复工作,李地百般推托。

吉林市自来水公司对于在岗的法轮功学员也采取各种方式迫害:工程技术人员不给正常工作;普通工人调离市区到较远的郊外上班,并且迫害的五年中每到节假日、敏感日,就以找法轮功学员“谈话”“写保证”为名,非法干扰学员的正常工作、生活、信仰自由。

主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组织部长李庄(女)将大法学员写的劝善信不怀好意的送到邪恶的市610办公室,并讲大法学员“恐吓”她,致使610办公室下令绑架大法学员。该学员为了避免遭受迫害,流离失所,无处安身。在2002年11月7日,李庄又以送本单位退休的大法弟子赵芯去洗脑班为借口,非法霸占了她的工资2000元,(当时赵芯每月只开240元生活费)事实上该大法弟子并没有去洗脑班,是去外地打工。

2004年11月16日李庄又伙同昌邑区东局子街道,停了大法弟子赵芯的退休工资,家属去讲理,让拿出法律条文,她说对法轮功(学员)这样是上边的命令,没有法律条文。李庄一副根本不讲道理的样子。该单位对法轮功学员迫害较严重。


附电话:区号0432
一、 吉林省吉林市自来水公司
邮编:132011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桃源路108号。
传真:2025644
总机:2032778 2032779 2032780 2032781
1、 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李地(音)办公室电话:2083063;宅 电:2060571
2、原党委书记(现任副经理):吕小臣;办公室电话:2025236;宅 电:2447493
3、组织部长:李庄(女)(主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
办公室电话:2032778(总机转)6219 宅 电:2459882
李庄爱人:张加利是自来水二次供水办主任;办公室电话:2022616;手 机:13904417981

二、 附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东局子街道参与迫害的:
邮编:132001
1、 党委书记:柴昶;办公室电话:2579669
2、 副书记:李庆芝(女)(主要迫害法轮功的);办公室电话:2579669 2578068
3、 综合治理办公室:陈铁、杨紫烟(女);办公室电话:2577263 2577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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